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的可行性分析
2018-02-03王玉芳李惠杨芳芳
王玉芳+李惠+杨芳芳
【摘 要】为缓解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社会问题,改善失能老人的护理现状,天津市应尽快开展由政府主导的社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行工作。结合天津市的具体情况,对天津市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关键词】长期护理保险;社会保险;人口老龄化
0 引言
到2015年底,天津60岁以上户籍人口达230.37万人,占比22.43%,65岁以上为146.93万人,比2010年末老年人口数量增加了53.97万人,平均每年增加10.79万人,老龄化进程发展迅猛,失能老人群体日渐庞大,老年人口的养老和护理问题日趋严峻。长期护理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为年老、严重或慢性疾病、意外伤残等导致身体上的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生活无法自理,需要入住安养院接受长期的康复和支持护理或在家中接受他人护理时支付的各种费用给予补偿的一种健康保险。社会长期护理保险由政府主导,具有强制性、普惠性及福利性,我国在2016年7月开始了15个城市的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天津不在其列,但为了应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形势,天津也应开始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笔者根据天津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况,分析天津市建立社会保险性质的长期护理保险的必要性、优势及阻碍,探究其可行性。
1 天津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的必要性
1.1 老龄化问题严重
天津作为老龄化程度全国第三的城市,正面临着人口年龄结构失衡、劳动力供给不足、社会养老负担加重等严峻的社会问题,而日益壮大的失能老人群体又给天津市的社会养老服务带来了新的难题,即如何改善失能老人的护理现状的问题。随着时代的发展,老人们要求获得更加高质量高水平的生活,他们希望在自身经济能力承受范围内能够获得更好的护理服务。但现如今少子化、小型化的家庭结构和老年人口空巢化、独居化的居住方式导致了传统的家庭护理已经无法满足老人日益升高的护理需求,这要求社会必须提供新的方式来解决失能老人的护理问题,但聘请专门的护理人员或护理机构等方式所需的费用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又太过高昂,这就要求政府能够尽快建立起一项能够对老年人的专业护理、家庭护理及其他相关服务项目支付费用进行补贴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专门为解决失能人员护理问题而产生的新险种,长期护理保险无疑是最佳选择。
1.2 适应时代发展趋势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试点工作使得长期护理保险开始出现在各类新闻报道中,这为天津市社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行打下了很好的舆论基础,使其对于天津市民众来说不再只是一个陌生的名词,社会公众对于长期护理保险在本市的实施状况的关注度的增加会促进天津市政府加快对其的探索和建设。加之近年来我国对于民生工作的关注,社会保障事业建设的速度日渐加快,这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时代背景。
2 天津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阻碍
2.1 护理行业有待发展
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在部分城市已经开始试点工作,但仍处于对制度的探索阶段,无法为天津市在建设长期护理保险时提供可以借鉴的经验,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险法律体系和天津市地方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中对长期护理保险也并未设立相关的法律条文,所以天津市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时缺乏相关法律的依托。加上天津市市内六区和其他各县区间明显的经济发展差异和失能老人分布状况所呈现出的显著的地区差异,长期护理保险在天津市的建设还将面临一个十分漫长而复杂的设计过程,应该提供多样化、人性化的服务项目,最大程度满足不同地区和不同经济状况的老人复杂的老年护理需求。除此之外,天津市护理行业的现状也不足以支持长期护理保险的实施,护理人员中养老护理员数量的严重短缺、从业人员的素质较低、缺乏成熟的护理质量评价体系和专业统一的管理系统等问题都制约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设。
2.2 内部外部双重压力
面临内部的财政压力和外部的竞争压力。天津市现有的社保基金主要由居民的个人缴费与政府的财政支出两大部分组成,筹资渠道较为狭窄,但长期护理保险的性质要求其在开始试行时就要立即对在支付范围内的服务项目进行给付,可是由于天津市并未有过建立相关制度的经验,在试行之初确立的个人缴费标准很难达到一个合理的程度,这导致了这一部分来源于个人缴费的资金在短期内无法得到有效的利用,所以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设要经历一个长时间的资金在很大程度上只能依靠于政府的财政支出才能得以运转的周期,使天津市政府面临巨大的财政压力。再加之市场上为顺应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加剧的时代背景而出现的针对老年人护理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越来越多,和相对社会保险来说商业保险所具有的回报更高、选择更丰富、覆盖范围更广等优势,天津市建立社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也面临着来自于商业保险市场的巨大的外部竞争压力。
2.3 传统观念制约
人们对养老和护理方式的选择倾向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仍然较为保守,更愿意依靠来自于自身或家庭的财富积累来应对由于年老或失能可能带来的风险而不是通过选择长期护理保险的方式来对其加以防范,再加上长期护理保险在国内的发展还不够成熟,大部分人对其所表现出的态度都呈现出一种不信任与观望的状态,这不利于长期护理保险的推行。另外,因为长期护理保险所提供的服務处于何种等级的主要判断依据是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所以被保险人或其家人通过隐瞒其真实的健康状况来获取更高的服务等级的现象出现的可能性非常大,这种行为的存在会导致资源的浪费,属于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所要面临的一种潜在的道德风险,不利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
3 结语
天津市为应对老龄化形势和解决老年人口护理问题,必须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这样一种新的顺应历史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虽然在其推行的过程中会受到来自各个方面的一些阻碍,但通过加以合理的手段进行干预后,天津市仍有较大的希望能够建立起适应当前社会发展水平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降低由于人口高速老龄化所带来的对天津市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同时减轻需要提供护理服务的家庭的负担,提升居民的生活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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