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粮食主产区金融发展问题与对策
2018-01-26宋治冶武志勇
宋治冶 武志勇
近年来,“三农”问题一直是国家及各级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农业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粮食主产区作为国家主要的商品粮供应基地,其健康稳定发展有利于维持我国主要农产品供给以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党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社会矛盾的必然要求;其对于粮食主产区粮食安全也产生着重要的影响;金融是经济的核心,增强农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是必经之路,可以说粮食主产区农业的发展和粮食的安全离不开金融服务的大力支持。本文从粮食主产区金融发展层面展开问题分析,为我国粮食主产区的健康发展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为各级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一、粮食主产区金融发展现状
1.粮食主产区金融产品创新状况。对于“三农”问题,国家不断出台利好政策,为完善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国家政策指出继续推进农村金融“两期”建设,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工作,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等试点工作,不断探索新的金融创新产品。粮食主产区金融产品在不断开发中,涉农金融结构与保险公司之间积极寻求合作,以期开发出更多符合粮食主产区经营特点的保险品种、扩大保险范围。粮食主产区各级地方政府也迎合市场需求积极寻求金融市场期权、期货等金融产品与农产品之间的融合发展方式。但目前仍不能完全满足现代化农业发展需求,金融产品还需继续开发创新。
2.粮食主产区金融资源配置情况。我国金融结构不均衡,金融资源大多流向发达地区,而农村地区,低收入者群体享受的金融服务依旧很少。研究表明我国粮食主产区农村金融服务是有效的,基本处于稳定发展状态,但各地区间发展存在一定差距。通过数据及模型分析发现,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业务效应在促进农民消费和投资等经济行为中发挥的作用存在区域性差异。在经济发达的地区,资本充足,金融机构能为产区发展满足一定的资源需求;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网点无或少,金融服务跟不上产区发展需求。
3.粮食主产区金融信贷融资状况。在2012年-2014年的粮食产区关于种粮大户正规信贷约束问卷调查中显示:考虑种粮大户同时受到多种类型信贷约束情况,受到正规信贷约束的种粮大户占总体样本的64.44%。根据2016年1-9月份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农村贷款增加1.51万亿,同比少增1993亿元,说明农村贷款力度有放缓趋势。整体上我国粮食主产区信贷融资管理体系建设不全,信贷约束程度强、贷款融资难度大等问题还未解决。
4.粮食主产区金融服务的方式。一方面由于经营主体素质、文化水平的高低差异。另一方面由于经济水平差异,传统的现金结算仍是主要的金融服务手段。现代化、多样化金融服务手段服务效率是单一复杂的现金结算方式服务效率的好几倍,这也是影响产区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
二、粮食主产区金融服务现存问题分析
1.粮食主产区金融体系建设不全,金融产品创新不足。一是表现在金融机构布局不合理。多数县、农村仅有农村信用社这一金融机构,甚至有些乡镇没有设立金融机构站点,造成农村信贷问题得不到良好解决。二是农村金融机构管理不当。当地金融机构管理者及其社员对金融服务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管理上敷衍行事、政出多门现象严重,管理者社会责任感低。其大多精力专盯生产经营的盈利情况,对于农业相关金融业务信用信息和信用状况的管理杂乱无章,信息的分散造成整理信息工作量大、难度高,对金融机构体系的建设进程产生阻碍作用。此外涉农金融产品还大多局限在传统的抵押类信贷产品上,主要以农户联保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为主,但当下经济的冲击,农业资料价格的上涨等使得贷款需求额度增大,金融产品少且缺乏创新性,难以满足当下农业生产中的金融需求。
2.粮食主产区金融服务手段落后。在大多数的粮食主产区,金融服务手段都比较落后。在这个快速发展的信息时代,我们应该充分利用现有的现代化资源,而在涉农金融机构中还主要以现金结算方式较多,对于互联网等信息资源利用率低,大大降低了机构人员办事效率、增大了机构运行成本。此外,落后的金融服务手段对于企业或农户贷款也极不便利。
3.粮食主产区金融环境有待改善。对于涉农金融机构来说,金融环境风险主要表现在资产质量风险、营业操作风险等方面。近年来银行资产质量状况问题突出,其中由于信用违约、营业操作造假等行为,造成银行不良资产增多,对涉农金融机构来说不仅对其自身造成损失还不利于农业的发展。对于作为经营主体的企业或农户来说,素质和诚信水平不高、社会责任意识薄弱等问题,加大了金融环境的风险性。
4.粮食主产区农业保险发展滞后。我国粮食主产区种植的粮食作物对于自然环境的依赖较大,不可控的自然灾害常常给农民带来巨大损失。对于粮食主产区的农户来说其利益威胁来自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而粮食主产区的农业保险发展较慢,不能跟上现代化农业发展步伐。存在保险品种不全面,保险范围不广泛,保险额度不满足,保险开办不积极等问题。一方面造成农民种植粮食得不到安全保障,农民种粮积极性降低;另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的损失不能得到有效补偿,信贷能力受限。
5.粮食主产区金融机构信用担保体系缺位。粮食主产区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主要体现在担保机构不仅数量少而且地区发展不平衡。随着近几年来银行等贷款机构不断提高对信贷条件的要求,要求贷款者有足额抵押、担保才能获得贷款,由于农村抵押品不足问题的存在,使得贷款难度增加。此外,由于涉农金融机构信息管理分散,收集困难,对于信用信息和信用状况不重视,使得信用风险增大,极可能对涉农金融机构造成巨大损失。
6.粮食主产区农业融资困难。我国粮食主产区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全社会的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资源利用效率低,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县区、农村,其金融发展水平相对较低,金融服务力度不强,农业发展过程中融资困难一直亟待解决。一方面由于滞后发展的农村涉农机构功能不健全,农业融资渠道少,貸款额度有限,农业资金需求不能得到满足;另一方面体现在近年来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压力,银行等机构对农业贷款业务谨慎性提高,信贷成本升高,信贷额度也有减少之势。
三、对策建议
1.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创新涉农金融产品。拥有一个健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对于农业的发展起到推进作用,构建一个功能齐全、管理有序的农村金融市场需要各级政府、各地区农业主的共同努力。一方面应合理布局粮食主产区的涉农金融机构,尤其拓展乡镇地区粮食主产区涉农金融机构,维持其数量和质量上的稳定;另一方面,降低民营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加快村镇银行等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组建工作,形成一个服务于“三农”的多层次、全方位、竞争有序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有效解决抵押物不足等问题,要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一方面政府应支持产品的创新投入,开发新的金融服务产品,帮助完善农业金融期货、股票市场发展;另一方面涉农金融机构要结合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的产业化程度和各自经营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2.实施多种金融服务手段。加强农村支付结算体系建设,就要采取多种金融服务手段。在运用传统的金融服务手段基础上,加快推进农业与“互联网+”工具的融合发展,大力推行非现金结算方式和互联网金融。一方面,为给农民提供安全便利的资金划汇方式,可在粮食主产区推广银行卡自助转账功能,落实自助服务网点;另一方面,涉农金融机构与本地多个银行开展合作业务并根据各产区实际发展状况和自身经营特点引导其开发涉农手机支付产品,扩大支付范围,因地制宜推广使用手机网上支付、网上理财等金融服务手段,帮助实现粮食主产区整体服务水平上升,产区间金融机构水平差距逐渐缩小。
3.营造健康金融环境。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一方面,加强政府、银行、央行三方协作机制,建立具有较高可用度和可信度的农户的信用评级标准。政府协助涉农金融机构推广“信用村”“信用户”评选活动,选出示范榜样并给予其一定的奖励,其他农户起到激励作用;另一方面在农村大力进行思想教育、诚信宣传活动。努力建设农户诚实守信、乡风文明的良好农村信用环境,共同营造粮食主产区的健康金融环境。
4.大力发展农业保险体系。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要与政府协调配合,积极引导保险机构开发新的保险产品,开展保险新业务,扩大农业保险的范围,增加保险品种,提高农民投保的积极性,为粮食主产区的粮食安全发挥切实的保障作用;另一方面要继续坚持政策性保险为主,商业性保险为辅的保险市场,逐步建立适合地域性特点的地方性农业贷款保险制度。
5.不断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加快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评价制度。一是通过系统管理,建立信息数据库集中管理企业及个人信用信息。方便银行等贷款机构准确识别并判断信贷风险程度,放心拨放贷款、扩大贷款范围、增加贷款额度,降低贷款成本,有效解决贷款担保难的问题。二是鼓励创新担保方式,有效解决抵押品不足问题。各类合作组织、服务组织利用合作关系建立信用共同体,开展经济合作和互助担保,實现联合增信。三是由政府支持增加担保机构,设立担保基金。引导加大担保机构对涉农金融机构的信用担保支持力度,提升其信用状况水平,满足农业发展中的贷款需求。
6.拓宽融资渠道,解决融资难题。一方面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涉农机构必须继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国家需要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涉农机构的资金支持,对于不同性质的涉农金融机构实施差别化准备金率,不断释放资金,鼓励、引导对农业发展的信贷投放;另一方面为拓宽融资渠道,应增加民间融资,政府应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在粮食主产区成立投资项目,但是政府与民间组织之间要协调配合,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使项目活动健康有序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