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付彩礼后双方未结婚 男方能否要求返还
2018-01-26
乐活老年 2018年9期
李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年长其6岁的离异女性黄某。两人互生好感,不久便确定了恋爱关系。几个月后,李某通过转账方式向黄某转账10万元,目的是用于偿还黄某在认识李某之前所购买的房屋按揭贷款。原本以为会携手走进婚姻殿堂的两人,却在两年后分手。老婆没有成功娶回家,李某想要回自己的10万元钱,一纸诉状将曾经的恋人告上法庭。黄某应该返还彩礼吗?
律师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本案中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黄某应该返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