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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媒要弘扬社会公平正义

2018-02-09

中国地市报人 2018年12期
关键词:公平正义舆论监督新闻媒体

(三峡日报传媒集团,湖北 宜昌 443000)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构建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主要涉及观念、制度、实践三个层面。新闻媒体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及时发布重要政务信息和公共信息及涉及公众利益的其他信息,体现对不同界别和阶层公民知情权和实际利益的同等尊重;忠实表达不同界别和阶层公民合理的心声、愿望、意见,为他们直接或间接表达自己的言论提供同样的机会和自由。

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坚持、体现和维护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背离公平正义原则,就是放任社会不和谐因素滋生、蔓延。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任何一个文明程度较高的国家处理政府与公众、公民与公民之间关系的一项基本准则。“在一个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里,社会成员应该平等地拥有权利,平等地享受权利所带来的利益,共同分享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成果。在这里,公平正义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也是社会和谐的本质属性。”此言比较准确地阐明了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之间的关系。

公平正义,内涵颇丰。在社会生活范畴,公平并不只是指公平地进行利益分配,更不是指在利益分配时实行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孔子所说的“不患寡而患不均”虽不无道理,但不是我们所追求的理想目标)。公平是指“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罗尔斯则更明确地规定,在他的正义论中,正义的对象是社会的基本结构——即用来分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主要制度。

推动社会公平正义,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有赖于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新闻媒体责无旁贷。新闻媒体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的一支有着自身鲜明特点的重要力量。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它们日复一日地生产和传播着新闻这样一种特殊的精神产品(当然也还生产和传播娱乐产品、广告信息产品等)。它们持续不断地为广大受众提供有价值的新闻信息,以满足其新闻需求。在这一过程中,媒体以对新闻事实的报道、对此所作的解读以及公开的抑或隐蔽的倾向,有意识地影响着公众舆论,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心灵世界和日常生活,藉以达到引领社会舆论的目的。社会舆论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心的向背和聚散。对此,不可等闲视之。在当今资讯高度发达的时代,新闻媒体已经成为社会公众了解外部世界、了解自己生存环境的主要方式和途径,对社会、对公众的影响力正在与日俱增。

在现实生活中,通过媒介行使话语权,在很大程度上又有赖于媒介资源支配权。从本质上说,媒介资源支配权是由媒介的产权状况决定的。在我国的国情条件下,新闻媒体的产权属国家和全民所有。人民作为国家的真正主人,同时也是媒介的真正主人。如,同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是由人民赋予和托付的一样,媒介资源的支配权应当也是由人民赋予和托付的。新闻媒体推动社会公平正义,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及时地发布重要的新闻信息(包括政务信息和公共信息),以及涉及公众利益的其他信息,体现出对不同界别和阶层公民知情权和实际利益的同等尊重。二是忠实地表达不同界别和阶层公民合理的心声、愿望、意见,为他们直接或间接地表达自己的言论提供同样的机会和自由,其中,既包括为他们直接行使舆论监督权提供必要的帮助,又包括视情况受公众委托而代为行使舆论监督权。

作为联系社会各个群体和众多个体的公共平台,新闻媒体在以下三个层面上,应该可以有较大作为。

以符合新闻传播规律的方式,为正确合理的公平正义观念的广泛传播鼓与呼。公众利益既是公平之所系,又是正义之所在。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特别是在教育、医疗、住房等问题上,公众因利益屡屡受损而有着切肤之痛。为其利益呼吁,是新闻媒体当仁不让的职责。正如刘少奇同志当年所说:“要有老实的态度,要深入观察问题,要甘愿做人民的代言人”,“如果能够真实地全面地深刻地把群众情绪反映出来,作用就很大,这是人民的呼声,人民不敢说的,不能说的,你们说出来了。如果能够经常作这样的反映,马克思主义的记者就真正上路了”。反映群众情绪,表达群众呼声,从根本上说就是要代之立言、进言。纾解民众情绪,强化公民意识,守望公众利益,助力社会和谐。这其实也就是在观念层面为推进社会公平正义所作的一种实实在在的努力。

在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得以推行的制度层面,新闻媒体也可以大有作为。媒介与社会各界别、各阶层有着广泛的联系,特别是与各方面的专家学者、权威人士关系密切,便于就确保社会公平正义的合理制度的建立、健全而广纳意见、建言献策。通过对社会舆情和人民群众心声的深入了解,通过对专家学者、高端人士的专访——在此基础上,可以就现有制度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对制度的不合理之处提出质疑,对制度的缺失提出修改建议。例如,在充分体现公平正义原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制定、审议过程中,诸多新闻媒体就充分发挥了集思广益、使之日臻完善的良好作用。

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践层面,新闻媒体也有发挥自身潜能的广阔空间。为各阶层、各界别的公民提供大致平等的媒介话语权,不爱富嫌贫,不爱官嫌民,不爱尊嫌卑;激浊扬清,肯定和倡导在体现公平正义原则方面应褒扬的行为,否定和抵制须贬抑的行为。媒体不遗余力地为农民工讨要工钱,用自己所拥有的媒介话语权,说农民工想说而无法说、无处说的话语。特别重要的是,媒介要就违背社会公平正义、违背正确合理的制度的思想行为,展开持续的、有相当力度的舆论监督,从而形成相应的威慑力,使违背社会公平正义原则者有所忌惮而不致畅行无阻。

从现实情况来看,对于新闻媒体推动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功能,既是鼓动者、推动者,又是行动者,受众寄予最高期望的是舆论监督。社会上存在着的不公平、不正义现象,是新闻媒体经常性的监督对象。对此,如果能正确地实施舆论监督,则有利于形成对监督对象相应的舆论压力,迫使依靠不公平、不正义谋取利益或维护私利者不得不有所收敛,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正气得以弘扬;而如果保持缄默,则不可能消减或抵制不公平、不正义现象。当然,如果舆论监督失当,也会加剧社会上的不公平和不正义。比如,将舆论监督服务于媒体制造轰动效应、进行商业炒作的目的,或者越位越界、以舆论监督代替行政处理和司法审判,或者造成了激化社会矛盾的后果。如此等等,不仅不可能消减而且还会进一步扩大社会不公正、不正义现象。这些都是应当力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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