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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法律视域现场急救培训在警务范畴中的纳入

2018-01-26李丹

教育界·下旬 2018年10期
关键词:法律

李丹

【摘要】警察作为首先抵达现场的人,通过熟练的现场急救技能进行救护,对受伤人员和案件都有重要的意义。在警务范畴中纳入现场急救,需要相关的法律支持和保障,解决法律职责和操作程序规范的问题,促进相关立法工作的推行和实施。

【关键词】法律;现场急救;警务范畴

【基金项目】湖北警官学院2018年度院级科研项目,项目名称:警察现场急救法律问题研究(一般项目),项目编号:ZN025。

一、警察现场急救现状

我国的现场急救技能培训处于起步阶段,在警务范畴中,现场急救还没有形成体系,没有统一的标准和复训制度。国外发达国家起步早,对警察有专门部门进行严格考核和现场急救的复训,避免忘记急救技能。国内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在职警务人员的现场急救情况给予详细明确的规定。

对于警务院校的学生来说,当前在警务现场急救中,警务人员对急救技能的掌握情况不容乐观,急救知识相对匮乏。一些警务院校开展的培训不够,学生现场急救技能水平不高,对现场急救了解不深入。有的院校虽然学习现场急救技能的积极性高,但是缺乏便利条件,学生的学习途径比较少,掌握的知识不全面。有些警务院校的学生缺乏对现场急救的必要认知,没有意识到现场急救的重要性,影响现场急救的推广和实施。

对于在职警务人员来说,现场急救技能的应用还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近年来,从新闻报道中可以了解到,一些警察在利用现场急救知识和技能时,由于结果不理想,没有保护伤者的生命,导致家属索赔,尤其在交通警察中比较常见。现场急救必须依法进行,现场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也要依据法律内容进行。通过法律,给正确的现场急救提供客观的监督和依据。有效实施警务现场急救,还需要相关法律细则的出台,才能保障现场急救的措施和义务,避免挫伤警务人员的积极性。中国香港地区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如果警察在执法现场施救,采取合理的措施,尽心救人,不管结果如何,都应免责。如果急救效果不理想,被家属提起诉讼,通过找到证据,有客观依据证明警察尽心救治患者,也应免责。

二、警察现场急救课程改革趋势

警务改革的重要成果就是警务现场急救成为公安教育和警察培训的必修课程。心肺复苏技术、四项外伤急救技术是国内警察现场急救研究的主要内容,训练的方法和内容与普通民众学习的区别不大,少数研究者从国际情况出发,提出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在我国香港地区,严格考核每位警察的现场急救技能,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并且派人到美国警队交流学习,在执法中积极探讨现场急救技能的应用。我国警察现场急救技能的训练内容和方法都应该进行合理的改革,如果从法律上在警务范畴中纳入现场急救,要依据法律规定,制定培训内容,保证警察在警务现场急救中的正确操作。

警务现场急救不仅要学习四项外伤急救技能和心肺复苏技能,还要根据不同警种的具体特点、执法环境等,制定相应的训练内容。各警种要进行全面调研,根据一线实战特点,制定现场急救培训计划和内容,比如在交警现场急救中,增加交通事故伤者的心理救护。学习国外的情景训练法,使不同的警种能够在各自的执法环境中熟练完成现场急救。根据不同的警种甚至不同的任务制定警用急救包。选择的技能培训教官要有综合公安业务素质以及医学专业知识,有现场急救的专业技能和警察实战经验,共同培训警务中的现场急救。对于特殊执法环境的警察,比如处理群体性事件、人质劫持事件、恐怖袭击的特警,可以学习英美的先进经验,在警察队伍中培养专业的急救人员,常规配备内部执法兼顾急救医生的警察,协助完成执法任务。

三、依据法律完善警察现场急救培训内容

警务现场急救是民警职业能力的体现,是警察依法必备的技能,是实战技能的一部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希望警察能够提供全方位的社会服务,能够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警察的职能发生转变。警察要意识到在处理案件、意外事故时,只关注案情是不够的,除了法律职责,还有道义职责,要正确处理意外伤害、突发疾病的伤者,有现场急救能力,在专业的医疗救护人员到达现场前,对伤者进行合法的、正确的现场急救措施,避免伤亡出现。因此,在对警务人员培养或者培训中,提高学生和警务人员学习的积极性,根据培训情况或者院校的情况,开展现场急救课程,制定完善的考核体系。建立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提高课程质量,使学生真正掌握现场急救知识和技能。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实际案例进行讨论,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实践能力。完善硬件条件,使学生能够进行实践操作,提高实践能力。

第一,现场评估是警察现场急救的重要环节,其中包括对现场环境和伤患者个体的评估,寻找线索和信息,评估其他危险来源。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专业需求、设备和救援人数。警察在现场要考虑事件的种类,是否有危险品,是不是犯罪现场,是否有人群聚集,是工业区还是居民区等等,要综合考虑之后才能进入现场。否则,不但不能抢救伤员,还有可能造成更大的危害。如果伤者是机械性创伤,要考虑攻击、工伤、摔伤、车祸等;如果是疾病患者,要考虑患者主诉病因,是否需要救護车,当前服用的药物,是否有家庭急救设备等等。警察对伤者要进行初步评估,如果伤者众多,要分出抢救的先后顺序,及时抢救危重伤者的生命。判断伤者生命垂危迹象的有大出血、气道堵塞、心跳停止和呼吸停止。接近伤者时主动表明身份,告知对伤者要进行急救,确认伤者采取急救的意愿,与伤者保持对话,了解伤者的清醒程度,依法进行处理。法律中要详细纳入相关的警务内容,包括急救的各种现场评估和状况,明确警务人员的职责,使现场评估规范化、合法化,有法可依,合理急救。

第二,当前在警务急救课程中,主要是掌握急救的基本技能,熟悉常见危重病人的急救措施和突发事件的处理方式,以及在警务工作中防护常见传染病和缓解心理压力的方式。通过训练急救的基本技能,掌握心肺复苏术及自动体外除颤仪的使用、止血术、包扎术、骨折固定术和伤者搬运术。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操作,突出操作要点和注意事项,帮助应用到现实警务现场急救中。

警务工作不可避免地与吸毒、病毒感染等高危人群接触,警察需要掌握常见传染病的防护措施,进行自我保护,同时加入心理缓解课程,减轻心理压力。急救课程学习主要是训练基本的急救技能,但在实践中往往会发现许多问题。在课程中加入一些必备的人体解剖模型,更加直观地学习生理学和解剖学知识,提高现场急救技能,正确操作,规范急救程序。同时,对警务工作中的典型事件,进行现场急救模拟训练,设置现场,使训练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练习,明确遇到这种情况应该采取的措施,通过强化情景化训练,克服心理因素,掌握急救技能运用的有效方法。

【参考文献】

[1]陈奇.培养法律意识对警察的作用[J].职工法律天地,2017(12):120.

[2]张立.试论警察权益的法律保护[J].职工法律天地,2017(02):229.

[3]张金辉.创新警察现场急救训练理念 提高相关技能[J].教育教学论坛,2017(31):86-87.

[4]郭飞,张龙年.院前急救培训及在警员中开展的必要性[J].中国法医学杂志,2016, 31(z2):3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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