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美丽中国前行
2018-01-31李德超
文|李德超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鞭。
一场关乎人民群众福祉、民族永续发展的生态文明之路,已开启征程。一幅碧水蓝天、江山如画的美丽中国画卷,正在神州大地铺展。
5月18日至19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部署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生态文明思想为建设“美丽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联结历史与现实,中国正在经历最大规模、最为深刻的生态文明变革,中国社会正在向生态文明社会全面转型。
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生态文明正式写入国家根本法,实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
思想认识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制度出台频度之密前所未有,监管尺度之严前所未有,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中国在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上成绩斐然。
尽管我国生态环境得到了巨大而明显的改善,但距离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较大差距。
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要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来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致力于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绝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是政治任务。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没有制度保障,绿色发展理念就会变成空中楼阁,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
“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
环保督察制度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从2015年底在河北开始试点的中央环保督察,到2017年已实现对全国31个省份的督察全覆盖,直接推动解决8万多个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问责党政领导干部1.8万多人,取得了显著成效。
保护生态环境,关系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长远利益,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要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