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模式与启示
2018-02-10李建忠
李建忠
(西南民族大学期刊社,四川 成都 610041)
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将科技创新放在核心位置.促进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结合,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需求.2016年,国务院《“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明确提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健全支持科技创新创业的金融体系”、“发挥金融创新对创新创业的重要助推作用”、“促进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国家层面的一系列政策举措,将科技与金融结合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科技创新兼具高收益性、高风险性、前景不确定性、轻资产性和外部性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科技创新企业难以通过传统方法和途径获取资金,而且,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产品并获得收益之前,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维持科技研发活动.为了支持科技创新,推动科技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必须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和金融工具,创新金融政策和体制机制.为此,研究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模式和体制机制,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发展科技金融,引导金融资源进入科技创新领域并实现优化配置.
科技创新是原创性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总称,包括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现代科技引领的管理创新,创新主体涉及企业、政府、科研院所、中介服务组织、社会公众等.特别强调的是,本文所指的科技创新主要是指以科技成果创造、研发、转化为目标,以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为内容的创新活动,主要涉及科技企业和科研院所的产业化创新活动[1].关于科技金融的定义,国内学术界目前尚未形成统一观点,对科技金融内涵的界定存在一定分歧.国外并没有“科技金融”的专门提法和称谓,只有金融创新、风险投资和技术创新金融等类似的概念和研究领域.其实,“科技金融”一词最早是由深圳市科技局于1993年提出的,本意是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实践中的主要形式和手段是科技贷款贴息.国内最早对科技金融进行系统研究的学者是赵昌文,他下的定义有一定代表性[2].虽然学者们对科技金融定义的角度不同,但基本观点是一致的,即科技金融主要指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创新性地组织运用金融资源投入科技创新领域,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服务[2-5].
科技创新和科技金融相结合在我国已经实践多年,取得了不少成效.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研究工作也成果丰硕,但总体而言,仍不够全面系统,更谈不上深入,不利于科技金融实践的进一步发展和深化,也影响了科技金融政策的正确制定和实施效果.尤其是科技金融概念、内涵和理论观点的分歧,使研究者、实践者、政策制定者无所适从.因此,有必要继续从不同角度梳理总结国内外科技金融实践经验和路径策略,以便更好地指导实践应用,并为今后构建科学合理的科技金融学科内容和理论体系积累基础.
1 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模式
为了支持科技创新、解决融资困境,一些国家或地区根据自身不同的国情、区情和金融环境,依托自身优势,进行了积极探索,建立了各具特色、行之有效的科技金融结合机制,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实践模式,对推进我国科技金融发展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1.1 资本市场主导型模式
资本市场主导型模式是市场机制在科技金融资源配置中起主导作用.在该模式中,成熟完善的金融市场特别是证券市场在科技创新活动中的作用非常重要.美国是采取资本市场主导型模式的典型国家.
资本市场主导型模式的国家或地区通常具备以下前提条件:一是股票和债券市场特别发达,证券化率高,证券市场功能完善、交易活跃、发展相对成熟,具有较高的流动性,投资者众多;二是具有成熟的专门面向科技型企业的创业板市场;三是创新与创业风险投资非常活跃;四是区域内部的大量企业以股份公司的形式存在,股权分散且流通性好,避免了股权过分集中而不便流通的情况[6].
美国是全球金融体系最发达的国家,资本市场发达,科技金融体系完善,满足了不同层次和不同阶段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需求.美国资本市场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主板市场;第二层次是二板市场,如纳斯达克(NASDAQ);第三层次是场外交易市场.其中,纳斯达克主要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7].
美国拥有良好的科技金融环境.美国政府通过明确的政策法律等手段,大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鼓励金融市场服务科技企业.美国政府十分重视法律法规和创新创业环境建设,不直接干涉科技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动,只是间接扶植和引导,尤其重视创新创业风险投资发展[8].
1.2 银行主导型模式
银行主导型模式是商业银行在科技金融资源配置中起主导作用.在这种模式中,科技创新企业主要融资渠道是银行贷款,股权融资为辅,银企关系密切.而且在该模式下,金融体系中的科技担保及信用机构发展相对完善.德国和日本是采取银行主导型模式的典型国家[9].
采取这种模式一般须具备以下前提条件:一是银行是区域内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二是银行和企业关系密切,银行或者占有企业一定比例的股份,或者直接参与企业管理[6].
如在德国,银行占据金融系统的主导地位,是全能银行,可以开展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德国政府为了帮助企业获得科技研发所需资金,出面为他们担保,从而使银行更愿意提供金融支持,贷款给企业.再比如日本,日本是典型的银行主导模式,并通过政策性金融机构和财税政策进行引导,鼓励商业银行向科技企业货款,实现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扶持.
1.3 政府主导型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表现为政府在科技金融资源配置中起主导作用,政府通过制定相关经济政策,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予以财政拨款、贷款贴息及信用担保等手段对科技金融资源配置进行直接干预,该模式中,由于政府承担大部分风险,因此能够较快地帮助科技型企业获取资金.政府主导型模式特别重视财税政策和政策性金融的作用,政府对科技企业的融资进行大力扶持,并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政府的职能得到最充分的利用,在科技金融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采取政府主导型模式的国家主要有中国、以色列、韩国和印度等.
采取这种模式的前提条件主要是:一是区域内特定行业的科技创新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如关系到国家竞争力提升的关键行业;二是金融资源不愿介入、融资渠道不畅的地区;三是特定战略阶段,如实施赶超战略的前期;四是研发中的基础研究投入.
比如以色列,政府非常注重科技创新活动和科技企业的发展,不仅直接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的全过程,还通过注入种子基金和政府引导的风险投资基金,为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充分的金融服务与帮助.该模式在以色列取得成功的因素有很多,主要有: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并严格实施;注重人才培养;政府结合风险基金.韩国科技金融发展模式主要具有三个特点:一是以政府财政支持为主导;二是政策性银行支持科技创新;三是健全的信用担保体系[10].
1.4 社会主导型模式
在社会主导型模式下,对科技企业融资发挥重要作用的是社会关系网络,包括亲属、好友、业务伙伴等.社会主导型模式有着融资速度快、节省时间、避免信息不对称等优点.但是,该模式只适用于特定的文化背景和社会制度,一般存在于重视社会关系网络的地区或国家,以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为主[11].
中国台湾是采取社会主导型模式的典型地区.社会民间主导型融资模式多种多样,包括信用借款、质押借款、民间互助等[6].
2 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模式分析
(1)在一个区域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发展初期,往往是政府主导型的发展模式,政府直接通过各项财税金融政策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创新;进一步发展,当金融市场发达,创新环境好,体制机制健全时,则以金融市场融资为主,企业通过风险投资和证券市场融资,政府起引导作用.
(2)政府主导型模式下,政府往往直接干预,加之政企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风险较大,当出现危机时,企业常常将风险转嫁给银行或政府,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
(3)社会主导型模式更适合种子期和初创期科技企业.因为这种模式省去了合同签订前的项目调查、合同起草、签约过程中的讨价还价以及签约后的监督等各项成本费用支出,而且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但这种模式存在诸多局限,实践中采用较少.当然,在区域内社会民间金融资源丰富的条件下,如果能通过社会主导型模式充分挖掘民间资金,也许会获得很好的效果[6].
(4)研究发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模式可以总结出下列观点:都具有良好的外部法律制度环境;政策性金融是推动科技金融发展的原始动力,通过成立政策性金融机构对科技金融创新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资金支持,在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方面对科技型企业经营与发展提供帮助;市场化运作的资本市场以及风险投资是科技金融高效运行的动力源泉;信用担保体系则是科技金融健康发展的保证[10].
3 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启示与建议
科技金融兼具公共金融和市场金融属 性,科技创新活动所需资金来源于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既要发挥市场的作用,也要重视政府的作用,不可偏废[12].
3.1 我国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科技金融逐渐发展起来,取得了不少成绩,至今已形成了一些较为典型的科技金融创新模式,主要有:北京中关村科技金融模式、上海科技金融模式、杭州科技金融模式、成都科技金融模式、苏州科技金融模式等[13-28].综合观察我国科技金融服务模式,有一个共有的特征,即政府在科技金融发展中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主导作用.
我国当前的金融服务体系还不尽如人意,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与科技创新主体多样化的金融服务要求之间还存在着发展上的不平衡.科技金融体系发展的滞后性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科技创新的发展速度.主要表现为:仍然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导,政策性金融参与较多而商业性金融参与较少,未能充分调动起相关各方的参与积极性和热情,相关主体参与程度不高;科技创新的政府财政支持体系和管理制度尚不完善,降低了财政资金的支持效率;风险投资发展不理想;多层次资本市场存在诸多问题;科技创新的银行信贷体制不健全;科技金融保险与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科技金融环境不理想.
3.2 我国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策略建议
决定科技金融发展的因素很多,不能将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与模式直接应用在本国的科技金融发展过程中[29].要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和金融体系的现实情况,构建完善的科技金融体系.
近年来,国内学者就如何构建科技金融体系纷纷开展了一些研究[20,30-35].综合已有的研究成果,选择从科技金融的内容结构来构建科技金融体系较为合理[36].
(1)进一步加大并优化财政科技投入
加大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努力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完善支持科技金融的财税金融政策,综合运用贷款贴息以及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多种方式,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支持科技创新.
(2)鼓励发展科技风险投资
科技风险投资在科技金融发展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政府可以为风险投资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大力发展风险投资.鼓励设立风险投资公司,落实相关政策,从基金设立、登记以及税收政策等方面提供便利,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创新创业风险投资领域.
(3)加强科技贷款力度,优化贷款结构
我国是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科技贷款的支持对科技创新的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基于我国国情考虑,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以银行货款为主的间接融资仍将占绝对主导地位,建立“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更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同时商业银行本身也具有很强的信息优势、资本优势、政策优势和创新优势.要充分发挥我国商业银行的种种优势,为科技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支持,要出台科技型企业贷款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增加科技贷款,对科技贷款占比达到一定比例的银行,给予一定的所得税优惠和减免.
要优化科技贷款体系.第一,优化科技信贷结构;第二,加快发展科技支行[1,36].
(4)大力发展多层次科技资本市场
科技资本市场是指科技创新项目进行直接融资活动的场所,具备风险定价、风险分配、风险转移以及激励等功能.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根据国外经验,以资本市场为主导发展科技金融将是我国未来的发展方向.发展多层次科技资本市场,建立起包括风险投资、创业板市场、主板市场及场外市场的多层次资本市场.这样,科技企业在各个不同生命周期阶段都有相应的融资渠道可供选择.
(5)健全支持创新的科技保险体系
科技保险为科技企业提供风险保障,转移风险和分散风险。具体创新措施有:创新保险产品模式;创新保险服务模式;创新保险服务方式;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发展专业化科技保险机构[37].
(6)构建良好的科技金融环境
科技金融环境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环境.目前,我国的科技金融发展在政策保障机制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各种科技金融法律与法规之间缺乏系统性.因此需要在政府主导下,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中长期科技金融发展战略规划,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我国的科技金融发展步入有序、规范的法制轨道[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