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政要工资 蒋介石还没有胡适挣得多
2018-01-27
乐活老年 2018年2期
1933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文官官等官俸表》,重新厘定了各级公务员的工资标准。按照该表规定,时任国家最高领导人的蒋介石,拿的工资跟行政院院长、立法院院长和各部总长一样,都是每月800块大洋。副委员长、各部次长以及各省主席,工资比蒋介石稍低一些,每月能拿到680块大洋左右。
那时候一块大洋的购买力,相当于现在60元人民币。蒋介石每月800块大洋,相当于48000元。
大名鼎鼎的胡适先生,抗战时期做过中华民国驻美国大使,从相关资料推算,他的工资反倒远远超过了蒋介石和李宗仁。
1940年,国民政府制定了《外交部领事官官等官俸表》,规定驻美大使每月能领两部分薪水,一是“本俸”,即基本工资,每月1000块大洋(实际发放时,按购买力和汇率折合成外币,下同);二是“勤俸”,即职务补贴,每月1400块大洋。两块汇总,月薪是2400块大洋。
论行政级别,驻美大使当然远远不如总统和副总统,其工资之所以会超过后者,可能有这么几条原因:
一、国家对总统、副总统等领导人实行供给制,日常开支几乎不用花自己的钱,工资高也好,低也好,很大程度上只是一个象征性的数字,对个人生活和家庭生活并无决定性影响;而驻美大使享受不到这样的全方位供给。
二、美国的消费水平比国内高得多,为了让本国大使保持一个能被老外看得起的生活水平,需要多给他发点儿钱。
三、当时中国内忧外患,正仰仗美国的军事支持和经济支持,胡适身负“求助外援”的重任,没有一定的公关费用是不行的,我想他那10万以上的高薪当中,应该也包含了一些“公费”或者“特别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