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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蓝色伙伴关系建立之初探
——以 “一带一路”倡议为背景

2018-02-05悦,王涛,姚

海洋经济 2018年4期
关键词:伙伴关系东盟国家蓝色

殷 悦,王 涛,姚 荔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天津 300171)

引 言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被合称为“一带一路”。2017年国家发改委与国家海洋局共同发布了《“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计划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建设3条蓝色经济通道,进一步推进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战略对接和共同行动,推动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蓝色伙伴关系,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和海洋资源,推动各国政府、国际组织、民间团体、工商界人士等广泛参与海上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

1 “一带一路”倡议对于推动建立蓝色伙伴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1.1 世界形势

当今世界正发生复杂深刻的变化,尽管世界经济已开始缓慢复苏,但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仍继续显现,国际投资贸易格局和多边投资贸易规则酝酿深刻调整,世界各国面临的问题依然十分严峻。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后,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反响强烈,并对“一带一路”倡议给予积极评价。第六十七届联合国大会主席、塞尔维亚共和国前外交部长曾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指出,中国的古丝绸之路促进了不同文明的对话与交融,新时期的“一带一路”构想具有更加丰富的内涵,体现了中国全球战略的创新。俄罗斯总统普京在与习近平总书记会晤时表示,俄罗斯将支持中国的“一带一路”构想,两国可在基础设施、能源、经贸、人文交流等方面加强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合作[1]。

然而,某些国家也对我国提出的“一带一路”战略存在疑虑和误读。国外部分学者担忧“一带一路”会挑战现有的区域合作机制,华盛顿国际战略研究所研究员克里斯·约翰逊认为“一带一路”将加强从太平洋到波罗的海的区域合作,这种广泛的合作或许将挑战现有的区域合作机制[2]。俄罗斯学者谢尔盖·卢贾宁认为,“一带一路”构想包含的和平、包容、互利共赢的理念,听起来很容易接受,但中国在南海的不稳定因使敌对方不断增加,“和平之旅”、“互利共赢”等理念很难让这些国家信服。

由于世界各国对“一带一路”战略的接纳度不同,因此一种以海洋为纽带、发展共同利益的蓝色伙伴关系的建立已刻不容缓。东盟不仅是中国的友好邻邦,也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2013年10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访问东盟国家时提出了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建立蓝色伙伴关系将以共享蓝色空间、发展蓝色经济为主线,加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战略对接,全方位推动各领域务实合作,以推动“一带一路”战略的顺利实施。

1.2 国内战略

随着《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的发布,“一带一路”建设已从倡议构想进入实施阶段。共建“一带一路”旨在借用古代“丝绸之路”的历史符号,高举和平发展的旗帜,主动地发展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在平等的文化认同框架下谈合作,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3]。

“一带一路”倡议主要着眼从海上由东向西开放,经东南亚、南亚至印度洋,进而延伸至欧洲[4]。“一带一路”沿线东盟国家大多数属于发展中国家或是新兴经济体,不仅在地理位置上与我国山水相连,在外交关系中与我国更是利益相关。在全球市场需求持续疲弱,发达国家经济增长总体缓慢的背景下,发展与东盟国家的战略伙伴关系至关重要。

因此,作为“一带一路”的重要战略支点,我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推动我国与东盟国家共同建立一种新型的合作形式-蓝色伙伴关系,是当前“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建立蓝色伙伴关系为契机,推动“以经促政”,即将经济关系优势和周边毗邻优势转化为政治互信不断深化优势、战略合作持续升级优势,共同打造周边命运共同体,实现区域内经济、政治、安全有机融合、良性互动。

2 . 我国与东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已开展的海洋领域国际合作

2.1 海洋数据信息资源管理

近年来,在“一带一路”倡议下,通过不断拓展合作渠道和领域,我国与越南、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等东南亚国家在海洋数据分析技术研究、数据产品研发及能力建设等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同时,通过“中国—东盟海洋环境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成功实施了外交部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项目“中国—东盟海洋信息技术合作研究”,成功举办“中国—东盟海洋大数据处理管理技术培训”。通过一系列双、多边合作,让更多东盟成员了解了我国海洋信息化建设成果,进一步深化了与东盟国家海洋科研及管理人员的交往与交流,为今后持续推动我国与东盟国家更高层次的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增加了他们在“一带一路”和中国—东盟合作框架下与我国开展海洋领域务实合作的信心。

2.2 蓝色经济

在已有合作框架下,广泛开展东盟地区有关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现状和需求调研,有针对性地选择落实开展合作研究的国别、机构和人员。开展蓝色经济基础性研究,收集整理东盟主要沿海国家在蓝色经济理念、海洋产业分类、海洋产业分类统计方法、蓝色经济发展实践等方面资料与成果,对各国蓝色经济分类方法共通性和差异性进行分析比较,依托国内现有的研究进展,提出适用于东盟区域的蓝色经济分类标准和海洋产业统计框架、海洋产业统计制度。开展蓝色经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探索与东盟国家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推进双、多边项目持续开展。

2.3 海洋生态环境

2017年蓝碳国际论坛会议期间,国内专家与印尼海洋与渔业部海岸与海洋资源研究中心Andreas Hutahaean博士就海洋生态系统领域合作研究开展积极的交流,围绕生态系统综合状况与评价主题,表达了相互合作的意愿。积极参加海洋生态单元划分、海洋生态系统服务评估等工作,与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政府海洋主管部门,马来西亚海事研究所、印度尼西亚巴东海洋研究所、泰国普吉海洋研究中心在红树林、海草床、珊瑚礁保护和管理等方面建立了工作和合作关系。

2.4 海洋防灾减灾

与东盟国家联合开展的东亚蓝色经济合作平台项目立足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高度,围绕东亚地区(10+3)和谐之海、合作之海、友谊之海,广泛开展中国—东盟地区海洋经济、海洋观测、海洋环境和管理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通过交流互访的形式,在明确合作双方优势的基础上,有选择性地、以我为主地研究制定我国与东盟地区各国开展海洋合作的重点领域,选择确定合作研究的国家、机构和人员,寻求建立双多边长效合作机制。在合作机制下探讨确定相关的合作项目,相互借鉴,取长补短,互利共赢,开展东亚地区海洋领域的实质性合作研究,获得了一系列丰硕的成果。另外,与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建立合作联系,初步拟定合作意向与项目实施计划。2018年在天津举办的全球海洋教师学院天津中心培训班,招募了包括印尼、泰国、越南、马来西亚等10国学员参加,开展海洋资料处理、区域气候变化及海平面上升、海岸带防灾减灾等培训。

3 中国—东盟建立蓝色伙伴关系的机遇与挑战

3.1 机遇

3.1.1 中国—东盟海洋领域合作对接“一带一路”倡议

东盟所有国家都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国与东盟及其成员国的很多合作都是在“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开展的。“一带一路”倡议提出5年以来,中国与沿线各个国家间的合作如火如荼,“朋友圈”在不断地扩大[5]。除政府间合作及国企、央企的推动之外,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商协会等组织也在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合作,不断充实这个互利共赢的“大家庭”。例如,澜湄流域各国在推进“一带一路”合作方面取得多项共识,双边在次领域和跨区域层面的经济合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东亚或亚太区域多边经贸合作机制的推进,特别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进程的推进,为中国与东盟及其成员国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合作提供了诸多机遇。此外,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一带一路网的指导下,“一带一路国际商协会大会”将在北京召开。这是一个以全球各国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为参与主体的世界级盛会,致力于搭建中国商协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世界各国商协会互动、融合、协同发展的国际合作交流平台,以期凝聚更多民间力量。

3.1.2 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的打造

2013年9月,李克强总理首次提出打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10月,我国提出关于发展与东盟关系的合作框架,即两点政治共识和包含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海上合作、互联互通等在内的7个合作领域,力求将中国—东盟间合作从单一货物贸易升级为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与技术合作等多个领域全方位发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的建设将会与“建设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东盟经济共同体、中国—东盟互联互通建设等实现对接,探讨新的磋商机制,提升在多个领域的开放水平,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格局[6]。

3.1.2 中国—东盟金融领域合作面临新机遇

在中国—东盟海上合作不断开展和加深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积极推进下,依托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si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AIIB)、“丝路基金”(Silk Road Fund)和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China-ASEAN Maritime Cooperation Fund),推动东盟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升级换代。近年来,中国—东盟在这些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目前东盟成员国在华设立了30多家银行机构,中资银行机构与东盟各国银行建立的代理行、境外账户行超过150家[7]。2018年,人民银行与银监会还发起了亚洲金融合作协会,对推动亚洲金融机构的进一步互联互通、深化合作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中国与东盟国家发展海洋经济均需大量资金作为支持与保障,因此,抓住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金融机遇至关重要。

3.2 挑战

3.2.1 “中国威胁论”在东盟地区仍在蔓延

中国的和平发展加速了亚太地区“权力转移”的进程,引发了亚太地缘政治、经济板块的急剧变动,给亚太国际秩序带来不确定性。尽管我国明确向世界宣示将走和平发展的道路,但仍然引发了东盟一些国家的“疑虑”,“中国威胁论”在东盟还有一定市场[8]。中国与东盟国家实力对比悬殊等因素所引发的问题也在凸显。中国作为东盟及其成员国的最大邻国,其一举一动在东盟国家所引发的反应常比其他大国所引发的反应强烈。而且,这种实力不对称性的日益凸显会对东盟及其成员国对华认知产生影响,最终可能影响双方关系的发展。

3.2.2 南海问题对中国—东盟友好合作与互信形成掣肘

近年来南海问题急剧升温,不仅给东南亚国家带来极大的担忧及恐惧,同时给中国造成很多麻烦,更对双边的友好与互信造成了不良影响。目前形势虽总体维持相对稳定,但依然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可能会导致南海形势的再度升温。特别是南海仲裁案改变了南海博弈的规则,争端方可能会将其关注重点转向实际控制以及海域管辖权,通过军事或民事手段强化海上力量的存在,巩固加强海上执法以及单方面开发资源,此外,美、日等外部力量也可能借助仲裁加大挑战中国在南海的权益主张[9]。

3.2.3 海洋环境日益恶化

近年来,中国与东盟成员国都越来越注重海洋经济的发展,然而一味地追求经济发展规模,而忽视了海洋资源环境承受的压力,导致海洋经济与海洋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愈之突出。中国与东盟国家都存在着产业结构发展不协调的现象,例如新兴海洋产业起步比较晚且需要高新技术和高投入,发展规模也远远不如传统海洋产业,这样可能会导致对近海的过度开发与利用。并且大多数东盟国家对于跨区域的海洋生态系统保护意识不足,往往容易破坏其整体性,由此而来,海洋环境的日益恶化必将会成为中国与东盟国家开展海洋经济合作的一个严重阻碍。

4 “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东盟建立蓝色伙伴关系的对策建议

4.1 双边多边融合,深化重点合作领域

统筹考虑,双边合作研究与多边交流活动相结合,从双边拓展多边,在多边中挖掘双边,争取合作成果的最大化,不断拓展我国与东盟国家海洋领域合作的广度与深度。

4.1.1 蓝色经济领域

从顶层设计出发,秉承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蓝色增长理念,以中国改革开放、特区建设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宝贵经验为基础,与东盟国家开展海洋经济特区规划合作研究,具体对东盟国家沿海海洋经济区未来发展目标、战略定位、产业布局、实施步骤及相关举措等开展研究,推动共建中国—东盟蓝色经济合作研究中心,在海洋经济统计核算、海洋经济规划等领域与东盟国家开展双多边务实合作。

4.1.2 海洋防灾减灾领域

积极开展中国—东盟国家潮汐潮流预报技术交流,制作沿岸重要港口潮汐预报和周边海域潮汐潮流数值预报产品。联合开展沿岸及周边海域海平面变化规律研究、海平面上升对潮汐和波浪等海洋动力环境以及近岸城市洪涝、风暴潮等海洋灾害影响研究和海平面上升脆弱性评估和风险区划研究。因地制宜,根据后退、适应和防护原则,研究制定应对海平面上升的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

4.1.3 海洋数据管理与信息技术领域

充分利用中国与东盟在海洋数据共享与海洋信息技术合作交流领域的成果,顺应全球大数据应用研究技术飞速发展的趋势,响应东南亚国家可持续开发利用海洋过程中对安全、准确的海洋数据的需求,以中—马海洋数据领域合作为模板,不断拓展与东盟周边国家间的合作领域,拟在海洋大数据、综合海洋数据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开展多层次交流与合作,同时开展技术人员交流与互访,通过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等形式,确保合作项目顺利实施。

4.2 互利共赢,拓宽合作方式

4.2.1 以人才交流为核心

人才是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重要动力,也是构建蓝色伙伴关系的核心要素。培养技术过硬、语言过关的复合型国际人才,推荐专家担任重要国际职务,紧密跟踪有关国际组织和计划动态与发展趋势,宣传我国海洋事业发展成果,不断加强我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力度。推动人才跨部门、跨行业、跨国家流动,打造人才储备库,搭建人才交流平台,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人才“走出去”交流学习,分年度、按批次与潜在意向合作单位进行联系、互访,共同为蓝色伙伴关系的构建提供智力支持。

4.2.2 以文化交流为载体

与东盟成员国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文化交流合作,健全文化交流合作机制,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提高文化“软实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国际友好大会上曾指出:“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推动中国—东盟蓝色伙伴关系的建立,必须在沿线国家民众中形成一个相互欣赏、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人文格局。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蓝色伙伴关系的人文基础。中国—东盟合作应坚持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共同推进,在重视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应尊重各国人民文化历史、风俗习惯,加强同沿线国家人民的友好往来,为蓝色伙伴关系的构建打下广泛的社会基础。

4.2.3 以能力建设为重点

培养能力建设工作人才,组建人员精干、技术过硬的团队,做好双边人员交流与多边能力建设活动的支撑工作。根据国家外交需要和地区成员的迫切需求,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能力建设活动,持续向东盟成员国展现我国海洋事业发展的经验和成就。同时,通过各国学员的国家报告及交流互动,有助于了解东盟成员国的海洋产业、海岸带管理、海洋信息资源等领域的发展状况和趋势。努力将能力建设活动打造成连接中国与东盟成员国的特殊纽带,为不断深化我国与周边国家利益融合、推进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有效实施及加快推进蓝色伙伴关系的构建作出积极贡献。

4.3 形成海洋命运共同体,构建稳固持久的蓝色伙伴关系

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全球化与工业化的不断扩展,全球海洋问题不断涌现且日趋严重,制约着人类社会和海洋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海洋领域相关专家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指引下,提出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事实上,近年来全球海洋治理并未达到理想效果,而其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各主体国家往往追求各自的海洋利益,常常采取单边行动而忽视了整体利益。为了追求公平和正义,需要倡导一种新的集体主义理念,打破治理僵局和困境,维护共同利益。单一领域的海洋合作无法形成稳固持久的战略伙伴关系,只有建立覆盖经贸、生态、科技等“一揽子”海洋互惠政策,推出务实的蓝色经贸互惠举措,例如关税互惠、海关管理和贸易便利化互惠、技术性壁垒(TBT)互惠、金融互惠等,才能巩固深化合作,才能形成真正的海洋利益共同体。通过建立全球性协调机制,让“一带一路”沿线东盟成员国根据自身利益需求,共同书写国际规则,塑造全球治理的国际话语体系,提高各国在参与全球治理过程中的话语权,增强治理规则的合理性与创新性,让各国分享构建蓝色伙伴关系带来的发展收益。

海洋是人类共同的家园,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宝贵空间。通过构建稳固持久的蓝色伙伴关系,中国—东盟将携手推动完善全球海洋治理体系、发展可持续性蓝色经济和促进可持续渔业治理,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资源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所面临的挑战,一道努力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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