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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团体组织重建的“本土化”尝试
——以梁漱溟的邹平乡村建设实验区为例

2018-01-30李善峰

山东社会科学 2018年11期
关键词:梁漱溟全集人民出版社

李善峰

(山东社会科学院 省情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002)

新时期的乡村振兴战略是百年乡建的历史延续,要理解乡村振兴战略的必要性和道路选择,在操作上把顶层的政策设计和基层的经验探索结合起来,有必要把握过去一百年中国农村发展的轨迹,进而理解当前乡村发展的关键问题所在。把“三农”问题置于近代以来的“大历史”中不难发现,它是一个世纪以来中国最重要的社会矛盾的当代体现。沿着中国乡土重建的历史脉络,可以发现新时期的乡村振兴战略既是对百年来解决“三农”问题历史经验的总结和升华,也是对农村发展历史困境的全面超越。这其中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把一盘散沙的农民组织起来,在农户经营的经济基础上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这是我国几代学者都在认真思考但一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的问题。回望20世纪前期的乡村建设运动,在众多不同的“乡土重建”方案中,梁漱溟1931—1937年在山东省邹平县进行的乡村建设实验,试图把中西方文化的长处融合为一个“具体事实”的团体组织,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经典案例。它涉及乡村发展和治理的不同方面,留下了值得总结的经验教训和可供延续的思想资源和学术传统,有助于我们把握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价值和总体布局的内涵。

一、问题的提出:梁漱溟乡村建设实验与乡村治理体系

梁漱溟是在把一个传统的乡土中国通过乡村建设改造成一个“近代国家”的过程中提出乡村团体组织理论构想的。作为由知识分子主持和领导的实践活动,起源于20世纪初期的乡村建设运动是指在农村的特定社区或区域,按照预先的理论和计划,用科学的技术方法训练、引导该区域内的成员,使全区居民生活逐步改善,由自给自立以达于自治,通过社会改良完成农村的整个建设活动。“自民国十五年至民国二十五年的十年间,‘乡村建设’这个口号,可以说是震动一时。”*陈序经:《乡村建设运动》,上海大东书局1946年版,第88页。社会学家杨懋春根据申报年鉴统计,1925—1936年全国各地兴办的乡村建设、农村改造、自治实验等计划共63处*杨懋春:《近代中国农村社会之演变》,台湾巨流图书公司1981年版,第107页。。另据当年南京国民政府实业部的调查,“全国已有600多个团体从事农村工作,有1000多处从事实验”*晏阳初:《乡村运动成功的基本条件》,载宋恩荣编:《晏阳初文集》,教育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77页。。可以说,以社会运动和实验的方式探索近代以来乡村的复兴,是当时许多知识分子的共识,知识分子也是乡村建设思想的主要倡导者。它切合了近代以来中国现代化面对新的民族-国家建设的时代主题,形成了广泛的社会思潮。这是有深刻原因的:作为一个以农业立国的国家,19世纪中期以后,随着中西碰撞所产生的各种冲击和影响,中国原有的农业经济结构开始解体,传统的治理结构丧失基础,整个社会原有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政治上处于地方割据、军阀混战的状态,经济发展水平也极其低下,在广阔的农村地区,政府能提供的基本公共产品如教育、医疗等严重不足。救亡图存成为时代主题,如何促进民生和抵抗外侮是当时迫在眉睫的行动,乡村建设运动就是知识分子深思熟虑的产物。

梁漱溟在分析乡村建设运动由何而起时,系统地将其概括为四个不断递进的层次,“从浅的一层来说,乡村建设运动,是由于近些年来的乡村破坏而激起来的救济乡村运动。近年来农村经济日趋于崩溃,这是很显明的事实。”*《梁漱溟全集》第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49页。“第二层——是起于中国乡村无限止的破坏,迫得不能不自救;乡村建设运动,实是乡村自救运动。”*《梁漱溟全集》第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53页。“第三层——乡村建设运动是起于中国社会积极建设之要求。中国经济落后而一切落后,所缺乏的东西太多,因而国人都抱有一种积极建设的要求。”*《梁漱溟全集》第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55页。“进而言第四层,今日中国问题在其千年相沿袭之社会组织构造既已崩溃,而新者未立;乡村建设运动,实为吾民族社会重建一新组织构造之运动。”*《梁漱溟全集》第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61页。在梁看来,原来中国社会是以乡村为基础,并以乡村为主体,所有文化,多半是从乡村而来,又为乡村而设。“在近百年中,帝国主义的侵略,固然直接间接都在破坏乡村,即中国人所作为,一切维新革命民族自救,也无非是破坏乡村。所以中国近百年史,可以说是一部乡村破坏史。”*《梁漱溟全集》第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50页。综合梁漱溟的分析,破坏乡村的力量,主要表现为西方列强的经济侵略和思想文化影响、中国政府与革命力量所进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制度变革,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影响,国内的战乱与匪患,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等方面。

梁漱溟认为,这种破坏是“被动地为外力所破坏”(他毁)和国人“自觉地破坏”(自毁)两种力量的叠加和互动造成的,外力破坏是指外交、军事和国际经济竞争上的失败,自觉地破坏则是指民族自救过程中“对于西洋的模仿追趋和对固有文化的厌弃反抗”,“自救适成为自乱。在这自乱当中,外力更易施其技而加强其破坏。这厌弃与反抗,是中国社会崩溃的真因。”*《梁漱溟全集》第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200-201页。在破坏的影响和效果上,梁认为“外力之破坏乡村尚属有限,我们感受外面刺激而起反应,自动的破坏乡村,殆十倍之不止。”*《梁漱溟全集》第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51页。中国农村经济社会的崩溃,虽然有政治属性的破坏力、经济属性的破坏力和文化属性的破坏力,但从礼俗、制度、学术和思想等文化方面的破坏,却是中国农村自近代以来遭遇到的真正危机,这也是他选择从乡村建设入手,从根本上扭转“自毁”与“他毁”局面的原因。

北伐战争的失败和当时国内的混乱局面让梁漱溟认识到,单纯依靠学习西方文化,简单地模仿西方资本主义道路是不能救中国的,因为西方文化在中国出现了严重的水土不服的问题,向西方学习的现实事与愿违地造成了农村的破坏;而中国的传统文化在西方的冲击下也已日趋衰败,根本不能应付西方文化的强势入侵。因此,与同时期进行乡村建设实验的一些团体如晏阳初及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的河北省定县实验区、江苏省立教育学院的无锡实验区、陶行知创办的晓庄师范学校的乡村教育等从农民教育、农田改良、水利技术等特定的角度进行乡村振兴探索不同,梁漱溟一开始就试图从整体上解决中国的问题。“乡村建设实非建设乡村,而意在整个中国社会之建设,或可云一种建国运动。”*《梁漱溟全集》第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61页。“我们顶注意的在从乡村组织一个小小的端倪,慢慢萌芽生长而开展为一个大的社会组织。”*《梁漱溟全集》第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46页。

笔者曾经指出,梁漱溟是从文化问题的思考转入对中国现实社会问题的关注,其主持的邹平乡建实验有着远大的抱负*参见李善峰:《儒学的现代转型与传统社会结构的重建》,《山东社会科学》2016年第10期。。他敏锐地发现,自中西文化相遇以后,中国面临的根本问题是文化改造问题,其他都是末节。“今日中国问题在其千年相沿袭之社会组织构造既已崩溃,而新者未立,或说是文化失调。”*《梁漱溟全集》第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62页。从鸦片战争到梁漱溟生活的年代,中国经过了数千年从未有过的历史“变局”,被迫进入以市场、资本为特征的发展阶段,面临着文化更新与社会转型的重大考验。梁漱溟认识到这一点,他认为近百年中国的失败,是文化上的失败,中国如果要在政治上、经济上找出路,就必须从文化上找出路,民族复兴的关键在于文化重建。

解决之道“不能离开自己的固有文化”,需要在新的参照系下重新认识民族精神和文化的精华所在,让中国文化“老树发出新芽”。这个老树发新芽的载体,按照梁漱溟的设计,就是把中国和西方两种文化的优点和特长结合起来,重建乡村的团体组织和社会结构,并借此建构出一套完整的乡村治理体系。

二、“互以对方为重”的团体组织构想

既然梁漱溟认为中国的根本问题是既有社会组织结构的崩溃而引发的文化失调,建立一个新的组织结构就是合乎逻辑的选择。“中国人居现在的世界,如不往团体组织里去,将无以自存,事实上逼着我们往组织里去。”*《梁漱溟全集》第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280页。梁漱溟是在对中西文化和社会比较的基础上设计中国乡村组织结构的。他认为对团体组织的重视是西方社会发达的主要原因,也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欠缺之处。文化是影响不同社会组织形成的主要因素,法制和礼俗则是关键的部分。“任何一时一地之社会必有其所为组织构造者,形著于外而成其一种法制、礼俗,是即其社会秩序也。”*《梁漱溟全集》第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62页。从社会发展史看,西方基督教的兴起,是中西走向不同的发展道路及形成不同社会结构的分水岭。基督教建立了西方社会统一的宗教信仰,严格的宗教生活打破了传统的、血源性的家族性群体,建立了区域性的教会团体,规范了社会成员共同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为居民的团体生活提供了基础。庄园制度、行业公会、城市自治等日常生活强化了团体生活。由集团生活的训练,则培养出了西方社会的公共观念、纪律习惯和法制精神等团体生活所必须遵循的“公德”,并造成了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不断争斗和阶级对立。

西方集团生活的维持以秩序为前提,“因为有秩序,有纪律,大家的生活才能进行顺利。为维持秩序,就得用法律,不能讲人情。”*《梁漱溟全集》第五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853页。从古希腊城邦开始,西方人即特别重视团体与个人之间的关系,而且进行了硬性规定。集团内部组织秩序的厘定,即是法律,这驱使西方在日后的社会发展中“走宗教法律之路”*《梁漱溟全集》第三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291页。。而民主制度,是根植于西方的个人生活与团体生活的关系而发展出来的“一种进步的团体生活”*《梁漱溟全集》第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92页。。梁认为,西方近代政治制度的牵制与均衡,完全寄托在牵制各方各自向外用力,形成彼此防遏、牵制的对抗之势。整个西方的法律制度均从其向外争求的精神而来,且仍须靠此精神才能维持运用,并由此形成了“权利本位,法律解决”“个性伸展,社会性发达”为特征的社会格局和人生形态。

梁漱溟较早发现了习惯和团体组织之间的微妙关系。他认为一种秩序,即是一套法制礼俗,社会制度的许多规定和安排“都只是规定出一个方向,本此方向以培养出一个习惯,将来可凭的就是习惯。”*《梁漱溟全集》第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84页。从对英国宪政的研究中,他发现宪法、宪政等所代表的近代西方政治组织方式与运作规范,是一种生活的态度和习惯。西方近代国家的产生和发展,是历史演进的自然结果,“我们一向民族自救运动的最大失误,就在想要中国亦成功为一个‘近代国家’,很像样地站立在现今的世界上。曾不知近代国家是怎样一个东西,它的政治背后,有它的经济;它的政治经济出于它的人生态度,百余年间,一气呵成。”*《梁漱溟全集》第五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08页。并由此形成了个人本位、阶级对立的社会。

与西方相比,中国社会走的却是伦理本位、职业分立的道路。社会成员“互以对方为重,一个人似不为自己而存在,乃仿佛互为他人而存在”,成就了一种“伦理本位的社会”*《梁漱溟全集》第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68页。。梁认为,中国传统社会只存在士、农、工、商四个职业的区别,而不存在如同西方的阶级斗争和对立。中国社会的制度安排,由伦理本位而设,融国家于社会,而不寄托于法律,“我们几乎可以说中国初无所谓法律制度,而只有礼。”*《梁漱溟全集》第五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62页。传统中国的社会秩序演自礼俗,倚重礼俗,而不在国家法制,形成一种“本乎人情”的伦理秩序。反映在政治上,便是消极无为,“不扰民”为最大的信条, “政简刑清”为最高理想。中国旧日社会秩序的维持,不在武力统治而宁在教化,不在国家法律而宁在社会礼俗。在他看来,教化、礼俗、自力三者代替了西方社会的法律,行使维持社会秩序的功能*《梁漱溟全集》第三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206页。。他认为,中国自封建社会解体以后,由于周孔礼教启发的理性,以礼教代法律,以伦理代政治,以职业代阶级,以道德代宗教,把阶级国家融于伦理社会之中,导致融国家于社会,以天下兼国家。因为“社会的家庭化”,“中国成了缺乏政治的民族”而不属于一般国家类型。“自秦汉以后,变列国纷争之局而为天下一统,外围环境不同;同时期内部构造但有统治者而无统治阶级。”*《梁漱溟全集》第五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92页。社会“只有周期的一治一乱而无革命”,形成散漫、消极、和平、无力的社会状态。西方文化传入中国后使旧的乡村构造遭到破坏,中国社会更陷入散漫和无力的境地,非有大的历史转变,中国文化已盘旋而不得进。

由此,梁漱溟得出了前面提到的结论,中国的根本问题不是所谓的政治问题,而是文化失调的问题。筹建新的组织形式成为解决中国问题的关键因素。他认为新的组织形式应该把西方的团体组织引入中国,用中国传统儒学有利于现代化的因素进行改造和对接,建设一个新的礼俗*李善峰:《一个现代国家建设的系统方案——纪念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出版80周年》,《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所谓新礼俗,就是中国固有精神与西洋文化的长处,二者为具体事实的沟通调和(完全沟通调和成一事实,事实出现我们叫它新礼俗),不只是理论上的沟通,而要紧的是从根本上调和沟通成一个事实。当中国精神与西洋长处二者沟通的事实有了时,就是一个新社会的实现,也是人类的一个新生活。”*《梁漱溟全集》第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278页。

新礼俗的载体,是他在邹平县乡村建设实验中设立的乡农学校,这种新的乡村组织是政治和教化合一的自治组织。他从兴办乡学村学开始,通过乡学村学改造乡约村约,进而从乡农学校中分化出乡村的监督教训、行政和立法的自治组织,以取代原有的乡公所、区公所,成为新的社会制度的基础。乡农学校由四部分人组成,即学董、学长、教员和学众。学董负责与县政府接洽,推举学长和聘任教员,筹划经费,拟定学校计划,倡导社会改良等行政事务。学长是乡民推举的年高德韶之人,主持和监督乡村中的教育,不负行政责任。校长是民众的师长,遇有乡民不睦,要帮助调节,不使成讼。教员是乡农学校中唯一的外人,除负责教书以外,还要推动社会改良。学众是全体乡民,积极参加团体活动和发表意见,形成有着立法作用的乡民大会。简言之,乡农学校的四部分人发挥四个作用,学长起监督教训作用,教员起推动设计作用,学众起立法作用,学董起行政作用。梁漱溟认为,乡村问题的解决,第一固然要靠乡村人为主力;第二也要靠有知识、有眼光、有新方法、新的技术的人与他结合起来,方能解决问题,这就是知识分子即教员的特殊作用。

乡农学校的组织结构和原理,是对中国传统“乡约”的补充改造。梁漱溟认为宋代吕和叔的“吕氏乡约”*北宋神宗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陕西蓝田吕大钧(1031—1082)首创《吕氏乡约》,把社区居民相互帮助的要求用契约规范的形式确定下来。《吕氏乡约》的做法后经南宋朱熹推行于全国,成为中国农村广泛采用的一种社会制度。制度不仅包含了地方自治的内容,而且是一种伦理情谊化的组织,它启发了梁的灵感,认为乡约作为自愿发起并自发维持的社会组织,其四大纲领“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充分体现了传统儒学的真正精神,它不仅是一个地方社会的自治组织,而且是一种伦理情谊化的组织,乡民可以通过互相监督提升自己的道德品质。同时,满足社区成员在经济、教育和安全等方面的需要。梁漱溟试图通过乡约的组织方式,把社会成员的伦理关系和小范围的团体结合起来,实现“大家齐心向上学好求进步”的目标。“我们来组织乡村的时候,大体上是要像乡约一样,大家认识了彼此的真关系,以此增进彼此的关系,把大家放在一种互相爱惜情谊中,相互尊重中;在共同相勉于人生向上中来求解决我们的生活问题。”*《梁漱溟全集》第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29页。所谓的补充改造,是在传统“五伦”的基础上再添一伦,就是团体对个人、个人对团体。梁漱溟通过自己编定的“村学乡学须知”,要求大家在团体中各尽自己的义务,并使自己的行为符合伦理情谊。新添的一伦,是梁漱溟对西方团体组织的借鉴,旨在协调个人与团体的关系。吕氏乡约只是一种敦化风俗的组织,敦促人们按照德业相劝的风俗去做人过日子,使得礼乐教化能够更加有效地到达乡民,乡约并没有个人与团体组织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界定。梁漱溟的改造,实际上为中国人创立了一个类似西方的包含了权利义务关系的社会政治空间,创造出了一个可以发展、能够改造的独立社会。梁废掉乡镇公所而成立乡学村学,乡农学校行政上受县政府的领导,是一个“政教合一”的机构。在这里,梁漱溟建构了国家与社会两个系统。

梁漱溟已经发现,如何尊重个人参与团队生活的权利,集中起团队成员的意见,形成团体组织的发展目标,是一个团体组织有效运转的关键。在团体组织中,梁漱溟引入了“权利”和“义务”两个概念。与西方不同的是,他并不主张个人伸张权利而是主张履行义务。他反对西方的天赋人权理论,因为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与中国儒家尊贤尚能的精神不合。认为个人与个人之间应该“互以对方为重”,在履行义务的同时,权利已经存在其中。将权利观念转化为义务观念,通过实行自己的义务而确保别人权利的落实。梁认为虽然中国过去尊贤尚师的精神与公民参与之间可能有相悖之处,他的解决办法是将“社会问题”化约为“人生问题”,通过知识分子下乡,把“乡学村学以各区域之全社会民众为教育对象而施其教育”,从精神训练入手,从传统文化汲取营养,培养团体意识、集体精神、关切公共事务的能力,在这个过程中把“乡间人磨砺变化革命知识分子,使革命知识分子转移变化乡间人”,从而挖掘出团队成员“人生向上”的精神,不依据事先预设的“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大家在教员的引导下,靠情理而不是条文,商量着办事,就特定问题充分表达自己的看法和建议,最后由学长集中起团体成员的主流意见并付诸实施,这样并不会导致决策的失误,也不影响公民参与团体生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他把这种人治与法治的调和,称为“人治的多数政治”或“多数政治的人治”。他强调,这种设计仅限定在乡村社区的熟人社会,“在此小范围内一切事情,很可以以情理为准据,不必靠一个外面有形的标准。如果团体范围大,人数多,程度又不齐,就要有一个外在有形的条件作标准,必如此一切事情的解决才简便。”*《梁漱溟全集》第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81页。团体组织的建立和运行有两条道路,一条谓之“法”,一条谓之“礼”,乡村建设走的是“礼”的路,“我们的这个组织,是一个伦理情谊的组织,以人生向上为目标,故天热不能用法。”*《梁漱溟全集》第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83页。而“礼的根本、礼的重要、礼的大端是在制度,不过这个制度运用去行的时候,还是要靠礼貌之礼、礼节之礼。”*《梁漱溟全集》第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85页。这就要求知识分子把“建设寓于教育”时,要正确地引导农民把握各种“势”。梁对团体组织的讨论,体现出其思想已经从精英的儒家文化到农民的儒家文化的转变,他提倡团体组织实施贤者政治与多数政治相结合的决策方式。与西方以权利为核心的共同体相比,梁漱溟的“团体”更多地体现一种价值的共同体。

梁指出,中国如果有一个团体组织出现,那就是一个中西具体事实的融合。可以说,是“以中国固有精神为主而吸收了西洋人的长处”*《梁漱溟全集》第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08页。。中国的固有精神,重要的不外两点,“一是互以对方为重的伦理情谊,一是改过迁善的人生向上。”*《梁漱溟全集》第一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659页。西方近代团体的长处,则有四点:“一是团体组织,此点矫正了我们的散漫;二是团体中的分子对团体的生活会有力地参加,此点矫正了我们被动的毛病;三是尊重个人,此点比较增进了以前个人的地位,完成个人的人格;四是财产社会化,此点增进了我们的合作关系。”*《梁漱溟全集》第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09页。他从理性求组织,把分散谋生的农民组织起来,成立各种合作社,可以学习西方“团体组织、科学技术”的优点。邹平实验区“大家齐心向上,学好求进步”的口号,就是“团体组织、科学技术”的具体体现。“大家齐心向上”是提倡团体精神,其中“向上”指道德礼俗和良好风尚,“求进步”指生产技术和品种改良。

乡村组织的建立,可以起到两方面的作用:一是启发乡村的自力更生,让农民积极参加团体生活,解决乡村遭遇的各种问题,扭转乡村腐败堕落的趋势;二是开出中华民族的新路,实现经济上的生产和分配社会化,为消费而生产,非盈利的生产,实现他所谓的“社会主义”,最终实现一个理想的社会。他相信,乡村这种新的社会组织构造,是中国新组织构造的萌芽。乡学村学真正发挥组织作用,乡村多数人的注意力与活动力均行启发,新政治习惯培养成功。将来中国整个的国家政治制度,也就是本着这么一个格局、这么一个精神、这么一个规模发挥出来。将来的政治制度,可以从这个根芽成长壮大。

三、重建乡村团体组织的实验

1930年11月,梁漱溟发表《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设立旨趣及办法概要》,1931年3月筹办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1931年6月,研究院正式成立,它是独立于任何官方机构的民间组织,隶属于山东省政府并由省政府拨款创建,并划邹平县为实验区,在实验区开展乡村建设实验。1933年春,省政府根据全国第二次内政会议的精神,划邹平为山东县政精神第一实验县。1937年12月,日军侵略山东,研究院关闭,各项实验活动被迫终止。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邹平实验区在乡村组织重建方面主要作了以下探索。

(一)“知行合一”的乡村建设研究院组织结构

乡村建设研究院的主要任务是研究乡村建设及乡村自治问题,培育乡村自治和乡村服务人才,下设三个机构:一是乡村建设研究部,任务是“一面研究乡村建设问题,一面指导乡村建设的实施”,制定有关计划、方案和政策。该部招录大学毕业生或大专毕业生每届20—30人,学制两年,主要教材是梁漱溟的《中国民族自救之最后觉悟》和《乡村建设理论》,学员毕业后分配到研究院或各实验县,成为乡村建设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二是乡村服务人员训练部,负责训练到乡村服务的人才,招录对象是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每届学生300人左右,每县招考10—20名,每期一年结业,学员结业后各回原县,负责各县乡村建设具体方案在基层的落实和执行。主要课程有乡村建设理论、农业知识、农村自卫、精神陶炼、武术等科目;三是乡村建设实验区,以交通方便、自然条件理想的邹平县为实验区。实验区的县政府隶属乡村建设研究院,县长由研究院提名,省政府任命。1932年邹平由乡村建设实验区改为县政建设实验县,1933年增加菏泽县,1934年增加济宁县,1935年济宁所属的鲁西14县全部划入实验区,1937年推广到全省107县中的74个县。根据1932年12月国民政府的县政改革方案,各实验区可以截留税收的50%作为实验费用。在实验县,研究院具有相当大的人事任免权和财政权。笔者在研究中发现,虽然在乡村建设的后期实验县的范围扩大,但研究院和梁漱溟能真正发挥影响的,主要还是邹平实验区。

(二)“行政机构裁撤”的县政改革

1933年7月,县政府为“统一事权,提高行政效率”,实行裁局降格设科的改革。第一科掌民政,第二科掌省财政,第三科掌县地方财政,第四科掌建设,第五科掌教育。保留公安局,裁撤民团大队部,另设民团干部训练所及政务警察队,培养乡村自卫力量。法院改为承审制度。县政机构改革后,各科合署办公,实行8小时工作制,建立签到、考勤制度,“力求办事之敏捷与免除无益之手续”。实行会议制度,大凡地方预算、增减税率、募集公债、处理县公产、经营与管理县公共事业等,召开县政府会议和地方会议决定。会议研究的重大事项,通过《邹平实验县公报》公布于众。*《邹平县志》,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951页。经过县政改革,实验县政府面貌焕然一新,工作效率大为提高,他们“生活朴素,身穿粗布衣,脚穿布鞋布袜。院县领导平等待人,县长、秘书、科长和一般职员,无上下级之区别,在工作中严肃认真,不搞特殊化,同一饭桌吃饭。”*郑行郡:《邹平实验县施政点滴》,载《邹平文史资料选辑》第二辑,第139页。

(三)“政教合一”的乡学村学

按照梁漱溟“政教合一、以教统政”和教育社会化的理论思路,1933年7月,邹平实验县把县以下的基层行政机关乡(镇)公所、村公所全部裁撤,把原来的7个区、345个村,改建为14个乡、316个村,在乡、村两级分别设立乡学和村学,共建14所乡学、271所村学。邹平实验区将传统的“县——乡——村——闾——邻”五级管理体制改为“县——乡——村”三级管理体制。全县整个行政系统实行教育机关化,以教育力量代替行政力量。设置乡学村学的目的是培养农民的新政治习惯,即农民对团体生活及公共事务的注意力与活动力。

前已指出,乡学村学由四部分人组成,学董负责乡村具体事务,学长是公推的德高望重的乡村领袖,教员是研究院派出的“先生”,学众是乡村的男女老幼全体成员,视情况设立男子部、妇女部、儿童部,有针对性地进行文化、乡土知识、农业科技等知识的教育。乡学课程除教育部规定的外,更多的是从日常生活的需要入手,进行乡村建设大意、乡土教育、传统道德、文明习惯、乡村合作、社会治安等的培训,以及各种因地制宜的职业培训,如在蚕桑生产区开设养蚕训练班,在产棉区开设棉业合作社讲习会,研究植棉方法、合作运销等。学校兴起,缺乏教员,研究院借鉴陶行知的“小先生制”和晏阳初的“导师制”,灵活设立各种“共学处”,师范生教小学生,小学生教识字班,时间上则有全日制、半日制、隔日制、夜校等形式。家庭、操场、树下、河边都成为教室,”以大地当纸、树枝当笔“一时成为实验县的普遍现象,奠定了邹平“文化县”的基础。

作为“政教合一”的机构,乡学村学试图实现政治与教育的结合、农民与教育的结合、社会改造与教育的结合。梁漱溟认为,乡村社会“不止是经济破产,精神上也有许多传统的信仰、风尚习俗的动摇摧毁,而新的没有产生建立。以致一般乡民都陷于窘闷无主、意志消沉之中。”*《梁漱溟全集》第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425页。建立乡学村学的目的是“达到并寓事于学,把人生向上之意蕴涵其中”,发动中国人的精神,让农民活起来。乡学每周例行一次的“朝会”*朝会是梁漱溟召集的小范围的修养和发源的组织形式,这是他描述的朝会情景:如在冬季,天将明未明时,大家起来后在月台上环坐,疏星残月,悠悬空际,山河大地,皆在静默。惟间闻更鸡喔喔作啼。此情此景,最易令人兴起,特别的感觉心地清明、兴奋、寂静,觉得世人都在睡梦中,我独清醒,若益感到自身责任之重大。在我们团坐时,都静默着,即使讲话也讲得很少。我们就是这时候反省自己,这是我们生命中最可宝贵的一刹那。朝会时,要大家心不旁骛,讲话则声音低微而沉着,能达人人心里的深。,是梁漱溟发明的提振乡民志气的具体形式。由于中西社会结构不同,伦理本位、职业分立的社会,其治理方式和秩序维持,“不在武力统治而宁在教化,不在国家法律而宁在社会礼俗,不在他力而宁在自力。”*《梁漱溟全集》第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79页。他区分了由乡约补充改造后的乡村组织与政府主导的地方自治体制的不同,“乡约是本着彼此相爱惜、相规劝、相勉励的意思,地方自治法则是等你犯了错即送官去办,是打是罚一概不管,对于乡里子弟毫无爱惜之意。”*《梁漱溟全集》第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23页。他相信,只要充分发挥社会本位教育的功能,克服近代以来注重知识技能的片面化教育的弊端,将教育照顾到一个人的全生活,通过改过迁善的人生向上,在团体组织中建立起互以对方为重的伦理情谊,在这个基础上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就会扭转“他毁”与“自毁”导致的乡村乱象,把中国社会引向现代化的正途,建构人类新的文明形态。

因此,乡学村学是梁漱溟重建乡村社会组织和乡村建设实验的核心工作,也是他建构未来理想社会的基础。他的乡村社会组织构想是一个政治原则和伦理原则的混合体,充满了儒家的理想色彩。他试图运用启蒙和教育的手段训练国民的政治习惯,培育基层社会组织化的能力和力量。而且,在理论和实践上,他还建构了政府和社会两套组织体系。一套是按照科层制规则建立的政府行政管理体系,承担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如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治安、户口调查、流行病防疫、灾害救助等,实验区县政改革针对的就是这个体系;另一套是由地方精英主导的政教合一的自治体系,享有上级行政权力支配之外的地方社会的自治权力,这个自治团体由全体社区成员和外来的知识分子(教员)组成。团体的合作意识和参与能力要在自治的氛围中,通过“商量着办事”而不是个体间的竞争来养成,解决纠纷也应该以情义为主,把法律问题放在道德的框架内,不囿于冷冰冰的法律条文。原来由家庭、家族承担的乡村公共领域的职能,改由新成立的乡学村学承担。县级行政机构可以支持但决不能干预乡村自治范围内的具体事务,官府尤其不能对地方事务越俎代庖,从而实现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梁漱溟“借助”而不是“照搬”乡约构建乡村组织,除了乡约缺少团体与个人的关系,还因为传统乡约在很大程度上已被“官府”所控制,甚至成为一种官僚统治工具。而梁主张的乡约是一个由乡民自愿发起、自觉维护的自治性社会组织。

我们看到,在邹平实验区由于乡村建设研究院的顶层设计和有效协调,国家和社会在确定各自边界与职责时,在观念和行动上保持了一致,创造出了地方社会的治理空间。实验区的乡学村学组织虽然保留了传统儒学的教化形式,但这种教化除了梁漱溟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中借助孔子、孟子、王阳明和泰州学派挖掘出来的“中国老道理”,还有年轻知识分子从外部世界带来的西方科学技术和“从农业引发工业”的乡村振兴思路。

(四)“从农业引发工业”的合作社

梁漱溟认为,政治与经济是天然合一的,但中国的经济问题应该在解决政治问题之后才能被提上日程。乡学村学不仅可以培养农民的纪律和自治习惯,把农民组织起来,还可以以乡村组织为载体,把西方的科学技术引入生产过程,开展经济建设,提高农家收入。他的经济建设路线是“散漫的农民,经知识分子领导,逐渐联合起来为经济上的自卫与自立,同时从农业引发工业,完成大社会的自给自足,建立社会化的新经济构造。”*《梁漱溟全集》第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30页。像中国的社会建设、政治建设不能走西方的道路一样,梁漱溟认为从农业引发工业是中国经济建设的翻身之路。“西洋近代是从商业到工业,我们是从农业到工业;西洋是自由竞争,我们是合作图存。”*《梁漱溟全集》第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46页。

梁漱溟在乡学村学培养农民的团体意识和合作精神,主要围绕着乡村生活、农业生产的“需求”进行。在村学的成人部、联庄会训练队及各级学校增加合作社课程,举办各种讲习会,如蚕业讲习会、美棉讲习会等。研究院在成立之初就附设实验农场,下设园艺、田艺、畜牧、养蚕、兽医等技术推广小组,负责农业改良和技术推广。实验农场根据邹平的气候、土壤等情况,培育了棉花、小麦、高粱、玉米等优良品种,倡导农药、化肥和新式农具的应用,在实验县兴修水利设施等农业基础工程。研究院的农业专家还引进了当时世界上先进的畜牧品种如美国波支猪、意大利来杭鸡、荷兰乳牛、瑞士乳羊,并从技术、资金、销售等方面推广这些品种和实用技术。他们从乡学村学中选择“表征农家”,与普通农家进行对比实验,为参加改良的农户提供良种、技术指导、贷款和产品回收外销的“一条龙”服务,前提是不接受单个农户的申请,需要十几户、几十户农民组成合作社才能得到这些服务。

在梁漱溟的构想中,合作社不限于产供销一条龙,还要扩展到金融、运输、消费等领域。1935年7月,邹平实验县成立合作事业指导委员会,由县政府选聘讲授合作经济的教师、农场主任及有关职员、县政府第四科科长及技术员、金融流通处经理等人为委员。合作事业指导委员会负责实施合作社组建,进行宣传引导,协助办理组织手续,提供指导意见和协助经营,对合作社进行调查、考核。在实验县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合作指导委员会发挥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到1936年底,棉花运销、蚕业、林业、信用、庄仓、购买等六类合作社共计307所,社员8828户,股金1.24万元。其中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美棉运销合作社有156家。当时,本地品种的棉花每亩产量不足120斤,“特里斯”美棉的产量是300—400斤*《梁漱溟与山东乡村建设》,山东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75页。。目前,全球最大的棉纺织企业魏桥创业集团坐落在邹平县,与当年的美棉推广不无关系。

合作是邹平实验区乡村建设的切入点,农民也从中得到了实惠。但梁漱溟的兴奋点不在农业的产量,他关注的重点仍是如何建构新的社会组织,改变中国乡村的命运,创造新的人类生活方式。邹平合作事业局部的和暂时的成功,使他确信:农村的复活全靠合作,一面有了工业的需要,一面布置了合作的根底,抓住需要不予放过,而以合作方式经营之,工业就于此建立。有的工业置于农民合作自营之下,有些工业可不由合作社经营而由地方团体经营,有的可以国营。在合作运动相当成功之后,地方自治体一定会健全起来;地方自治成功,国家政治机构亦必健全。

梁漱溟始终认为,自中西两种文化遭遇以来,中国社会的发展必须像西方社会一样,借助组织的力量才能顺利进行。乡村建设不能依靠外在力量,而要依靠自力。“我们的乡村组织,是极力以启发乡村自力为主,极力想法子形成其他地方团体的组织,极力让众人对团体生活为有力的参加。一个地方能形成团体组织,则什么事情都好办。”*《梁漱溟全集》第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400页。他对县政体制的改革、在基层撤销行政机构代之以乡学村学,通过礼乐“教化”的手段将社会规范内化于心,靠自我约束和习惯而不是法律维持社会的良性运行,实现低成本的社会治理。他认为,人类正常的社会秩序从根本上来说不能依靠法律条文来维持,而只能“从其性情上培养,使其离开自私的心理,而有一个远大的共同的要求。”*《梁漱溟全集》第五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675页。以礼乐代替宗教,以道德代替法律,是人类文明发展的趋势,他相信中国自身拥有走向现代化的力量。历史证明,1930年代乡村建设温和的改良,并不具备现实的条件支撑。但梁漱溟的探索,给出了另外一种国家建设的路径,并留下了可供延续的资源和传统。国家新一轮的乡村振兴战略,一个重要的任务是克服行政力量“一竿子插到底”的高成本治理模式,把德治和法治结合起来,培育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实现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仍是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政策框架。从这个意义上说,梁漱溟乡村建设的思想,或许并没有“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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