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桃林里的“剥树皮”案
2018-01-30余建华,谷敏佳,临法
农民文摘 2018年4期
年过六旬的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某村农妇王某承包了村里的几亩山核桃林,近两年,她一直看林间的几棵麻栎树很不顺眼。麻栎树枝繁叶茂,挡住了阳光,影响山核桃生长不说,还引来了松鼠,在山核桃收获季节“捷足先登”。
王某琢磨着毁掉这些麻栎树,从2015年10月起,王某开始在麻栎树根部以上二三十厘米的位置,用斧头砍出10厘米宽的一圈,树皮随之脱落。时间一长,被剥去一圈树皮的麻栎树便营养不良,日渐枯萎。如今,6棵树龄在七八十年的麻栎树中,有5棵只剩下光秃秃的枝丫,另一棵也是生命垂危。
2017年8月31日,临安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昌北法庭巡回审判了这起故意毁坏财物罪案件。到庭旁听的有10余位群众,均是当地种植山核桃的村民。
“树木的养分是光合作用形成后依靠树皮来输送到根部的。”植物专家张宏伟出庭作证说,被环剥树皮的麻栎树至今未能愈合,最终必然全部枯死。
村干部则作证,将山林承包给王某时,曾强调这些树龄较大的麻栎树有保持水土、预防泥石流的作用,关乎山下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当时双方约定,麻栎树归村集体所有。王某对村集体所有的财物进行毁坏,造成损失7319元,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案发后,王某向村里赔偿了8000元。村委会表示,明年开春,这笔赔偿款将用于复绿。
“没想到剥了点树皮就犯罪了……”站在被告人席上,王某后悔不已。鉴于王某认罪态度良好,法院当庭判处她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法官说法:这起毁坏树木案件看似简单明了,实则凸显了个别民众不懂法、不环保,只一味追求经济效益的问题。临安法院到山核桃高产的昌北地区巡回审判,同时又有专家出庭作证,为当地群众带来一堂深刻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境保护和普法教育公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