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传统影像探究数字虚拟影像的艺术价值取向
2018-02-08张璐婷
文/张璐婷
1.数字影像的尴尬与责任
1.1 数字影像的尴尬
数字影像的显现不是直接的,而是通过媒介来进行传递,也就是说,要想看到数字影像内容,必须借助电子屏幕来实现。随着电子设备的普及,人们更多地是把影像资料保存在电子存储设备上,这样一来,一旦离开电子设备,影像资料就完全消失,不复存在了。而传统的影像资料在这方面则好很多,它保留有真实的底片,在今天我们依然能看到百年之前影像内容。
数字影像这种“看得见,摸不着”的新技术,让我们失去了厚重感,让情感变得空洞。在传统意义上的影像资料是一种物质的存在,它是有体积和重量的,可以直接触感,它会随着年代的变化而产生时间上的新旧和磨损,也正是这种真实感,让人们在这实物上寄托了自己的情感。可见虽然图像很重要,但它只是一部分,不能取代全部。离开了物质的“视觉”在某种意义上只能算作幻觉。
数字虚拟技术的便捷性造成摄影技术和文化的退化,人们不必再耗费精力和时间去学习诸如测光、对焦等技巧,也不必进行拍摄技术的基础训练,这一切数字相机都做到了相当的精简。[1]另外,电脑修改技术的使用,很容易使摄影成为美图技术的堆砌和拼贴,流于千人一面毫无个性的数字技术泛滥。
1.2 数字影像的责任
数字暗房技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积极地改变影像资料的美中不足,但它也给影像资料造成前所未有的可信度冲击。影像的初衷是复制和再现当时的真实场景,它是一次性的不可更改的客观记录。最初人们把影像资料看作是现场的目击佐证,具有不可否认的权威,但数字暗房技术的产生,却颠覆了这一概念,影像造假已经毫无成本可言。
当然,在艺术创作领域,是欢迎对影像改动和再创造的,前提是这些改动不会引起人们认知上的歧义。但对于纪实性摄影领域来说,特别是数字暗房影像技术,“无中生有,以假乱真”的手段,可以轻而易举地把英国女王变成黑人土著妇女,这种“颠倒黑白的”的再创造是不可取的。
2.数字影像的艺术价值取向
2.1 数字虚拟影像体现的艺术价值
审美价值是人自身审美活动的结果,虚拟影像成为人的审美对象是运用一定的审美标准和审美尺度对它进行衡量判断的结果。虚拟影像作为一种物象不仅是随着影像艺术的发展而发展的,同时也是随着数字影像技术的发展而发展的。[2]虚拟的影像具有自身独特的新视觉艺术审美价值,它可以把人的意念与想象可视化,把人们的思想以“视觉影像”的知觉形式表现出来。数字化应用已经覆盖了我们今天的生活,数码相机、电脑终端设备、数字电视、数码DVD等等,让我们置身于现代的数字化浪潮里,给我们带来了不同的视觉审美效果,尽管它是一种虚拟的视觉感官体验,但我们还是能感受到美。总而言之,数字虚拟影像作为一种视觉审美物象,给我们带来了全新的审美方式。
此外,数字虚拟影像主要是借助现代化的数字媒体、网络媒体、各种数字化的智能设备,通过电视、电影、动画、视频等形式,将相关的文化信息资源呈现出来,从而实现数据信息、文化资源的共享与传播,具有一定的交互性、传承性、共享性。借助数字影像的优势,以数字影像作为平台有助于实现文化艺术的数字化再生产,扩大艺术价值的传播范围。开展碎片化的网络推广传播,能够及时地将审美艺术进行数字化传播,采用多媒体、互联网思维,建立起多媒介化的联动传播机制,实现文化艺术品的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传播。另外,还可以根据数字虚拟影像的实际发展情况,扩大优秀文化产品的社会影响范围,加深人们对文化艺术审美价值的理解和认知,形成一个良好的审美环境,推动优秀文化的进一步发展。
2.2 审美方式的“常态”向“多元”转变
如果说传统影像艺术属于“常态”的艺术形态,那么数字虚拟影像艺术就是逐渐失去“常态”属性,向消遣性转变的多元化艺术形态。观众对艺术品的接受也随之由原来的凝神专注式转为了多元化消遣形式。两者之间的不同在于,在常态状态中,观众的观赏角度是处于物外的有我之境的理性视觉范畴之中,而多元状态,观众是处于作品之中的无我之境的感性范畴之中。
数字虚拟影像有别于传统的影像,它改变了过去被动固定状态,而是在虚拟的环境中能够产生类似过山车式的触及体验,由虚拟的影像构成了全景画面,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这种用多元化表述的艺术形式所呈现出来的效果,给人留下无穷的审美空间,让我们感受到全新的视觉体验。另一方面,数字虚拟影像的艺术审美具有多媒介化的特色,所谓的多媒介化主要是利用新媒介思维,将各种传播媒介整合起来,根据文化艺术品的多样性,逐渐实现文化艺术品从一维空间到多维空间的传递与融合,满足人们多样化的审美需求,从而形成相应的审美市场,推动美学艺术和文化产品的进一步发展。在多媒介整合传播过程中,要明确审美艺术的主要传播内容,确定相应的文化产品传播主题,借助视频网站、电视节目、电视广告等形式进行数字虚拟影像传播,这样不仅可以扩大审美艺术品的传播范围,而且能打开一定的社会市场,拓展审美艺术的发展市场。
2.3 虚拟影像拓宽了人的审美领域
审美活动是一个过程,是利用特定的媒介把美表现出来。审美情趣具有审美理想性和审美趣味性,而这种审美情趣是建立在物像的基础上的。数字虚拟影像对形象的虚拟化,使夸张与想象在人们对这些虚拟对象的审美过程中得到充分的发挥和表现,使人们的审美情趣在理想性和趣味性上得到更充分的满足。随着现代数字科技的发展,虚拟影像技术让人们欣赏到了难以实现的画面,达到艺术表现的特殊需要。如电影《金刚》中的黑猩猩及震撼的场景画面都是通过数字虚拟技术来完成的。正是借助了数字技术的应用给人们展现了震撼人心的虚幻各精美的华丽。这是对传统审美理念的刷新,是数字虚拟影像自身衍生出的新的审美形态。它为不同的群体提供了广阔的视觉审美空间和审美范畴。虚拟影像技术可以给人以亲历感,接受者在可视化的审美空间中,可以得到一种审美的自由感,在这种虚拟的影像空间中,摆脱了现实生活中固定物象的束缚与限制,人的视觉审美空间变得更加宽广。而且,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现代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在人们的实际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并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互联网平台可以作为数字虚拟影像的推广平台,能够及时地将动态视频传递给观众,扩大了美学元素传播的范围。借助数字化影像互联网平台有助于实现文化艺术品的跨平台传递,突出艺术美在传播平台、地理位置等方面的限制,提升了审美效果。例如,将文化艺术品设计为智能手机的铃声和屏幕画面,及时将动态视频和真实可感的照片传递到手机客户端,进行信息传播和发送,借助智能化的数字设备客户端,根据审美需求将画面信息进行分类传播、网络化推广,通过关键词搜索就可以将相关信息传递到相应的客户端,从而满足人们的个性化审美需求。
3.虚拟影像审美的精英性与大众化
传统艺术往往给人的印象是神圣的,是少数人特有的专利,只有少数人群才能品味把玩,所以也被称为是精英文化。但用数字技术创建的虚拟影像艺术,却有别于传统艺术,它扎根于广大群众,是一种大众化的审美文化。虚拟影像的审美属性制约着大众审美价值的取向,使视觉消费带有某种精神性,使低俗文化有所提升。正是在这种审美大众化的作用下,影像艺术才得以迅速广泛地融入生活,成为干预我们生活的新的视觉文化。[3]
更为重要的是虚拟影像的审美价值以极端的感性化形式解构了理性对人的禁锢,特别是在数字化浪潮时期,对消解传统审美精英化形态起了重要作用。总之,数字时代的大众审美化作为感性审美的现代性,它不仅同构了现代性,也助长了感性异化的审美效果。这种大众化的趋向,不仅体现了“审美生活化”和“生活审美化”的历史性转变,也反映了从“精英性”演变为“大众化”的审美意识形态的转变。而这种审美的“大众化”现象与现代性的契合及升华,也进一步提升了审美意识。
结论
数字虚拟技术不可置疑地进入到了我们的现实生活,并影响着我们对传统意义上的视觉艺术形象的理解。它在影像艺术发展中具有巨大的潜能,可以创造出现实无法达到的艺术效果,虚拟影像在今后的影像发展中有着极其深远的艺术影响。
[1]汪黎黎.论数字虚拟影像及其对电影本性的拓展[J].新闻爱好者,2012(11):77-78.
[2]王彬.真实与虚拟——数字虚拟影像研究[J].北京印刷学院学报,2014(01):22-25.
[3]蒋少华.数字时代的虚拟影像艺术[J].湘南学院学报,2008(03):8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