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美的理论反思*
—— 兼论工会在职工实现劳动美价值引领中的作用
2018-02-06赵健杰
赵健杰
在全面决胜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中,全社会积极倡扬“劳动美”,其意义在于对劳动者所从事的“美的劳动”、“美的创造”实践及其社会价值的高度颂扬,是对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的大力弘扬,是对劳动者创造劳动价值的尊重,同时也是对社会上一定程度存在的贬损劳动创造、贬损劳动者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等不良风气的有效校正。当前,在大力宣传“劳动美”、积极开展以“劳动美”托起“中国梦”的活动中,要站在新时代的高度,观照“劳动美”及其所蕴涵的时代意义。
一、关于美的本质
劳动美与美密切相关,其逻辑关系为特殊与一般的关系。探讨劳动美的本质,离不开对美的本质的揭示。
人类对美及其本质的探讨,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代。在孜孜以求的相关探索中,先哲们从各自的立场出发,给出各种关于美的定义。几千年来,在对美的本质揭示与探索中,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古希腊时期的毕达哥拉斯学派提出美是数字和比例的和谐;德国古典哲学开先河者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以二律背反的矛盾形式揭示美的本质规定,即美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黑格尔从其客观唯心主义立场对美的本质曾作出如下界定:“美就是理念,所以从一方面看,美与真是一回事。这就是说,美本身必须是真的。”[1]“当真在它的这种外在存在中是直接呈现于意识,而且它的概念是直接和它的外在现象处于统一体时,理念就不仅是真的,而且是美的了。美因此可以下这样的定义:美就是理念的感性显现。”[2]“美是生活”是俄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车尔尼雪夫斯基在其作品《艺术与现实的美学关系》中提出的著名论断,他从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出发认为:“任何事物,凡是我们在那里面看得见依照我们的理解应当如此的生活,那就是美的;任何东西,凡是显示出生活或使我们想起生活的,那就是美的。”[3]这一论断的重要意义在于深刻揭示了美与现实生活的密切联系,把美还原于生活实践,批判了各种唯心主义的美学思想。
马克思对美的本质的揭示,是建立在对黑格尔客观唯心主义美学观的批判和扬弃基础上的。[4]同时将美的探讨置于人的劳动实践活动基础之上,实现了“现代实践转向”。[5]马克思认为,人是按照劳动实践主体的“内在尺度”来创造美,这不仅是一个创造物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过程,同时也是美化劳动对象物的过程。后者的价值指向,是以满足人们的审美需要为主旨。
西方后现代主义美学从解构的角度消解了近现代的审美理念,力图对审美的一切形式规则进行解构,否定并摒弃了对美的本质的探讨。
上述有关对美的本质的探索,尽管立场不一,观点不一,但是都见仁见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尤其是马克思把劳动实践引入对美的研究,把人的本质力量引入对美的本质的揭示,科学地阐释了劳动创造美的意义,从而为深刻揭示美的本质内涵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实践基础。
关于美的本质问题,本文试对其作出如下思考:所谓美是指对象世界固有的、能够使人产生愉悦感的基本属性或相关效应。笔者认为,美是审美对象给予和满足审美者审美需求的基本属性。美感则是审美者在审美实践中所获得的对美的客观属性的主观感性认识。这里需要正确把握如下关系:一是美的事物或现象所具有的客观属性离不开人对它的主观感受,因此美的本质是主客观的高度统一;二是美的本质相对于审美者,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高度统一。所谓绝对性是指美的客观属性同审美者的审美标准具有高度同一性;所谓相对性,是指审美者因其个体差异而导致的审美标准的差异性,亦即不同人对同一审美对象会有不同的审美评价;三是美的自然属性是同审美者对美的需要相联系的,因而被赋予社会属性,成为满足人的心理和社会需要的重要组成部分。这表明,美的事物或现象所具有的美的属性,能够给人带来心理愉悦和快乐,就这个意义而言,本文认为,美在于人的审美需要,于是美的事物或现象就同人们的审美需要构成了紧密联系的逻辑链条,美的本质也同人的本质力量紧密联系在一起了,因此,美学的本质实质上应属于人学范畴;四是美的事物或现象的创造是基于人的劳动实践活动,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结果,因此劳动创造美,本质上可以归结为劳动者通过劳动实践活动创造美的价值,在这一过程中,劳动者对美的创造不是盲目的、无规律无目的的,而是具有直接的目的性,并遵循美的创造规律。
二、关于劳动实践、劳动美的本质及其真善美的劳动形式
(一)人的劳动实践活动与劳动美
劳动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石,是揭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一把钥匙,同时也是揭示美的本质及其一般规律的逻辑切入点和现实基础。马克思主义认为,劳动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过程。人类社会的生成与发展,是奠定在劳动实践基础上的,一刻也不能脱离劳动实践。为此,马克思指出:“人的实现是一个通过自己的劳动而自我诞生、自我创造和自我发展的历史过程,因而,历史实质上就是人的本质力量发展的历史。”[6]他还指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7]人类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劳动实践发展的历史。
关于劳动范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其本质作了如下界定,深刻揭示了劳动的物质性特征以及劳动中人的作用:“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8]恩格斯对劳动实践重大意义进行了深刻阐释,提出一个非常重要的论断:劳动“是整个人类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而且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我们在某种意义上不得不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9]本文认为,恩格斯上述论断不仅从生物进化的视角论证了劳动实践对于人类形成的重大意义,而且从社会关系的角度,论证了劳动对于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意义。本文还认为,循着这一思路,从发展的眼光看,还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劳动对人的创造,从来都没有停止自己的脚步,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新的劳动实践形式的出现,劳动对人的塑造、完善和促进一刻也没有停止,而新的劳动实践形式正是劳动对人的再创造和再塑造所作出的最好注脚。其次,自人类出现以后,自然界实现了自我意识。经过人类的劳动实践,统一的自然界被深深打上人类劳动的印记,自然界获得人的本质,进而被二重化了,形成了人化自然。人化自然是人类劳动实践活动最直接的产物和结果,但不是唯一结果,人化自然经过人类能动的改造实现了自然的人化。与此相伴,人在劳动中使自身本质对象化的同时,人通过对象化又进一步确证自身的本质力量。人在劳动实践中,将自己的本质力量对象化,扬弃了对象的外在性,使其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物。同时,人按照美的规律作用于自然,通过对象化活动创造美的事物,使其进一步满足人类的审美需求,这一过程可以称之为美化自然,所实现的是对劳动的对象物——自然的美化。本文所提出的美化自然或自然的美化范畴,是指人在劳动实践中作用于劳动对象是按照美的规律进行塑造,劳动主体观念上的美通过劳动这一重要实践环节,在对象中被创造出来,成为现实的美。因此,美的规律也是人类物质生产所遵循的基本规律。本文还认为,美化自然或自然的美化范畴是同人化自然或自然的人化属于同一层次的劳动实践概念,这两种实践活动所创造的是两种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两种价值,一种是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需要的物的价值;一种是可以在人的心理和精神层面引发愉悦和快感的美的价值。人化自然是美化自然的物质基础和实践前提,美化自然则是人化自然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必然结果,也是人的本质力量在对象物中美的显现。由此,本文提出以下观点,人类美化自然本质上是对人化自然的一种超越,就这个意义而言,自然的美化要高于自然的人化。这一实践结果表明,人类不仅生产物质资料,生产相应的经济关系、社会关系和其他关系,也生产美,生产美与审美关系,是美的创造者和生产者,也是美的欣赏者和评价者。
(二)关于劳动美的本质
劳动美作为生成美的重要实践基础,同样需要在逻辑上进行规定。本文认为,劳动美是指劳动主体在对象化的劳动实践活动中,通过改造、改变劳动客体而产生的满足主体需要的获得感,以及在此基础上对劳动过程和结果所形成积极的自我感受、自我评价和心理愉悦,并被社会所关注、肯定、接受和认同,赋予其积极、普遍的社会意义,进而升华为人类劳动活动所追求的最重要的实践形式。据此,本文认为,劳动既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也是对劳动对象进行美的创造,就这个意义而言,人的本质力量是以人的主体能动性作为主要表现形式,通过能动性的发挥,赋予自身为劳动美的创造主体身份。劳动美作为重要的美学范畴,是人类劳动实践的产物,是人类能动的实践活动与动物本能活动的原则区别。
新形势下,劳动美作为时代的召唤,是马克思主义美学理论中国化的具体反映,是深刻认识和揭示美的本质的一把钥匙,也是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理论在劳动实践活动最深刻的反映。劳动美作为人类劳动与美相结合的基本实践形式,是人类劳动的本质体现。正是通过人类劳动实践活动,使劳动同美的创造实现了高度的结合。当前,全社会大力倡扬劳动美,业已超越了劳动本体论的视角对美的劳动的深刻揭示,超越了劳动审美的疆界,成为劳动者劳动实践的价值指向,成为实现美的劳动的基本遵循和价值理念。
美,按照康德的观点,是指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但是,在价值视域和现实中,大力弘扬劳动美,实现美的劳动,以及劳动者对劳动美的不懈追求,却具有十分明确的目的指向,也是全社会倡扬的价值取向,就是要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他们是这个伟大时代最美的劳动者,所从事的是最美的劳动,他们所彰显的精神也是最美的精神。高扬“劳动美”的旗帜,就是要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浓厚的、美的氛围,这是劳动美的真正复归。
(三)劳动的真善美及其相互关系
“劳动美”作为劳动实践的价值目标,已被赋予鲜明的时代意义,成为劳动者通过美的劳动努力践行的价值理念。本文提出美的劳动这一范畴,是相对“劳动美”而言的,它体现了“劳动美”的价值,是实现“劳动美”的具体实践形式。本文认为,人们的劳动实践活动,因追求“劳动美”这一价值理念,而划分为“真的劳动”、“善的劳动”和“美的劳动”。美的劳动则是“真的劳动”与“善的劳动”高度统一基础上的劳动形态。“真的劳动”,就一定的社会意义而言,一方面,在劳动创造价值上,是指能够创造正价值的生产劳动,是合规律的劳动;另一方面,是指属于劳动者自己的自觉自愿的劳动,而非劳动者外在的劳动,有悖于自己本质的劳动。劳动创造价值,是普遍的共识,但是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有正、负价值之别。伪劣假冒的劳动产品也是劳动所创造的,但是这些劳动产品由于不利于消费者,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因而是一种负价值。由此可以断定,这种劳动是同“真的劳动”相对立的非“真的劳动”。非“真的劳动”主要体现在劳动者从事劳动活动中,其劳动目的和动机完全同“真的劳动”相悖,其劳动产品因其具有社会危害性而具有负价值。非“真的劳动”消极的社会效应从反面衬托“真的劳动”所具有的积极的社会意义。所谓“善的劳动”,是指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符合市场经济规则、劳动伦理规则和职业道德精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是合目的的劳动。“善的劳动”具体表现形式就是大力倡扬的“诚实劳动”。本文认为,“诚实劳动”是指劳动者遵循诚信原则、职业道德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劳动;是指劳动者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待劳动的一种道德自觉下的劳动实践行为。贯穿于“诚实劳动”始终是诚实精神,所体现的是对诚实无欺诈信条始终如一的坚守,是劳动者体现其职业操守的劳动实践行为。
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并高度评价“诚实劳动”的创造意义,指出:“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也是幸福的源泉。人世间的美好梦想,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实现;发展中的各种难题,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破解;生命里的一切辉煌,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铸就。”[10]习近平总书记上述论述至少涵盖以下重要思想:首先,“诚实劳动”是实现人们美好梦想的阶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要条件之一。其次,“诚实劳动”是解决发展难题、应对各种严峻挑战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和挑战,只要通过劳动者的“诚实劳动”,就能够找到攻坚克难的科学方法和举措。再次,“诚实劳动”也是实现劳动者人生理想的有效途径,是铸就人生辉煌、实现人生价值最重要的实践形式之一。“诚实劳动”的全部意义在于在社会营造一种符合劳动伦理精神的氛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观的核心范畴,是全体劳动者共同的价值指向,也是构成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的本质规定。最后,诚实劳动所体现的劳动伦理精神,显示出强大的竞争力,尤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对劳动伦理原则的坚持与恪守,是塑造产品社会形象的最好商标和广告,也是形成产品竞争力的内在动力。
本文认为,“真的劳动”与“善的劳动”具有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和相互影响的辩证关系。“真的劳动”是实现“善的劳动”的必要条件;“善的劳动”则是建立在“真的劳动”基础之上的劳动实践形式,其劳动目的、动机和结果是对诚实、信用等价值理念的积极恪守和努力践行。相反,非“真的劳动”无论从劳动目的、动机、劳动结果,还是所导致的负面社会影响,都是对“善的劳动”伦理精神的严重背离,是一种非“善的劳动”,即与“善的劳动”相对立的“恶的劳动”。“恶的劳动”最显著特征就是对劳动伦理精神的粗暴践踏,其极端的趋利性所导致的利令智昏,常常引发各种损人利己的后果。据此可知,非“真的劳动”一定是一种非“善的劳动”,因为非“真的劳动”要害之一,在于其劳动行为本身就是对劳动伦理精神的直接违背。
“美的劳动”实现基础是“真的劳动”和“善的劳动”内在高度的统一。“美的劳动”不仅创造正价值,而且符合劳动伦理精神、法治精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和规则,同时是劳动者对劳动对象进行美化的创造性过程,是劳动者追求的最高劳动境界,也是劳动者创造劳动价值、美化劳动对象的最高指向。对于劳动者而言,其所从事的劳动实践达到真善美的高度统一,就意味着劳动者达到劳动自由的境界,是对自身的劳动行为所体现的劳动必然性的积极扬弃,亦即劳动者在创造劳动价值的同时,也创造了美,并在这一过程中劳动者自身也得到全面发展,使劳动真正成为劳动者自觉自愿的行为,真正成为属于自己的劳动,劳动者具有的主人翁意识就是劳动自由境界的表征,亦即劳动者真正占有了自己的本质。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在我个人的活动中,我直接证实了和实现了我的真正的本质,即我的人的本质,我的社会的本质。”[11]当前,全社会正在不断掀起的以“劳动美”托起“中国梦”的热潮,这是一种崇高的价值追求,充分表明“劳动美”已超越了美学范畴,升华为璀璨的时代精神。
(四)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异化劳动
马克思是从人类最基本最重要的实践活动——劳动方面来探索美与审美的根源,从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对美的本质进行求解。他在科学考察资本主义制度下异化劳动过程,深刻揭示了这是一种非美的劳动形式,即丑的劳动,直接同美的劳动相对立,这一研究视角成为马克思分析和批判资本主义制度不合理性的切入点。
同美的劳动和创造相对立的是丑的劳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异化劳动就是丑的劳动,尽管也能够生产出美的产品。
美的劳动,是劳动者对其本质的真正占有,是自觉自愿的劳动创造。但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劳动同人的本质相背离,其异己性暴露无遗,劳动者丧失了主体性和自己的本质,劳动完全成为迥异于自身的外在形式。对此,马克思深刻地指出:“劳动对工人来说是外在的东西,也就是说,不属于他的本质;因此,他在自己的劳动中并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12]“在执行自己的人的机能时,却觉得自己不过是动物。”[13]马克思揭露了异化劳动给劳动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指出:“对对象的占有竟如此表现为异化,以致工人生产的对象越多,他能够占有的对象就越少,而且感受自己的产品即资本的统治。”[14]异化劳动最终导致劳动者同其劳动产品、同自己的劳动、同自己的类本质乃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相异化。毫无疑问,异化劳动是一种同美的劳动格格不入的丑的劳动。对此,马克思给予深刻的揭露,他指出:“劳动为富人生产了奇迹般的东西,但是为工人生产了赤贫。劳动创造生产了宫殿,但是给工人生产了棚舍。劳动生产了美,但是使工人变成畸形。劳动用机器代替了手工劳动,但是使一部分工人回到野蛮的劳动,并使另一部分工人变成机器。劳动生产了智慧,但是给工人生产了愚钝和痴呆。”[15]上述论断,深刻揭示了如下道理:丑的劳动——异化劳动,尽管也能够生产出美的产品,但是对于劳动美的创造者——工人的摧残却是非常残酷的,其本质在于对劳动者创造的劳动成果及其价值的全面剥夺。马克思在揭露私有制不合理性的同时,也进一步揭示了劳动美的内涵:不局限于美的劳动成果,还包括劳动主体、劳动过程以及劳动组织形式等,劳动美是一个内涵丰富的范畴。
三、“劳动美”与劳动审美
创造“劳动美”的对象化过程是同劳动者审美过程高度同一的;对“劳动美”的感受也是同劳动审美紧密联系的。古希腊时期智者普罗泰戈拉曾指出:“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事物不存在的尺度。”[16]普罗泰戈拉上述论述是对人的主体性的高扬,强调了人是衡量一切事物或现象的标准制定者和评判者,通过对事物或现象的肯定或者否定,作出有意义的判断。就劳动实践作为过程而言,实现美是人的创造,是对自然的美化;审美则是对人所创造之美的量度、判断和评价。本文认为,人的审美最初是从劳动实践中产生的,随着劳动实践活动的深入,人的审美能力不断增强,这是一个历史与逻辑相一致的过程。劳动主体在创造“劳动美”的实践中,所具备的是两种身份,一种是劳动美的创造者,一种是劳动美的审美者。劳动主体创造美的实践过程,其审美实践就已蕴含于其中,因此创造美的过程,也是审美的过程,两种实践活动统一于同一过程,劳动者创造美与审美的两种身份集于一身,从而实现美的劳动。马克思提出“两种尺度”的著名论断,就是最直接最深刻的理论依据,由此奠定了马克思主义美学理论基础。马克思指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固有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17]他在上述论述中,提出一个十分重要的观点,即人在劳动中,处处都能用内在固有的尺度来衡量对象,这一基本观点强调了劳动主体在美的创造中对劳动对象审美的重要意义,这就表明,劳动审美有别于一般审美,它不是对劳动成果进行终极审美,而是伴随着劳动实践中美的创造过程,不断对劳动对象进行审美,其目的就是通过审美对劳动对象进行不断的修正和完善,以实现美的创造。马克思还指出:“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己经在劳动者的想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18]从劳动创造美的视角看,劳动产品作为劳动对象化的结果,同样也是美的创造对象化的结果,通过劳动实践,使原本处于观念形态的审美标准,通过对劳动对象的积极扬弃,实现了赋予对象的审美价值,使其成为美的创造产品。
四、实现劳动美的主体条件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必要性
在劳动实践中实现劳动美,通过美的劳动创造美,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具备诸多必要条件,诸如劳动主体创造美的能力、劳动过程美、劳动成果美,以及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与发展,等等。其中,劳动主体创造美的能力是实现劳动美的能动因素,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则是创造劳动美的重要保障。
(一)劳动主体创造美的能力
劳动主体是指从事劳动实践活动、创造劳动价值,同时也创造劳动美的劳动者。劳动主体作为劳动美的创造者和实践者,在对劳动对象美化过程中,是最积极、最具主体能动性的因素。劳动美作为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产物,其能动的意义在于人对对象的美化过程中,在对美化对象的不断否定和完善过程中赋予其审美价值,同时印证人的创造能力和审美能力。
本文认为,劳动主体创造美的过程是基于劳动主体创造能力基础上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高度统一的过程。就美的创造而言,如果说,美的目的就是人的目的,那么“美的规律就是人的规律,即有意识的生命活动。”[19]在目的意义的指引下,劳动美的创造主体必须遵循美的创造规律,以达到美的创造目的。
本文还认为,劳动主体创造美的过程是一个相互作用的双向过程,主要体现为,当劳动主体创造美的对象实践中,其自身也被美所塑造,所展现的是劳动主体美,是劳动主体内在美与外在美的有机统一。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拥现出无数劳动模范、大国工匠和先进人物,他们就是当代中国最美的劳动者。劳动主体美的社会展示,具有价值引领的积极意义,是构成中国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实现劳动美的重要保障形式
古希腊毕达哥拉斯学派提出一个重要的美学命题:美在和谐。认为美在于数和比例关系的和谐。他们还认为,和谐是杂多的统一,不协调因素的协调。[20]另一位古希腊著名哲学家赫拉克利特对于和谐的内在本质作了如下揭示:“互相排斥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不同的音调造成最美的和谐”。[21]“对立的东西产生和谐,而不是从相同的东西产生和谐。”[22]先哲们深刻揭示了和谐的本质,即和谐绝非无差别、无矛盾的同一关系,而是包含差别与矛盾的统一体。黑格尔指出:“和谐是从质上见出的差异面的一种关系”。[23]“和谐一方面见出本质上差异面的整体,另一方面也消除了这些差异面的纯然对立,因此它们的互相依存和内在联系就显现为它们的统一。”[24]黑格尔所揭示的正是和谐的本质及其内在联系,即和谐是对立面的同一,是差异、矛盾的辩证统一体。
同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是追求无利益差别和矛盾的绝对同一,而是在承认劳动关系两个利益主体各自追求的利益取向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协调双方客观存在的利益差别与矛盾,实现双方力量相对平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关系发生了历史性嬗变,劳动关系内部两个利益主体通过利益分化,促使其向各自的身份实现真正的回归。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深入,劳动关系矛盾日益凸显,对构建和谐社会构成严重挑战。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指出:“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要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25]
本文认为,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不仅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必要条件,也是实现劳动美的重要保证。就企业生产而言,创造美的劳动产品需要两个积极性的发挥,一个是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一个是企业家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只有两者形成合力,才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对美的产品的创造。无数实践证明,在和谐劳动关系氛围下,通过不断协调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可以使两个积极性得到充分保护和激励,有利于美的产品的生产。如果从和谐就是美的命题出发,可以做出如下判断:和谐劳动关系本身就是美的,而美的劳动关系不仅为劳动过程美和劳动环境美的实现提供切实保证,同时也为美的劳动者和美的企业家的塑造提供必要条件。
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创造基础上的。企业在调动劳动者创造美的生产积极性的同时,要重视和保障其所享有的合法权益,真正激发职工群众的主人翁精神和高度责任感。
五、新时代倡扬劳动美的重大意义
(一)以美的劳动建设美丽中国
人的劳动实践同自然的关系,是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辩证统一的关系。亦即人的劳动都是有目的的。为了实现劳动生产的目的,必须尊重自然规律,按照自然规律办事,而不能逆规律而动。人们在从事生产劳动过程中,如果执意追求某种目的,尤其是对经济利润的绝对追求而置自然规律于不顾,对自然资源巧取豪夺,必然适得其反,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相关例子不胜枚举。恩格斯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26]上述思想明确昭示了一个真理性认识:人的劳动必须遵循自然规律,那种违背自然规律并受到规律报复和惩罚的劳动是非美劳动。
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27]再也不能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他一再强调,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治理生态环境恶化、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要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让中华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28]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一论断丰富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基本内涵,表明中国梦不仅是实现中华民族富强之梦,中国人民幸福之梦,个人发展的理想之梦,也是实现“美丽中国”的大美之梦。建设美丽中国是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客观上要求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要遵循自然规律,劳动者创造美的劳动也要合乎规律的要求,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要彻底摒弃“非美”的发展理念和劳动行为,以“劳动美”推动“美丽中国”之梦的实现。
(二)倡扬“劳动美”,树立正确劳动观
以“劳动美”筑就“中国梦”是时代的呼唤,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高扬“劳动美”旗帜,本质上是对我国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的高度肯定。全社会应当以“劳动美”作为价值导向,充分发挥其对劳动者劳动的价值引领作用。
1.倡扬“劳动美”的社会价值审视
倡扬“劳动美”的社会意义,主要体现在如何在社会上树立正确的劳动审美观。针对目前社会上存在的诸多蔑视劳动、轻视劳动者劳动创造等不良现象,应通过大力宣传“劳动美”予以矫正。这是一个“破”与“立”过程,也是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题中之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全社会都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全社会都要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任何时候任何人都不能看不起普通劳动者,都不能贪图不劳而获的生活。”[29]
在以“劳动美”构建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过程中,应当大力宣传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作为劳动者杰出的代表,在劳模和大国工匠身上集中体现了工人阶级的优秀品质和奉献精神,同时也体现了劳动者的主体之美。全社会应以劳动的名义,着力打造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创造的劳动文化,形成正确的价值导向。
2.倡扬“劳动美”的发展意义
“劳动美”的内涵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发展,其表现形式也日益多样化,其语境已不局限于劳动美范畴本身了,而是向更加具体方面延伸。
蒋勋在其著作《美,看不见的竞争力》提出,美是一个看不见的竞争力,这个竞争力反映在企业上,会创造惊人的产值与财富。[30]这一论断肯定了美是一种软实力,其竞争力不是直观显现的。本文认为,在劳动创造美的视域下,劳动美则是一种看得见的竞争力。首先,美的劳动成果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结果,消费者喜欢购买的美的商品,以感性形式凸显了劳动者美的创造价值,从而使美的商品在实现其价值的同时,也实现其美的价值。消费者喜爱美的商品就是竞争力的外在表现。其次,科学发明创造所展示的各种形式美,折射的是科学竞争力。再次,劳动者美的形象是劳动主体美的外在表现,劳动者在创造劳动价值实践中,所体现的创造和奉献精神则是劳动主体内在美的客观反映。最后,和谐劳动关系氛围下的生产劳动,作为一种美的劳动形式,其劳动者积极主动的劳动态度、无私奉献精神、高质量高效率的劳动过程和结果,以及和谐的利益交往关系,直接昭示这一劳动所具有的强大竞争力。
六、工会组织在开展“中国梦与劳动美”活动中的价值引领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面向未来,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依然是实现“中国梦”的基本遵循,须臾不可背离。以“劳动美”筑就“中国梦”在成为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者实现理想和梦想的价值理念的同时,也向他们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即如何在新时代,立足于新的历史方位,成为新时代美的劳动者,为实现美的创造,更好地建设大美中国贡献智慧和力量。就这个意义而言,“劳动美”已成为劳动者进行美的劳动的价值推动力,是劳动者形成美的自觉,以及建立其上的美的自信的内在激励。
我国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并以其为统领,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努力探索新时代工会工作规律。在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与改革中,工会组织要继续大力开展“中国梦与劳动美”活动,积极宣传“劳动美”的时代意义,要使广大职工明确美的劳动与美丽中国建设之间的必然联系,明确“劳动美”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实践价值,明确“劳动美”对于促进劳动者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工会在教育职工全面理解劳动美的深刻内涵基础上,动员广大职工在践行新发展理念实践中,在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实践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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