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经验研究
2018-02-07王磊郭志贞王海博孙海敏
王磊,郭志贞,王海博,孙海敏
(邯郸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河北 邯郸 056001)
1 邯郸科技金融发展现状
1.1 实施创新驱动力度空前,发展动能加快转换
截至2016年底,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达6061家,高新技术企业210家,省级创新型企业4家,总数达11家;市级企业研发机构1540家,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19家,省级院士工作站20家;专利申请量达4000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15件,发明专利授权218件,增长20%。全市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达到34.3亿元,投入强度达到1.09%,比上年增长0.21个百分点,上升到全省第四位[1]。
1.2 金融工作跨越发展,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能力明显提升
2016年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邯郸市委、市政府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全市生产总值3337.1亿元,比上年增长6.8%,金融工作“逆势”飘红,多项指标创历史最优,为邯郸市去产能、调结构等重点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2]。银行信贷方面。2016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621.1亿元,比年初增加481.6亿元;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3129.2亿元,比年初增加325.5亿元。对接资本市场方面。坚持多板块、多渠道、多形式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2016年全市上市和挂牌总数达到58家(不含在天交所摘牌的2家)。其中上海、深圳、香港证券交易所6家,新三板6家,天津股权交易所14家,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E板1家,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Q板18家,石家庄股权交易所6家,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深圳)6家,重庆股份转让中心1家,累计募集资金198亿元。金融保险业方面。截止2016年,全市共有44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479家,保险业保费收入达到105亿元,同比增长25.2%。全年保费收入133亿元,比上年增长25.5%;全年各类保险理赔给付支出27.9亿元,增长19.1%,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题,为企业生产和工程建设提供了风险保障[3]。
1.3 科技与金融跨界结合,多项工作稳步推进
成立了邯郸市金融资本服务中心,以全面优化邯郸市金融产业布局,加快金融机构、资源、人才等要素的聚集;成立了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开展科技与金融融合政策宣讲、业务培训,组织科技金融投贷对接活动。在河北银行邯郸分行、中国邮储银行邯郸分行分别成立了科技支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科保贷、投联贷等专属金融产品,有效解决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
2 邯郸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当前,邯郸市正处在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的困难时期,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尤为突出。2017年,我们在全市选了34家有影响的中小企业进行调查,资金缺口超过10亿元以上的企业有27家,有融资困难企业70%以上,有的企业抵押物价值近5000万元,而银行只批准贷款400万元,中小微企业尤为突出,银行发放的贷款利率普遍上浮10%以上;还有企业拿到的贷款不能直接使用,还要再换成全额承兑,付出双倍的利息,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
一是民间借贷风险性大。民间借贷发展势头迅猛,同时由于缺乏相应的规范,其高风险性也日益暴露出来。民间借贷并不会签署规范的合同,大多民间借贷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但由于借据法律效应较低,如果借贷双方发生争执很难凭此处理,而且民间借贷的利率要远高于银行,企业在筹集到资金的同时还要承受着高额的利率。最重要的是,一些企业由于资金运作不顺畅,到了还款日又付不出高额的利息,最终企业将不得已而破产。
二是银行贷款困难。囿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加大信贷力度的信心不足,存在惧贷、惜贷现象,在把控风险的同时,自我保护意识较为强烈。表现在我市的部分中小企业和政策限制行业,特别由于钢铁、煤炭行业不景气,部分金融机构进行贷款压减,出现融资困难。
三是政府支持不足。近年来,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政府及相关部门虽采取了诸多创新机制和措施,但从事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多为部门性或地方性组织,存在规模小、财力有限、覆盖面狭窄的不足,使融资效果有限。表现为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及拨款有限。
3 邯郸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贷款产品介绍
邯郸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贷款以市、县两级财政共出资7500万元作为风险补偿资金与银行合作,合作银行以不低于风险补偿资金8倍放大贷款,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1年期300万元以下的贷款支持,贷款总规模达6亿元以上。每个县(市、区)的增信保证金分配额度依据县(市、区)实际出资额按比例进行分配,市级增信保证金以分配到各县(市、区)的增信保证金额度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县级增信保证金以该县(市、区)实际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申请享受科技贷款支持的企业的条件为:经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1年以上;符合银行准入条件;需至少提供贷款金额40%的抵(质)押物,或企业提供不低于贷款金额8%的保证金,也可采用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
发放的科技贷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最高上浮30%。
申报流程:合作协议签订之日,市科技管理部门应向合作银行提供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内容包括认定文号、认定日期、有效期限、所在县(市、区)等信息。合作协议签订后新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市科技局应在认定之后3个工作日内向合作银行提供名单。科技型中小企业向合作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后,由合作银行独立审核、自主放贷,并在7至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查、审批工作。通过合作银行审核的企业,双方签订贷款合同,同时拟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应签订连带担保责任合同,银行应当日发放贷款。在每个月的5日前(节假日顺延),合作银行应将上月已发放贷款的企业名单和贷款额度等情况报市科技、市财政部门备案。
4 邯郸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经验
截至2018年5月,合作银行已累计帮助20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了贷款4.84亿元。进一步缓解了邯郸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以下几点经验值得借鉴。
首先,邯郸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贷款转变了财政科技经费的使用方式,撬动了银行资本参与科技创新工作。政府科技性资金由过去“点对点”的消耗性使用变为循环使用,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通过政府增信保证金撬动银行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起到了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
其次,科技部门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管理服务部门,从培育认定开始,对企业就有很深入的了解,由科技部门将不同层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信息与商业银行各类金融产品信息有效的对接共享,提高了工作效率,不仅在更短的时间里科技型中小企业就能获得银行信贷支持,而且大大提高了政府增信保证金的安全性。
再次,科技支行在推出科技贷款项目的同时,又推出了不同层次的金融产品,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差异化的产品方案,对不同程度的风险给予相匹配的补偿,使银行的贷款风险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分散,从而激发了商业银行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的积极性,也使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都获得了相应的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