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8-02-06
中国民政 2018年15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卫生计生委、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宗教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计生委、宗教局:
《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向上级部门和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附件: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民 政 部
司 法 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公 安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宗教事务局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