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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地区幼儿园教师的法律知识的现状研究

2018-01-31马圆

考试周刊 2017年80期
关键词:幼儿园教师研究

摘要:幼儿园教师法律知识的掌握同侵权行为的发生密切相关,本研究通过对幼儿园教师进行问卷调查及访谈,了解新疆地区幼儿园教师法律知识的现状、问题,并提出进一步强化幼儿园教师的职前法规培训,加强幼儿园教师的职后法规培训,加强幼儿园层面的教师法规学习,完善幼儿园教师法规的教学内容,加强幼儿园自身管理的规范化等应对策略。

关键词:幼儿园教师;法律知识;研究

一、 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在幼儿园教育实践领域中教师侵害受教育者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由于幼儿自我保护能力弱,幼儿教师的侵权行为对幼儿的身心发展容易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而幼儿教师侵权行为的发生同教师自身的法律知识有着密切关联,因此本人采用问卷法及访谈法,对新疆地区幼儿园教师进行调查,共发放问卷510份,回收492份,其中有效问卷456份,旨在发现幼儿园教师法律知识掌握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或建议,提高幼儿园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治教的自觉性。

二、 幼儿园教师法律知识的调查

(一) 幼儿园教师的法律知识概况

在对幼儿园教师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调查中,选取了与幼儿教育关系密切的几部法律法规,包括《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儿童权利公约》。研究发现,幼儿园教师对与幼儿教育直接相关的法规最为熟悉,《幼儿园工作规程》(83.77%)、《幼儿园管理条例》(78.73%),幼儿教师最不了解的是《儿童权利公约》(23.68%)。有15.57%的教师表示对以上所有法律法规都很熟悉,有70.39%的教师表示对三部及三部以上法律法规很熟悉,仅有3.28%的教师选择对所有法律法规都不熟悉,说明幼儿园教师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掌握了解程度比较好。

(二) 幼儿园教师对权利与义务的理解

关于幼儿园教师对于教师权利和义务的了解上,仅有 2.85%的教师认为自己对于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不了解,58.77%的幼儿园教师表示了解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从幼儿园教师对于受教育者(幼儿)所享有的权利的了解状况上看,许多教师对于幼儿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不清楚,在这方面的知识比较匮乏,在关于幼儿园教师知道幼儿有哪些权利的调查中,仅有36.40%的幼儿园教师答案正确,选择了生存权、健康权、游戏权等10项权利,其余教师对于幼儿有哪些基本权利认识不清,个别教师对于幼儿权利的认识极为狭窄,33.55%的幼儿园教师所认可的儿童的权利不到十项权利的一半,说明新疆地区的幼儿园教师对于幼儿基本权利的知识比较欠缺。

(三) 对于违法行为的认识

在关于幼儿园教师如何看待在幼儿园限制幼儿大小便的次数和时间的调查中,认为限制幼儿大小便次数和时间的做法属于错误行为但不违法的幼儿园教师有73.25%,而关于幼儿便溺饮水的规定在《幼儿园工作规程》有明确规定,但教师不认同这种限制幼儿生理需求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说明教师对于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依然处于一个比较浅表的认识水平,对什么是违法行为不清楚。

(四) 对于维权途径的认识

我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了教师有申诉的权利,教师申诉制度是专门针对教师维权设置的一种制度。在幼儿园教师对于教师申诉制度的了解情况上看,21.27%的幼儿园教师表示对其不太了解,3.3%的教师表示从未听说过,47.15%的幼儿园教师表示仅知道一点,仅有28.3%的幼儿园教师表示了解教师申诉制度。

对于申诉一词的解释,相当一部分幼儿园教师不知道或者没听说过申诉,也不知道教师申诉制度其实是专门针对教师的一种职业保护,是教师特有的一项权利。说明幼儿园教师对于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的掌握不理想,即用法知识的掌握上存在缺失。

(五) 存在的问题

在对幼儿园教师所做的对法律知识了解途径的调查中,仅有34.87%的幼儿园教师选择以前在学校学习时了解过一些基本法律常识,这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同幼儿园这一特殊的工作环境有一定的差距,不能直接帮助幼儿园教师解决实际问题。多数中职院校或者是中师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在设置课程时,并没有幼儿园教育政策法规类的课程,导致这些学生在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构成专业性差,难以直接运用到幼儿园的实际工作环境当中去,这是造成幼儿园教师法律知识缺乏的重要原因。

三、 提高幼儿园教师法律意识的建议

(一) 进一步强化幼儿园教师的职前法规培训

我区在幼儿园教师岗前培训时应当重视幼儿教育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规范培训的内容以及课时安排等,保证培训的质量,以帮助这些新入职的幼儿园教师学习一些必备的法律知识,形成法律方面的思维方式,增强守法护法的品质。

(二) 加强幼儿园教师的职后法规培训

幼儿园教师入职后,会受到工作压力、职业倦怠或受到幼儿园其他教师错误观念等一些因素的影响,如果长期不学习,在工作中自觉地维护法律法规或自觉守法并同违法行为斗争的这些护法品质可能会下降,因此需要定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将法律法规的学习内容、时间等固定下来。

(三) 加强幼儿园层面的教师法规学习

除了依靠政府举办各级各类的幼儿园教师职前职后培训班外,幼儿园也应当重视幼儿园园内法制文化的建设,充分利用开会、幼儿园教师业务学习、政治学习等时间,对全体教师进行法治方面的教育,也可以聘请专家来幼儿园进行法制讲座等,对幼儿园教师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

(四) 完善幼儿园教师法规的教学内容

在本次调查中发现幼儿园教师对于《儿童权利公约》最不熟悉,对于儿童的权利方面的知识了解不够全面,因此在幼儿园政策法规课程的教学内容中应当强调幼儿的基本权利,如儿童的游戏权、参与权、表达权等以及公民的一些最基本的人身权利。

(五) 加强幼儿园自身管理的规范化

此外还应当加强幼儿园自身管理的规范化,一个内部管理规范的幼儿园,对幼儿园教師进行行政管理时一定是有理有据,会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会严格规范本园幼儿园教师的言行举止,使其言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教师形成积极的法律情感和法律评价,有助于幼儿园教师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

作者简介:

马圆,讲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学院。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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