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为水利事业保驾护航
——水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综述
2018-02-01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社会信用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随着2014年,国家首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出台,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形势下,各行业推进信用建设的步伐正逐步加快,值得推荐的是,水利行业经过十余年的探索和努力,基本框架和格局已经形成,诚信水利氛围日益浓厚。目前承担主要工作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协会商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工作机制列为推进行业信用建设的试点单位,多次荣获民政部 “5A级社会组织”荣誉称号。
图1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荣获“5A级中国社会组织”称号
水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绩斐然,得益于水利部党组对信用体系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有序推进。
水利部把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贯彻党中央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转变政府职能的必要措施,营造自律行业氛围、诚信市场环境、企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治本之策。特别是近几年,我国进入了大规模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时期,水利投资强度大,民生水利项目点多、线长、面广、量大、任务重,为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生产安全,水利行业全面提高水利建设市场监管能力,把市场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主攻方向,用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市场主体行为,把好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准入关、质量关、安全关,取得显著成效。
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制,已经成为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保障大规模工程建设又好又快健康发展的利器。
1 固本强基,加强规章制度建设
地基不实大厦不稳。开展水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从建章立制做起,打好基础,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十几年前水利部就开始了信用体系建设建章立制工作。早在2001年,就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起适应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水利建筑市场主体社会信用体系,提高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时效性”。完整的行业信用数据体系是推动行业信用建设的基础。2009年,水利部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正和使用等进行明确规定,同时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初步建立水利建设市场失信惩戒机制。2014年6月,伴随着国家专项规划出台,水利部第一时间响应,与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有关具体要求,为行业信用建设提供依据和抓手。为确保水利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统一,同年9月水利部又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标准。各种诚信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备,为推动水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入奠定了坚实基础。
2 搭建平台,发挥“采集器”、“监测台”作用
建立统一的行业信用信息平台是行业信用建设的“基础之基础”。只有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把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各种信息全面及时的采集起来,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发挥“采集器”和“监测台”作用,才能实现“一网打尽”、“一览无余”,才能为全社会的信用联动奖惩提供支撑。
水利行业很早就将信用记录列为重点工作,着力推动信用平台建设。早在2006年,受水利部建管司委托,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便开始开发“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于2010年完成“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成为水利行业信用建设对外展示与服务的重要窗口,承担着宣传诚信企业、曝光失信企业、普及信用知识、传播信用咨询及政策法规等基本功能,已成为水利行业信用信息采集、发布、查询和监督的主渠道。
图2 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目前,平台共收录和发布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99万余条;公布从业单位1万余家;从业人员信息72万多条;公布工程业绩信息19余万项;良好行为记录信息5万条;不良行为处理决定227个,涉及420家市场主体;发布诚信红名单企业631家;曝光严重失信企业9家。
2014年,在水利部的推动下,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还完成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SL691-2014)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为推进水利行业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奠定了基础。目前,平台已与辽宁、湖南、贵州等9省实现了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已为湖北、江西、青海等8省开放了数据接口。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提供了支撑。
3 信用评价 引导企业提高诚信意识
抓住信用本质,突出信用主体,围绕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行为、信用表现,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是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行为,提高企业诚信意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加强行业自律的重要抓手。
自2009年起,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即被商务部确定为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试点单位,并在水利部指导下,开始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经过不断完善指标体系,严格评价工作流程,信用评价工作已受到了行业内的高度认可,得到了市场主体的广泛参与。特别是2015年,水利部开始统一组织信用评价工作以来,水利行业的信用评价工作进入更加科学、规范、有序、高效的轨道。
图3 信用评价申报说明会
经过持续探索,水利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已形成了鲜明特色:一是建立了由水利部统一组织、行业协会承担具体工作、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广泛参与的“三位一体”评价模式,避免多头评价。每年评价中,全行业统一行动,水利部一声令下,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进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系统”,依照管辖权限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表现进行打分,真正发挥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使得信用评价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和公平、公正;二是企业自愿参加,不向被评价企业收取费用,评价主要工作经费在政府和协会会费中列支,真正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三是得到了市场主体的积极响应。目前,企业申请信用评价的积极性越来越高,全国已有4698家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取得了信用等级(见图4)。特级、一级水利施工总承包单位参评率已达83%;甲级水利工程监理单位参评率已达80%;参评企业类型涵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供货、招标代理、质量检测8类市场主体,涉及全国6个流域、31个省、市;四是企业诚信意识普遍提高。协会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管理,2016年印发了《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会员自律公约》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会员职业道德准则》,并组织会员自愿签订承诺。短短不到半年的时间,就有5556个单位会员和64319个个人会员主动签订了诚信公约和签订了诚信准则。
图4 2010—2017年参评单位数量汇总
持续不断、规范严谨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营造了公平、公正、诚信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环境,帮助企业防范了信用风险,增强了市场竞争力,行业信用水平得到了提高。
4 正面引导 构建守信激励机制
联合奖惩是信用建设的核心机制。要实现正面引导,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关键是要在推动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上下功夫。为此,协会早在2012年,即推动广东省水利厅率先印发《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的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广东省政府投资的水利工程项目,在招标时将协会评定的信用等级作为资格审查及评标的重要依据。
此后,各省和流域管理机构积极响应,淮委、辽宁、湖南、云南学习广东的做法,相继出台了信用信息应用办法或指导性意见。目前,全行业已有黄委、淮委、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自治区等20个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监管、评优评奖中应用了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为规范水利建设领域的市场主体行为、引导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经济秩序、建立良好守信的水利建设市场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中坚力量。相信在水利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定会进一步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 精神。以更加主动作为的姿态,全力推进水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向广度和深度进军,为大规模水利工程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