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与建设美丽乡村
2018-02-07金洁霞王国灿
□金洁霞 王国灿
美丽乡村已成为浙江的一张金名片。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美丽乡村建设在新时代有其新的内涵和更高要求,目标更加宏大,要以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深化美丽乡村建设,着力打造美丽乡村建设升级版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及“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在乡村领域的具体落实,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这标志着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城乡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为我们开启了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的新征程。
浙江是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三农”思想的重要萌发地,也是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发源地。十多年来,浙江不断创新实践,始终追求高水平建设美丽乡村,美丽乡村已成为浙江的一张金名片,为浙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基础、赢得了先机。事实上,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乡村的发展早已不单单停留在经济范畴,而是包括生态、文化、社会治理等全方位变革,美丽乡村建设在新时代有其新的内涵和更高要求,目标更加宏大,我们要乘势而上,以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深化美丽乡村建设,着力打造美丽乡村建设升级版,实现产业兴、农村美、农民富。
建设美丽乡村为乡村振兴夯实生态基础
乡村振兴战略用“生态宜居”替代“村容整洁”,是乡村建设理念的升华,是一种质的提升。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也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
生态是美丽乡村的外在之美,更是美丽乡村的内在气质,脏乱差不是美丽乡村,以破坏生态为代价的美丽乡村走不长久。生态宜居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任务,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扎扎实实地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万村景区化建设,巩固扩大治水成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面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打造生态宜居的农村环境。
乡村生态宜居不再是简单强调单一化生产场域内的“村容整洁”,而是对“生产、生活、生态”为一体的低碳发展方式的乡村探索。生态宜居的内核是倡导绿色发展,蕴含了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生的关系,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乡村建设中的具体体现。
建设美丽乡村为乡村振兴添加产业动力
实现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摆脱贫困是前提。美丽乡村应该是富足的乡村,贫穷落后的山清水秀不是美丽乡村,带领农民脱贫致富是建设美丽乡村的根本要求。党的十九大将“产业兴旺”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要求,充分说明了农村产业发展的重要性。产业是乡村发展的内在动力,产业兴旺则乡村振兴有望、后续发展强劲。
产业兴旺不仅要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动农业全面升级,还要丰富农村产业发展业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因地制宜确定乡村产业发展策略,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基础,创建一批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等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打造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要加快农业新旧动能转换,出台相关政策激励和财税扶持等政策,重点解决农业发展区域结构趋同、农产品无序竞争、供求失衡严重、品牌意识不强等问题,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培育特色品牌。要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实行“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业”,把发展生态旅游业作为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载体,“让好山好水转化为农民的聚宝盆”,让农民获得更多增值收益。要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顺应“互联网+”的大势,推动“互联网+乡村旅游”“互联网+农村物流”深度融合。要不断拓展养生养老、运动健康等新业态,做优做精农家乐、民宿等新产业,引导资金、技术、人才、产业加速向农村集聚。
建设美丽乡村为乡村振兴强化组织保障
乡村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从管理民主到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标志。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乡村人口的外流,乡、村组织数量减少,乡村自我组织和发展能力弱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只有将基层组织建实、建强,振兴乡村战略的实施才更有保障。
要全面加强乡村社会治理,以“最多跑一次”理念推进乡村治理集成化。而乡村振兴归根结底是广大农民自己的事业,美丽乡村建设要始终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不断激发他们的潜能。在美丽乡村建设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善于听取农民的意见,切实保障农民的权益,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放手激发他们在新时代的创业、创新、创造潜力,把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把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广大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此外,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引导农村创新;统筹成立专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乡村振兴的领导组织工作。
建设美丽乡村为乡村振兴铸就文化之魂
乡土文化有着几千年发展历史的沉淀,是农村人与物两大载体的外在体现,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灵魂所在。乡土文化有着无可替代的凝聚和认同功能,一个缺乏文化元素的乡村,经济再富裕、生态再美丽,也不可能成为令人向往的美丽乡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要塑形,也要铸魂,即乡村文化的振兴。没有乡村文化的振兴,就不可能有乡村的真正振兴。
“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在建设美丽乡村时,要深入发掘乡村背后的故事和文化基因,注重地域特色,尊重文化差异,体现乡土风情,传承乡村文脉。对于自然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村庄,要统筹兼顾保护和发展,要特别注重保护好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不搞大拆大建,不搞一刀切,不搞统一模式,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
美丽乡村建设要以乡情、民俗为纽带,着力实现乡土文化活力重现,推动乡俗乡风的现代转化和复兴。深入挖掘本地特色文化资源,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不断丰富农村群众文体生活;大力开发民俗资源,整理乡规民约,树立乡村道德模范,让清风正气充盈每一个乡村,为乡村振兴铸就文化之魂。
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浙江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全国前列,我们既有条件也有信心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历史征程中,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浙江要围绕建设大花园及乡村振兴的具体目标,紧扣“高水平”和“走在前列”的要求,率先实施以人民为中心、以效益为核心的乡村振兴战略,努力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先行省和示范省,为全国的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多的浙江实践与浙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