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连云港企业研发机构创新效率的对策研究
2018-02-07张宏远嵇婷
文/张宏远 嵇婷
一、引言
当前科技创新成为全球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目标,十八届五中全会更是把创新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首,强调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企业作为创新实施和创新转化的主体,在转型升级中要不断提升研发能力和创新水平,更重要的是要发挥企业研发机构的载体平台作用,使其成为企业科技孵化源泉和创新驱动引擎。江苏省政府2016年3月颁布的《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了“深入实施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计划,重点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这无疑为全省以及地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经济发展动力转换提供了行动纲领和发展目标。当前,连云港地区面临“一带一路”、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等多个战略机遇叠加期,如何把握机遇,乘风破浪,并在“十三五”期间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区域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已经成为连云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江苏发达地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已经走在全国前列,但是连云港企业整体与苏中、苏南相比,研发机构建设层次和水平依然比较薄弱,也正是基于此,连云港市科技局提出了“两提升两推进”的发展策略,其中重点提升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水平作为工作重点。因此,如何理清连云港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水平和研发能力提升路径理应成为全市“十三五”期间打造创新型经济的着力点与突破点,必须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主要问题
2012年,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意见》,提出“两推进、双提升”的目标任务,不断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形成了依靠科技创新推动企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鲜明导向。连云港市围绕研发机构建设出台了相关举措,进一步促进了全市研发机构建设和研发能力提升,具体表现在研发机构数量大幅增加,经费投入迅猛增长,“十二五”期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经费支出五年间增长了4倍,年均增长38%。机构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十二五”期间,全市实施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引进双创人才中的35%是研发机构负责人。然而我们仍要清醒地看到,将连云港市的研发机构发展放到全省的坐标中去衡量,尤其是与苏中、苏南发达地区去比较,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一是机构建设基础较弱。从机构建有率看,全市建有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不多,特别是国家级的工程技术中心等更是凤毛麟角,以2010—2015年为全省研发机构数量统计年鉴可知,连云港在全省中仍是排名靠后。
二是科技投入水平偏低。目前,全市建有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相当部分企业研发机构规模偏小、研发投入不足,具有全国影响的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更是凤毛麟角,连云港市目前只有1家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1家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大、个头小,整体实力不强,人才、资金等比较匮乏,研发机构建设投入有待加强。
三是政府扶持力度偏小。近年来,省市出台了一些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政策,但相对于企业研发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企业从事科技活动的经费基本上是依靠企业自身。虽然市里也进一步推出了“两推进两提升”的建议,但相关政策落实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初显成效。
三、美日研发机构建设的经验与启示
美国积极推进共性技术研发机构建设。共性技术是存在潜在的机会,可以在多个产业中广泛应用的竞争前产品或 工艺概念、构成、过程,或者有待进一步研究的科学现象的统称。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是隶属于美国商务部的技术服务与研发部门,致力于基础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服务支撑,是美国惟一专职负责帮助产业界发展技术和方法,推进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实现工艺过程现代化,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加速产业化的联邦研究机构。具体经验表现为一是国立研发机构的性质保证了NIST的权威性。二是明确的定位确保了NIST运作的高效益。三是双重评估机制有利于推动科技成果及时向市场转化。四是以中小企业为资助和服务对象利于激发产业界的创新活力。五是重视与大学的联合创新利于持久保持创新活力。
日本在战后迅猛发展,其归功于在技术创新以及研发发展上,他们强调产学研规模不断扩大,活跃中小型企业研发活动;加强国际化合作,重视研发外部网络化;不断优化企业研发组织结构,研发绩效为导向;尊重研发人员自主性,建立学习机制等。
四、对策分析
研发机构是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要载体和平台,研发项目是研发机构的内核,我们更应禀赋“实质重于形式”和“因地制宜”的原则,因此要始终以研发项目为抓手,发挥企业在研发机构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实施分类指导和分类发展,并努力做好基础建设、政策引导和配套机制,全方位优化人财物资源配置,切实推进载体平台的日益优化。
(一)发挥企业主导作用,持续开展研发机构分类指导和建设路径。
一是要引导鼓励企业自建或共建研发机构,持续推动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内生发展动力。按照“一本清单、一套工作体系、一场培训、一次交流观摩活动、一次督查、一项举措”的工作要求,完善市、县、区多部门协同推动工作机制,在达到“有技术人员、有固定场所、有研发经费、有科研设备、有具体研发方向”等条件各类工业企业中普遍建立市级企业研发机构,同时完善企业现有研发中心、检测中心、设计中心、技术中心、中试基地等研发机构的评估与认定工作。
二是要通过集聚高层次人才增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层次和水平,充分发挥人才机构和创新平台在汇集人才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企业吸引更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研发管理人才,积极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的人才互动交流,借助其人才、智力、成果优势,加大对企业研发投入、研发条件、研发机制等研发能力的改造提升,为企业研发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三是要对现有企业研发机构实施分类指导,实现提档升级。引导和支持企业研发机构按照综合实力型、潜力型等特征和要点,抓住发展关键,集中资源发挥比较优势,逐步完善功能。推进骨干企业争创省级重点企业研发机构且逐步实现研发管理体系标准贯标试点全覆盖。
(二)加强基础设施和体系化建设,不断夯实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保障
一是要通过深化产学研合作增强企业研发机构的技术创新能力,探索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及政策体系支持的产学研创新体系,鼓励企业研发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整合创新资源,联合开展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研发活动,引导企业研发机构主动介入高校、科研院所的早期研发活动,构建产学研利益共同体,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
二是要引导和支持大中型工业企业普遍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引导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立足实际自建或依托高校院所共建研发机构。二是要完善园区载体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公共技术服务、科技资源共享等科技公共服务功能,加大国家、省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争取力度,力争全市大中型工业企业及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达到省级目标要求。
三是要围绕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目标定位,探索建设连云港产业技术研究院,提升产业应用技术研发能力,积极打造高水平的产业创新中心。
四是要试点推广企业研发管理体系贯标、知识产权贯标和创新方法培训,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研发体系。
(三)完善建设激励机制,积极营造企业研发机构政策环境
一是要加强政策宣传。有关部门要对国家及省市区的相关扶持政策进行汇总梳理和系统研究,做好政策的创新、与现有政策的对接和政策的集成,并通过媒体和网站发布,便于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
二是要推进政策落实。认真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政策,切实增强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开展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如,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而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进一步深化落实市委市政府围绕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为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鼓励科技创新创业的一系列文件规定,严格落实企业研发机构的税收优惠和奖励政策。同时,对建有研发机构的企业,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融资贷款、科研人员职称评定、资质认定等方面要给予优先支持。如,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研发机构,按上级财政资助额1:0.5的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的配套奖励;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工业经济发展的意见,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认定的企业,分别奖励150万元、6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照一次性奖励10万元,经评估为优秀的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给予一定运行补助。实行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与科技项目申报、科技企业培育、科技政策落实等工作挂钩制度,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企业研发机构科技活动人员申报市级以上政府津贴、科技进步奖、省“333工程”培育对象等,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四)汇聚和优化各方资源,全力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
一是要加大投入力度,结合连云港实际,逐步提高政府资金对企业研发活动的投入,建立健全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不断加大对企业建设研发机构的奖励补助力度。
二是要优化投入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对研发机构的投入,逐步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研发资金投入体系。
三是要梯度配置资源,有效整合政府各类资金资源,优先支持建有研发机构的企业与项目,优先支持企业研发机构的创新活动,优先支持公共研发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骨干企业发展海外研发机构,提高国际竞争力。
本文为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6SJB630134);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开放课题基金项目(JSIMR201517);连云港市软科学研究项目(RK1521、RK1610);淮海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S2015001);大学生创新训练重点项目(201711641033Z、201711641009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