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电商领域秩序治理
2018-02-07施京京
电商领域产品的质量秩序,是由多方面因素构成,不论是生产销售企业、电商平台,还是政府部门,都有责任共同面对问题和挑战,防止这一新兴消费方式市场失序。
对于电商企业来说,它们担负着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因此,其“信用”尤为重要。众信网副主任张喜会认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不足问题,主要体现在假冒伪造、劣质产品、虚假广告、服务违约等方面,涉及工商、质监、食药等部门的监管领域。电商企业“失信”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影响了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建设,首先要得到政府部门的支持,同时要引导各级监管部门,出台相关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其次要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将信用标准和政府的奖惩制度联合在一起,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和约束,通过监管部门、平台企业等多方力量,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此外,还需要充分发挥各大媒体平台的优势,让全社会更加了解信用体系建设的价值和意义,增加电商企业的诚信意识。
2017年10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首批共500个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并发布了《电子商务领域信用风险“双11”预警报告》。列入第一批“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的电商企业,失信领域多数标注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工商吊销企业名单”。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周民表示,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有关部门共享的黑名单信息中,经分析比对,共梳理出电子商务黑名单企业6440家,其中首批500家已在“信用中国”网站公布。据悉,发改委还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双11"活动期间各主要电商平台的相关承诺兑现情况进行数据跟踪与测评分析,委托信用服务机构在产品质量、产品销售与服务、产品价格、物流服务等环节开展信用监测,以完善电子商务领域信用记录。
电商平台是企业的聚集地和交易发生地,其运行直接影响着消费环境。2017年10月10日,广东省质监局与京东集团在签署了《关于京东商城开展消费品执行标准明示与鉴证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首次在电商平台开启落实电商产品质量先行赔付、标准明示与鉴证的尝试机制,既为电商平台网上交易信息透明度、确保消费者选择商品时的知情权起到示范作用,也为政企“线下线上”协同监管、数据共享和信息互换起到促进作用,为电商平台规范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环境。
据广东省质监局副局长高国盛介绍,该局通过与京东集团签署《合作备忘录》,用标准的形式、认证的方式为电商经营活动“立规矩,树规范”,着力提高京东商城电商产品质量等交易信息的透明度,确保消费者选择商品时的知情权。“在落实电商平台主体责任上,落实电商产品质量首负责任和先行赔付制度尤为重要。”高国盛指出,为了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根据《合作备忘录》约定,广东省质监局与京东集团将共同推进落实京东商城电商产品质量首负责任和承诺赔付制度,引导进驻京东商城的销售商购买电商产品质量安全保险。消费者在京东商城购买商品导致合法权益受损要求销售商赔偿,销售商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赔付的,以及京东商城不能提供销售商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京东商城将先行赔付。京东商城先行赔付,且问题产品生产企业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广东省质监局支持京东商城依法追偿。
电商平台企业在网页上明示“产品执行标准”对消费者了解商品质量品质档次具有重要作用。在传统线下渠道销售中,相关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产品包装上应标注“执行标准号”,这是法律对生产企业的硬性约束,是企业对消费者承诺的质量和安全要求,也是行政部门的质量监管依据。据京东集团执行副总裁、首席公共事务官蓝烨介绍,京东商城将分批分类,率先在电商产品的商品信息详情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执行标准编号。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在电子商务监管方面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较为完整的监管体系,形成了‘分工共管’模式,由工商、食药、质监等多部门共同监管、分工合作。‘分工共管’模式的主要依据在于:其一,电子商务的复杂性决定了不可能由单一部门监管;其二,电子商务在诸多环节上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不易由单一部门监管。”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吕来明指出,电子商务的发展对监管措施、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应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及其监管方式,以解决监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电商市场秩序负有监督责任的管理部门,应主动邀请有关部门建立定期沟通、会商协调机制,克服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分散监管固有弊端;改进完善电子商务行政监管的管辖机制,进行分类监管,确立地域管辖;推动政府、行业、社会、市场共同协作完成信用监管,相互开放信用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加强对电商产品质量的监管不能盲目下手,一哄而上。按照职能分工,从监管的角度讲,质检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管。所以,对电商产品的监管,质检部门要发挥标准化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通过管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规范电商活动;要发挥生产加工环节监管的职能优势,通过管源头,把好厂门,履行产地监管责任;要发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执法打假的职能优势,通过市场反溯,严厉惩处质量违法行为。”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司长张文兵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