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现状分析探讨
2018-01-26刘扬晶楚春晖熊嘉武汤光伟梁曾飞
刘扬晶,楚春晖,熊嘉武,汤光伟,梁曾飞,熊 澍
(国家林业局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长沙 410014)
茂名市位于广东省西南部,是广东省域副中心城市、粤西组团式中心城市、南中国美丽滨海城市,资源禀赋优越,区位优势明显。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市”“最佳中国魅力城市”“广东省林业生态市”等荣誉称号。茂名历来重视林业生态建设和城乡绿化工作,近年来,茂名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提出“打造城市生态圈、恢复沿海防护林带、构建东北部生态屏障区、发展中西部特色商品林区”的“一圈、一带、两区”组团式生态发展构想,把新一轮绿化大行动作为改善民生福祉的重要抓手,高位推动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带动城乡造林绿化,形成了营造林多元化的发展格局[1]。2016年7月,茂名市为了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围绕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增进居民生态福祉,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的目标,决定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以下简称“创森”)工作。笔者作为茂名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负责人,通过遥感判读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茂名市创森指标现状、创建环境、建设潜力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分析,以期能为其它创森城市规划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1 指标对标分析
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LY/T2004—2012),指标共分为5个大项,40个小项[2]。本文着重分析“创森”中的主要的硬件量化指标。
1.1 城市森林网络
1.1.1 城市森林覆盖率
茂名市下辖茂南区、电白区、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等5个区(市),全市的森林覆盖率为59.38%,分布较为均匀。其中电白区、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等4个区(市)的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指标评价:达标。
1.1.2 城区绿化覆盖率
根据茂名市住建与城市管理部门提供的2016年茂名市城市建设统计数据,茂名市全市建成区面积184.42 km2,绿化覆盖面积7 585 hm2,全市城区平均绿化覆盖率为41.13%,与国家森林城市标准相比高出了1.13%。其中茂名市主城区建成区面积45 km2,绿化覆盖面积1 969.2 hm2,绿化覆盖率43.76%;下辖区(市)中,电白区达标,信宜市、高州市与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差距较小,而州市距离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尚有5%的差距,需通过后续的城市绿化弥补差距,可在近期达标。指标评价:未达标。
1.1.3 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茂名市建成区2016年常住人口152.05万人[3],公园绿地面积2 297.49 hm2,全市平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5.11 m2,高出国家森林城市标准4.11 m2。其中茂名市主城区常住人口42.24万人,公园绿地面积696.98 hm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6.50 m2。电白区、信宜市、高州市保持较高的水平,而化州市仅为9.06 m2,与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尚有近2 m2的差距,随着创森工作的不断深入,以及化州市政府对于城区公园绿地建设的再布局与投入,有望在后续的建设过程中达标。指标评价:未达标。
1.1.4 城区乔木种植比例
采用现地调查与卫星遥感影像判读相结合的调查方式,对乔木种植面积比例进行抽样调查。在茂名市城区选择了28个绿化点,下辖区(市)选择37个绿化点,包括公园、广场、住宅小区、单位等区域的绿化。抽样调查结果为乔木种植的比例平均为68.07%。指标评价:达标。
1.1.5 城区街道绿化
通过采用现地调查与卫星遥感影像判读相结合的调查方式,对茂名市城区40条主要街道,以及下辖市(区)36条主要街道的树冠覆盖率进行抽样调查。调查结果为茂名市城区树冠覆盖率平均为32.91%,街道绿化以高大的乔木树种为主。其中:主城区街道树冠覆盖率高达43.65%,高州、化州两市街道树冠覆盖率高于25%;电白区与信宜市的街道树冠覆盖率低于25%,主要原因两地新建道路绿化树种尚小,随着绿化树种今后逐年壮大,树冠覆盖率将逐年提高。指标评价:基本达标。
1.1.6 城市重要水源地绿化
结合茂名市林地保护利用数据与生态红线数据,对茂名市城市重要水源地汇水面区域的森林覆盖率进行统计,茂名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覆盖率平均为77.27%。根据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的长期监测数据,市区和各区、县级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标准,水质良好,其中鉴江、袂花江水质类别是Ⅲ类,高州水库石骨库区、良德库区和罗坑水库水质均达到Ⅲ类标准。因此,可以说茂名市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功能完善,水质净化和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指标评价:达标。
1.1.7 休闲游憩绿地建设
茂名市自2002年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以来,茂名市进一步提出创建“园林式生态型现代化的海滨城市”的目标,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城市周边大环境绿化系统已形成了环抱市区的绿色生态圈,横贯市区南北的小东江已建成隔离河西工业区的绿色屏障,起到市肺调节功能的茂名森林公园和南北排森林公园正在发挥独特的作用,沿海防护林带、红树林湿地和滨海长廊尽显海滨城市特色。基本形成了“城在绿中、绿在城中、终年常绿、四季开花”的格局。茂名市城区建有以各类公园99处,还有各类广场、社区公园(小游园)、街头绿地,分布均匀,市辖区居住用地面积为56.91 km2,而500 m见园居住用地比例为84.1%,总体基本满足茂名市市民日常的游憩需求。
截至2016年底,全市郊区建成各级森林公园79个,总面积125 060.2 hm2,占国土面积比例10.97%;建成各级湿地公园10个,总面积6 197.1 hm2,占国土面积比例为0.54%;另外还有放鸡岛、中国第一滩、龙头山浪漫海岸、天马山生态旅游区、大仁山旅游景区、石根山风景区、根子荔枝文化旅游区、南排郊野公园、麻岗郊野公园、庄山郊野公园等十余处郊野公园。这些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郊野公园已经成为群众休闲、观光、健身的好去处,成为茂名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深受市民好评。指标评价:达标。
1.1.8 村屯绿化
茂名市自2013年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以来,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重点开展乡村的公共休闲绿地、乡村道路、河道(沟渠)绿化、房前屋后绿化、庭院绿化、村庄绿化带、风水林兼顾村庄周边山地绿化的建设成效。目前共完成乡村绿化美化示范点建设809个,其中省级示范点91个。全市共有1 629个行政村,农村常住人口438.61万人,根据各区(市)土地利用规划提供的数据,全市农村居民点面积约为82 649 hm2。全市四旁绿化面积为28 578 hm2,全市村屯林木绿化率平均为34.58%。指标评价:基本达标。
1.1.9 水岸绿化
通过采用现地调查与卫星遥感影像判读相结合的调查方式,对鉴江在茂名市境内的9条一级、二级支流,以及海岸线、水库周边的绿化情况进行抽样调查。抽样调查结果为茂名市水岸林木绿化率为83%,其中河流两岸林木绿化率为85.64%,呈现近自然的水岸绿化状态;大海海岸线林木绿化率为74.05%,海岸部分地段的沿海防护林遭受破坏,急需进行恢复重建;水库周边,多为水源涵养林或水土保持林,强化了生态保护,林木绿化率高达100%,如高州水库、罗坑水库等。指标评价:达标。
1.1.10 道路绿化
综合交通部门提供的绿化数据,以及利用卫星遥感影像进行抽样调查。茂名市目前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道路林木绿化率分别为100%,100%,78.47%和78.93%。综合各种类型道路,综合林木绿化率为82.71%。指标评价:基本达标。
1.2 城市森林健康
1.2.1 乡土树种使用
根据茂名市当时研究机构提供的茂名市常见城市绿化树种名录,结合实际调查的情况。据统计,茂名市常见绿化树种种类共有245种,其中乡土树种126种(不含多年引种驯化树种)。从城市绿化乡土树种的种植数量上统计,使用乡土树种数量占87.5%,主要有小叶榕、桃花心木、大叶榄仁、小叶榄仁、香樟、美丽异木棉、树菠萝、重阳木等。指标评价:达标。
1.2.2 树种丰富度
目前,茂名市城区绿化的主要树种包括小叶榕、香樟、小叶榄仁、木棉、树菠萝、红花羊蹄甲、重阳木、人面子、蝴蝶果、扁桃、海南蒲桃、非洲桃花心木、印度紫檀、水蒲桃、尖叶杜英、白兰、凤凰木、大叶紫薇、大王椰等。根据调查情况来看,栽植数量最多的为小叶榕,占总数量的13.68%,未超过国家森林城市要求的20%。指标评价:达标。
1.2.3 郊区森林自然度
茂名市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属热带亚热带季风温和气候,热量丰富,光照充足,雨量充沛,雨热同季,夏长冬短,四季如春。植被覆盖较好,植被类型复杂多样,现建有林业类自然保护区35个、森林公园79个,初步形成茂名市原生植被的保护体系。在公益林的建设过程中,特别注重水源涵养林、生态防护林、风景林等特定生态公益林体系的建设。同时,通过开展森林抚育、重点工程营造阔叶混交林等人工促进措施,森林质量不断提高,林分结构不断完善。根据计算,茂名市郊区森林自然度为0.53。指标评价:达标。
2 SWOT分析
2.1 优势
1)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城市建设,逐级成立了创森机构,配备人员和安排经费。茂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城市建设,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二十多个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茂名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考核全市的创森林工作,配备了人员和落实了工作经费。各区(市)也相应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机构,财政预安排了专项工作资金。
2)生态资源本底条件好,国家森林城市各项评价指标基本达标。茂名市“十二五”期间共完成造林6.21万hm2(其中人工造林1.87万hm2、迹地更新1.97万hm2、低效林改造2.37万hm2),封山育林1.33万hm2,中幼林抚育6.67万hm2。全市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的人数达到1 530万人次,义务植树5763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城乡生态环境大为改善,有力促进了全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至“十二五”期末,全市林业用地面积58.71万hm2,森林覆盖率达58.39%,林木绿化率70.35%,村屯绿化率平均为34.58%;茂名市城区建有各类公园99处,以及各类广场、社区公园(小游园)、街头绿地等,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5.11 m2;全市共建设有各类自然保护区35个,各级森林公园79个,各级湿地公园10个。应该说,茂名市的“创森”本底资源条件良好,对应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各项考核指标基本达标。这为国家森林城市的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优越的区位优势与雄厚的经济实力。茂名地处粤、桂交界的粤西沿海地区,坐拥东南沿海,面向珠三角,辐射大西南、中南地区,近望东南亚和中东,是西南、中南地区的重要出海口之一。茂名是广东与大西南的陆路交通要冲,铁路、公路、水路(港口)、管道、航空(湛江机场)五种交通方式齐备,基本形成立体交通网络。一系列重大区域性交通设施的建设,使茂名可以方便地东出、西进、南下、北上联接国内外两个市场,门户地位进一步凸显,区域中心城市地位日益提升。加上日后珠三角森林城市群的建立,茂名距其中心不到300 km的距离,与其距最近的江门仅240 km,势必会成为泛珠三角城市生态圈不可或缺的一大助力。另外,茂名经济实力雄厚,2016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 636.74亿元,连续15年位居粤东西北首位,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提供了经济保障。
4)积累了丰富的创建国字号城市品牌建设经验。茂名市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市”“最佳中国魅力城市”等国字号品牌城市荣誉。2017年,茂名市入选参加了中央电视台举办的魅力中国城大型城市竞演活动,以多种形式推介茂名市的城市旅游资源和文化特色。茂名在创建国字号城市品牌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建设经验,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提供了软实力。
5)有符合绿色城市建设的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与绿地系统规划。当前的我国城市建设形势,离不开绿色、海绵、智慧的主旋律城市建设理念,归根到底是离不开一个与时俱进的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而茂名市虽然早在2011年就已编制了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茂名市绿地系统规划,前瞻性地提出城市建设要围绕绿色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并确定了符合茂名城市发展实际需求的建设方案,也为茂名市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提前进行了布局和预留了足够的生态发展空间。
6)市民生态建设意识增强。经济的发展,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态安全、生态幸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增进生态福祉已成为茂名市民的强烈意愿与追求。全市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保护理念深入人心。以全民义务植树为例,《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规定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为80%以上,而茂名市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连续多年都在90%以上,反映出茂名市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为茂名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奠定了良好民众基础和条件。
2.2 劣势
1)城市绿地系统建设不平衡不充分。城区绿化覆盖率与人均公园绿地是国家森林城市评价中最直观、最具体、最严格的两项指标,但是茂名市这两项指标呈现出不平衡不充分的特征。根据当前的绿化统计数据,全市城区平均绿化覆盖率为41.13%,达到了国家森林城市标准,但是实际上仅有市主城区与电白区达到了40%以上的标准,信宜、高州、化州均与40%的标准仍有一定差距,其中信宜相差0.38%、高州相差1.21%、化州相差了5%,反映了茂名市绿地系统建设中绿量增加的不充分。另外,全市城区人均公园绿地平均为15.11 m2,高出了国家森林城市标准4.11 m2,客观反映出近年来茂名市在公园绿地建设方面下大功夫并取得成就,但是,化州市城区人均公园绿地仅为9.06 m2,相差国家森林城市标准近2 m2,最高的电白区为18.11 m2,体现出茂名市绿量增加的不平衡。
2)森林生态系统仍显脆弱,生态服务功能有待提高。茂名市市域森林覆盖率为59.38%,活立木蓄积量高达3 805.8万m3,森林资源较为丰富。但是,全市扣除10%的经济林以外的乔木林中,松树与桉树的面积占比高达66.5%,且多为纯林,林种、树种结构简单,造成森林生态系统抗干扰能力较弱。同时,幼龄、中龄林占比偏高,林龄结构不合理,导致资源结构和森林生态功能较差。桉树的生长对水、肥的需求量极大,对生态环境存在一些不良影响,生态服务功能有限。多年的研究表明,阔叶林是所有植被类型中生态服务功能最为强大、最为稳定的森林植被,但在茂名市的森林面积中占比仅有24%。
3)未纳入珠三角森林城市群规划,影响力与支持力受影响。茂名市属于珠三角森林城市群辐射城市,而未实际纳入森林城市群规划。珠三角森林城市群是我国首个森林城市群,也是首个“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示范区”,将受到全所未有的关注,示范影响力和受支持力度不是其它非城市群城市可以比拟的。因此,茂名的森林城市建设,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力与支持力方面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2.3 机遇
1)森林城市建设已提升至国家发展战略高度。随着中国共产党作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森林城市建设已进入到国家发展的战略层面。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正式把森林城市建设作为我国“十三五”规划的内容给予了强调;2016年1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研究森林生态安全问题时强调,要着力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森林质量,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着力建设国家公园。
2)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家森林城市建设。2013年8月,《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出台,明确提出要突出四大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之一的森林进城围城等,全面构建五大森林生态体系之一的珠三角城市群森林绿地体系。广东省已把森林城市建设提高到绿色强省战略高度,重视程度极高。目前,广东省参与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城市数量升至14个,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热潮已覆盖一半以上的地市。
2.4 挑战
1)同全省其它创森城市存在竞争。继广州、惠州、东莞、珠海、肇庆、佛山、江门等七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后,深圳、中山、汕头、梅州、潮州、阳江与茂名一样,先后加入了创森队伍,其中深圳、中山属于珠三角森林城市群城市,同样力争在2020年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竞争激烈。广东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森林城市建设,全省“创森”形势如火如荼,这不仅是促进茂名市更加积极、更大力度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动力,同时也是压力和挑战。面临激烈的竞争环境,茂名市关键还是要立足自身特色,做到别有我有,别无我有,方可脱颖而出。
2)生态保护与经济建设之间的可能存在冲突。茂名市目前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如何处理好、平衡好生态保护与经济建设之间关系至关重要。在今后的创建过程中,不可回避地将出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建设相冲突的情况。茂名市各级政府需审时度势地做出决定,坚持奉行绿色发展理念,认真领会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价值观。
3 建设潜力分析
3.1 生态建设潜力分析
3.1.1 新造林可用林地空间
根据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要求,茂名市需每年平均完成新造林面积5 729 hm2,到2030年共需完成至少80 206 hm2的造林任务。根据茂名市2016年森林资源统计数据,茂名市全市现有无林地、疏林地总面积9 041.4 hm2。商品林中,成熟林、过熟林总面积为144 221 hm2。在建设期内,将进行采伐更新,则有同样面积的林地需进行更新造林。因此,规划期内,实际可用于新造林的林地总面积为153 262.4 hm2。因此,新造林土地供应可满足茂名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需要。
3.1.2 森林覆盖率提高空间
茂名市森林总面积65.3万hm2,森林覆盖率为59.38%。森林覆盖率每增加1%,需增加森林面积约为1.1万hm2。根据茂名市2016年森林资源统计数据,现有疏林地1 205.6 hm2、无林地7 835.8 hm2、未成林造林地1 860.3 hm2、封育未成林地60.6 hm2,合计10 962.3 hm2。到2030年,如果上述地类通过人工造林或封山育林等措施,以茂名市的光、热、水条件,全部有望郁闭成林,森林覆盖率则可增加1%个百分点,全市森林覆盖率将达到60%以上。
3.1.3 城市森林质量提升空间
茂名市乔木林面积557 089.9 hm2,按龄组划分,中、幼林面积159 960.5 hm2,占乔木林总面积的28.7%。乔木林平均每公顷蓄积量为64.9 m3立方米,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8%。针对乔木林林分质量不高的现状,可针对中、幼龄林开展森林抚育工作。同时,乔木林中,桉树林面积达102 177.6 hm2,占总数的23.9%,所占比重偏高,与阔叶林总面积大致相当,可针对桉树林开展阔叶化改造。另外,全市郁闭度小于0.3的中龄林以上的用材林,以及郁闭度小于0.3的低效防护林面积共计28 282.84 hm2,可通过开展低质低效林改造,提高森林质量。
3.1.4 城市森林增绿空间
生态文明作为国家战略以来,中央、国家各部委和广东省层面都提出了一系列建设生态文明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战略部署。在《广东省城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指引》中也要求划定茂名市内的生态保护红线,将用地分为两级管制区,其中二级管制区包括限制建设区,以及适宜建设区中的连片农林用地、重要交通市政廊道防护绿地、大型城市公园绿地以及其它需要管控的区域等,严格控制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管控。根据《茂名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1—2030)》,在全市生态空间格局指引下,优化调整生态控制线。根据《广东省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草案)和《广东省城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指引》,结合茂名生态系统结构及生态用地特征,确定茂名生态用地规模不应低于城市规划区总面积的50%。因此,对于《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中规定的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茂名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森林增绿空间有保障。
3.1.5 经济实力
茂名是粤东西北地区中经济实力较强的城市,GDP连续15年居粤东西北首位。较强的经济实力为森林城市建设奠定了一定的基础。2016年,茂名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 636.74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3 211元;全年进出口总额104.17亿元,出口总额74.85亿元,进口总额29.32亿元;全年固定资产投资1 262.76亿元,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42亿元,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 403元。这些数据充分说明了茂名市具有较强经济实力,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供了资金保障。
3.2 生态产业建设潜力分析
茂名市发展生态产业具有以下六个方面的潜力和优势:一是森林资源丰富,全市林地总面积 58.68万hm2,森林覆盖率59.38%,林木绿化率70.35%,这是茂名发展生态产业的一大资源优势;二是自然条件优越,茂名市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属热带亚热带季风温和气候,雨水充沛,阳光充足,气候温和,土壤肥沃,林木生长期长、生长快,主要用材树种有速生桉、高脂松、湿加松、速生杉等,具有发展珍贵树林、速生丰产林和工业原料林的良好自然条件;三是地理区位优势明显,茂名市位于南中国海之滨,地处广东省西南部,属广东省规划的森林资源发展区,具有明显的资源区位发展优势,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茂名市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四通八达、方便快捷的交通网络已经形成,茂名市东接珠三角、北依大西南、西临北部湾经济圈并位于“湛茂阳”临港经济圈核心区,地缘区位优势突出;四是交通枢纽优势,全市境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组成的陆路交通体系发达,茂名港是广东沿海的重要港口,已成为国家一类对外开放口岸,跻身于全国超千万吨大港行列,是我国大西南和中南地区通往港、澳、台和东南亚地区最近的出海通道;五是丰富的森林景观资源,茂名市丰富独特的地貌景观、水文气候景观、森林植被景观等独特的森林旅游资源为森林生态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茂名的中、北部地区多山地丘陵,适宜林木生长和发展森林资源种植业,生态旅游资源丰富;六是滨海城市特色,茂名市已成为了粤西沿海的重要旅游目的地之一,是构筑新的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支点,茂名市所辖岸线203.1 km,其中大陆岸线长182.1 km,岛屿岸线21 km,拥有大小岛屿21个,其中水东湾中心的大洲岛、博贺外海的大小放鸡岛和北山岭外海的大竹洲岛为重点旅游开发岛屿,2016 年,茂名市滨海旅游共接待游客1 376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43 亿元,同比增长29.6%。滨海旅游成为茂名旅游的龙头,放鸡岛海洋度假公园、浪漫海岸、御水古温泉、茂名滨海公园、冼太故里等滨海旅游景区知名度不断提升。
3.3 生态文化建设潜力分析
茂名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特色鲜明,拥有众多可挖掘的生态文化资源,如高州是历史文化名城、信宜的山区传统文化、化州和电白丰富多彩的地方民俗文化等各显特色;同时深深根植于民间的传统优秀文化、地方特色文化尤为丰富,主要包括冼夫人文化、好心文化、荔枝文化、民俗文化、农耕文化、石油文化、海洋文化等。从茂名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生态文化建设潜力角度来分析,茂名的生态文化发展潜力突出概括为:积极向上的好心文化,效益显著的森林文化,历史悠久的农耕文化,得天独厚的海洋文化,影响深远的名人文化,意义非凡的石油文化,宜居城市的园林文化,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铭记历史的红色文化。因此,茂名市生态文化建设的潜力巨大。
4 建议
目前茂名的生态建设水平、政治社会环境、经济发展实力都为茂名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带来利好,茂名市已具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基本条件。建议茂名市政府今后的“创森”工作应坚持贯彻“滨海绿城,好心茂名”的建设理念,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突出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建设在茂名市建设发展的位置,充分发挥城市森林建设对维护“山水林田湖草” 生命共同体的特殊作用;全面落实大地植绿、心中播绿的中心任务,全面整合各类自然生态资源,合理布局树立起茂名市“冼太故里,海韵荔城,林秀粤西,好心茂名”的国家森林城市形象;全面挖掘茂名自身特色,打造出“林在城中、城在林中”的茂名现代城市风貌,为诗意的“森城花叶茂,林秀粤西名”奠定生态基础。使得茂名成为“生态、绿色、美丽、文明、和谐、幸福”的南中国最美丽的滨海国家森林城市,城乡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居民生态福祉大幅增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