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坡耕地治理工程参与股权化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2018-02-02梁增芳
梁增芳
(重庆市万州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重庆 万州 404120)
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还对美好生活环境有迫切需要。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美丽乡村建设迫在眉睫。
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以下简称“坡耕地治理工程”)作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重要内容,以小流域为单元,以保持水土、改善生态、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目的,以水土资源的开发利用为重点,山水林田路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农业措施相结合,坡面治理与沟道治理相配套,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并结合坡改梯修建排水沟、作业便道、蓄水池等配套水系设施[1],可不断改善农村生活和农业生产条件,美化乡村生态环境,为美丽乡村建设奠定基础。美丽乡村建设不只是对美好生活环境提出要求,更要确保农民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这样才能保证“美丽乡村”不是空壳。万州区2017年坡耕地治理工程被纳入股权化改革试点后,实现了产业园区业主与农民共同参股,项目产生效益后农民每年都能拿到分红,农民收入稳定,助推脱贫攻坚。
1 项目背景
所谓益贫式增长,就是强调经济增长给穷人带来的增长比例应当大于平均增长率。这就要求增长机会平等、对贫困群众给予更多关注、实现充分就业并使劳动收入增长率高于资本报酬增长速度[2]。因此,可将益贫式增长作为贯穿“聚焦富民”战略的基本思路,而股权化改革正是益贫式增长的集中体现。坡耕地治理工程纳入股权化改革后,工程建设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紧密结合,不仅保障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盈利,更能充分保证农户特别是贫困农户增收脱贫。
为创新财政投入机制,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和效益提升,建立农民收入持续增收长效机制,推进脱贫攻坚,重庆市发改委、农委、水利局、林业局于2017年3月2日联合印发了农林水利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股权化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并将万州区2017年坡耕地治理工程纳入了此次股权化改革试点。改革的目的是将坡耕地治理工程与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引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工程建设,将政府投入的财政性资金按一定比例作为土地流转或项目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股参与分红,建立稳定的股权投入和收益分配机制,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财政资金投资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万州区2017年坡耕地治理工程项目区位于龙沙镇。该镇是国家建设部小城镇建设试点镇、重庆市首批启动建设的45个中心镇之一、重庆市经济百强镇、重庆市商业中心镇、重庆市小城镇科技综合示范镇、重庆市科普示范镇;2007年被列为国家科技部新农村科技示范镇和重庆市新农村科技示范镇;2010年成功创建市级卫生城镇。2016年上半年编制完成的《万州国家农业公园概念规划》出台后,龙沙镇以位于重庆市首个国家农业公园范围内的区位优势为契机,以原住民生活区域为核心,积极打造了集园林化的乡村景观、生态化的郊野田园、景观化的农耕文化、产业化的组织形式、现代化的农业生产为一体的乡村旅游综合体。以原住民生活区域为核心充分体现了现代农村产业发展和乡村旅游发展与当地农民经济增收密不可分的特点,农民不仅可以依托当地现代化产业发展增加收入,还可以为当地乡村旅游发展贡献力量。
2 项目建设规划
万州区2017年坡耕地治理工程总投资1 225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3.33 hm2,新建石坎梯田18.12 hm2,新建作业道路20.17 km、截排水沟10.76 km、沉沙池29口、蓄水池14口,整治山坪塘11口。
该工程由参与股权化改革的5个农业经营主体作为项目业主组织实施,其中在重庆市年隆红心蜜柚股份合作社、重庆逸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百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海普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的4个农业产业园区内主要修建截排水沟、沉沙池、蓄水池、作业便道等小型水保工程,在重庆善果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的善果缘农业基地内主要实施坡改梯及新建沟、凼、路、池等小型水保工程。
坡耕地治理工程实施后,可使项目区坡耕地治理程度达73.02%,农业人口人均基本农田达到0.11 hm2,年增产粮食233.25 t,年减少土壤侵蚀量1.08万t,年增加蓄水保水量51.98万m3。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参与股权化改革的5个项目业主分别建立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人员,对各自辖区内的工程措施进行管护,确保工程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并负责每年给农户按规定进行收益分红。
3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坡耕地治理工程纳入股权化改革,既要结合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保证农业经营主体得到最大化的经济效益,又要实现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同时还要为美丽乡村建设和国家农业公园建设添砖加瓦。由于坡耕地治理工程参与股权化改革后涉及人员结构复杂,加之农业经营主体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心理使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工程建设进度缓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定位不准,始终以保障特色产业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忽略了坡耕地治理工程建设的重要性,有些业主认为当前材料、人力等市场价偏高,抱着“等等看,万一价格下跌”的侥幸心理,迟迟不采购材料,不组建施工队伍,不进场开工建设,导致坡耕地治理工程建设严重滞后。
(2)设计和施工脱节。坡耕地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设计以治理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环境、美化乡村风貌为主要目标,旨在适应新型特色农业产业和乡村旅游发展。但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农业经营主体为追求最大经济利益,按照自己的需求实施坡改梯和沟、凼、路、池等小型水保工程,与前期设计方案严重脱节,有悖坡耕地治理工程建设的初衷。随意修建的梯田和沟、凼、路、池等小型水保工程发挥不出应有的改善生态的作用,最终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
另外,坡耕地治理工程纳入股权化改革后,涉及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经营主体和受益人员结构复杂,加之没有完善的股权划分机制和管理办法,可能存在股权不明确等问题并为将来分红资金的及时公平发放埋下隐患。
4 建 议
(1)加强部门沟通。设计单位与农业经营主体加强交流,在保证水土保持措施科学合理的基础上尽量满足产业园区的发展需要,避免后期随意更改措施,防止方案设计与实际施工不一致;通过会议传达、培训学习等方式向农业经营主体宣传坡改梯和沟、凼、路、池等小型水保工程建设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作用。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坡耕地治理工程建设的积极性。
(2)强化监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派专业技术人员查看现场,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对检查中存在的较大问题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分析整理,并召开会议集中约谈,通过一对一对话交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质询和答疑,并就下阶段的工程建设做好部署。
(3)明确股权归属。结合工程实施情况制定股权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股权性质、股权终止、股权退出、到期后股权处置等方面的内容。理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之间的关系,明确各主体所持有的股权性质,针对股权终止、股权退出、到期后股权处置等制定详细的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同时,项目运行管理单位要建立股权监督机制,定期监督检查所有参与集体和农户的股权所属和变更情况。
(4)建立收益分红长效机制。细化所有参与集体和农户的分红比例、分红期限、分红方式等;加强对项目组织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确保分红资金发放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手中。同时,鼓励群众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渠道,参与对股权化改革试点工作的监督,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另外,政府有必要出台相关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建立持续、清晰、透明的现金分红决策机制,同时倡导农业经营主体主动积极、连续稳定地分红,以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的权益。
5 结 语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农村深度贫困地区,解决贫困人口的基本温饱问题,保证农民有稳定收入。坡耕地治理工程参与股权化改革是优化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实现益贫式增长、助推脱贫攻坚的科学途径,但在初步实践中也存在新问题。这就需要我们不断探索,不断改进,在实践中创新农村发展思路,优化股权化改革工作方法,转变扶贫方式,让“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方式转化,不仅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还要依靠农村特色产业保障农民收入,真正做到“脱贫不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