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与社会公共利益
2018-01-27刘家辰
刘家辰
摘 要:研究经济法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对于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的正常秩序以及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有重要意义。伴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经济法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而经济法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也成为经济学界研究的重要课题,经济法涉及哪些领域?社会公共利益的范畴有多大?这两者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关系?这些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广泛争议的话题,也成为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绊脚石。社会公共利益和经济法两者之间的关系,二者既有交叉,又有区别,一方面经济法不能将社会公共利益弃之不顾;另一方面,经济法也不能将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都归到自己的经济法体系之中。
关键词:社会公共利益;经济法;市场经济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132(2018)06-0154-02
DOI:10.16657/j.cnki.issn1673-9132.2018.06.097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法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在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正常运行的有利法律保障。为了进一步体现经济法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价值,需要对经济法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进行有效梳理。那么,什么是社会公共利益?经济法的范畴又是什么?关于社会公共利益的内涵,国内外有不同的观点,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同一地域的社会公共利益范畴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至今也没有明确的定论。但总的来说,我们这里所讨论的社会公共利益主要是以个人利益为前提建立的。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出台了包括经济法在内的各种部门法,所以,经济法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探究这两者之间的渊源,有助于加深对经济法的探究,从而对于推动经济法学科的发展有重要意义,要梳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就要先明确这二者的相关概念,首先来看一下社会公共利益的有关内容。
一、社会公共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毫无疑问具有社会属性,是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产生的,究竟什么才是社会公共利益?对于这个定义,没有明确的界限,但从它产生发展的机制来看,社会公共利益在不同的社会时期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不同的国家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理解也不尽相同。此外,即使在同一个国家,不同的文化地域也会出现不同的观念。因此,社会公共利益应该是在不同时空形成的具有一定的国家地域特色的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的多数人的利益共同体。
社会公共利益是相对于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而言的,从长期的发展状况来看,社会公共利益已经成为国家和社会合理存在的重要依据,也是国家法律实现的重要基础,对于国家的立法、执法有重要意义。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公共利益的内涵也会得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并且呈现多元化的趋势。虽然社会公共利益没有具体的含义,但却有一定的标准,首先是公共性,这也是它的社会属性所决定的;其次是公平性,除此之外,还包括合理性、互利性。
二、经济法
经济法是用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经济法是对调整国家经济运行过程中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是国家干预、调整经济活动,对经济活动参与方,即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进行管理的法律依据,故其以社会公共利益优先作为法律的核心精神,构成了经济法有别于民法或者其他的部门法的一种特质[1]。从经济法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作用机制来看,经济法需要借助相关经济制度等手段来发挥作用,不然,社会公共利益就难以实现和维护。
三、经济法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
社会公共利益是各个部门法所维护的对象。社会公共利益对于经济法有何特殊意义呢?社会公共利益是经济法的出发点,也是经济法存在的意义。如前所述,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广泛多样,而经济法所要维护的是涉及经济秩序的社会公共利益,即“社会公共经济利益”。因此,社会公共利益是社会整体所享有的,保障社会正常运转所要维护的有效价值。社会公共利益中的社会公共经济利益是经济法的立足点。经济法只有以维护社会公共经济利益为出发点,才能克服市场失灵,有效调整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彰显经济性的特征,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和法学学科。
社会公共利益在经济法中的体现可以从三个层面来理解:首先,经济法维持良好的经济秩序,社会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的经济秩序的建立和维持,而经济法就是通过规范经济利益体的行为,使各经济体在公平有序的环境中生存;其次,经济法维护国家经济的整体利益,经济法对经济运行的制度规定,保障了国家的整体经济利益,社会大众的利益也得以维护,从而维护了社会公共经济利益;再次,经济法使社会秩序得以维护,社会的公平与和谐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环境因素,经济法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公平,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不是万能的,有很大的局限性,一旦失灵就会危及社会公共经济利益,因此,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进行有效调节,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行。国家需要采取相关措施规范来规范市场秩序,宏观调控法与市场规制法应运而生,经济法的两个重要门类由此成立。经济秩序、社会秩序、国家经济运行,涉及社会公共经济利益的方方面面,需要有专门的法律部门来维护,而经济法则扮演这一重要角色。这一独特的视角使经济法不同于以往的法律部门,甚至独立于传统的公法与私法的划分,确立了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因此,社会公共利益对经济法有特殊的利益,两者不可分割[2]。
四、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对经济法与社会公共利益关系的剖析,我们对这两者各自的内涵有了更加深刻的认知,并且知道二者既有一定的聯系,又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社会公共利益是相对于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而言的,它代表特定时期、特定区域多数人的利益,它是客观存在的;经济法是保障国家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法律,它在调节各经济体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并且,它通过维护社会公共经济利益来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所以,明确这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有助于加深对这二者的认识,进而充分发挥经济法在社会发展中的价值,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胥保平.论经济法中的社会公共利益[J].商情,2013(44):308.
[2] 王黎黎,李贞.论经济法与社会公共利益[J].西部经济管理论坛,2013(1):48.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