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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国共西安谈判始末

2018-02-10刘博山

焦作大学学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蒋介石谈判国民党

刘博山

(新疆大学人文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6)

1.西安谈判的背景以及双方对谈判的基本设想

1936年12月,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预示着国共十年内战基本宣告结束。为此,自1937年1月开始,南京国民政府着手处理 “陕甘善后问题”,一者涉及事变以后的东北军、西北军的驻防问题和人事任免问题;二者着重解决事变后国共两党的合作抗日问题。“二二事件”①后东北军接受“甲案”,东调安徽,遭到沉重瓦解;西北军内杨虎城去职留洋考察,“三位一体军事同盟”实际上已经不复存在。至此,“陕甘善后问题”中对于西北军和东北军的处理已基本宣告结束,被西安事变终止的国共谈判由秘密转向公开,国共合作抗日逐渐被提上日程。

为此,国共双方对日后的谈判均作一基本设想,为谈判定下基调。对于蒋介石来讲,对于事变的国共谈判问题,蒋氏自有一番考量,早在1月5日的蒋介石日记中,蒋介石就曾对中共问题做出设想,日记曰:“五日,研究对共党方针,曰:应予共党出路,而以相当条件收容之,但须令其严守范围。”[1]2月8日,蒋介石电告顾祝同,指示其处理与中共谈判,“最要注重一点,不在形式之统一,而在精神实质之统一,简而言之,要其共同实行三民主义,不作赤化宣传工作”[2]。2月9日,又记曰:“乙、处置共党之方针,或改编,或监视与保证。”[3]不难发现,谈判未始,在蒋介石看来,日后的国共谈判只是国民党怎么去收编中共的军队,令其服从国民党的号令,并希望中共放弃共产主义宣传的问题。而中共在此问题上亦有自己的设想。2月9日,中共中央举行政治局常委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给国民党三中全会电》,提出停止内战,集中全国之力,一致对外,保障言论自由、释放政治罪犯等要求,并对国民党做出五项保证。同日,毛泽东、张闻天致电周恩来,提出与国民党进行谈判的几项原则,电称:“(二)军事方面,同意编为十二师四个军……。(三)饷项,如对方应容允即改番号,即照中央军待遇领受,如对方仍欲缓改,则每月接济至少八十至一百万……。(五)党的问题,求得不逮捕党员、不破坏组织即可,红军中组领导不变……。”[4]仅从国共两党对谈判的基本设想来看,双方谈判的重点也放在以下两个方面,一者是双方坚持何种信仰;二者是中共部队的编制人数上。

2.西安谈判的进程

2月11日,张冲与周恩来会谈,提出两党谈判的两种解决办法,即“(甲)先按指定区域调防、派驻联络人员并予以接济;(乙)然后将苏区改为特别区,实行社会主义”;红军改编国军,维持原有领导,但加派政训工作联络员;各边区武装则编为地方团队[5]。张冲向周恩来表明,甲案是临时的,乙案是基本的,改编后国民党提供给中共部队的军饷至多为60万,周恩来当即表示以甲案为基础进行谈判,并要求军饷接济至少为100万。毫无疑问,仅从11日的会谈来看,国民党并未在军队改编这一问题上作为谈判的突破口,军队改编也暂未言明具体数额,仅周恩来提出12师4军的设想,加之中共在2月9日曾向国民党做出将部队改名为国民革命军,接受南京国民政府的领导等五项保证,双方很快于12日达成一项协议,其内容为:“(一)中共承认国民党在全国的抗战领导地位……;(二)取消苏维埃制度,改苏区政府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受国民政府指导,实施普选制……;(三)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接受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与蒋介石委员长的统一指挥与领导……。”[6]

2月13日,顾祝同将协议内容电告蒋介石,由蒋介石裁定。2月16日,蒋介石回电顾祝同称“对于中共不可与谈款项多少,只可与商准留编部队人数……,中央准编其四团制师之两师。照中央编制,八团兵力已在一万五千人以上之数,不能再多……。其他关于政治者,待军事办法商妥后,再由周恩来来京另议……,但其各师之参谋长与师内各级副职,自副师长乃至副排长人员皆应由中央派充也……。至于其他关于政治者,待军事办法商妥后,再由恩来来京面议可也。”[7]很明显,在蒋介石看来,与中共谈判的方针仍是坚持原先既定的收编之策,重点则放在部队的编制人数上,编为两师八团,人数为一万五千人,这不仅与中共的设想相差太远,甚至由国民党派员充任中共各级部队的副职,无疑是将中共置于南京国民政府的控制之下,达到监视并使中共丧失自身独立性的目的,用蒋介石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达到“编共而不容共”[8]的目的。不久,中共便已经得知蒋介石的态度。为实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大计,中共即刻致电国民政府再次提出四项保证:“(一)在全国范围内停止推翻国民政府之武装暴动方针;(二)苏维埃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改为国民革命军,直接受南京中央政府与军事委员会之指导;(三)在特区政府内实行普选的彻底的民主制度;(四)停止没收地主土地之政策,坚决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之共同纲领。”[9]

2月21日,国民党召开五届三中全会第六次大会,大会的宣言主张:“至于对内则和平统一……,和平统一与停止内战,和平统一之目的,在集中整个国家整个民族之力量,以排除当前之国难……。”[10]大会通过了《关于根绝赤祸之决议案》,其中多有对中共大肆污蔑之词,并提出与中共谈判的最低条件,希望“国家之军队,必须统一号令……,故需彻底取消所谓红军以及其他假借名目之武力……,政权统一,为国家统一之必要条件,故须彻底取消所谓苏维埃政权,及其他一切破坏统一之组织……,停止赤化宣传……,停止阶级斗争……”[11]。此时国民党虽仍坚持反共立场,但此时国民政府已大致完成了自西安事变后的内政、外交之政策转向,基本放弃了对中共的大规模的武力围剿政策,只不过是方式上从武力解决改为政治收编而已;外交政策上,确立起集中国力抗日政策之基调。从积极方面看,国民党实际上接受了中共提出的部分要求,以三中全会为节点,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已经初现曙光,国共合作抗日已渐有苗头。

有鉴于此,中共中央迅速作出回应,随即提出并希望在不失原则的条件下,对国民党多作让步,使得谈判得以顺利进行,中共“可以服从三民主义,但放弃共产主义信仰绝无谈判之余地;承认国民党在全国领导,但取消共产党绝无可能……,红军改编后,人数可让步为六七万人,编制为四个师,可实施统一的训政纲领,但国民党不得派训政人员……”[12]。共产党方面作出了重大牺牲和让步。

2月26日,张冲返回西安,与周恩来继续进行会谈,张冲向周恩来言明,国民党的联共政策已经基本确立。周恩来对《关于根据赤祸之决议案》一文的污蔑之词表示不满和遗憾,并保留声明的权利。总体而言,张冲此行带来的消息无疑让周恩来宽慰了许多,国民党确立联共政策,意味着蒋介石不会再挑起大规模的对中共的围剿战争,这使双方有了进一步谈判的可能。2月27日,双方再次进行会谈,周恩来坚持中共的部队应编为六个师,不少于六七万人。但张冲认为,编为六师在蒋介石看来中共有坐大之嫌,仍然坚持编为四师四万人。此时双方虽然在部队编制问题上相持不下,但张冲声明的编制为四师四万人较蒋介石之前提议的一万五千人不仅人数上增加了一倍之多,同时也表明南京方面已经出现了明显的松动。3月1日,毛泽东同张闻天关于谈判方针立即致电周恩来、叶剑英等人,电称“红军编为五万人,军饷照国军待遇,临时费五十万,以此为最后让步限度,但力争超过此数……”[13]。3月2日,周恩来与张冲再谈,张冲很爽快地提出将红军主力编为四师十六团,并另编两个徒手工兵师,人数增加至6万人,周恩来立即致电中共中央请示处理方针,中共很快便复电周恩来,同意张冲提出的改编条件,并希望推动南京国民政府政策的彻底转变,达成共同抗日的目的。

3月4日,国民党电告顾祝同、张冲,表示只同意改编为三师九团制。同日,张冲与周恩来继续进行会谈,张冲将南京方面的意图告知周恩来,周恩来便立即致电中共中央。3月7日,毛泽东致电周恩来表示“编制仍以四个师为宜,但如蒋坚持三个师时,亦只得照办”[14]。中共中央此时明显的重大牺牲让步最终使得国共双方在部队编制人数上基本达成了一致。

3月8日,叶剑英与顾祝同、张冲继续会谈,并将谈判结果作一汇总,并由周恩来进行总结,送蒋介石做最后的裁定,其内容为:“(甲)政治问题:(一)中国共产党承认服从三民主义的国家及国民党在中国的领导地位,彻底取消暴动政策及没收土地政策,停止赤化宣传。要求国民政府分批释放共产党,容许共产党在适当期内公开。(二)取消苏维埃政府及其制度,现红军驻在地区改为陕甘宁行政区,执行中央统一法令与民主制度,其行政人员经民选推荐,请中央任命,行政经费请由行政院及省政府规定之。(三)红军取消,改编为国民革命军,服从中央军事委员会与蒋委员长之统一指挥……。(乙)改编问题:(一)改编现有红军中之最精壮者为三个国防师计六旅十二团……。”[15]虽然,由于中共的诸多让步使得谈判有了结果,但在此时,随着西安事变善后问题中西北军、东北军问题的基本解决,三位一体军事同盟不复存在,加之在日后的国共合作抗日中,中共由于自身经费缺乏,部队军饷由国民党拨款接济,在谈判中占据主动的是国民党。因此,南京方面也乐意利用此便利条件,意图完成对中共部队的彻底收编。

3.西安谈判的最终结果及影响

3月10日,顾祝同、周恩来、叶剑英等人一同核定条文,但双方很快在红军独立问题方面产生激烈争执。顾祝同一反常态,对3月8日达成的谈判协议并不认同,双方便不得不再行协商,约定由贺衷寒起草谈判协议。同日,周恩来会见张冲,得知顾祝同对8日的谈判协定做了大幅度的修改,形成新的条文,其主要内容为:“一、中国共产党今后服从三民主义的国家及中国国民党的领导,彻底取消暴动政策及没收地主土地政策,停止赤化运动……。二、取消苏维埃政府及其制度,改编军队,指定现在之地区,照地方行政之规划,执行中央统一政令,其行政人员由地方及中央任命。三、取消红军,改编为国军三个师,服从军委会及蒋委员长一切命令,各级军政人员第一步得由部队长保荐呈请军委会任命,各级副佐人员由中央改编后逐渐派遣……。六、各事接洽妥善,望将中国只能实行三民主义而不能实行共产主义之真谛宣告国人。”[16]如此极具收编性质的条文,自然使得中共方面大为不满。“依照新的条文,不仅苏区被一分为三,民选制度不能提,就是军队指挥、人员任用等中共也失去自主,编制也被压缩至三万人,这无论如何都难以让共产党人接受。甚至张冲也觉得‘太不够格’,一再劝顾祝同不要太苛刻,但顾祝同坚持行政区按省划分,指挥机关只能设临时的,副佐及政训人员一定要派。对于这种情况,共产党人,特别是军事领导人相当愤慨”[17]。南京方面的态度反复,使得已经达成的协议成为一纸空文,往日的诸多努力也将成为泡影,中共除表示坚决反对之外,不得不再行转变策略,对于日后的谈判不愿再寄希望于顾祝同等人,而是迫切希望能和蒋介石直接谈判。

3月12日周恩来收到中共中央来电,电称“顾、贺所改各点太不成话,完全不能承认,谈判须重新作起,可声明在西安无可再谈,要求见蒋解决。两星期内,周恩来回延安开会”[18]。3月15日周恩来会见张冲,周恩来向张冲声明,贺衷寒所修改的提案作废,并要求按照3月8日的会谈协议作为基础,并声明国民党派副佐人员到任为不可能之要求。16日,周恩来返回延安,20日周恩来将中共中央草拟好的谈判草案告知张冲。22日,周恩来与张冲一同飞往上海,不日转向杭州,与蒋介石拟定在杭州进行直接谈判,历时一月之久的西安谈判随即宣告结束。

诚然,从谈判结果来讲,西安谈判并未取得任何实质性的结果,双方在诸多问题上,尤其是中共部队的改编问题上,双方分歧依旧很大。但从整个谈判过程来讲,中国共产党作出的诸多让步,使谈判依旧能够朝着和平的方向发展。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实际上接受了中共中央提出的合作抗日的主张,由此奠定了两党合作抗日的基础。日后的谈判,虽其进程仍然复杂和曲折,但都不再导致合作关系破裂,甚或国共战火重起。西安谈判形成的合作抗日基调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奠定了一个良好基础。

注释:

①有关陕甘善后问题的三方交涉、“二二事件”的缘由请参拙文刘博山:《西安事变后的“二二事件”述论》,《长春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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