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资质认证
2018-02-03李霞银
李霞银
摘要 本文从程序文件、质量手册、作业指导书3个方面阐述了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认证内容,以期为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的资质认证提供参考。
关键词 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认证;程序;资质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8)01-0044-01
目前,依据我国农业的法律、法规,市场监督抽样、委托检验、仲裁检验只有通过有资质认证的种子质量检验站才有出具报告资格,才能保证检测数据的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从而保护了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和委托单位的合法利益。
1 程序文件
为实现种子管理和检验质理管理要求,种子检验站工作应遵循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确保检验站工作的科学性、客观、独立、公正,以准确地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数据和结果。国家规定,检验员经授权后持《种子检验员证》上岗,检验员工作内容包括扦样或者品种真实性和品种纯度的田间和小区种植鉴定。
1.1 仪器设备管理
仪器设备到货后,由检验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试、验收,确认达到标准要法度的准确度、灵敏度,符合检验相应的标准、规范要求后,填制验收报告。凡对检验结果准确性和有效性有影响的仪器设备,使用之前,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一律送检或请法定计量单位做周期检定[1]。
1.2 检验样品管理
客户送交的样品,均由检验室专人负责接收,收样时应对样品状态、封装情况进行观察并做记录,应检查样品情况及其签封标志是否完好、包装编号是否一致,数量是否满足检验最低要求,经检查无误后方可接受。检验报告编制人根据《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的规定,依据原始记录和扦样单或样品登记表等编制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做到填写完整、数据准确,不准涂改。对检验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检验能力能够持续保持[2]。
1.3 内部审核、申诉投诉
内审分例行(定期)和临时(追加)审核,例行审核一般每年进行1次。质量负责人每年初组织编制年度审核计划,审核计划应覆盖管理体系全部质量活动和要素。客户及受检单位的申诉和投诉,由检验室受理、记录。行政主管部门下达指令性检验任务的受检单位,以及其他执法部门委托监测检验任务的受检单位,或委托检验客户,如对本站检验工作、检验报告有异议,或申诉和投诉时,应在收到检验报告15 d内(以检验报告寄发的邮戳日期或客户签字领取检验报告日期为准),以书面形式向本站提出。超过此时限,不予受理。
2 质量手册
2.1 组织和管理
组织和管理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制定年度检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常规检验计划,及时完成检验工作任务;负责质检站公文处理,包括文件的起草、上传下达和工作总结;检查《质量手册》的实施情况;负责外部业务联系,接待来人来访;实施扦样、接样,负责样品及标准样品管理;检验报告的编制、登记、发送和归档;检验报告、检验记录、设备档案、人员培训档案等技术档案的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检验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计划;严格执行检验标准、操作规程及技术规范,确保检测工作质量,对检测数据负责[3]。
2.2 设施与环境
在设计或改造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时,要充分考虑能源、照明和通风等要求,应考虑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振动、污染等)对检测工作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而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抽样时,应确保抽样过程中所使用的器具及样品所处的环境不对样品的检测准确度产生不利影响。布局科学合理,业务办公场所与检测区域实行有效的物理隔离(包括空调、换气管路间的隔离)。各区域设置醒目标示,各区域内的专用设备和物品进行标注以区别,严禁混用。检测使用的化学试剂等消耗性材料的贮存环境应保证其安全,防止试剂被污染,同时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工作场所均需配备相关的安全消防设施,置于醒目易取的地方。样品的收发、制备、贮藏环境要符合标准规定或特定的要求,特殊样品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样品污染、变质对环境造成危害[4]。
2.3 样品处置
为确保检验结果的代表性、真实性,必须对样品处置的所有过程进行控制。样品分为待检样品、在检樣品、已检样品、保留(备份)样品4种状态。其中,待检样品是指尚未对样品进行任何项目检验;在检样品是指该样品正在检测中,可能已完成部分检验项目但尚未完成全部需检项目;已检样品指该样品需检项目已经全部检测完毕;保留(备份)样品指该样品留作必要时复检之用,按规定在检验室保存。
2.4 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是检验工作的依据和规范,正确的方法是产生正确结果的保障。因此,必须对开展检测活动的方法进行选择、确认等有效控制,按规定的工作流程、遵循作业指导书进行检验,以得到有效的、准确的检验结果。承担监督抽查任务或者向行政机关、司法机构、仲裁机构以及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服务,应按照《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检验,《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实施指南》给出的方法指南,作为检验方法的补充件;对于《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未作规定的特殊检验项目,可以使用相应国家强制性标准所规定的方法;对于一般委托检验(包括田间、报审品种的检验等),可以选择使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方法,并经委托方同意;特殊情况下,与客户协议取得客户同意的检验方法,并已经列入考核认定的检验项目范围。
3 作业指导书
《作业指导书》主要包括农作物种子样品扦取和制备工作规范、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仪器设备确认方法、农作物种子检验细则等56个实验操作规范及操作指南,是确保质检站检测数据科学、准确,检验结果公正、合理,检验工作各环节正常运行的基础文件。
4 参考文献
[1] 徐剑,镇召国,周建华.浅析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与规范化管理[J].农业资源与环境学报,2010,27(4):44-47.
[2] 郝峻纬.浅谈县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实验室资质认定[J].新疆农业科技,2015(2):35-36.
[3] 杨云,石慰杨,田儒高.浅析农产品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J].中国农业信息,2014(24):23-24.
[4] 杨雍,高建新,于世锋,等.农产品质检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问题研究[J].陕西农业科学,2009,55(3):168-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