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2018-02-07
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为民服务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全省率先开展转变街道职能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街道、社区治理新模式,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创新思路、探索了实践路径。
一、深刻把握城市基层治理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科学系统谋划改革路径
市南区城市化发展层级相对较高,城市基层治理工作起步较早,基础比较好。近年来,随着经济迅速发展,市南区的社会结构发生了许多新变化,新的经济和社会组织大量涌现,原有的街道社区体制机制已越来越不适应城市基层治理的需要。一是区域化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突出。有的街道党建联席会、“大党工委”运转不顺畅,没有充分发挥作用;有些社区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服务驻社区单位、企业的意识不强,统筹协调管区内资源服务居民群众的能力不强。二是街道体制机制与新形势新要求不匹配。机构设置不够科学,主要依据行政职能设置,更多的是向上对应区职能部门,而不是向下适应社区居民服务需求。权责不匹配,街道不承担食药监管、市场监管、劳动就业等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具体管理职责,但由于属地化管理要求,仍要被考核、被追责。三是社区管理体制不顺畅。工作准入制度落实力度不够大,社区承担了大量的行政任务,“费随事转、权随责走”执行不够到位。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权责不清晰、关系不顺畅,工作站公共服务和管理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四是基层队伍缺乏有效整合。社区各类专职工作者种类繁多,既有区统一管理的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社区工作者以及“三支一扶”大学生,也有区直部门自主聘用管理的专职工作者,各个岗位薪酬、工作时间、标准要求差异较大,缺乏有效统筹。同时,社工队伍整体素质也出现参差不齐的现象。五是多元参与的社区治理机制尚未形成。在治理理念上,基层干部多年来形成的控制、主导的管理型思维尚未转变为协商、互动、共治的治理思维,对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调动不够。社会组织发展相对滞后,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不够。
针对上述问题,2017年以来,市南区把握城区发展规律,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引领社会治理创新”为突破,加快社区治理方式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明确了“强化党的领导,精简街道机构设置,建强社区党委和工作站,归位社区居委会”的改革总体思路,全面发力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在选取1个街道和9个社区进行试点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2017年9月在全区全面推行。
二、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扎实推进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一)聚焦主责主业,改革体制机制,强化街道党工委领导核心地位。一是调整工作重心。明确街道在加强党的建设、统筹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治理、监督专业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指导社区自治、维护社区平安等八个方面的职责定位,取消街道招商引资等经济发展考核指标,把街道工作重心聚焦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管理上来。二是优化机构设置。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将街道原有的10余个内设科室整合为5个办公室。各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副处级干部担任,由“分管”变“直管”,减少管理层级,提高工作效能。三是实施赋权减负。赋予街道统筹条块资源的抓手,建立由街道党工委牵头,对社区、街道内设机构、区职能部门及其派出(驻)机构进行分类考评的评价制度。比如,明确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街道中队的日常管理考核以街道为主,其主要负责人的任免须事先征得街道党工委同意。实行街道事务准入制度,明确了街道承担的16项权力事项清单和77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需街道承担的新增事项,由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并做到人财物同步下放,让街道集中精力领导和统筹管区内各项工作。
(二)突出政治引领,推动服务转型,提升“两委一站”整体功能。一是建强区域化社区党委。完善组织架构,强化社区党委在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配强党委班子,社区党委书记由街道副处级党员干部担任,并兼任社区工作站站长,直接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办公,街道不再保留办公场所;党委副书记由街道党员干部和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党委委员从片区党支部书记、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以及社区党员骨干中产生,并选聘驻社区单位党组织书记担任兼职委员。改革后,50名街道副处级干部下沉到社区担任党委书记,对社区大事小情负总责,真正实现了深入群众、贴近群众。二是归位社区居委会职能。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兼任社区党委副书记、工作站副站长以及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出台《加强社区居委会自治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社区居委会承担的街道下派行政任务由社区工作站接管,工作重心由提供政务服务转变为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求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改革后,社区居委会从行政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将主要精力投入到进网格、访民情、解民忧中去,进一步提升了为民服务效能。三是做实社区工作站。明确社区工作站为事业机构,站长由社区党委书记兼任,副站长由街道下沉的事业编制干部和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改革后,共从街道下沉188名干部到社区工作,面向社会新招聘了180名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极大地充实了社区工作力量,各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平均达到13名。
(三)突出共建共治,强化多元参与,激发社区自治活力。一是以党建促联建。由社区党组织牵头,广泛吸收驻社区单位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内“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党员群众骨干建立社区共建议事会,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和服务优势,推进社区共治共建和居民自治。二是以项目促共建。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区志愿者“四社”联动服务机制,在社区实施“四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区、街道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由专业社会组织牵头,社区居委会人员、社区专业社工、社区志愿者共同参与。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和社区营造活动,激发居民参与积极性。三是以协商促共治。制定了区级社区协商工作实施意见和社区协商议事制度。开展社区协商示范点培育活动,鼓励支持社区居民围绕小区生活难题和居民需求征集自治项目,社区公共财政对自治项目给予支持,进一步激发居民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
三、改革举措初显成效,服务群众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一)工作重心进一步下沉。改革后,社区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全部下放到社区,社区工作站内设立区域党建、综合管理、社会事务等岗位,采取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的方式,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区级统一公布社区工作站工作任务清单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明确为民服务事项的办事依据、办理流程,公共服务更加清晰透明。社区党组织和工作站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由改革前的每年20万元提高到每年110万元,社区党建经费、服务项目经费、社区自治经费的额度都有了较大幅度提高。
(二)工作力量进一步整合。改革后,一批年富力强的工作人员充实到了社区一线,优化了社区工作者的年龄和知识结构。社区党委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动员社区多元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社区治理路径从条块分治逐渐向系统治理转变,服务效能显著提升。通过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了150名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平均年龄45岁,大专以上学历占90%,30%的人员有社会工作证,社区居委会班子进一步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三)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改革后,街道取消原政务服务大厅,将其承担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到社区工作站,许多事项可以直接在社区工作站办理,为居民提供了“家门口”的政务服务。社区工作站按照网格化、精细化、责任化的要求,实行上门服务、代理服务、一站式服务,社区网格人员实行责任分工,运行机制更加科学高效,满足了居民对公共服务的更高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