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的危害及监护
2018-01-27张园
◎文/张园
人有七情六欲,但必须合乎一定的度。高兴过了头就可成为情感增盛,忧郁太甚了,则可导致情感低落。当喜的不喜,该怒的不怒,或悲喜无常,则可表现为情感的倒错。
精神病中有一类以情感的变化不准确的情感性精神病。这类患者的特点是发病时可呈病态的情感高涨、兴奋多动,也可表现为情绪极度低落、悲观消极。前者称为躁狂症,后者称为抑郁症。也可以有这两种情感交替变化发作的,称为躁郁症。抑郁患者发病时除了危害自身,牵累家属以外,有时还可打扰四邻,甚至危害社会,因此一定要积极地求医治疗,同时家庭监护也尤为重要。
在一般人心目中,躁郁症的危害性要比抑郁症大,然而实际情况却相反。躁狂发作患者常有调戏、毁物、轻微伤人等扰乱社会治安等肇事行为,极少有杀人等严重犯罪。重症抑郁症患者却可发生残酷的杀人、自杀等恶性事件,其严重性远胜过躁郁症。加之抑郁症发病时,多表现呆滞少动,使没有经验的家属及医生估计不足而放松警惕。
临床统计资料表明,抑郁症的危害行为有多种。
扩大性自杀决心自杀的患者先杀死家人而后自杀。近年的很多案例,都是年轻母亲发病后自责自弃,认为不会抚养孩子,扼死婴儿后自杀。其杀婴目的是出于“怜悯”“同情”,怕自己死后,小孩生活困难,拖累丈夫。
间接性自杀即希望对其处死而故意作出重大的犯罪行为,亦称“曲线自杀”。有一个留学生,以往一帆风顺,骄傲自负,自以为在同辈中鹤立鸡群,曾有过高涨和低落的情绪交替出现。严重抑郁发作时曾有过自杀行为多次未成功,继而想到不如被杀,死得干脆,随将一偶遇陌生小孩从楼上推下摔死。事后别人还以为小孩是爬窗跌死的。他想去自首又担心会宽大处理,就又故意泄露作案过程,希望别人检举。后经司法鉴定,送精神病教养院收管。
激情暴发强烈情绪冲动下,伴有意识混浊,可导致杀人冲动行为。少数重症抑郁症患者,可于一瞬间从安静中突然激动狂暴,产生侵犯他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行为。破坏结束后又恢复先前的抑郁少动状态。
自我诬陷由于罪恶妄想的驱使,去到司法部门“坦白严重罪行”或兼“诬陷其他好人”干扰司法判定。此类情况多见于重症抑郁症。
感应性抑郁一个抑郁症患者的悲观厌世思想和抑郁情绪,会影响和感染他周围的人,可使一些情感脆弱且与患者亲密无间者也产生抑郁,同感悲忧,甚致导致集体自杀。其为首者常系真正抑郁症,受“感应”者,可能只是暂时的心理偏异。
过失性行为轻度抑郁症时,由于精神活动抑制,使患者注意涣散、记忆减退、漫不经心而出现过失行为。如到商店拿了东西忘记付钱而被当作行窃,实际并无偷窃动机。
对抑郁症患者,家属不能掉以轻心,除了严防其消极自杀以外,还要注意防止上述危害社会的行为。对于重症抑郁症,最好能及时送医院住院治疗。门诊治疗时要注意,抑郁症状的控制,常需1~2周,这个阶段,应由医生和家属严密防范,时时监护,注意患者的情绪、言论,有针对性地及时采取对策,方可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