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委员一岗双责
2018-02-06陈海珊
陈海珊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的一切工作能否落实见效,关键看党支部。党支部组织力强不强,关键看支部委员会。在坚持党员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履行责任、强化职能,提高效率、发挥作用”的原则,推行支部委员一岗双责,进一步选优配强党支部领导班子,是提升党支部组织力的一个有效途径。
从基层的实际情况看,至少有组织委员、纪检委员和青年委员三个支部委员岗位可以实行一岗双责。具体讲就是,单位的人事科长、纪律监督员、团委书记是党员的,在支委会换届选举或届中调整时列为候选人;当选的,则按“一岗双责”要求进行分工,即党员人事科长担任组织委员,党员纪律监督员担任纪检委员,党员团委书记担任青年委员。
推行这三个委员一岗双责有比较好的现实基础。首先,“一岗”的人选在政治上是可靠的。人事科长、纪律监督员和团委书记在任职前都经过组织部门的认真考察,有一部分还是精心挑选放到岗位上培养的。担任支部委员后,更能珍惜锻炼机会,时刻牢记组织上对自己的期望。其次,“双责”的内容是互相渗透的。比如,开展支部组织工作和人事业务工作,都需要熟悉了解单位组织架构和人员队伍的基本情况;抓好廉政建设,进行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教育,既是党内纪检也是行政监察的重要内容;党建带团建,推动党的工作和团的工作同步发展,一直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促进青年成长的有效载体。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人事科长、纪律监督员和团委书记在工作实践中积累的业务素质、知识技能和群众基础,使他们比别的普通党员更符合支部委员工作岗位的要求,选择由他们挑起支部委员的一岗双责,顺理成章又经济高效。
强化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落实、同考核。推行支部委员一岗双责,则能从组织层面切实保障党建工作融入业务、融入日常,必将为进一步加强支部建设,大力夯实工作基础发挥重要作用。此外,一岗双责的支部委员,工作量和工作责任也会双倍增加,因此更要带头发挥冲在前、干在前的先锋模范作用,成为党员群众中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无私奉献的一面旗帜,有力感召和引导所在单位的广大干部职工激发干事热情,比学赶超、争创一流、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