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茧丝绸产业发展现状及质量提升分析
2018-02-06宋小红周小蓉朱荣华
宋小红++++周小蓉++++朱荣华
为促进桑蚕茧丝质量提升,推动产业优质高效发展,江西省纤维检验局对区域内蚕桑管理局、各主要种桑养蚕区、各桑蚕茧丝生产加工企业等进行深入实地调研。
产业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1.桑园面积:全省种桑养蚕生产地主要分布在九江市、抚州市和吉安市等地。主要桑苗种植品种为强桑1号,2017年全省桑园面积20余万亩。赣西北九江市修水县10万亩,赣中西部的吉安市永新县3万亩,赣中东部的抚州市乐安县1.2万亩,赣南的赣州市1万亩,各分散区4万~5万亩。
2.茧丝生产:饲养蚕种主要包括:箐松×皓月、秋风×白玉、薪杭×白云和芙蓉×湘晖;全年桑蚕养殖茧期从6月底持续到11月底,分为春茧、夏茧和秋茧(早秋、中秋、晚秋、晚晚秋)。2017年桑蚕茧发种量约20万张,张种鲜茧产量最低80斤/张,最高110斤/张;全省鲜茧产量7000多吨,生丝产量约1000吨。
3.产品价格:2017年鲜茧年平均价格2400元/担,干茧年平均价格15.5万元/吨,同比增幅分别达36%和40%;2016年生丝价格为35万元/吨,自2017年年初开始持续攀升,最高价格达50万元/吨。蚕茧、生丝价格均创近10年来历史新高。
4.生产企业:全省共有缫丝企业10家,自动缫丝机43组(17200绪)。其中:修水县2家企业8组,金溪县2家企业9组,东乡县1家企业4组,永新县1家企业4组,乐安县1家企业4组,宁都县1家企业2组,上饶余干县1家企业7组,德安县1家企业5组。全省目前有收购站点共33个,其中:修水县农民蚕桑合作社所属的10个、3家茧丝绸公司所属的8个(永新县茧丝绸公司5个、遂川县茧丝绸公司2个、宁都县双益制丝有限公司代宁都县桑蚕总公司收购的1个)、全省缫丝企业所属的15个。
(二)茧丝质量状况
1. 桑蚕干茧。2017年江西省纤维检验局对九江、吉安两个地市的桑蚕干茧实行了公证检验,涵盖了塑料蔟、草笼蔟和方格蔟等茧别,受检企业均为生产加工型企业。全省经公证检验的干茧平均质量为4A2749Ⅲ(加权平均值,以下数据统计方法均同),同比除毛茧出丝率稍有提升外,上车茧率、解舒丝长、解舒率、清洁、洁净、万米吊糙等指标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九江市综合质量为4A2756Ⅱ、吉安市4A2642Ⅲ,吉安市同比综合质量有所下降,九江市同比综合质量有所上升。
各主要质量指标情况如下:
(1)丝等级:年度平均等级为4A,同比下降了0.07A,其中九江市地区的平均丝等级与2016年持平,吉安市地区的平均丝等级为4A,同比下降了0.07A。
(2)毛茧出丝率:年度平均值为26.29%,同比上升了0.24 个百分点,其中九江市地区的平均值为26.69%,同比上升了0.7个百分点,吉安市地区的平均值为26.29%,同比上升了0.16个百分点。
(3)解舒丝长:年度平均值为497.4米,同比下降了47米,其中九江市地区的平均值为561.3米,同比上升了1.8米,吉安市地区的平均值为423.5米,同比下降了109.04米。
(4)万米吊糙:年度平均值为5.1次,同比劣0.3次,其中九江市地区的平均值为4.7次,同比劣0.3次,吉安市地区的平均值为5.6次,同比劣0.5次。
(5)上车茧率:年度平均值为73.05%,同比下降了0.96个百分点,其中九江市地区的平均值为70.95%,同比下降了2.5个百分点,吉安市地区的平均值为75.48%,同比上升了0.74个百分点。
2.生丝。2017年江西省纤维检验局对江西信达茧丝绸有限公司和德安县花神丝绸有限公司生丝产品进行公证检验。江西信达茧丝绸有限公司原料茧产地为江西省抚州市和广东省清远市,德安县花神丝绸有限公司原料茧产地为云南省曲靖市、浙江省嘉兴市。茧季为春茧、夏茧、秋茧等。
2017年的平均等级为3A。在主要检验指标中,除切断和断裂强力分别下降0.9次和0.08克力/但尼尔以外,其他指标均有所上升或持平。回潮率、洁净、清洁、平均纤度、纤度偏差、断裂伸长率增加值分别为0.5%、0.35分、0.3分、0.08旦、0.01旦和1.59%,均匀二度变化、三度变化和抱合三项指标均与上年同期一致。最终定级的主要指标为清洁/洁净、断裂强力和抱合三项指标,尤以洁净指标定级影响程度最高。
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产业发展呈萎缩态势。主要表现为:一是省内蚕茧生产主要集中在山区的偏远地带,由于目前蚕茧生产过程中,种桑、采叶、修枝、喂养、消毒等桑园和饲育管理中机械化程度不高、劳动强度大,加之多年以来蚕茧价格一直处于较低位,蚕农种桑养蚕意愿不高,弃桑、荒桑、毁桑现象比较普遍。从2011年至今,全省桑园面积下降5万亩,下降幅度约25%,蚕茧产量减少1400吨左右,降低约20%。二是缫丝企业受管理人才短缺,技术人员外流、生产成本高、投入大、资金不足等压力影响,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经营发展举步维艰。全省缫丝企业由2011年15家减少至10家,自动缫丝机组由86组(34800绪)锐减至43组(17200绪)。
(二)产业结构“两头在外”。主要表现为:一是目前全省蚕茧原料产量不能满足缫丝企业原料需求,各企业须从广西、浙江、安徽、云南、四川等地外购蚕茧原料,原料质量和价格受制因素较多,导致生产原料供应不稳定,企业盈利空间有限。二是全省只有一家织绸企业,没有丝绸印染、丝纺服装等下游精加工企业,各缫丝企业生丝半成品必须外售到浙江省或是出口,增加企业运营成本和生存压力,且生絲半成品附加值低,在全球市场内江西省各企业无法形成有效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三)产业分散不聚集。主要表现为:一是全省养蚕以散户为主,仅修水县就有30多个养蚕乡镇,涉及蚕农户达3万余户,百张蚕种规模以上养蚕大户和家庭农场数量屈指可数。二是缫丝企业分散,蚕茧主产地之一修水县只有一家缫丝企业,其他缫丝企业分别分布在江西省西部的永新县、东北部的余干县、中部的金溪县和乐安县、东部的东乡县、东南部的宁都县。生丝年产量达百吨规模以上的缫丝企业在余干县和金溪县,其蚕茧总产量占全省比例不足20%,蚕茧原料生产地与缫丝加工企业地域分离。endprint
(四)茧丝质量水平偏低。江西省桑蚕干茧和生丝综合质量处于全国中偏下水平,主要影响因素包括:一是气候、土壤资源因素。江西省春季多雨,影响桑苗长势;夏季炎热、气温高,不利于蚕种发育。同时部分地区种桑用地是土壤质量相对较差的荒地,且地理位置较偏,蚕农管理桑园不便,导致桑叶质量较差,最终影响蚕吐丝结茧品质。二是小规模经营模式所限。全省桑蚕养殖仍以家庭小作坊式经营模式为主,而家庭主要劳动力外出务工,蚕桑养殖基本是农户的兼业或副业,蚕农对蚕茧质量重视不足。同时小作坊式经营模式存在资金不足、场地有限、养蚕环境难以控制、文化程度不高、种桑养蚕缺乏有技术有知识的专业型人才,栽桑养蚕过程中蚕农疏于经营管理,方格蔟自动上蔟等先进技术因操作繁琐、成本增加导致家庭小作坊式经营模式难以大范围推广应用等问题,继而导致蚕茧张种产量差异大,蚕茧质量参差不齐。三是蚕茧收购主体多元化。近年来,因全省蚕桑行业呈萎缩态势,多数茧站和合作社难以为继,导致全省大部分蚕茧不由茧站或合作社按照相应技术规程和标准进行收烘,而是直接被缫丝企业或流动商贩收购,一定程度上导致全省蚕茧质量下降。另外,蚕茧原料供应不稳定,特别是2017年自春茧以来蚕茧供不应求,出现跨省、跨县蚕茧哄抢现象,收购者相互抬价,不按质论价、统茧收购现象严重。四是蚕茧收烘管理不规范。出于抢购原料目的,部分茧站和缫丝企业对蚕茧原料自身品质的要求和控制程度不高,部分没有执行仪评收购,收购的未化蛹鲜茧,严重降低蚕茧原料质量。同时,部分茧站缺乏资金、技术人员、场地、烘烤设备不符合要求,一些养蚕大户自行进行土灶烘茧,烘出的干茧质量差,导致原料使用价值降低。五是缫丝企业生产技术管理水平是制约江西省生丝质量提高不可忽视的因素。缫丝加工企业实力薄弱,创新意识不足;生产车间环境差,缫丝设备日常疏于维护;生产操作不规范,生丝成品不进行检验或者只进行简单的感官检验等,是全省各缫丝企业普遍存在的现象。
(五)蚕桑养殖新型合作模式效果受挫。全省蚕桑养殖主要推行“蚕农+企业”“蚕农+茧站(或合作社)+企业”新型合作模式,与蚕农签订桑蚕养殖技术服务与产销合同。但实际合同履行情况并不理想。由于收购资格许可的取消,蚕茧收购主体多元化,以质论价难以落实,受趋利因素影响,蚕农纷纷以统茧价格销售给流动收购商贩,导致合作茧站或企业利益受损。
(六)鲜、干茧丝混售。缫丝企业对使用鲜茧缫制的生丝不标注,而鲜茧丝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滞后,部分企业将鲜茧丝与干茧丝混同出售,造成生丝市场交易不良竞争。
(七)科技创新乏力,技术队伍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一是全省每年用于支持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仅300万元左右,划分到各具体科研项目金额有限,支持力度不足;二是部分县蚕桑局每年办公、科研、培训、扶贫经费仅10万元,资金使用捉襟见肘;三是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不足,如全省只有修水、永新等部分县还有蚕桑局职能部门,并存在缺编现象,蚕桑产业技术推广人才和管理人才缺位;四是因种蚕养桑没有税收,乡(镇)、村干部对蚕桑产业发展重视不足,对蚕桑产业帮扶措施和帮扶力度不足。
蚕桑产业发展建议
(一)优化产业结构,建设规模化生产基地。充分结合产业政策,给予企业或合作社税收或贷款优惠等,鼓励龙头企业或合作社介入蚕桑基地建设。发展千亩规模以上成片桑园,并围绕桑园基地建设标准化百张蚕种规模以上养蚕大棚、丝绸产业园区、丝纺服装工业园等功能辐射区,实现蚕茧原料生产和茧丝精加工产业地域融合。提高桑蚕生产加工集中度,建立和优化产业链。
发挥产业集群效应,以生产结构的优化升级带动产业快速发展。
(二)实施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一是种桑养蚕过程实施七个统一标准化管理(“统一订种、统一共育、统一消毒、统一治虫、统一物资供应、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收购”),加大桑园耕地质量保护和土壤修复力度,提升蚕茧原材料供给水平,实现供给质量明显改善。二是以缫丝等加工企业为质量提升主体,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广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高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控制水平。发挥质量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品牌建设,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三)进一步提高公证检验覆盖率和有效性。拓展当地龙头企业、蚕农合作社、养蚕大户参与公证检验,提高公证检验区域和受检主体的覆盖率,有效发挥公证检验结果作为买卖双方交易结价依据,维护公平交易的作用。同时延伸公证检验结果在蚕桑新品种繁育推广、指导企业科学合理制定生产工艺和管理措施以及质量风险预警等方面的作用和效果。确保检验检测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系统完整、高效运行,对茧丝产业升级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四)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市场和质量监管机构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加大对蚕茧收购、茧丝加工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收购毛脚茧、过潮茧、未分类分等置放、压级压价、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质量违法行为。规范整治鲜茧丝不明确标注等问题,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五)加大人才、资金、技术投入,推动产业高效发展。一是充分发挥江西省特色纺织、服装院校人才优势,进一步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强丝绸纺织工艺、丝绸创意设计等专业建设;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支持建设校企结合的丝绸人才综合培训和实践基地,加强人才梯队建设;研制技术技能人才激励方法,实现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的目标。二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扩大扶持茧丝绸行业发展的资金规模,着力支持企业技术进步、产业自动化智能化技术装备研发、品牌建设、节能减排、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三是加快选育适宜江西气候特点的桑树新品种和桑蚕新品种,推进新型技术装备研发,加快淘汰落后技术装备,普及自动化上蔟等省力化关键机具;开展缫丝等丝绸加工工艺优化行动,组织质量提升关键技术攻关,推动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以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产业质量和发展水平。
(六)加强宣传引导,调动生产积极性。一是种桑养蚕主产区相关部门充分发挥现有种桑养蚕经验、人才、技术、桑园等资源优势,加强思想教育宣传,形成“吃苦耐劳、踏实肯干”新民风,树立“求新思变、善谋实干”新形象。结合精准扶贫政策,调动蚕农栽好桑养好蚕的积极性,引导蚕农积极发展传统蚕桑行业,扩大种桑养蚕规模,提高蚕茧产量,振兴蚕桑行业。二是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蚕农+企业、蚕农+合作社+企业等良性发展模式,培養养蚕大户、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通过长期订单、租赁、参股、风险保证金等多种方式,完善利益共享、风险防控等机制,保证经营主体的生产积极性和经济收益。
(七)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为产业发展助力。一是县、乡(镇)应逐步恢复蚕桑服务部(站)等茧丝绸管理部门,要有专人、有专门经费、有专门办公场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履行职责。二是各级政府和商务、农业、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协调,明确分工,对行业发展进行业务指导,为缫丝、丝绸加工等企业创造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三是政府和企业双方面配合,组建规模化电子商务营销平台和现代物流体系,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
(作者单位:江西省纤维检验局)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