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融资难到底怎么破?
2018-01-29管清友
管清友
对PPP项目来说,金融机构签约只是几分钟的事,但真正要促成一个成功的PPP项目还需要政府、实体企业、中介机构各方的共同努力。
这两年PPP炙手可热,地方政府、承包商、运营商、咨询机构、研究机构,各路人马趋之若鹜,但遗憾的是,大部分PPP项目却倒在融资的最后一环,落不了地。
很多人把矛头指向不愿买单的金融机构,好像这是一群“抠门的金主”。这是一种可笑而又危险的逻辑。就像餐厅不好不能怪顾客抠门一样,一个PPP项目如果食材(项目资质)、厨师(运营能力)、环境(制度保障)、服务(配套机制)和价格(成本收益)都没有吸引力,当然也不能怪顾客(金融机构)抠门。相反,在当下PPP制度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大家不仅不应该指责,还应该给金融机构的“抠门”点赞。这种“抠门”最终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当政府不再担保、企业纷纷出表的时候,“抠门”的金融机构成为了防控风险的最后一道屏障。
忍辱负重的金主
项目落地难真的是因为金融机构太抠门?显然不是。之所以大部分机构投出不信任票,是因为PPP项目本身存在问题。
第一,制度体系尚不健全,监管机构九龙治水,政策存在冲突。PPP相关政策密集出台,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一是上位法缺失,现存的多为部门规章条例,层级较低,法律效力不足,且九龙治水的情况下,很多部门的政策存在冲突之处。二是契约意识匮乏,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履约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对金融机构保障机制尚属空白,缺乏完善的收益保障和退出保障机制,金融机构利益无法保障。
第二,配套服务不全。PPP是一种公共产品的供给模式,但公共服务领域的很多配套改革严重滞后。PPP作为一项重要的投融资机制体制创新,可突破市场垄断,放开市场准入,让市场主体成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的主力,从而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但PPP配套改革还未跟上,对社会资本放开的领域有限,存在各类显性或隐性门槛,同时配套政策还在制定中,尚不到位,使社会资本参与时十分被动,制约PPP发展。
第三,项目质量参差不齐,很多地方政府只想甩包袱,不愿意把好项目拿出来。优质项目不多,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一些基层政府不舍得把“含金量”高、收益率高的“好”项目拿出来做PPP,而把一些资金来源少、回报率低的项目上报做PPP,预期收益率一般在6%左右,对金融机构来说是“弃之可惜、食之无味”的“鸡肋”;二是负责PPP项目方案设计的咨询机构专业能力良莠不齐,PPP中介服务市场鱼龙混杂,很多都是简单的“复制粘贴”,难以做到客观中立,切实为项目质量把关。从而导致金融机构可参与的项目有限,且需要耗费巨大的心力对项目质量进行甄别。
第四,社会资本多倾向于赚钱短期工程利润,长期运营能力不够。PPP项目大多包含了工程部分,施工企业不可或缺,也是提升PPP项目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抓手。但是现阶段参与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多为大型央国企建筑企业,参与PPP的最大动力是赚取前期相对丰厚的施工利润,倾向于建设期满后退出,不参与项目运营阶段。有的央企参与PPP项目时甚至明确提出“三不原则”——不出资、不占股、不增信。这对于金融机构明显是不公平的,获得的收益率偏低,但几乎承担全部的风险,收益风险不太匹配。
第五,现在过于依赖银行,他们的资金期限短、希望刚兑,和PPP期限长、风险共担的特点不符,结构性错配。除了外部原因,金融机构自身参与PPP也存有许多顾虑:一是现在较为通行的模式是社会资本方中标后才开始接洽金融机构,在这个过程中,金融机构相对被动,实施方案批复后,项目的交易结构和边界条件都已确定,难以修改;二是不同于傳统项目,PPP项目融资包含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两部分,金融机构还是习惯于躺着挣利差,对增信要求较高,创新动力不足;三是金融机构大多是通过刚性兑付的负债吸收资金(包括本应是代客理财的资管产品),自然也希望他们所投的资产可以刚性兑付,不愿承担太多风险,PPP项目期限长、收益低,银行等短期资金为主的金融机构难以接受。
金主不是救世主,齐心改革才是正路
对PPP项目来说,金融机构签约只是几分钟的事,但真正要促成一个成功的PPP项目还需要政府、实体企业、中介机构各方的共同努力。
对监管机构来说,要加快顶层设计和协调,完善法律法规,建立监管体系,给金融机构更合理的保障。首先,应在国务院法制办的统筹主导下,协调各部委利益,加速出台PPP上位法,同时保证其他PPP政策法规的兼容性,避免重复和矛盾。其次,构建信用体系,对政府和社会资本的行为产生约束,切实保障PPP项目合同政府履约能力。最后,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参与PPP项目的利益保障机制和退出保障机制,弥补对PPP融资支持的空白,保障金融机构参与PPP项目的合法权益。
对地方政府来说,要拿出适合PPP的好项目,在可承受的基础上制定好配套政策,给金融机构更多元的选择、更透明的信息。为了保障PPP项目质量,需要在项目前端积极发力,政府作为PPP项目的主要发起方和重要参与方,与社会资本是合作关系,而非竞争关系,故应保持开放的心态,拿出更多更优质的项目来做PPP,并适度让利于社会资本。同步推进与PPP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创新和配套改革,营造一视同仁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另外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透明,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多元的选择。
对实体企业来说,要做真正的PPP,不要仅把PPP当作融资工具,必须提高运营管理能力,让金融机构看到更广阔的前景。实体企业作为PPP项目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应充分全面认识PPP模式,“收益共享、风险共担”是PPP模式的核心要义,全生命周期合作是PPP模式的核心特征,运营是PPP模式的重要环节。故应全面参与PPP项目,致力于运营管理能力的提升,能够与金融机构进行合理的收益和风险分配,增强PPP项目对金融机构的吸引力。
对中介机构来说,要做负责任的咨询,珍惜自己的信誉,不顾后果的开药方早晚会伤到自己。咨询机构必须摆正自身定位,作为第三方机构,应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秉承实事求是的职业操守,进行PPP方案设计和评估论证,保证PPP项目切实可行。尤其应重点关注PPP项目绩效考核,科学评估社会资本的运营成效,督促社会资本尽心尽责参与项目运作,切实提高PPP项目的质量和效率。
最后,金融机构自身也要改变躺着赚钱的惯性,加快改革创新,适应项目融资新模式。一是介入时点应适当前移,最好能在项目协商谈判阶段作为潜在金融机构提前介入,享有更多的话语权,确保合同签署后完成融资交割。二是改革风控机制,创新融资工具。过去习惯依赖主体信用,尤其是政府信用担保,未来要转向项目信用,不能再用传统的城投评价机制去评价PPP项目。应回归项目本身,及时进行业务创新,开发PPP基金、PPP资产证券化等热门金融工具多层次满足PPP项目的融资需求。三是打破刚兑,让金融机构回归资管本质,金融机构和客户共担风险,顺势实现转型。
(本文作者为如是金融研究院院长、首席经济学家)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