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改革的对策
2018-02-06李光胜尹析明张大能
李光胜 尹析明 张大能
(1.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四川 成都 611731;2.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四川 成都 610021)
在我国各大高校,对其领导干部实行职务任期制并非是一个新的话题。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原教育部党组就共同发出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指出:“今后任命专业人员担任正副校院长时,实行任期制。”虽然该《意见》仅仅只是对正副校长规定了任期制这一原则,但它却是我国高校领导干部实行职务任期制改革的发端。之后,教育界对高校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改革问题进行了持续地关注和强调,并对其具体内涵和要求一直在不断地完善。然而,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教育界,对高校领导人员职务任期制改革进行深入思考和细致探讨的,还是近几年的事。当前,我们不仅知道了正副校长的任期制问题,更重要的是了解了他们的任职年限、任职内的考核管理办法及自身的素质要求等问题。文章将从加强党的领导、确定科学目标、制定落实选拔任用制度、健全优化监督制约机制等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阐述在实践中高校该如何落实领导干部的职务任期制。
一、坚持并加强党的领导
习近平同志在2016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国高等教育肩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我们的高校是党领导下的高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办好我们的高校,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这一论断明确了我国高校的任务和发展方向,并且任务也是在坚持正确方向——党的领导下才能完成的。而高校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改革是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并加强党的领导便是必然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的必然要求,是高校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决定的,是旗帜和方向,动摇不得。而另一方面,也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促进高校自身的稳定和发展,并为高校的科学发展和科学决策提供制度保障。
首先,强化法制意识,坚持依法治校,切实保障高校党委在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改革中的有效领导。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在实践发展中逐步形成了极具中国特色的教育理念和教育体系。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在高等教育领域内,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精神是一项重要任务,具体来说,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坚持《高等教育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利用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形式,充分发扬民主精神,及时制定并严格执行符合校情和实际的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的各项措施,从而把法治精神和党的领导及民主监督管理有机结合,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制度体系和管理模式,以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其次,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高校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目前为止,包括高校在内的教育领域的领导人员还没有大范围、全方位推行真正意义上的职务任期制,这一点需要高校领导人员思想的解放,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职务任期制从最根本意义上说,是有职务和任职期限限制的,而不是在某一职务上直到离退,或是平等职务间的调换及不同单位间的调换,甚至像芝麻开花那样节节升高。要打破长久以来这些根深蒂固的思想观念,落实职务任期制,需要领导人员具有较高的道德品质和对自己的严格要求,需要在实践中坚持学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了解党和社会对高校领导人员的具体要求。因此,提升高校领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培养其能上能下、能进能退的勇气和智慧便成为了一项极其紧迫的工作。
最后,坚持在党委领导之下,高校各领导成员及其所在的部门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协调,共同支持和配合,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和进步。学校的发展和进步既离不开每个部门的发展,也需要各部门之间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致力于学校的发展。这要求学校党委既要以身作则,信任和尊重其他领导成员,以宽广的胸怀、较高的决策水平和管理智慧去贯彻执行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同时,党委要带领领导成员认真研究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的运行规律和发展战略,对任期制改革的理念、措施和目标等一些列重大问题作全面深入的思考和讨论,以正确引导领导成员,并保证学校朝着正确方向发展。
二、放下思想包袱,确定科学目标
从改革开放初期提倡对高校领导干部实行职务任期制,到现在已经有了近四十年的时间。但这一号召和倡议究竟得到了多大程度的响应,在现实当中又执行得如何,恐怕无需多做说明。高校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这一先进理念和科学制度之所以不太有市场,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主要原因就在于整个大的社会环境还没有成熟到能够推行这一制度的时机,因而在不少领导干部的内心深处仍然存在着“只上不下、只进不出”和领导职务终身制的思想。在这种不合时宜的思想影响下,如果严格执行任期制的话,会给这些领导人员带来很大的思想压力。因为他们会错误地认为,一旦从领导岗位上退下再回到普通员工的位置,可能的原因就是自己犯了什么错,或者是领导管理能力贫乏,或者是管理成绩平平,或者是怕影响自己的社会经济效益等等,从而觉得有失颜面。总之,他们对任期制的认识还没有达到民众和社会所期待的高度,没有认识到这是一种科学、进步的制度,需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和推行,当然,造成一定的心理和社会压力就在所难免了。针对长时期以来形成的这种惯性思想,在高校推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改革,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首先,加大宣传和教育的力度,为职务任期制改革的推行提供思想保障。这一宣传和教育的对象不仅包括领导干部,也包括广大的员工群众。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在宣传和教育中,要让其增强“改革意识和责任意识”、要让其明白“‘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意识”、让其逐步树立“‘干部的上和下是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的科学理念”;教育领导干部要明白一个道理,即无论是领导岗位,还是普通员工,都是服务的窗口,为师生员工服务,而不是“官老爷”。为做好服务工作,要“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安排,增强‘上’的责任心和‘下’的自觉性”;教育领导干部树立让贤思想,不仅能感知自己的能力和成绩,也要能正确认识自己的不足,更要能看到年轻后辈的优点和长处,积极主动地给他们提供施展才能和锻炼成长的条件与机会。对于普通的员工群众来说,破除一种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在宣传教育中,使其完整、准确地理解任期制的科学内涵和深刻意蕴,能正确看待领导干部的升降去留问题,要明白“降”或“去”其实就是事物发展的新陈代谢规律,是先进的规章制度使然,并非就一定是领导干部自身出了什么问题而引起的,以给“降”或“去”的领导干部提供宽松、积极的工作和生活空间。
其次,领导干部的个人目标要融入到学校发展的目标之中,以个人目标的实现推动学校的发展,以学校目标引领个人目标和价值的实现。
对于一所高校来说,其发展目标是一个严谨科学的综合体系,涉及到教学、科研、专业和学科建设、后勤管理、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的社会经济效益等一系列问题。这一特殊实情决定了领导干部任期内目标内容的多样性和综合性。因而,对于领导干部个人来说,如何在推进学校发展的实践中,设置科学有效的个人目标,既是对任期内领导干部个人工作的必然要求,更是客观、准确地评价和考核学校发展和领导干部个人成绩的重要依据。那么,接下来的重点问题就是制定一套既能反映高校实际特点、又能客观准确地评价领导干部个人业绩的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任期目标。在制定任期目标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一是“学”情,即学校的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以及学生的实际情况,这是确定任期内目标的前提条件。在此基础上,最大化地彰显学校的办学特色,否则,极容易出现领导干部只考虑自己任期内目标的实现和达成,而忽视学校长远的发展规划,致使学校在专业设置、特色挖掘等方面大众化、同质化倾向明显,甚至会忘掉学生的内在需求和获得感,而引起学生的不满和反感。为此,高校领导干部任期内的个人目标务必要尊重、服从学校的发展大势,务必要以学生为中心,尽量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二是注重教学与科研质量的全方位提升。对于任何类型的学校来说,教学质量都是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教学质量提高了,广大学生就会慕名而来,生源不断。另一方面,高校又是重要的科研机构,以科研提升学校的社会经济效益,以科研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因此,高校领导干部在制定任期内的目标时,应该无条件地把转变教育观念、改革教育模式、深化课程建设、科学设置专业、崇尚科学研究和推动成果转化等内容纳入其中。三是制定并推行任期内科学民主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高校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改革“不仅是管理体制上的改革,而且是对办学理念、管理规律、用人机制等方面的深入思考。”可见,高校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改革不仅是体制机制的改革,还是管理模式和思想观念的变革。在法制观念深入人心的时代,要贯彻执行民主管理的方式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落实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与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努力形成‘统一领导、分层管理,教授治学、教职工治校’的管理模式。”
三、制定落实选拔任用制度
规范、有序、得到普遍认可和遵循的选拔任用制度是高校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改革的关键。而高校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绝不是某一方面的问题,它牵涉到“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协调处理党的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民主权力之间的关系”、“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体制和机制”等方方面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出台,为有效处理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保障,需要严格遵照执行。
针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牵涉到的上述系列问题,在推行职务任期制改革时,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一是理顺政府与高校间的关系,实行政校分开。政府作为宏观调控者和监督者,要把办学自主权和办学活力全部下放给任期内的领导干部。二是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处理好分管不同业务的领导间的关系,善于把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把行政权力和教学、学术管理相结合,推进管理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三是处理好领导人员和普通员工间的关系,保障员工的民主权利。学校的运行发展应该是在充分尊重、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和发挥教代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基础上实现的,是广大教职工意志的体现。
在制定落实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上,首先是营造良好、轻松的舆论氛围和选拔环境,把真实、公正的推荐与自己主动申请相结合,这是实行任期制的首要突破口。需要在推荐的范围内,根据具体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等要求,确定任职人员需要具备什么样的能力和素质,以明确推荐的对象、时间和方式等,再综合民主推荐和自行申请的实际,公布候选人员情况。其次是对推荐人员和自行申请人员进行客观、公正和全方位的考察测评,这是关键性的环节。被列为考察对象的人员今后可能要走上领导岗位、从事管理工作,总体上对这部分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是比较高的。因此,在组建了高素质的考察队伍,并确定了科学、先进的考察方式之后,就需要深入基层了解民众的心声,再走进推荐人员的内心深处,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以全面分析和考察相关人员的真实情况,从而得到真实的考察结果。最后是任免要公开、民主。对于已经属意的考察对象的任免不能是某个人或某些人说了算,而仍然应该是在充分发扬民主精神的基础上,由党委常委和党委委员或教职工代表集体做出表决。这种表决方式可以让每位成员充分表达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最具说服力和公信力。当然,对于某一任免事项或某个重大问题仍然存在较大分歧或是还没有搞清楚的而应该是在事实弄清后再做表决。
四、健全优化监督制约机制
客观地说,上述思想理念的转变及领导人员的选拔确定极其重要,但相对来说还不算是最困难的事。困难的是如何在之后更长时间范围内,使选拔出来的领导人员自觉遵守法纪法规和竞选承诺,积极履行相应岗位义务,奋力达成任期目标,以带领自己的团队共同进步和不断提升。而这些不仅需要领导人员自身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更需要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前者作为领导干部的内在要求,在任用前的考察测评过程中,应该是充分考量了的。后者是外在的约束条件,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优化完善。
首先,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就目前的监督方式来说,包括高校在内的各机关单位和团体,对领导干部要实行有效监督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在现实中,有效的监督手段相对欠缺、监督人员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好监督现象突出、碍于情面或是相互牵连而不愿监督时有发生、监督人员不知情不了解监督内容和具体要求及标准而无法监督也大量存在。因此,就监督方式来说,一要坚持校内信息公开的常态化,让广大教职工和监督人员普遍了解校务实情,让其拥有知情权,才能做到真正的监督。否则就极有可能流于形式。二要建立并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督制约网络体系。要充分调动党组部门、职工代表大会、纪检部门和审计部门等的联合监督作用,形成“组织监督、班子内部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综合监督体系,以最大限度地不留死角,做好监督工作。三要加大对监督人员的培训力度。监督人员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监督的效果。因而,对于监督者来说,学校利用各种途径和方式提高他们的素质便成为必然趋势和要求。就监督内容来说,重点是对领导人员的政治立场、思想意识、职权行使、职责履行、工作作风和个人行为的有效监督;对于涉及学校人财物、教育教学管理和广大师生员工利益等重大问题的监督和评议。
其次,规范领导干部任职行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领导干部就是普通员工的榜样,其一言一行都是员工效仿的对象,并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对普通职工产生强烈的影响:领导干部的积极、阳光、乐观、公正、以身作则等的正面言行,一定会给广大职工带来强大的正能量,反之则会诱发意想不到的负面问题。为学校长远发展而计,务必要从源头上杜绝负能量在师生员工内的扩大和传播,这要求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及时设置一套科学、合理的规范领导干部任职行为的体制机制来,以此遏制领导干部在任期内责任心不够、动力不足、目标不明,一切都是围绕自己的业绩和政绩,而忽视普通员工切身利益的狭隘做法;同时以此防止部分领导干部滥用权力、拉帮结派、以权谋私等的腐败行为。
最后,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对于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不能只看成绩、口碑或是失误,而应该是综合的立体的全方位考核,最终做出考核结果。一要组建高水平高质量的考核小组,二要确定科学的考核指标,将过程性考核和结论性考核相结合,三要积极探索合理的考核方法,以确保考核公平、公正。从考核内容来看,包括领导干部的思想意识、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水平、廉洁自律状况等;从考核时间来看,包括年度考核、任职期中和任职期满考核等等;从考核范围来看,包括领导人员的职场范围、社会生活范围和家庭生活范围等。无论是哪种考核,只要业绩突出、口碑较好、责任心强、愿为学校发展做奉献的人员可以连选连用或提拔任用;那些业绩一般,但能接受督导和群众意见,愿意改进工作的人员可以在领导岗位直至任满任期;而对于那种既无工作业绩,工作失误众多,影响恶劣,群众意见较大的人员,责令辞职或免职;对于那些无法胜任和履行岗位职责,并拒不服从领导和组织安排的人员,应给予辞退或解聘。
综上,对高校领导干部实行职务任期制改革涉及到党政、财务、人事和管理等多方面因素,需要渐缓式推进,以保障学校在改革中稳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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