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障满意度对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的影响
2018-02-01徐广路
徐 广 路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商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44)
一、引 言
改革开放以来,户籍制度逐渐放松限制,农民可以在自理口粮的基础之上进入城镇[1-3],与此同时,城镇私营经济的飞速发展产生了巨大的用工缺口,大量农民进入城市工作和生活,形成了所谓的“民工潮”[4]。据相关调查表明,2016年这一数字便已经达到2.82亿人,占全国人口将近20%[5]。然而这些农民工大部分并不具有城镇户籍,极易在就业机会、工作待遇以及就业保障等各个方面遭受歧视[6]。与城市居民相比较,他们在生活水平、工作条件、社会地位、福利待遇等各个方面均处于弱势地位,游离于城镇主流社会之外[7],成为了社会一大问题。
潘毅等认为农民工群体之所以产生,背后原因在于农民向工人的转化和农民向市民的转化不是完全同步,农民一方面在城市进行工业生产,但是另一方面由于制度层面原因农民自身的生产并不能够在城市进行[8]。谷玉安[9]认为,城市化进程需要农民工进城,但是难以享有城镇基本养老保障的待遇,使得他们不得不奔波于城市与农村,处于“两栖生活”的状态。对于农民工这种特殊性,潘毅等认为,农民工进城务工,已经对城市产生了认同,他们渴望在城市里生存下来。但现实是,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存在使得他们并没有成为完整意义上的市民,城市的公共财政并没有安排他们和城市居民享有同样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当无法在城市里工作时,他们还要回到农村养老。但是由于已经对城市产生认同,甚至已经不会种地,面临着不想回去,或者根本回不去的问题,因此,这种现实造成了农民工内心充满矛盾,甚至产生愤怒[8,10],这些负面情绪如果得不到有效引导,将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由于最近几年,全国各地“民工荒”问题频现,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术界均开始关注农民工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11]。据数据显示,2008年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率仅为9.8%,2014年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参保比例上升为16.7%[5]。从农民工参保率可以看出,近几年以来农民工参保水平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然而由于农民工本身存在流动性,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不同地区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很大差别,导致农民工参保率仍然整体偏低,退保情况也很严重。2012年,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对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在城职保和新农保之间的转移做了规定,使其成为可能。但是城职保和新农保缴费年限的累加计算上存在折算困难,从而导致因流动造成养老金“便携性损失”,降低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12-16],也影响了农民工对养老保障的满意度。在这一背景下,由农民工所造成的社会不稳定现象不断增多,突出问题就是由农民工引发的社会冲突行为大量产生。科赛[17]认为冲突一般包括两个方面,冲突意识和冲突行为。尽管冲突意识不必然引起冲突行为,但是冲突行为一般是由冲突意识导致的。李培林,张翼等[18]的研究也表明,社会冲突意识会导致社会冲突行为的发生。这说明社会冲突意识对社会稳定发挥着预测作用。本文以社会冲突意识为研究对象,使用CSS(2015)的数据探讨农民工对养老保障的满意度对农民工的社会冲突意识的影响以及影响机制。
“十三五”时期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很多工作的开展都要以这个目标为中心[19]。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既需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也需要社会各个群体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本文研究的意义在于,明确养老保障满意度对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的影响以及影响途径,可以针对性地完善农民工的养老保障制度,提升农民工对养老保障的满意度,有效降低农民工的社会冲突意识,一方面可以促进社会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降低农民工的社会冲突意识,让农民工在城镇安居乐业,也更容易提升农民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开发人力资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凝聚力量。
二、研究假设
就农民工的社会冲突意识问题,许多学者进行了研究,李培林和李炜[20]认为近些年农民工的社会冲突意识显著。刘翠霄[4]认为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缺失会导致社会对立和矛盾,未享受社会保障的人员会显得与社会格格不入。邓大松和胡宏伟[21]认为农民工不能和市民享有平等的基本社会保障权,容易使得其难以融入城市。这种客观处境会使得他们产生悲愤和不满,产生社会冲突意识。同时,许多学者的研究也认为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对社会稳定意义重大[15,22-25]。养老保障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冲突意识作为衡量社会稳定的一种重要指标,从这些研究可以得出结论,二者之间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养老保障可以起到维护社会稳定,降低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的作用,农民工对养老保障的满意度越高,其社会冲突意识越低。基于此,本文提出第一个假设:
假设1,农民工对养老保障满意度越高,其社会冲突意识越低。
社会保障作为一种重要的再分配工具,其重要的作用就在于促进社会公平[26-28]。然而,目前民众认为养老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还存在不公平问题[29],这种不公平问题,既包括参保与否,也包括不同地区,城乡养老待遇的差异。张强[30]研究发现,居民参加养老保障,社会公平感则越高。这些研究表明,养老保障满意度对公民的公平感具有影响。同时,公平感对社会冲突意识亦有影响。
首先,收入公平感对社会冲突有影响,李慧中等[31]认为收入不合理是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产生的重要原因。李路路等[32]的研究认为,人们对收入分配的主观评价与人们社会冲突意识之间有很强的相关性。当人们认识到分配的结果是不公平的,特别是这种不公平将持续存在下去,那么,内心就会积累不满,促使其社会冲突意识增强。张翼[33]的研究表明,民众认为收入不公平程度越高,社会冲突意识越高。李培林[34]的研究表明,收入分配越不公平,社会冲突意识越高。其次,社会地位公平对冲突意识具有显著性影响。秦广强[35]通过对青年群体的社会冲突意识进行研究也发现,社会地位上升会导致冲突意识下降。李培林[34]的研究表明,社会地位越高,社会冲突意识越低。第三,城乡之间权利待遇差异对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具有影响。潘毅等认为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存在,使得农民工进城务工并没有享受到和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从而使得他们内心中产生一种冲突心理,加剧他们与资方之间的矛盾[8]。
基于这些研究可以推论,公平认知是养老保障满意度影响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的一种重要的中介机制,养老保障满意度可以提升农民工的收入公平感、社会地位公平感和城乡待遇公平感,而收入公平感、社会地位公平感和城乡待遇公平感的提升可以降低农民工的社会冲突意识。因此提出接下来的三个假设:
假设2,收入公平感是养老保障满意度影响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的一个中介机制。
假设3,社会地位公平感是养老保障满意度影响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的一个中介机制。
假设4,城乡待遇公平感是养老保障满意度影响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的一个中介机制。
政府信任一般被定义为是民众根据他们对政府的期待,基于政府的运作效率,对政府所做出的评价取向[36]。一般来说,个体的政治信任是对政治制度绩效的理性回应[37]。养老保障作为一项公共物品,政府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来保障每个公民公平地享有。政府如果没有尽到应该负担的责任,难免就会影响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现有研究也表明,政府信任度的下降与各种冲突行为有显著的关系。比如,Kaase[38]认为政治信任越低,参加社会冲突行为,比如罢工、游行等的可能性越高。同时,缺少政治信任和参与暴力行动也有很强的相关性[39]。这些研究说明,政治信任可以有效降低社会冲突行为,从而降低民众的社会冲突意识。从上述研究可以发现,农民工享受养老保障会提升其对政府的信任度,而政府信任度的提升会降低其社会冲突意识。基于此,本文提出接下来的一个假设:
假设5,政府信任度是养老保障满意度影响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的一个中介机制。
目前有很多研究探讨了养老保障对民众幸福感的影响。李晶认为社会保障的覆盖程度与国民幸福感具有很强的相关性,社会保障的覆盖程度越高,国民幸福感越高[40]。刘瑜的研究表明,养老保障对民众的主观幸福感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41]。同时,幸福感的提升会从另一个角度降低人们的社会冲突意识。李保臣等[42]研究发现,生活满意感(幸福感的另一种测量)与激烈型群体性事件意愿显著负相关,也就是说,生活满意度越高,参加激烈的社会冲突行为的可能性越低,由于冲突行为的降低和社会冲突意识的降低往往具有很强的相关性[17],因此生活满意度的提高可以降低社会冲突意识。张翼[33]的研究也表明,生活满意度的降低会提高社会冲突意识。从这些研究可以推论,人们对养老保障的满意度越高,人们的社会冲突意识越低,因此,本文提出最后一个假设:
假设6,幸福感是养老保障满意度影响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的一个中介机制。
三、数据来源、变量设置与分析方法
(一)数据来源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来自CSS(2015)的数据。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发起的一个连续性社会调查项目。样本基本涵盖了全国大部分范围,每次社会调查范围会涉及大概7 000到10 000余个家庭,分布在全国151个区市县,604个村/居委会。2015年共搜集了10 243个样本。由于本文研究对象是农民工,因此样本主要选取目前从事非农工作的农村户籍人口,删除非农民工数据和变量存在缺失值的样本之后,所剩样本量为1 357。
(二)变量设置
第一,本文的因变量是农民工的社会冲突意识。目前国内学者对社会冲突意识的测量均侧重于社会群体间的冲突,以此来刻画民众的社会冲突意识[33-35,43]。本文参照他们的测量方法。在CSS(2015)的调查问卷中有一道问题:“在您看来,我国的下列社会群体之间的冲突情况如何?”该道问题总共选取了四个对照群体:分别为穷人和富人之间、老板和员工之间、本地人和外地人之间、官员和老百姓之间。受访者对这四组群体的冲突情况进行判断,然后对选项进行赋值,没有冲突、不太严重、不好说、比较严重、非常严重分别设置为1~5,然后采用因子分析法抽取一个公共因子,命名为社会冲突意识,其可以解释四个变量总共53.69%的方差。由于农民工一般处于这四组群体中的穷人、员工、外地人和老百姓群体之中,因此农民工对这四组群体冲突状况的评价可以很好地刻画其所感受到的社会中不同群体冲突情况,这一变量也能够很好地预测社会稳定情况。
第二,本文的自变量是农民工对养老保障的满意度。对于养老保障满意度,在CSS(2015)中有这么一道问题,“请用1~10分来表达您对现在的养老保障状况的评价”,1表示受访者非常不满意,10表示非常满意。
对于中介变量:收入公平感使用CSS(2015)中的一道问题测量,“您觉得当前社会生活中财富及收入分配的公平程度如何?”,非常不公平-非常公平分别设置1~5。社会地位公平感使用CSS(2015)中的一道问题测量,“您认为您本人的社会经济地位现在在本地大体属于哪个层次?”从下到上分别设置为1~5。理想状态下,社会中的个体社会地位都是平等的,当个体认为其所处的社会地位越低,实际上表明他认为其所处的社会地位是越不公平的。对于城乡待遇公平感,CSS(2015)有一道问题,“您觉得当前社会中城乡之间待遇的公平程度如何?”,非常不公平-非常公平分别设置1~5。
对于政府信任度,由于CSS(2015)没有直接测量民众对政府信任度的问题,本文使用一个替代变量“民众对官员的信任”来进行测量,CSS(2015)中有一道问题“您信任党政机关干部吗?”,完全不信任-非常信任分别设置为1~5。由于党政机关干部作为政府的代理人,民众对其的信任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
对于幸福感,使用CGS(2015)中的一道问题测量,“您同意下面的说法吗?总的来说,我是一个幸福的人”,非常不同意-非常同意分别设置为1~5。
第三,本文选取了性别(男=1、女=0)、年龄、民族(汉=1、少数民族=0)、宗教信仰(有=1、无=0)、教育程度(未上学=1,小学=2,初中=3,高中、中专或技校=4,大专=5,本科=6,研究生=7)、年收入(万元)、政治面貌(共产党员=1、其他=0)以及婚姻状况(未婚、分居、同居、离婚=0,结婚或丧偶=1),作为控制变量。这些变量均可能影响农民工的社会冲突意识,控制这些变量,能够观察养老保障对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的纯影响。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见表1。
表1 各变量描述性统计
(三)分析模型
由于本文的因变量是采用因子分析法抽取的连续变量,因此在分析养老保障满意度对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的影响时,采用多元线性回归统计模型作为分析工具。
为了考察收入公平感、社会地位公平感、城乡待遇公平感、政府信任度和幸福感五个变量的中介效应是否显著,本文采用Sobel的Z检验来分析[44]。具体来说,考虑自变量X对因变量Y的影响,如果X通过影响变量M来影响Y,则称M为中介变量,中介效应分析模型:Y=cX+e1;M=aX+e2;Y=c’X+bM+e3,然后构建检验变量Z来进行中介效应显著性的检验。
四、实证结果
(一)养老保障对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的影响
表2 自变量、中介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结果表
注:*、**、***分别表示变量系数在0.1、0.05、0.01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T值,下同。
从表2中模型A1可以看出,性别对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并没有显著性影响。年龄对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具有显著性影响,年龄每大一岁,社会冲突意识低7.3%,这一结果和一些学者的研究结果也一致,比如张翼的研究表明,年龄越大,民众参与社会冲突行为的可能性越低[33]。政治面貌对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没有显著性影响。教育程度对社会冲突意识具有显著性影响,教育程度越高,社会冲突意识越高。婚姻情况和宗教信仰对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没有显著性影响。年收入对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具有显著性影响,年收入越高,农民工的社会冲突意识越低。在控制住这些变量之后可以从模型A1发现养老保障满意度对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具有显著性影响,养老保障满意度每高一个单位,社会冲突意识低13.4%。假设1得到检验,这个结果说明,养老保障满意度具有降低社会冲突意识,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二)中介效应检验
那么,养老保障满意度降低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的中介机制是什么?本文首先考察中介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从表2中模型A3~A7可以看出,收入公平感对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具有显著性影响,收入公平感每提升一个单位,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低25.5%;社会地位公平感对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具有显著性影响,社会地位公平感每高一个单位,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低8.6%;城乡待遇公平感对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具有显著性影响,城乡待遇公平感每高一个层级,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低21.2%;政府信任度对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具有显著性影响,政府信任度每高一个层级,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低24.2%;幸福感对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具有显著性影响,幸福感每高一个层级,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低6.9%。
表3 自变量对中介变量的影响结果表
那么,自变量养老保障对中介变量有什么影响呢?从表3中的模型B1~B5可以看出,养老保障满意度对收入公平感具有显著性影响,养老保障满意度每高一个单位,社会公平感提高18.6%。养老保障满意度对社会地位公平感具有显著性影响,养老保障满意度每高一个单位,社会地位公平感提高15.2%。养老保障满意度对城乡待遇公平感具有显著性影响,养老保障满意度每高一个单位,城乡待遇公平感提高19.2%。养老保障满意度对幸福感具有显著性影响,养老保障满意度每高一个单位,幸福感提高15.9%。养老保障满意度对政府信任度具有显著性影响,养老保障满意度每高一个单位,政府信任度提高25.3%。
根据前面介绍的中介效应检验方法,对中介变量的中介效应检验,结果见表4。从表4可以看出,收入公平感的中介效应显著,参加养老保障的农民工收入公平感更高,收入公平感更高,社会冲突意识更低,假设2得到验证。社会地位公平感中介效应显著,参加养老保障的农民工社会地位公平感更高,社会地位公平感更高,社会冲突意识更低,假设3得到验证。城乡待遇公平感中介效应显著,参加养老保障的农民工城乡待遇公平感更高,城乡待遇公平感更高,社会冲突意识更低,假设4得到验证。幸福感的中介效应显著,参加养老保障的农民工幸福感更高,幸福感更高,社会冲突意识更低,假设5得到验证。政府信任度的中介效应显著,参加养老保障的农民工的政府信任度更高,政府信任度更高,社会冲突意识更低,假设6得到验证。
表4 中介变量的中介效应检验表
五、结论与讨论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养老保障满意度对农民工的社会冲突意识具有显著性影响,农民工对养老保障满意度越高,社会冲突意识更低。这一结论说明,提高民众对养老保障的满意度,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降低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促进社会稳定的作用。
从中介效应的分析结果来看,养老保障满意度降低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促进社会稳定的中介机制在于:养老保障满意度的提高可以显著提升农民工的收入公平感,社会地位公平感、城乡待遇公平感,幸福感和政府信任度,而农民工的收入公平感,社会地位公平感、城乡待遇公平感,幸福感和政府信任度的提升可以显著降低农民工的社会冲突意识。从中介效应分析的结果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首先,农民工对养老保障满意度越低,其收入公平感、社会地位公平感、城乡待遇公平感越低,从而导致农民工的社会冲突意识越高,越不利于社会稳定。这说明,养老保障作为政府应该为居民提供的一项公共产品,如果农民工对其的评价较低,就会将这种评价延伸到对社会总体公平情况的评价上来。目前,我国农民工的养老保障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潘毅等[8]认为农民工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城乡二元体制的旧有问题和改革过程中政策选择的相互作用产生的。而各项社会保障权实际上是农民工权利缺失的核心部分。一般来说,农民工所涉及的社会保障权,又可以称为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工伤、失业、养老、医疗四大强制保险。这一部分全国各地在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制定和落实并不一致,全国也没有形成统一[8]。养老保障作为农民工的一种福利,各个地方实施政策的差别并不仅仅包含有无的问题,还包括不一致的单位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46],各个省份对补贴公式和缴费公式规定不一致[47]。这也就使得有的地方的农民工享有养老保障,有的地方农民工并不享有养老保障;城镇居民享有养老保障,而农民工并不享有,并且城镇居民和农民工享受的养老保障待遇也存在差别,这些差异会影响农民工对养老保障的满意度。因此,在加强养老保障的覆盖率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保各个地区农民工养老保障待遇保持一致性,比如单位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的一致性。同时,缩小乃至消除农民工和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障待遇差异。这些政策措施,有利于提升农民工的收入公平感、社会地位公平感和城乡待遇公平感,进而对降低农民工的社会冲突意识具有重要作用。
其次,养老保障满意度越高,民众的幸福感越高,社会冲突意识越低。目前一些学者研究表明,人均公共财政支出规模对民众幸福指数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48-49]。政府公共物品供给作为政府质量的一个重要衡量指标,对民众的幸福感亦具有正向影响[50]。这些研究和本文的研究结论一致,证实了养老保障作为一项公共支出,农民工对其满意度越高,说明农民工享受到的这项公共服务的质量越高,则农民工的幸福感越高。养老保障满意度影响民众幸福感可能的原因在于,养老保障给民众带来的是一种心理上的安全感。正如王莉丽[51]的研究所表明的,人的一生中可能遇到各种风险,作为一种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障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权利的安全保护,消除人们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的消除可以降低人们的焦虑情绪,带来幸福感。人们对养老保障的满意度越高,养老保障所发挥的保障公众安全感的作用效果越好,从而对农民工幸福感的提升越明显。幸福感这一中介机制的存在表明,要想降低农民工的社会冲突意识,关键在于消除整个农民工群体对未来养老问题的不确定性,也就是确保农民向工人的转化和农民向市民的转化两种身份转化的统一,落实农民工的市民身份,从而提升农民工对养老保障的满意度。这一结论的政策意义在于,降低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障的门槛,适度降低缴费工资基数,同时,消除目前农民工养老保障和城镇工人养老保障的差异,避免出现目前农民工和城镇工人社会保障待遇差异化的二元社会保障待遇体系[46,52],可以有效提升农民工养老保障的参保率,确保农民工和城镇工人养老保障待遇的统一,可以降低农民工在城市发展遭遇对未来养老的担忧,从而提升农民工的幸福感,降低农民工的社会冲突意识。
第三,许多学者均认为,社会保障的完善是政府的责任,比如余卫明[53]认为国家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过程中的责任主要有三项,即制度设计、财政兜底和事务管理。而西方国家的研究又表明,政府信任来自于民众对政府绩效的评价,或者说是对政府履行自己责任的评估[8,54]。本文的研究同样表明,农民工对养老保障的满意度会显著影响人们对政府的信任度,农民工对养老保障的满意度越高,对政府的信任度越高,社会冲突意识就越低。这也说明,当农民工对养老保障不满意时,会将养老保障存在的各种问题归因为政府的责任,从而降低政府的信任度,从而更加提升其社会冲突意识,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在目前财政资金有限的条件下,应该尽可能提高农民工的养老保障覆盖率,缩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差别,一定程度可以提升农民工对养老保障的满意度,从而提升农民工对政府的信任度,提前化解农民工的社会冲突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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