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时期乡镇水土保持工作强化途径
2018-02-01陈裕民陈新保
陈裕民 ,陈新保
(全南县水土保持局,江西 全南 341800)
乡镇水土保持位于水土保持工作的最前沿,搞好乡镇水土保持是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基础,更是实现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在新时代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宏观背景下,国家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基于此,我们结合江西省全南县水土保持改革试验区建设,就如何做好乡镇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研究,旨在为强化基层水土保持工作提供参考。
1 开展乡镇水土保持工作的必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汀县调研时提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走新型城镇化的道路,核心是以人为本,关键是提升质量。在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方面,中央要求坚持生态文明,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近年来乡镇都在向城镇化、工业化方向发展,进一步推进了当地经济发展的进程,但与此同时也造成了水土流失,给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限制了乡镇区域经济的发展。加强乡镇水土保持工作,大力改善生态环境,可使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统一,对实现乡镇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 乡镇水土保持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党政领导不够重视,群众水土保持意识不强
水土保持工作是一项长远的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很多乡镇领导对水土保持的重要性没有全面的认识,他们认为水土保持是县级水利水保部门的事情,很少亲自过问,更不要说提上党政重要议事日程了,结果造成了上级要求的时候动一动,检查过后又松懈的局面;与此同时,群众的水土保持意识也不强,很少积极参与水土保持工作, 受自身认知水平的制约,乱砍滥伐、随挖随弃的现象时有发生。
2.2 水土保持队伍力量薄弱
各乡镇水土保持工作人员大多挂靠在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基本上是兼职,大部分时间在从事乡镇安排的其他工作,很少开展乡镇水土保持工作,而且人员极少,甚至只有一人,更没有聘请村级巡查员。现有基层水土保持工作人员大多数缺乏系统培训,专业素质不高、技术水平低,加之受办公条件差、执法设备不完善甚至根本没有的影响,很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乡镇水土保持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致使乡镇水土保持各项工作明显滞后于形势发展需要。
2.3 经费没有保障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县级没有专项经费下达用于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全靠乡镇自行解决。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经费保障是乡镇有效履行水土保持职责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在经费没有保障,合理的补偿和激励机制建立之前,乡镇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本无从谈起,更谈不上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就会变成空话套话。
2.4 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不高
当前开展的水土保持项目多由县级水保部门组织实施,乡镇协助,虽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会征求乡镇的意见,但并不会完全采纳,乡镇认为只有建议权而没有决定权,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乡镇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造成了乡镇主动跟进少、参与少的被动局面。再就是政府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激励机制不够完善,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间资本和广大群众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
3 乡镇水土保持强化途径
3.1 乡镇党政重视到位
乡镇党政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视度,事关乡镇水土保持工作的好坏,若在乡镇开展的每个生产建设项目都能带头抓好水土保持各项工作的落实,这是对水土保持工作的最大促进。目前虽然对生态保护项目有针对性考核,但对水土保持的各种量化考评几乎没有,造成了“其他部门不重视,党政目标不明确”的现实。抓好了水土保持,维护了青山绿水,并不能明显出政绩出效益,久而久之,就会消极对待,形成恶性循环。建议细化生态保护水土保持量化考核指标,建立乡镇领导分片挂钩责任制,积极构建覆盖乡镇、村两级的水土保持网络,实行“网状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网络监管机制,将责任压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3.2 坚持不懈抓国策教育
只有在全民思想中形成“水土保持,人人有责”的意识,才能使大家共同参与水土流失防治和水土资源保护,自觉地维护我们共同的家园。因此,必须持续深入地进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向全体领导干部宣传,向群众宣传,向学生宣传,通过常抓不懈、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确保水土保持国策意识深入民心。
3.3 加强乡镇队伍建设
各乡镇应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从事水土保持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从水保院校招聘专业人员,并积极选派乡镇工作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同时县级水保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法规政策与业务学习,通过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素质,使其具备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再就是要加快乡镇水土保持部门的执法装备配置和办公条件改善,提升乡镇水土保持部门履行水土保持职责的能力。
3.4 聘请村级水土保持巡查员
目前乡镇水保工作人员有限,而且巡查范围点多面广,难免有巡查不到位的死角,很难及时发现新发生的水土流失现象并做出相应的处置。基于此,在水土流失重点乡镇,建议上级财政下达经费专项用于聘请兼职村级巡查员,把监督管理末梢神经延伸到村一级,将水土流失问题发现在源头,解决在萌芽阶段。
3.5 保障基层工作经费
各项工作的开展离不开人员和经费两项,乡镇水土保持工作同样需要经费保障。经费来源完全靠县财政也不现实,需要各方面投入。一是县级财政在经费上应向乡镇水土保持倾斜,尽可能增加办公经费,确保正常开展水土保持各项工作。二是预防监督经费返还作补充。特别是由省、市征收的大项目的水土保持规费,须按一定比例用于县乡级的后续监管。三是上级补助经费。治理经费每年都有专项资金下达,而预防监督方面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偏少,建议上级建立监督管理经费下达常规渠道,确保乡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3.6 探索乡镇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
水土保持是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可通过探索水土保持补偿机制来鼓励水土保持先进乡镇,即上级设立水土保持生态保护专项奖补资金,用于奖励水土保持做得好的乡镇,特别是重视水土流失治理,在水土保持工作中作出特别贡献的乡镇,以资金给予补偿,让乡镇有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成就感、获得感,并以此激励乡镇主动开展水土保持工作。
3.7 积极推进乡镇水土流失治理
编制重点乡镇水土保持规划,水利部和省水利厅设立专项资金用于重点乡镇的水土流失治理,充分调动乡镇政府从事水土保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各乡镇突发性、小规模的水土流失防治工程,由乡镇做计划,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解决。通过奖补措施,多渠道调动群众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积小治理为大治理,开创全民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新局面。
4 结 语
强化乡镇水土保持工作涉及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和改进,涉及国家水土保持资金投资意向和使用,涉及各方的重视程度,需要长时期的坚持和不懈努力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和积累经验才能取得实效,必须引起各级党政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