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相关财税政策对票据市场的影响
2018-02-08何若丽
何若丽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广州 510000)
1 引言
随着近几年我国金融的发展和崛起,金融相关的管理部门陆续出台了“三三四”等一系列的文件。同时,上海交易所也根据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及在金融行业去杠杆、规避影子银行的发展方向,推出了相关的政策和制度。银行在发展的过程中也不断加强对其流动性的管理。在众多管理资源规则的制定因素影响下,票据市场逐渐恢复平稳发展,同时呈现出了票据资金稳定发展的趋势。财税政策作为我国关于财政和税收两方面的主要政策体系,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国家只有把握财政和税收两方面,才能更好地分配社会资源,从而对国家经济进行宏观调控。作为国家经济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财税政策的发布起到了关键作用,不仅能够最大限度提高经济的发展,同时能够促进我国区域经济的发展,为财税政策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助益。在我国财政局发布的〔2017〕58号文件中曾提出,在票据市场发展过程中,财税政策对票据市场起到了极大的影响作用,财税政策的发展以及相关制度的形成将票据业务形式从分离到一体化,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票据业务税收一体化,同时将我国的税收形式变为了“谁持有谁交税”,从而极大程度地保障了我国税收制度的合理性,实现了公平竞争的发展态势[1]。票据业务增值税政策调整,贴现转贴现均按持有期缴纳,有利于促进直贴业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2 财税政策存在的不足之处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现状,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现象已经十分普遍。这种现象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对于国家宏观经济的发展影响也是双向的。区域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势必会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的战略。因此,若想实现区域经济共同发展,必须对当前的经济政策和财税政策进行分析和探究,有针对性地对财税政策做出改革举动,为我国的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2.1 财政支出无法发挥真正作用
政府通过投资以及补贴引导企业进行相应的技术研发以及高新科技技术的改革与创新。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不断变化,对技术的研发提出财政拨款的效果甚微,甚至投入远远大于产出的情况屡屡出现。在利益的驱使下,许多地方政府和企业在资源、商品、价格上与我国的财税政策和相关规定背道而驰,导致虽然我国对于发展的投入与优化政策不少,但是其产生的效率却很低。
2.2 财政投入不足
虽然近年来,我国对财政支持力度保持了总体不断提高的趋势,但和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财政投入还有很大的提高空间。相对国际指标而言,我国在环境、能源、技术等方面财政投入远远不足。据有关统计表明,如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环境、能源、技术的总投资占GDP的20%左右,而我国的财政投入远远低于西方国家,导致我国财政的发展停滞不前。我国的财政支出虽然在总量上有所提升,但不论是与世界其他国家的横向对比,还是从历史的角度纵向对比,所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都较低。我国的农业政策已经出现了不能适应经济迅速发展的缺陷。
3 相关票据条款及变化
2017年7月11日,我国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该文件明确指出了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国国内的金融机构,如行业等必须进行票据交易,以实现票据交易转贴现等业务。在缴纳增值税时,需根据实际持有的总票据中的相应贴现利息作为应缴纳的增值税值。在未出台相关规定之前,我国的票据市场和票据业务通过金融机构进行贴现,从而实现贴现利息收入缴纳全额增值税,转贴现利息收入进行免缴增值税的决定。“第五条,自2018年1月1日起,金融机构开展贴现、转贴现业务,以其实际持有票据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作为贷款服务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此前贴现机构已就贴现利息收入全额缴纳增值税的票据,转贴现机构转贴现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
“第六条,本通知除第五条外,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七条自2017年7月1日起废止。《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二十三)项第4点自2018年1月1日起废止。”根据我国相关政策和规定的执行,银行在票据贴现后就有了缴税的义务,需要根据我国政府的征税的相关规定,在票据到期以前按照销售额总额缴纳增值税。同时根据我国财税〔2016〕36号文的相关规定,不同的金融企业之间开展免征税的转贴现业务。而根据我国财税〔2017〕58号文的相关规定,票据贴现由全额缴纳增值税变更为金融机构持有在一定期间内需要缴纳税负,这种转贴现业务的变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负的分布情况。
4 财税政策对票据市场的影响
4.1 促进税收公平
根据我国有关税收的规定,税负可以通过连续的交易行为对不同主体进行分配。根据我国财税〔2016〕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可以通过贴现业务实现对票据的转贴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能够最大限度减小票据税负之间的分摊,同时也能有效降低多个主体的分摊工作,将税负的实现通过银行贴现前后来完成,从而选择增加银行的税负情况。贴现与转贴现不同,本质上有所差别,即使出现相同的行为,也无法使用同一税制,使用同一税制不符合公平征税的原则[2]。根据我国财税〔2017〕5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不同交易主体间税负的分摊,可以很大程度实现不同主体的竞争,从而使得票据市场的业务变得较为公平和合理,同时在一定公平的税收效率中,通过减少贴现行为的方式,促进票据市场的发展。
4.2 提高票据市场的流动性
根据我国出台的相关征税方案,规定了商业银行在票据贴现过程中需要加纳全额增值税,在票据转贴的环节可以减免一定的税负。这一相关规定,不仅大大提高了票据的价值,使票据在财政和征税的过程中变得更为重要,同时提升了票据的属性价值。贴现银行由于全额缴纳了增值税,导致贴现银行无法转让票据资产,大大降低了资金的流动性。根据我国财税〔2017〕5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指出了在规定期间进行缴税行为,不仅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同时提高了票据市场的发展,提升了票据转贴现的重要性,同时提高了票据交易的数量,使票据交易业务能够更好的发展,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增强票据的流动性[3]。
4.3 增强票据服务实体的能力
根据我国财税〔2017〕5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指出票据资产的流通性提高是当前我国票据市场应当关注的主要问题。通过加快票据的流通,可以大幅度地降低贴现银行的税负工作,同时增强票据业务的规定,使票据资产的流通性能够得到一定的提升,从而扩大票据业务的规模,缓解企业的融资问题。通过提高票据市场的流动性降低票据市场的融资率,从而减少贴现银行的税负情况,在贴现率下降的情况下,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的问题[4]。总之,在相关票据业务政策逐步实施后,所有票据运营银行业及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其他各市场主体均面临重大转型,随着我国财税〔2017〕58号文件的出台,不仅有效提高了票据市场的发展,同时也大大提升了票据业务的发展潜力,提高票据市场的流动性,为企业能更好地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未来票据市场进一步发展做好了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