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2018-02-07
在基本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的实践中,我省淮安市探索的按病种分值付费颇具本地特色,打造了一个按病种付费方式的创新型淮安版。近年来,省内外的许多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按病种分值付费。其中,成功者居多,收效颇丰。但是,也有遇到问题的。比如,诊断升级、高套分值,导致分值的单价大幅降低等问题。那么,出现这类问题,是制度设计不科学,还是运行机制不健全,或是二者兼而有之?我认为,有几个问题需要把握好。
首先,要从生命力上考察按病种分值付费的科学性。这一付费机制已在淮安医保运行了15年,而且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十足,被专家、学者、媒体称之为能够“挖”出“真金白银”的“好招”。按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其科学性显而易见。不妨想一想,这些年来医保领域出现了多少模式,为什么有的模式鼓躁一时即夭折,有的模式强力推动却推而不动?淮安的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什么不仅一直在本地稳健运行,而且“不胫而走”,涌现出按病种分值付费的中山版、东营版、南昌版,等等?回答这个问题,必须正视一个规律:生命力的强弱,是一个机制、一项制度是否具有科学性的重要标志。违背规律的,必然是短命的;顺应和遵循规律的,必然是科学的,其生命力也必然是旺盛的、可持续的。很显然,淮安的按病种分值付费机制,属于后一种。
其次,要从事物发展的规律上考察按病种分值付费的科学性。一方面,任何一种医保付费机制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都需要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动态的,不会终结,按病种分值付费也不例外,一说到它是付费机制的创新,就认为它是完美无瑕的“一朵花”,插到哪里香到哪,未免片面;另一方面,将甲市的机制用到乙市,会因“水土不服”增加完善的难度,但这并不表明甲市的机制不好。应从乙市的实际出发,对甲市的基本经验进行本地化的吸收借鉴,不能照搬。
再次,要从改革措施的协同性上考察按病种付费的科学性。任何一项改革或创新,都需要协同性的措施来支持。“单枪匹马”的改革项目是难以成功的。比如,国企改革,就需要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程和保障其基本生活等措施相协同;发展民营经济,就需要贷款、税收、场地、招工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相协同;鼓励医生多点执业,就需要管理体制、薪酬制度改革相协同,等等。改革和创新医保支付机制,同样需要协同措施。淮安的按病种分值付费之所以具有可持续性,是因为有“专家特例单议”“医疗机构每月互审”“驻院代表”的现场服务和监督等一系列措施相协同。可以说,这些协同措施所发挥的作用,并不亚于按病种付费机制本身。或者说,这些协同措施就是按病种分值付费机制的组成部分。这么看问题,改革和创新才能成功。有的地方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没有达到想要的效果,就怀疑机制本身有问题,实际上不见得。不妨看看协同措施是否健全、是否到位更有益。
最后,要有笃进不怠的改革精神。任何一项改革和创新,都不可能一蹴而就。改革和创新,它不仅考验改革者的智谋,更考验其坚忍不拔的毅力和意志。成功的改革和创新,无不是智慧和毅力的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