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猎”随权集
2018-02-09
共产党员·上 2018年1期
“围猎”一词,本意为“围而猎之”。哪里有权力,那里就可能有围猎。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曾告诫,“各种诱惑、算计都冲着你来,各种讨好、捧杀都对着你去,往往會成为‘围猎的对象。”在这样的环境下工作,如果没有足够定力,就很可能在各种考验面前败下阵来。
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于2005年结识济南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赵某,从此拉开了相互利用、权钱交易的“二人转”序幕。基于为赵某提供了诸多便利,王敏向其索贿的底气十足,俨然把赵某当成了自家的“钱袋子”和“提款机”。 王敏明白一旦和赵某纠结一起,必然是权钱交易,他急不可耐地“飞蛾扑火”,和赵某一拍即合、勾肩搭背,迅速结成了利益同盟,心甘情愿地接受了赵某的“围猎”。
赵某先后向其行贿现金、房产、名人字画等钱物累计折合人民币1800余万元。2014年6月,借在中央党校学习之机,王敏潜入赵某在北京的会所吃喝玩乐。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下,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王敏因受贿罪获有期徒刑12年。
势利之交,难以经远;以利相交,利尽则散;以权相交,权尽则弃。一些贪官之所以落马,一个重要原因是在交往方面出了问题。要想使官商之间的关系“单纯”起来,就必须从制度的层面制约和规范官员手中的权力,商人和官员过度“亲密”,就非但不能带来好处,甚至会适得其反。立德之外,必须立“威”,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到用权不逾矩,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让为官者与经商者心中有所敬畏,绝不突破交往的底线。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