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持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
2018-02-07刘裕斌
●刘裕斌
近年来,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牢牢把握“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升效能”总基调,在“放”上做减法,在“管”上做加法,在“服”上做乘法,放管服改革取得积极成效。目前,共分批削减行政权力事项164项,调整政府内部权力8项,整合4项;编制完成县镇两级政府权力清单4049项、责任清单2853项、审批目录清单251项和公共服务清单697项。紧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编制农村社区74项为民服务清单,彻底理清县镇村三级主体权责范围,行政审批边界更趋明晰。
当然,改革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下放审批事项与地方实际“错齿脱节”。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决定权已下放到县级,但发证环节仍留在上级部门。比如,“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的审批”事项已下放,审批环节在县里,但制证、发证权限并未同步下放。有些审批事项按规定应该下放,但相关部门通过出台文件又将权限“上收”。二是“信息孤岛”问题突出,部门数据“壁垒林立”。各部门自上而下均建有相对独立的信息系统,彼此数据不共享、不兼容,形成了“信息孤岛”。比如,人社部门在办理“遗属补助资格认定、一次性救济费”时,明确规定“需提供公安、民政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但公安、民政部门已取消开具此类证明,致使部门衔接和业务办理不顺畅。三是重审批、轻监管现象仍存在。突出表现为理念转变不到位、政策掌握不到位、流程规范不到位,以及监管队伍人员结构有欠缺、方式手段有欠缺、部门协同有欠缺,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一定程度上存在衔接不顺畅、不协调等情形,监管覆盖面、针对性、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联合惩戒作用发挥有待提升。特别是信用信息归集与共享、联合惩戒监督实施,以及在政策扶持、招商引资、税收优惠、金融支持、资格准入、招投标等工作中,将失信“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作为前置“一票否决”项应用不充分,缺少集中统一的联合惩戒牵头部门,联合惩戒作用发挥不理想。
针对以上问题,临朐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审管分离”“一章式审批”,从体制机制上明晰“审”与“管”权责,打破职责同构壁垒。加快县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和改扩建,推动“两集中、两到位”落到实处。在先期组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基础上,探索成立综合行政审批机构,下大气力推行“一章式审批”,完善“一口受理、一窗式办理”服务模式,逐步实现“无差别全科受理、闭环办理”,着力构建行政许可相对集中、权责相对独立、协调制约同步运转的行政运行体制机制。同时,建议从省级层面入手,整合公安、民政、金融、税务、国土等公共服务资源,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库,构建一套标准统一、接口互通、数据融合、服务配套的云服务数据库。加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前期调查研究,充分考虑各地区产业结构、资源禀赋、现实需求等因素,切实提高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聚合“信息碎片”为“信息云”,实现公共服务资源特别是信用信息在同级政府协同部门之间的横向交换、共享互通以及纵向之间的快速传输,有效发挥联合惩戒效应,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努力打造一流的营商发展环境。
二是突出抓好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权力与责任同步承接、审批与监管同步加强、权力下放与能力建设同步推进”,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强化权力下放事项承接部门、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重点完善职能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既防止“选择性监管”,又避免出现监管“盲区”,最大限度实现监管范围全覆盖、监管内容全方位、监管程序全透明,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科学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岗位职责清晰、审批权限明确、工作标准具体的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机制,优化流程、简化手续、规范高效,确保下放承接事项规范有序运行。
三是着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按照“事项标准化、清单标准化、环节标准化”原则,整链条优化工程建设、市场准入、不动产登记等13项公共服务事项流程。在全县第一批21项“零跑腿”和183项“只跑一次”事项目录基础上,不断扩大覆盖范围,力争2018年年底前占比达到90%。探索建立受办分离政务服务机制,变“多头受理”为“一窗受理、抄告相关、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实现“一站式统办”。不断延伸基层政务服务触角,抓好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站点)建设,构建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建立“限时办结、定向回访、跟进督导”工作机制,实行“一口受理、全程服务”,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创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