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何而来,向何而去
——写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胜利召开之际
2018-02-04
变迁,是人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在中国环境保护的历程中,每一次重大变革都给生态环境事业注入新的活力,给事业前进增添强大动力,生态环境事业就是在不断深化改革中向前推进。
从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至今,中国环境保护走过了45年。以时代背景为依据,可以划分为五个既互相独立又彼此关联的阶段,一是1973—1978年,中国环境保护事业起航;二是1979—1992年,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初步建立;三是1993—2006年,环境保护理论和实践发生重要转折;四是2007—2012年,制度创新与科学实践并重;第五是2013年至今,建立现代环境制度。每个阶段都跌宕起伏、内容丰富,通过对这45年基本轨迹、基本经验和基本规律的分析,可以得出下面的一些思考:
一是时至今日中国环境保护走出的独具个性的基本轨迹,可以大致概括为三个方面:从以“三废”治理为主调、筑基垒台到探索中国特色、走上制度创新之路,从碎片化的局部调整到对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的综合统筹,从构建公共产品基本框架到建立现代治理制度。
二是迄今为止的中国环境保护,存在着一条上下贯通的主线,就是始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伴随着经济发展从高速增长到新常态,改革走向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进程,不断对环境保护理论和实践进行适应性变革,以环境公共化匹配市场经济化,以环境治理现代化匹配国家治理现代化,以环境体制匹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现代环境制度匹配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这是从历程中可以获得的基本经验。
三是中国环境保护实践之所以总体上是成功的,从根本上说,是牢牢扎根于中国国情土壤的基础上,深刻认知并恪守了环境保护的客观规律,按照客观规律的要求谋划并推进,作为中国环境保护实践的理论支撑,这些客观规律可以概括为:经济的市场化必然带来环境产品的公共化,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要求和决定着环境治理的现代化,搞市场经济,就必须搞环境公共服务,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以建立现代环境制度作为基础和重要支柱。
四是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推进以建立现代环境制度标识的新一轮深化改革实践更加紧迫,围绕新一轮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的焦点、难点和痛点而打一场攻坚战,以加快建立现代环境制度的行动,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并最终完成全面建成小康和建设美丽中国的历史任务,势在必行。
五是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回过头来重新审视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环境保护的全新定位及生态文明改革的系统部署,可以将现代环境制度的基本特征概括为:生态环境成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支撑,生态环境治理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性和支撑性要素,引申一步说,生态环境保护覆盖国家治理活动的全过程和各领域,以此对照当下的中国生态环境职能,可以确认,进入新时代的中国生态环境改革和实践,任重而道远。2018年5月18日至19日在北京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加快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顺理而举,易为力;背时而动,难为功”。认真学习贯彻刚刚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制度、标准、体系、技术、人员及文化等各方面的锻造,融入到国家治理的各个领域和环节,是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的过程。要主动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内容,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完善,实现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生态环境治理的创新在于共管共治共建共享,切入点在于转变政府职能,落脚点在于促进公平正义,基础在于制度建设,只有不断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着力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