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与更新利用
2018-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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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为本,兼顾保护与利用的结合、功能开发与历史传承的结合、技术创新与传统工艺的结合,使历史建筑保护管理走可持续的长效发展之路。
上海,各具风格的中外、近现代精美建筑汇集,被称为“万国建筑博览会”,于1986年被国务院批准列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期以来,上海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本市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近年又明确提出了“建立最严格的保护制度”的指导思想,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上海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以及配套的规章制度,对优秀历史建筑的批准公布、保护修缮、使用管理等做了严格规定,逐步强化历史建筑的申报立项和管后评估等环节,极大地推动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目前,本市共有优秀历史建筑1 058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121处,遍布全市16个区县。
市委、市政府通过搭建保护管理协调平台、组建专家委员会、整合各管理部门的资源以及增强区县属地管理责任,提高了保护管理效能,提升了保护管理的总体水平;通过细化日常保护管理网络、加大历史保护建筑修缮力度以及探索长效管理新模式,历史建筑的日常保护和项目事中、事后监管都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历史建筑保护管理的重点工程
上海优秀历史建筑类型众多、量大面广、各具特色,如何对其有效保护、充分利用、可靠传承,一直是国内外不断探索的难题,上海持续推进了“五大工程”建设。
(1)积极开展风貌区成片保护整治试点的示范工程。自2003年起,黄浦区外滩源、思南路47街坊、静安区巨鹿路等历史建筑较为集中的街区或地段作为成片保护整治试点予以推进。本着“强化特色、优化空间、美化环境,在整治中实行严格的保护制度”的原则,通过“政府协调支持、专家指导把关、企业具体运作、市民积极参与、社会各方配合”的运作模式,试点项目已初见成效。
(2)大力推进居住类历史建筑保护修缮的民生工程。近年来,上海开展了量力而行、有计划、有重点地结合住房保障项目的居住类优秀历史建筑修缮工作。按照传承建筑历史文化风貌的要求和相应的技术标准实施修缮,切实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达到了阶段性保护的效果。
(3)有效探索产业遗存的改造和再利用的更新工程。近年来,上海对一批具有保护价值的产业遗存进行了保护与更新利用。例如,将沙泾路工部局宰牲场(现1933老场坊)、万航渡路湖丝栈、上棉十七厂等改造为创意产业园区,在产业遗存保护技术、保护利用方式等方面取得了有效的实践经验。
(4)强化保护管理和修缮技术规程编制的软件工程。通过组织开展保护政策法规、体制机制、技术规程等多项课题研究,有力地促进了保护法规的健全、管理机制的完善以及技术标准的细化,为优秀历史建筑的长效物业管理和可持续发展探索新机制。
(5)积极拓展国际交流合作和人员培训的人才工程。历史建筑保护国际研讨会和专业技术交流会的召开,使保护工程的社会关注度得到提升;与同济大学、复旦大学等高校合作开展的培训工作,极大地丰富了保护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为培养储备人才奠定基础;中外联合开展的历史建筑保护技术学科教育,使历史建筑的研究取得了突破,体现了上海在该领域所做的努力和学科领先地位。
保护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海在20多年历史建筑保护的实践和努力中,暴露出诸多共性问题。
(1)违法行为查处难度大。违法搭建、擅自改动结构和外貌、改变使用性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成本低、行动速度快、市民反响大,而管理部门则发现滞后、劝阻查处难、拆除成本高、执行风险大。建议借鉴国外通行做法,采用严刑重罚,加大整改、处罚、教育力度,并将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纳入诚信体系,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法律手段降低违法高发频次,促进和保障依法使用、依法保护、依法管理。
(2)社会资金投入不足。历史建筑的房屋置换、装修改造、功能拓展、更新利用等的社会资金,往往投入大、回报慢、周期长,短期效益不明显、长期投资疑虑多。建议各级政府除每年投入一定的财政资金用于建筑保护管理、房屋保障修缮和应急抢险外,在税收优惠、银行借贷、技术扶持等方面有所突破,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形成保护建筑合理利用的良性循环机制。
(3)居住类保护建筑管理费用高。目前,居住类保护建筑使用人转租、转卖、改性使用现象普遍,政府长期承担修缮和管理费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建议将旧式里弄、老公寓大楼等内的困难住户,分类纳入政府保障房调整机制。对不属自用且确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而不整改的保护建筑住户,应当收回使用权。
保护管理的新举措
结合中央强化建筑保护的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新要求,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1)拓展国际合作和相互交流。历史文化遗产是世界和全人类的共同财富,要不断吸收国外先进理念和经验,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各国之间取长补短、优势互补、成果共享,在关键技术、重要课题、智能信息方面加强合作,不断促进历史建筑保护管理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借鉴国外教育经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不断强化对产权人、使用人等人员的系统培训,促进历史建筑保护技术水平不断提升。
(2)开展环保节能和智能科研。广泛开展生态、环保、节能技术研究,在老建筑抗震技术、防火防腐技术、节能降耗技术、智能应用技术等方面不断突破。
(3)加大房屋修缮和监管力度。在完善居民居住功能的同时,改善居住环境,深入研究提高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继续加大政府日常监管力度,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同时,切实加强合同、合约、规约的履行效应,通过司法联动,使依法管理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全民知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4)传承和保留遗产传统工艺。高度重视传统工艺的收集、梳理和记录,运用现代化手段进行深入研究,使特色工艺、传统手艺得到传承和应用。同时,要坚持以人为本,兼顾保护与利用的结合、功能开发与历史传承的结合、技术创新与传统工艺的结合,使历史建筑保护管理走可持续的长效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