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谈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2018-01-30陈军辉

现代经济信息 2018年25期
关键词:账务财政部门国有资产

陈军辉

摘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资基础。近年来,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基本确立了“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初步构建了管理制度框架,逐步规范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8)025-0244-01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账务处理不及时

主要表现为有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不及时登记入账,存在资产漏登现象;有的单位已完工的基建工程,不及时办理工程决算验收和产权登记手续,不转固定资产;有的单位已房改的房屋不及时进行销账处理;有的单位已处置的固定资产账务不核销,房屋拆除重建不进行账务处理,长期挂账;有的单位调拨资产不登记入账,财务管理混乱;有的单位撤并时不及时办理资产处置划拨手续,应合并账务不合并,资产登记不完整;有的单位将不达固定资产标准资产计入固定资产;有的单位资产信息系统数据与单位财务数据不同步,单位购置和处置固定资产,财务上进行了处理,资产信息系统不同步处理,导致固定资产信息系统与财务账、实不相符。

(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

主要表现为:有的单位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部门分设,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没有形成协调合作机制,常年不对账,各行其事,数据出现“两张皮”,导致资产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现象严重。

(三)资产管理意识不强,日常管理不规范

主要表现为:有的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识淡薄,管理责任落实不全,甚至没有专职资产管理人员,存在“重钱轻物”思想;有的单位只管一般的核算而忽视管理,对本单位资产长期不清不点,资产已经报废,却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核销;有的单位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到位,单位出租出借房屋、对外投资等资产有偿使用行为未按照规定的程序报财政部门审批,导致有些出租房屋期限过长、租金偏低;有的单位房屋、车辆等固定资产的报废,未按照规定的资产处置权限和程序报财政部门审批,资产购置与处置失控,造成资产长期挂账、账实不符。

(四)房产证件缺失,权属不清晰

主要表现为:有的单位占有使用的土地、房产一直没有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特别是政府代建的办公楼建设项目,有的已完工使用多年,但未移交使用单位进行资产管理和财务核算,权属不清;有的单位房产、土地产权主体变更,权证未变更。

二、对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主要应当从以下四方面入手:

(一)进一步部门明确职责,推进资产管理规范化

1.各级财政部门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综合监管职责,狠抓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协调好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要充分调动资产直接使用部门的主动性、积极性,组织开展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的考核评价。上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下级财政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资产管理工作考核机制。

2.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切实承担起本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责,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在资产管理的岗位设置、业务流程等方面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资产使用人和保管责任人,落实资产使用人的责任。完善相关内部控制,明确资产的调剂、租借、处置的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

(二)加强资产配置管理

1.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从源头上强化资产的管理,从严控制资产配置。配置的资产应当符合单位工作和履职的实际需要,不得配置与单位履行职能无关的资产。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将资产配置管理工作与预算管理工作相结合,在夯实预算管理的同时细化资产管理工作。

2.资产配置标准是科学合理编制资产配置预算的重要依据,对已制定资产配置标准的,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结合各自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标准配置;对没有规定资产配置标准的,应当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并根据单位承担的职责、现有资产状况和财力情况等进行配置。

(三)加强资产使用管理

1.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一是财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资产账务的管理,对于新配置的资产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要做好国有资产总账与明细账的管理。二是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资产台账,加强资产实物管理,每年财务、资产管理、资产使用部门应定期进行对账,发现不符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资产信息系統,做好资产的统计、分析工作,对资产做到动态管理。

2.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行为的监管。对于需要出租出借资产的,应当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实行公开竞价招租,必要时可以采取评审或者资产评估等方式确定出租价格,确保出租出借过程的公正透明。新发生的出租项目,各行政事业单位应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履行资产出租出借的审批手续;继续出租的项目,应及时履行审批手续,并将拟公开招租事宜以书面形式通知原承租人,避免引发纠纷。交易活动完成后由出租单位与承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四)加强资产处置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在处置国有资产时要严格履行相关手续,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技术部门进行审核鉴定,形成单位申报意见,报财政部门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处置。对于超过一定价值的资产要采取公开拍卖、招投标等市场方式进才公开处置。处置收入包括出售资产的收入、保险理赔等收入要按照政府非税收入规定,实行“收支两线”管理。

总之,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量大、面广,真正运行起来确有一定难度,牵扯的范围广,影响面较大,要做好方方面面的协调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一定会有一个新的突破,会更上一个新台阶。

猜你喜欢

账务财政部门国有资产
浅析新形势下的国有资产管理
金融终端应用系统账务风险防范设计
浅谈电力企业电费账务管理工作
关于国有资产资本化改革
人民银行与财政部门财政支出数据差异分析——基于新疆2008年-2013年数据
浅析融资租赁实务中承租人的账务处理
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