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学前教师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现状、问题和对策研究
2018-02-03陈海莉
陈海莉
摘 要:当前,学前教师教育正处在一个重要的转型和发展时期。探索学前教师教育办学新思路,采取学前教师教育集团化办学将是改革学前教师教育的新途径。在了解毕节市学前教师教育集团办学现状和运行机制现状的基础上,我们分析了其集团化办学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进而在协调监督机制、运行模式和主体、政策保障上提出集团化办学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学前教师教育;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
中图分类号:G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132(2018)07-0182-02
DOI:10.16657/j.cnki.issn1673-9132.2018.07.116
一、问题的提出
《毕节试验区中长期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2010-2020)》的目标指出“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幼儿在园人数达32.3万人,学前一、二、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90%、80%、70%,2016年至2010年,新建城区幼儿园80所,创建20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2016-2020年幼儿教师共需要补充8150人”。而目前毕节市的学前教育发展存在学校数量少、幼儿师资力量和数量匮乏、办学条件和设备落后等复杂的困难,不利于学前教育的大发展。在此背景下,毕节市学前教师教育进入一个探索阶段。笔者通过对毕节市学前教师教育集团进行深入调查,试图为其办学提供一些建议。
二、毕节市学前教师教育集团化办学现状及运行机制
(一)集团基本情况
为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毕节试验区学前教育的发展,毕节试验区学前教师教育集团于2011年4月组建,经毕节市教育局牵头,以毕节地区幼儿师范学校为龙头,其他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中高等职业学校为成员组成共同体。目前集团内学校一共12所。
(二)组建形式
从目前毕节市学前教师教育集团组建的实际情况来看,其具有以下特点:以骨干学校为龙头,以特色专业为纽带,以“1+1+n”的方式组建。“1+1+n”组建模式表现为:一所高职高专或示范性骨干高职学校+一个特色专业+n个具有同类专业的高职业学校或中职业学校和企业。即以毕节地区幼儿师范学校(现为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龙头,以学前教育专业为纽带,连接毕节市的2个区和7个县的12所学校。
(三)组建原则
毕节市学前教师教育集团的组建以威宁、黔西、毕节为主体布局,区内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向市教育局申请,经当地政府同意,由市教育局组织对申办学前教育专业的职业学校进行基本办学条件评估,评估通过后,批准同意开设学前教育专业。
(四)管理机制
在管理机制上集团成立了毕节市学前教师教育集团管理委员会,由市教育局局长担任管理委员会主任,分管局长担任副主任,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和龙头学校校长为成员。集团管理委员会作为集团最高决策和权力机构,拥有研究制定本集团工作规划、计划、总结和有关管理制度,指导、协调、组织开展集团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力和职责,对集团学校的办学定位、发展规划等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管理措施
为加强管理,保证办学质量,毕节市学前教师教育集团在运行程序上,建立了学校间联合的办学机制。进入学前教师教育集团的学校统一由集团管理委员会管理,在招生录取、学籍管理、资助、教材、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质量监测、毕业证验印试行统一管理。
(六)工作考核
毕节市教育局会根据毕节市学前教师教育改革的进展情况,在相关学校加入集团前要对其设置学前教育专业的条件进行评估。除此之外,集团每学年还将对学校的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质量等工作进行过程督导和考核,重点考核各学校教学成绩提高情况。
(七)激励机制
集团对办学效益显著的学校实施成果奖励。每年对在学前教师教育改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三、毕节市学前教师教育集团化办学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集团的 “内生”力量不足
毕节市学前教师教育集团是在政府强有力的推动和资金的扶持下组建和发展起来的,是政府为推动毕节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发展而做的整体布局,基本上是政府主导的结果,有着很强的行政力量色彩,缺乏一定的市场力量,没有市场力量的介入和集团自身的内在发展需求,政府力量只能在集团成立初期起作用。
(二)集团模式单一、主体局限
目前毕节市学前教师教育集团的合作,大都停留在校际间的内部合作,与园所、相关行业几乎没有相应的合作,且校际间的合作也是停留在专业教学的交流、培训和使用统一培养标准,没有实现成员之间信息设备的交流、师资的流动,实习、就业等方面的资源共享,这样在集团化办学的模式上过于单一,办学的主体也非常局限。
(三)集团内缺乏明晰的权利和义务
毕节市学前教师教育集团作为校际之间自愿参与的区域性职教集团,其中龙头学校有1所,成员学校有12所,成员学校在集团中有着各自相同或不同的利益诉求,或苦于生源稀缺,或想要利用专业性的集团为自己寻找一个招生平臺,或者想要享受政府对集团的资金和政策,这就意味着集团内部在彼此的责任和义务等方面存在模糊之处,也导致了集团成员在共生的目标下难以形成成员之间行为导向一致的维系。
(四)集团内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毕节市学前教师教育集团是由两个以上的中高职院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等自愿构成,而集团内的成员都具有法人资格,而集团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因此,集团很难对这些成员学校进行有效的监督、约束和管理。
(五)集团缺乏科学的评价机制
目前毕节市学前教师教育集团的质量监控和评估还只是教育主管部门针对集团内学校学前教育专业设置学校资质评估,缺乏从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社会认可及集团潜能等层面一系列的质量评估体系。endprint
四、毕节市学前教师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改进措施
(一)建立集团长效的协调、激励、监督机制
1.制定集团的章程。毕节市学前教师教育集团从2011年成立至今,还没有制定合理的集团章程,集团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还不明晰,集团内部的分配、协调机制不明确,因此,要在集团内部彼此的利益诉求下,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制定集团的章程,让各成员明确自己的权力、所付出的义务和利益所在。
2.制定绩效评估机制。毕节市学前教师教育集团还只有对学前教育专业设置学校资质评估,应从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社会认可及集团潜能等层面建立一系列的质量评估体系,从而确保集团化办学的成效。
3.制定激励和监督机制。毕节市学前教师教育集团除了要对办学效益显著的学校实施成果奖励,对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还应该在教学资源分配上给予激励,同时要对在集团化办学中积极性不高的成员也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建立多样化的运行模式和多元化的运行主体
从学前教师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主体构成和运行特征来看,集团应采取校企共建的模式: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规划下,以专业为纽带,以核心职业院校为主导,联合其他相关院校和企业来共同组建的职业教育集团。毕节市学前教师教育集团可以实现园校共建的模式:由毕节市教育局统筹规划,以学前教育专业为纽带,以毕节市幼儿师范学校为主导,联合毕节市开设有学前教育专业的中高职学校和毕节市的幼儿园(或幼儿教育科研单位、行业协会)共同组建,促进学校育人和幼儿园用工的緊密结合,院校为幼儿园提供人才支持,幼儿园可以深入参与到学校的人才培养过程中,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场地和就业机会。
(三)争取长效性的政策保障
1.导向性政策保障
通过导向性政策来吸引院校、幼儿园和行业来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一方面,政府通过设立专项奖励的方式鼓励或吸引现有集团以外的机构参与合作;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助等手段鼓励幼儿园为学校提供兼职教师,并帮助院校教师深入一线幼儿园和科研机构来提高专业课程教学水平。
2.经费保障
在经费方面,目前毕节市学前教师教育集团还没有专门的经费,应该设置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和保障学前教师教育集团化的办学,《毕节试验区中长期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2010-2020)》目标就提到了地区行署每年设立1.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各类教育的发展。但是毕节市学前教师教育集团的项目经费还没有独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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