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高等教育区外部质量保障:标准、方式及其程序
2018-02-01蒋洪池夏欢
蒋洪池 夏欢
摘要: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欧洲高等教育越来越重视教育质量。为保障欧洲高等教育区的教育质量,博诺尼亚宣言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欧洲高等教育区质量保障标准和指南》作为保障欧洲高等教育区教育质量的政策指南,明确规定了外部质量保障活动和机构的标准。欧洲高等教育区外部质量保障机构必须通过质量评估、认证、审查和基准法等多样化的质量保障方式,严格按照自我评估、外部评估、出版评估报告和跟踪检查的程序进行外部质量保障活动。这些具体实践为我国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保障提供了经验。
关键词:欧洲高等教育区;质量;外部质量保障
自《博洛尼亚宣言》以来,建立欧洲高等教育区质量保障体系被列入重要议题,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也因此成为博洛尼亚进程的焦点。欧洲高等教育区的质量保障主要包括内外两大组成部分,其中外部质量保障是指在高校进行自我评估基础上,由政府倡议并与社会中介机构合作开展,以学科、学位点项目、院校和专题为评估对象,旨在帮助高校达到预定教育教学目标或质量提升的各种活动。正是因为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保障的实施才使欧洲高等教育区在全球教育中占有一席之地。对欧洲高等教育区外部质量保障的有关实践进行研究,可以为我国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保障提供有益的启示。
一、欧洲高等教育区外部质量保障的标准
在博洛尼亚进程中,2005年《欧洲高等教育區质量保障标准和指南》(Standards and Guidelines for Quality Assurance in the European Higher Education Area,以下简称ESG)的出台是欧洲高等教育区质量保障领域中非常重要的政策亮点。它是指导欧洲高等教育区质量保障实施的政策依据和方法。[1]2009年重新修订了ESG,2015年最新修订的第三版ESG对欧洲高等教育区外部质量保障的标准做出了新的阐述,[2]主要包括欧洲高等教育区外部质量保障活动和外部质量保障机构的标准两方面。
(一)欧洲高等教育区外部质量保障活动的标准
高等教育机构的内部自我评估对于保障欧洲高等教育的质量固然重要,但是完善的质量保障措施还需要独立于高等教育机构之外的相关评估机构对高等教育机构进行外部评估。但是,外部质量保障活动的实施内容繁多复杂,专业性要求较高。所以,实施外部质量保障活动需要专业机构来进行。
欧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协会(European Association Network for Quality Assurance in Higher Education,以下简称ENQA)作为推动欧洲高等教育区外部质量保障活动的重要机构,不仅可以使入会的所有外部质量保障机构相互交流经验,而且还对欧洲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有监督作用。[3]ENQA以质量保障网络的形式于2000年成立,后于2004年发展成为欧洲高等教育区外部质量保障机构的会员协会,负责组织事务、发布报告、分享并改进实践、实施不同的研究计划等工作。ENQA的会员机构通过对高校或者学位点项目进行外部评估,督促其质量保持和提高,并有权允许或者拒绝高校或学位点项目的运行,或者建议政府做出决策。[4]
符合ENQA入会资格的外部质量保障机构所进行的一切评估活动都必须严格遵循ESG。为此,ESG明确了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保障活动的标准,对外部评估的程序、方法、实施过程、同行评议专家、结果标准、评估报告以及投诉与申诉程序等都有简明扼要的规范,并强调保障程序、结果标准、评估报告等都要事先公布,以及利益相关者参与的重要性。该标准与内部质量保障相辅相成,在对各成员国和成员机构设定标准的同时,又给予其足够自由发展的空间。欧洲高等教育区外部质量保障活动的标准如表1所示。
(二)欧洲高等教育区外部质量保障机构的标准
ESG规定欧洲高等教育区外部质量保障机构是得到相关权威机构认可的机构。欧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注册中心(European Quality Assurance Register,以下简称EQAR)就是对外部质量保障机构予以认证和承认的机构。EQAR严格遵循ESG对申请注册的机构予以认证和审核,在其网络平台公示经审核的注册机构信息并进行管理。EQAR 通过提供清晰可靠的关于欧洲质量保障条例的信息,促进外部质量保障机构间的互相信任;通过提高质量决策的标准,促进高等教育机构间的互相信任,从而促进师生的国际流动及学历互认。
只有符合ESG的外部质量保障机构才可以被EQAR批准注册。EQAR的目的就是以ESG为参照标准,提高欧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透明性,使各个外部质量保障机构的可信度和专业性公之于众,同时严格要求外部质量保障机构遵循ESG以保证其质量。ESG主要从质量保障的活动、政策和程序,合法地位,独立性,主题分析,资源,内部质量保障和职业操守,以及外部质量保障机构的周期性外部审查等七个方面对欧洲高等教育区外部质量保障机构的标准进行了简要阐述(详见表2所示)。其主要目标是从标准规范的角度保证外部质量保障机构本身的质量,具体目的是确保外部质量保障机构的独立性,并通过合法地位,借助相应的人力和财力资源,按照既定的程序公开、公正地实施外部质量保障工作,并对结果进行详细分析,对外部质量保障机构进行周期性外部审查,最终推进欧洲高等教育区外部质量保障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二、欧洲高等教育区外部质量保障的方式
欧洲高等教育区外部质量保障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一)质量评估
质量评估是质量保障方式中最常见的一种,在欧洲高等教育区一般包括学科评估、学位点项目评估、院校评估和专题评估。学科评估是指针对某门学科开展的评估,特别是针对按培养计划进行教学的学科。其焦点在于具体学科的质量,尤其是这一学科所教授的课程。学位点项目评估是在培养计划范围内,对旨在获取某一正规学位而进行的教育教学活动的评估。院校评估是对学校内部的组织、财政事务、管理、设备设施、教学与研究、学生服务、学生发展、招生制度、学习成果、用人单位评价、国际化、创业教育等各方面的质量进行评估。[5]专题评估是指对教育领域诸如学生讨论、学生参与等专门主题活动所进行的评估。[6]这些评估的主要目的就是向学校的管理机构反馈学校的优缺点,帮助其确保并提高教育质量;改善学习过程的效能;拟定长期教学发展计划;推动大学重视绩效责任,为经费拨款提供依据。endprint
根据第二次ENQA调查,使用学科评估的频率为15%,主要有英国、瑞典和德国;使用学位点项目评估的频率为66%,主要有英国、丹麦、芬兰、意大利、挪威、瑞典、荷兰和德国;使用院校评估的频率为40%,主要有芬兰、意大利、挪威、荷兰和法国;使用专题评估的频率为6%,采用的国家主要是瑞典。[7]可见,使用学位点项目和院校评估的频率最多。并且随着欧洲高等教育区外部质量保障的发展,很多欧洲国家外部质量保障的目光逐渐转向学位点项目评估和院校评估的组合上。[8]
(二)质量认证
随着高等教育国际化与全球化不断深入,用人单位更加重视所需人才的综合素质,致使政府不得不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出努力。所以,实施《博洛尼亚宣言》的过程中,质量认证成为欧洲高等教育区外部质量保障的重要方式。[9]质量认证是根据预先确定且公布的标准判断有关学科、学位点项目、院校和专题是否达到了所要求的最低水平,最后给出认证结果以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在欧洲高等教育区主要是由政府出资补贴的半官方性质的质量保障机构来实施认证机制。进行质量认证的主要目的是使高等教育在社会各界中更加透明化和公开化;督促高校达到标准;保障学位点项目和院校达到所要求的最低标准的同时,帮助和督促提高学位点项目和院校的信誉及其公众形象;了解与其他高校教育质量之间的差距。
根据第二次ENQA调查可知,学科认证的使用频率为10%,学位点项目认证的使用频率为66%,院校认证的使用频率为38%,专题认证的使用频率为7%。[10]主要运用质量认证手段的国家有丹麦、芬兰、挪威、瑞典、德国等。
(三)质量审查
质量审查是指为监管和完善学科、学位点项目、院校和专题的活动,对院校自身设立的质量保障机制的优缺点进行确认,并评估该质量保障机制是否符合标准以保证该质量保障机制在审查院校教育质量时的有效性和可信度。所以,质量审查要求院校在实施自我评估工作之前,制定出符合该校办校方针、教育目标、院校特色等要求的自我评估质量保障机制。这种审查的优点在于政府不再参与高校质量评估的具体工作环节,而只需要审查院校自我评价质量保障机制是否合格,节约了大量人力物力等。因此,质量审查关注的是院校质量保障和质量提高的过程,基本任务是使院校清楚自身所要达到的标准或目标。进行质量审查的主要目的是确认院校设立的自我评价质量保障机制是否能对被评估对象的质量进行准确评估,并为院校提供必要的服务,以帮助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根据第二次ENQA调查可知,学科审查的使用频率为3%,学位点项目审查的使用频率为22%,院校审查的使用频率为41%,专题审查的使用频率为4%。[11]可见,质量审查主要用于院校层面,英国、芬兰、意大利、挪威、瑞典和荷兰均是采用院校质量审查的典型国家。
(四)基准法
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学者慢慢地把有效推动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基准法引入到了学校教育质量管理之中。基准法是把同行业中最好的实践做法当作基准对象,然后把学科、学位点项目、院校和专题活动的关键绩效指标等作为基准内容,对其进行全面的观察和评估,并与基准对象进行比较,得出结论,以实现经验交流,从而构建最好的质量保障机制。进行基准法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与参照对象的对比,借鉴和交流优秀实践经验,建立改善措施,以不断保持和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目前,基准法在欧盟国家尚处于摸索阶段,只被为数不多的几个质量保障机构使用。
根据第二次ENQA调查可知,学科基准法的使用频率为7%,学位点项目基准法的使用频率为10%,院校基准法的使用频率为3%,专题基准法的使用频率为0。[12]可见,欧洲国家普遍使用的是学科和学位点项目层次上的基准法质量保障方式,涉及的国家主要有英国、芬兰和荷兰。
三、欧洲高等教育区外部质量保障的程序
2015年修订版的ESG明确规定欧洲高等教育区外部质量保障活动的程序包括自我评估、外部评估、出版评估报告和跟踪检查。同时,这个四阶段模式是ENQA机构审查指南的规定,也是成为ENQA会员的重要资格标准。[13]所以ENQA对于欧洲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保障活动的评估严格遵循ESG的要求。
(一)自我评估
自我评估是由毕业生、学生、行政人员、教学人员、用人单位、管理人员等利益相关者组成的评估小组进行。首先从入学率、辍学率、教师数量、平均学习年限、国际交流、资源、办学目标完成率等方面量化考核学校的整体发展水平和各种活动情况。其次是对量化信息和既定事实进行定性分析,并形成报告。自我评估报告主要是分析和总结高校的相关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奠定基础。所以,审查的第一阶段主要是产生清晰易读的自我评估报告。
自我评估报告应该遵循《ENQA审查指南》所涵盖的所有要素才能得到ENQA的认可。[14]此外,自我评估报告还要参照之前质量审查提出的建议对当下审查进行详细的分析,强调相关建议的落实、改进和发展状况。ENQA秘书处将会对自我评估报告进行行政审查,以验证它是否符合《ENQA审查指南》。如果不符合,该高校需要根据之前的审查程序对自我评估报告进行修改。ENQA在保证外部質量保障程序上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作用。
(二)外部评估
当自我评估报告遵循了《ENQA审查指南》,并获得ENQA秘书处的认可,ENQA委员会则委派独立的评审小组进行外部评估程序。外部评估主要由校外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到具体院校实地考察,以验证自我评估报告、参观教室、访谈、与利益相关者座谈、检查文件档案、查看设备等方式进行。同时ENQA秘书处指派一名成员参与实地考察,以确保外部评估流程的完整性以及与《ENQA审查指南》的匹配性。
实地考察一般在自我评估报告被ENQA认可后的一个半月内进行,考察时间根据不同国家和院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平均时长在3.5天左右。实地考察的目的就是评估院校的活动,确认自我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并告知ENQA委员会该院校的活动是否始终遵守ESG。endprint
(三)出版评估报告
评审小组根据自我评估报告和实地考察所收集的信息,采用ENQA审查模板的格式起草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中的最终判断结论通常表述为完全符合要求、大致符合要求、部分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等形式,完成后发送给ENQA秘书处。在把评估报告发送给被评估院校之前,ENQA秘书处审查协调办会检查报告内容的一致性、清晰度和语言准确性。由被评估院校检查后,评估报告由评审小组最终定稿,然后提交给ENQA。
评估报告的最终形式根据不同国家的国情而有所不同。有的评估报告给出的质量评估结果主要包括指导性意见或者定性的结论(如“达标”或“不达标”),而有的评估报告则对评估结果的由来进行了详细的解释,最终给出评估的最终结论和指导意见,甚至还包括质量改进步骤。各国对评估报告的保密性也有所差异,瑞典、法国、丹麦、芬兰、荷兰等国家的院校会向公众公开出版评估报告,而少数国家的院校有自主决定是否公开出版评估报告的权利。
(四)跟踪检查
跟踪检查就是外部质量保障机构对被评估院校进行后续随访,检查和督促其改进自身的不足以保持和提高质量的方式。评审小组的两位评审专家参与后续随访,讨论被评估院校感兴趣或认为有难度完成的领域,或者讨论一个或多个具体的ESG标准。所以,被评估院校要充分利用后续随访的机会,与评审专家交流意见和想法,以促进自身质量的保障和提升。在跟踪检查中,被评估院校需要提交一份两年后续行动报告。该报告的目的是督促被评估院校完善评估报告中的不足,落实评估报告中的建议,并强化高等教育质量和质量保障工作。该后续行动报告的内容主要是对如何落实评审小组和ENQA委员会提出的建议和问题的解决方案以及被评估院校在后续两年拟采取的重要改变及其进展进行说明。
此外,被评估院校要提前10~12个月通知ENQA秘书处不能接受后续随访的具体原因。否则,ENQA审查协调办将会主动联系被评估院校组织开展后续随访,委派审查人员执行任务。后续行动报告和评审人员跟踪检查的简要报告会随同评估报告一起出版。
参考文献:
[1][5]ENQA.Quality Procedures in the European Higher Education Area and Beyond-Internationalisation of Quality Assurance Agencies- 4th ENQA Survey[EB/OL].[2016-01-13].http://www.enqa.eu/indirme/papers-and-reports/occasional-papers/enqa_oc_22.pdf.
[2]ENQA.Standards and Guidelines for Quality Assurance in the European Higher Education Area (ESG)[EB/OL].[2016-01-13].http://bologna-yerevan2015.ehea.info/files/European%20Standards%20and%20Guidelines%20for%20Quality%20Assurance%20in%20the%20EHEA%202015_MC.pdf.
[3]窦现金,卢海弘,马凯.欧盟教育政策[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99-100.
[4][8]The Education, Audiovisual and Culture Executive Agency.The European Higher Education Area in 2015:Implementation Report[EB/OL].[2016-01-13].http://eacea.ec.europa.eu/education/eurydice/documents/thematic_reports/182EN.pdf.
[6]ENQA.Quality Procedures in the European Higher Education Area and Beyond-Visions for the Future-Third ENQA Survey[EB/OL].[2016-01-13].http://www.enqa.eu/indirme/papers-and-reports/occasional-papers/ENQA_op18.pdf.
[7][10][11][12]ENQA.Quality Procedures in the European Higher Education Area and Beyond-Second ENQA Survey[EB/OL].[2016-01-13].http://www.tcd.ie/teaching-learning/academic-development/assets/pdf/ENQA_2008_Report_Quality_Procedures_in_Europe.pdf.
[9]王新鳳.欧洲高等教育区域整合研究—聚焦博洛尼亚进程[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3:130.
[13][14]Guidelines for ENQA Agency Reviews[EB/OL].[2016-01-13].http://www.enqa.eu/wp-content/uploads/2015/12/Guidelines-for-ENQA-Agency-Reviews.pdf.
(责任编辑陈志萍)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