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世济民”经济对自由经济的超越
2018-02-09梁鹤年
[摘要] 本文分析了西方自由经济论者的缺陷和错误,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经济思想,即自存与共存的平衡。人类的经济行为是理性的,但不是追求自利,是不自觉地追求自利与互利的平衡,自存是共存的最佳标准,共存是自存的最佳保证。表现在经济行为上,理性驱使人们在追求自利时不自觉地顾及共利,在追求共利时不自觉地顾及自利。政府行为的原则应是经世济民,提升自存与共存的平衡;而不是自由经济,满足于无休止的自利追求。
[关键词] 以人为本; 自由经济; 自存; 共存; 平衡
[中图分类号] F0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29-1445(2018)01-0037-03
西方自由经济论者为什么推测失准
西方自由经济论者推崇自由经济,然而作为“科学”,预测金融风暴、房地产泡沫、股市升降、石油价格经常性失准,事发前全无警觉。专家们对失准的解释有一个共通点:“市场不够自由。”他们认为,真正的自由经济,理性经济人的行为会保证市场价格反映理性的供与求,价格的轨迹就可以往后追踪,往前推断。这样一来,推断失准就成为加强自由经济的“论据”。
专家们的“市场不够自由”体现在三个层面。
第一,市场信息不明。如果理性经济人有清楚、足够的信息,他们的理性行为会正确地反映在市场运作上,市价的走势就可以被准确预测。这当然是不可能出现的事:谁会拥有所有的信息?而且不合乎经验——百年来市场的信息量不断增加,但市场预测的准确度鲜有改进。
第二,市场自由度不足。如果理性经济人可以绝对自由地参与(包括退出)市场、绝对地自由买卖,他们的理性行为会正确地反映在市场的运作上,市场的走势就可以被准确预测。这当然是不可能出现的事——天然与人为的因素、有意或无意的行为都会带来组合效应、规模效应,形成无可避免的垄断、串通;而且也不合乎经验——百年来的反垄断、反串通都未有真正地遏制资本的结集和它对市场的支配。
第三,政府干预。这是自由经济论者的最大“棒子”。如果政府不干预市场的自由运作,理性经济人的行为就会正确地反映在市场运作上,市场的走势也就可以被准确地预测。这是特别针对政府对市场的任何管制,认为会误导和扭曲市场的理性运作。事实上哪有不干预的政府?政府的存在就是种“干预”。公平、公义、公益的保障就是对自由的干预。其实,这个论点也暴露了自由经济论的虚伪。为了维护“自由经济”,西方政府的干预是深远、庞大和彻底的。最大和最彻底的干预是“私产保护”。从洛克的《论政府》开始,私产保护是英语世界政治理论的基础、政府合法性的基础。1政府用在保护私产上的法律和资源大得无法估计。从公司法、合同法到婚姻法、保险法,从动产、不动产以至知识资产,无不是站在保护私产的原则上。
自由经济论者非但不作基础性的反思,反而变本加厉去推进和推广自由经济的“理想”——建立“完美市场”。幻想如果信息完全明朗、交易完全自由、政府完全不干预(除了保护私产),他们的推测就会完全准确。其逻辑是,如果能改变现实去迁就理论,理论就能成功解释现实。
追求自存与共存平衡的经济理性
他们推崇建立完美的市场可以保证经济人的行为趋于正常,也就是理性追求自利的实践。为什么这是好事?因为追求自利会带来公益:越自由的追求,带来越大的公益。正如亚当·斯密所说:“我们的晚餐,不是来自屠户、酒贩和烘面包师傅的善心,而是来自他们对私利的追求。”1
这种思路包含两个意识:一是追求自利是理性,二是追求自利可达公益。人人追求自利引发竞争,竞争的后果是优胜劣汰,优胜劣汰就自然带出最高效率,最高效率自然得出最大效益。至于效益怎样分配就不谈了。反正饼做大了就好分配;水涨自然船高,全体受益。这是个美丽的悖论:人人追求自利做出了大饼,然后人人放弃自利去分饼。
从中可以看出,斯密推崇的追求自利(包括日后的“开明自利”,也就是在追求自利中权宜地考虑别人利益)可达公益不是客观事实,是意识形态的反映,但有其历史背景。
熊彼特追踪资本主义的历史源头,指出斯密在《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中表扬的追求自利,可追溯到哈其森的道德哲学思路,再往上追溯到普芬道夫和格劳秀斯的“自然之法”。这套以个人为重的政治与经济意识形态,根植于17世纪中期经验主义与个人主义开山鼻祖洛克在乱世中(英国内战以至光荣革命)体会出来的求存之道;成长于17世纪后期到18世紀中期英、法角力中(路易十四到7年战争)自由经济与保护主义的较量;开花于工业革命爆发期(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的放任经济狂潮中。可以说,追求自利是从一个独特的历史时段(英国的17到19世纪)观察和归纳出来的。斯密的理论刚好赶上与工业革命孪生的功利文明,在“追求自利“的头上戴上“带来公益”的道德(政治)光环。两百年后的今天,“追求自利”更被视为人类天生的理性,成为经济“科学”的自明之理。
当然,“追求自利”不是自明之理,也不是不需要证明,只是无法证明。富豪把部分财产捐出去,他是追求自利吗?这样的“证明”是无法科学地验证的。
现在提出一个颠覆性的假设:人类的经济行为是理性的,但不是追求自利,是“不自觉地追求自利与互利的平衡”。这个假设也是来自“自然之法”,但不是现代的、不是出自洛克以至斯密的,而是古典的、出自亚里士多德与亚奎那的自然之法。它也是靠观察与归纳得出的,但不是单靠观察与归纳,因为观察聚焦于现象,而现象永远是相对的。不同的人、事、时、空产生出不同现象,不同的人、事、时、空观察出不同现象。古典自然之法兼顾现象与真相(现象的本质和现象与现象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因果关系),兼用归纳(从现象去推理)与演绎(以原则去推理),得出以下观点:万物求存;动物求存,并求延续;人是理性动物,除了求自存和延续之外还知道与人共存。“存”不单是生存,是指“按其本质生存”。在现实生活中,理性受到内在情绪和外在环境影响,越有理性的人越希望他的现实生活与自然之法保持一致。自然之法无关道德,没有选择。它是客观的、绝对的,而且是任何有理性的人都“能够”知道的。
这个以古典自然之法的理性经济人可以更满意地解释经济现象和预测经济未来,并且能帮助我们寻找支配经济命运的抓手。
举例来说。第一,历史价格平均线代表理性经济人的正常行为,显示经济应有的正常走势。第二,在平均线上下的价格代表经济人的行为离开常轨,显示经济出轨。第三,出轨的原因不是经济人不理性(追求自存/共存平衡的理性是绝对的),而是他的理性失衡。在鼓吹自由经济的大气候里,失衡主要是自存过分膨胀(失度),向追求自利倾斜。
恢复自存/共存平衡可使经济人的行为恢复正常,也就是理性追求自存/共存平衡的实践。在共存之下自存得到最可靠的保障;在自存之中共存得到最丰富的滋养。自存/共存平衡就是共富的基础,是经世济民的经济。
历史价格与价格平均线的差距是经济出轨的衡量。房地产的每个历史价格会有与其相对应的房贷利率、使用权期限、相对回报率。如果把房地产的历史价格按出轨的幅度(与价格平均线的差距)排列,这排列应该对应同时期的房贷利率高低、使用期限长短、相对回报率大小的排列。自利空间与经济出轨的关系就立刻可以看得出来。为此,自存/共存平衡的假设是可以“证伪”的,所以它是科学的。
这个假设非但可以用来解释过去,也可以用来推测未来。以平均线延伸去推测未来失准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历史从来不是平均值,未来也不会出现在平均线上;二是平均线不能包容突变。从自存/共存平衡的角度去看,突变代表失衡,过去的突变(失衡)会反映在历史价格与历史平均线的差距上。研究这些差距与其相关的历史背景会提升我们对未来突变的警觉和预知能力,增加推测未来的准确度。
这个假设更可以为经济政策寻抓手,例如通过调控房贷利率、使用权期限、相对回报率去调控房价。有人会指出,自由经济论者也会使用这些政策。问题是自由经济与经济调控有基本的逻辑矛盾。自由经济是以增加自由去解决问题,调控是限制自由。当然,现实与常理驱使自由经济论者不自觉地谈调控。可惜他们并没因此而去反思他们的理性经济人追求自利的假设,以至于把经济理论弄得一塌糊涂,在理论与实践之间造出一大堆矛盾。
以自存/共存平衡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假设是一箭三雕。第一,这个假设是出自于对人类行为的观察与归纳,以及从人类理性出发的逻辑演绎,并可以“证伪”,因此科学性较强。第二,理性失衡比市场失灵有更强的因果逻辑去解释经济出轨,因此政治(道德)说服力较强。第三,以自存失衡去演绎经济出轨更能针对性地寻找经濟对策的抓手,因此政策的效应较强。追求自利的理性经济人是意识形态的产品,不是科学的发现,是政治的“理想”。为了政治的合法性,自由经济论牺牲了科学。
追求自存与共存平衡的理性经济人既合乎西方古典“自然之法”,也贯彻了东方的“中庸之道”,结合了科学与道德。政府行为的原则应是经世济民,提升自存与共存的平衡,而不是自由经济,满足于无休止的自利追求。
[参考文献]
[1] [英]亚当·斯密著,郭大力、王亚南译.国富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
[2] [英]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M].黑龙江:哈尔滨出版社,2017.
[3] [英]洛克著,刘晓根译.政府论[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7.
(作者简介:梁鹤年,加拿大女王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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