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大齐工业走廊生态问题研究
2018-01-31王晓丹
王晓丹
摘要:指出了哈大齐工业走廊在取得一定的经济成果的同时,也出现了生态环境恶化的问题。通过分析哈大齐工业走廊在生态环境方面的危机与生态合作方面的问题,为哈大齐工业走廊提出了生态保护和生态合作两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与措施,以期为哈大齐工业走廊的生态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哈大齐工业走廊;生态保护;生态合作
中图分类号:F4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8)2-0018-02
1 研究区概况
哈大齐工业走廊是指从哈尔滨到大庆再到齐齐哈尔,途径肇东、安达等市,辟建于高速公路两侧的经济区域。哈尔滨重点发展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的工业,是哈大齐工业走廊的“龙头”。“区域骨干”指的是大庆和齐齐哈尔,大庆打造“一横四纵”的经济带,突出石油、天然气和化工产业;齐齐哈尔位于哈大齐工業走廊的西北角,有着深厚的工业底蕴,以装备制造为主。而肇东和安庆重点做大农业副产品加工、轻工业等产业。建设哈大齐工业走廊是黑龙江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步骤。
2 哈大齐工业走廊的生态问题
2.1 生态环境的危机
哈大齐工业走廊集中建立在重度盐碱地、河滩地以及其他未利用土地区域[1],处于生态脆弱地带,而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等城市所发展的重工业也给其现有的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在哈尔滨,由于工业水平的不断提高,工业污水的排放量也日益增加,造成了松花江流域的水资源污染,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用水质量也得不到保障,进而影响了农业资源的产出质量,阻碍了农产品行业的发展,更有开发者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过度地进行林业商业性采伐,随意更改林地用途,严重破坏了森林植被;在大庆,石油的开采以及化工产业的发展,严重破坏了地下水环境,石油开采过程中所产生的化学泥浆和洗井废水对湿地、淡水湖泊、沼泽、植物以及水禽鸟兽的生存环境也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污染,生物多样性降低现象严重;在齐齐哈尔,水土流失极其严重,加剧了土地盐碱化,草原也陷入了“三化”(沙化、碱化、退化)的尴尬境地,而湿地面积也在逐渐缩小。
2.2 生态合作的问题
缺乏生态合作发展的观念意识,生态合作机制不完善。相对于区域经济合作而言,政府部门对于哈大齐工业走廊所面临的生态环境危机以及各区域间的生态合作缺少深度的认识,各自为政的行政管理体制产生了地方保护主义,阻碍了各区域间能源、水利、交通、生态环境等实现合作建设,而因为政府部门生态合作发展的观念意识不强,再加上国内生态合作发展的成功案例较少,政府缺少经验,所以生态合作机制一直处于不完善的状态。
不能将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生态建设融资渠道不畅通。我国生态产业化发展起步晚,而哈大齐工业走廊的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更是处于未结合、仅局限于环境整治的落后状态,而生态产业化发展不起来,更无法吸引企业来进行生态建设和维护,也为筹集生态建设的支持资金造成了阻碍作用。
生态建设法律法规不健全,产权制度不明晰。黑龙江省缺乏完善的关于生态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造成地方企业有可钻的法律漏洞等不良现象。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下达的生态建设文件,也会因为地方企业的不作为而显得毫无用处。生态建设产权不明晰,导致了利益不对等,限制了生态环境建设的发展。
3 哈大齐工业走廊生态问题的对策
3.1 生态环境方面
在哈尔滨,加大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整治力度,推进污水处理、植树造林等项目建设,实施松花江流域治理,建设沿松花江两岸的绿色生态廊道,加大对太阳岛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哈尔滨国家森林公园等的保护和建设[2]。在大庆,对石油开采和化工产业制定明确的技术要求,严加管制石油开采所产生的污染物去向,加快建设城市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项目,加强对湿地、林场、水库等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在齐齐哈尔,施行退耕还林还草和水源地保护工程,保护与恢复湿地,保持水土平衡。
3.2 生态合作方面
3.2.1 建立建全生态合作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一系列完善的法律法规,对于哈大齐工业走廊各区域间的生态合作是必不可少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将生态合作建设从原来的“必需”提升至“必须”的层面,使得各区域间的生态合作建设行为有法可依,对于某些企业危害生态环境的行为也提供了不可抗拒的法律约束力。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建全是实施生态合作建设的重要基础。
3.2.2 建立完善的生态合作体系
哈大齐工业走廊经济区域的各政府应该根据各区域的生态优势,制定出相应的生态合作的整体规划与具体可行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各地区的优势,增强生态合作的互补性。
3.2.3 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合作补偿机制
明确生态建设产权,合理分配经济利益,公平共享生态建设成果,调动各区域生态合作的积极性,吸引不同区域的更多的个人、企业一起加入到生态合作建设的行列中,拓宽了生态建设融资渠道,实现“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生态建设。
3.2.4 促进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相结合
哈大齐工业走廊的生态合作依赖于高新产业的发展,而生态合作应该与产业创新相结合,建立循环经济模式,使生态产业化,以产业创新带动生态发展。
生态保护是生态合作的基础,生态合作是实现生态保护的重要途径[3]。
4 结语
哈大齐工业走廊是黑龙江省经济实力最强、工业化水平最高、经济辐射力最大、科技人才优势最明显、可供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丰富的地区[4]。但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哈大齐工业走廊的生态环境也需要得到关注。如今,哈大齐工业走廊的生态问题日益严重,已不容小觑,生态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相关政府应采取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切实推进生态合作建设,使得哈大齐工业走廊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洪彬,于桂娥.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生态合作的思考[J].边疆经济与文化,2007,10(46):5~7.
[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EB/OL].http://www. hlj. gov. cn/wjfg/system/2012105/18/010353529. shtml,2012-04-25.
[3]房廷宏,杨 清.区域一体化发展中的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研究——以哈大齐工业走廊为例[J].边疆经济与文化,2017,10(166):9~11.
[4]百度百科.哈大齐工业走廊[EB/OL].https://baike. baidu. com/item/%E5% 93% 88% E5% A4% A7% E9% BD% 90% E5% B7%A5% E4% B8% 9A% E8% B5% BO% E5% BB% 8A/1116868? fr=aladdin.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