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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榆树市刘家镇永生村扶贫工作的调研报告

2018-01-25朱磊

吉林农业·下半月 2018年1期
关键词:贫困户

朱磊

本文分为永生村扶贫调查和脱贫研究两个部分。结合作者扶贫工作经历,及与农业相关工作人员的交流心得,主要阐述了榆树市刘家镇永生村3个方面的调查情况,并重点研究4个方面具体问题。

调查情况一:当前的贫困户致贫典型因素

农民的收入构成比较单一,即社保、直补、种植养殖收入或者是地租之和,如果达不到脱贫3200元的标准,则基本可以确定为贫困。老年人失去劳动能力,收入减少非常直观,如果再失去儿女照料,生活就非常艰难。此外,大病伤残也占有较大比重,主要原因包括:一是饮食、饮水、住宿等生活条件相对艰苦。另外,心脑血管疾病、肺病、智力发育不良等问题,造成农民完全或部分失去劳动能力致贫;二是农业劳动本身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加之农民使用农用机械事故频繁,致伤致残最终致贫。其余一些特殊情况不具典型性不做列举。

从客观条件上看,主要因素集中在四点。一是土地资产的多寡。直补、种植或者地租两項最重要的收入多取决于土地的多寡,地多则富,反之则穷。例如松原一些村,人均耕地超过5亩,永生村人均只有2.2亩土地,个别农户甚至不到2亩,贫富差距非常大;二是受地理条件的影响,离城市越近,经济发展机会越大、局限越小。“陈家店”发展成为全省典型,与其地处省会长春附近有很大关系;三是农业生产风险较大。包括种植业在内,农业产业多数收益微薄、风险较高。永生村1000多户村民当中,留在村里发展的仅有10户左右拥有百万资产富户,还有近20~30户是拥有几十万元比较富裕的农户,就是说永生村946公顷耕地无法让太多的村民富裕起来,3547名村民中的很大一部分人要走出农村另谋出路致富;四是农村金融保障有限。现金流短缺仍是制约农村发展的重要因素,农民贷款需求大、风险大、缺口大的问题短期内不易解决。

调查情况二:永生村基层党建情况

永生村的干部基础较好,人心齐、干劲足。永生村的党支部书记王艳凤是一名先进典型。有关她的先进事迹报道比较多,各级评价也很高。从她以及个别村组干部较大的工作强度上看,他们基本没有时间种植自家土地及经营其他事业,全身心投入到村里各项事务之中。

第一书记指导帮扶作用明显。驻村第一书记是原市委办公厅机关党工委专职副书记李新功,开展党的工作经验丰富。他经常提起三个方面的经验:对村书记,以诚相待、树立其村内权威;对贫困户理解同情、加强宣传引导;对扶贫项目,尽力争取、严格遵守财务纪律。他工作积极,力求圆满。

两年来,他曾多次组织永生村小学生到长春市参观学习,组织医务人员到村义诊,永生村连续举办了两届农民艺术节,包保单位办公厅深度参与,共同筹办质量相对较高的文艺演出,宣扬农村发展好势头、脱贫攻坚大政方针。客观的说,永生村党建工作在“凝心聚力”,激发了全体村民脱贫致富信心和热情。由此可见,干部因素、基层党组织建设对村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助力作用。

调查情况三:几种扶贫模式的探索情况

一年多以来,永生村摸索出很多种产业扶贫模式,起初的模式比较简单。例如,利用贫困户自身条件发展庭院经济。包保单位办公厅运用办公经费给贫困户购买鸡雏,由贫困户养成后再销售,获得经济收益。

由于该模式只能在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家庭开展,不能实现全覆盖,此背景下,逐步摸索出另一种模式,即由政府扶贫资金作为入股资金,与企业合作,将种养殖任务从贫困户转移到具有丰富经验的农业企业,获得收益后,直接为贫困户分得红利。经各方努力,几乎是在同时期,负责包保农安县山后村的市畜牧局联系到了当地企业合伙养羊,办公厅包保的永生村与当地企业办起了农机合作社。农安县的企业家本身就是养殖大户,畜牧局投入扶贫资金并为企业提供优质的防疫服务,企业每年为贫困户支付两只羊身上产出的红利。榆树永生村的企业家本身具有大批农用机械,办公厅协调的扶贫政策资金作为村集体经济的入股资金,每年向合作社旱涝保收的收取10万元。

政策资金可以入股,村民劳动力也可以套现。因此又摸索出了以农民提供劳动或者服务的产业项目。例如“草编”项目,培训农村妇女利用成本低廉的玉米叶编制手工艺品,获取报酬。

除了庭院经济、政策资金和剩余劳动力,第四个驱动力,也是最关键的要素——村集体资源,包括村集体掌握的耕地、林地、池塘、温室大棚等等,是最可期望的脱贫“本钱”。永生村经过这一年的改造,逐步把目光锁定在以往仅用来防洪泄洪的小二型水库上。这里是两条最主要入村道路的交叉区域,中间就是这个占地1.2平方公里的邢家沟小二型水库,距离榆陶公路仅1公里。在通往榆陶公路的辅路上还有近1公里经过美化的堤坝。市民政局仅投资200多万元就将原本没有太大价值的分散要素,改造成了集养老、旅游、大型活动于一身的“幸福大院”。如果进展顺利,不但村集体能向承包商经营商收取可观的租金,当地村民还能就近就业,村民生产的豆油、白酒、干豆腐销售也将随之受益。

发挥这四个驱动力的扶贫作用是在追求经济效益上的具体实践,此外,社会效益以及政治效益上的扶贫模式,永生村也有所尝试。

在发挥社会效益方面,主要是“幸福大院”项目以及周转房项目。即用社会兜底的方式把以“五保户”为主的特别困难群众彻底保障起来。办公厅用结余的90万办公经费,帮助建设使用权和所有权相分离的9户“周转房”,向“五保户”免费提供全套家庭生活设备,并实行集中管理,“幸福大院”项目是“周转房”项目的补充,类似于城市养老机构,缺少照料的老年人可以付费在这里受到照料。

在发挥政治效益上,永生村称得上城市反补农村的典型,水网、电网、路网、桥涵、D级危房、路灯等基础设施的全面改造升级已经使永生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上述三个方面情况,大体展示了永生村的基本情况及形成原因,下面是对四个问题的探讨和研究。

研究问题一:种植结构调整的多种思路

玉米价格的不断走低,倒逼种植结构调整迫在眉睫。但是,解决调什么、怎么调非常困难。基层的乡镇干部说,如果我们建议农民种什么,农民种出来赔钱咋办?招商来的外地企业,种几年经济作物把土地地质破坏了,农民也不干。农民说,种玉米是不挣钱,但种了有人收,放着也不坏,种瓜果没人收,烂了连种子化肥钱都收不回来。endprint

由此,市农委诸多调结构的对策中有一条针对性很强的办法——细化玉米品种,在优化品种上下功夫,食品玉米高零售价、饲料玉米高蛋白质、深加工玉米高产量。这个办法永生村2017年上半年尝试推广,引进了口感口味更好的玉米品种供部分村民种植,保守估计,能比普通玉米收益高出3成。

从长远来看,调整种植结构增加收入,有两个发展方向,一个是改变种植主体,由农业企业集中连片种植更有经济效益的农产品;另一个是通过期货交易平台,与种植户预先交易种植品种,或者确定收储价格,让农户可以有目的的选择高收益品种种植。

前者,规模生产势必取代散户种植。十九大之后全国土地确权、流转经营、集中连片有加快推进的势头。在保障农民利益不受侵害前提下,建议由政府和市场双重发力,保障农业企业将大型农用机械、科学化管理、稳定销售渠道等生产优势,及采购种子化肥农药等价格优势,真正转化为企业利润,从而实现支付农民的地租不低于农户自主种植的收入;在政府的倡导下,促使剩余劳动力解脱出来,把土地的种植任务集中在农业企业手里。

后者,由于玉米最低收储价格政策的调整,种植玉米失去了收入保证,農民迫切需要期货交易引导种植品种。在与多名村干部交谈中得知,长春市在金融服务农业方面的措施较少,提供的服务基本一致:由政府替农户向保险公司提供保费,保障农户在歉收或绝收时,能收到保险公司的现金赔偿。但这种做法只保量、不保价。全市近十年来,大部地区连年丰收,但价格走低,主要矛盾并不是量,而是价。进一步分析,保障种植玉米农户的损失只是开端,随着农户对保险期货了解的加深和金融机构的广泛介入,引领农户估值什么贵就种什么,通过期货价格调整种植结构的方式可能比土地集中流转更早实现。

相比种植业,养殖业类似的期货尝试更灵活。从扶贫的角度看,政府可以利用自身信用促成某种这种合作关系,使“城里饭店”优先跟贫困户合作。或者,把“城里的饭店”的利润分一部分给贫困户,作为合作补偿,对“城里饭店”的保障,可以是将放心肉、绿色有机食品、“扶贫饭店”作为宣传,在同等品质货源的条件下,成本价格低于一般饭店。

研究问题二:在精准扶贫的要求下,精准到人比精准到户更具有合理性

相对精准到人,以户为单位帮扶容易出现政策漏洞。例如,一个家庭夫妻40多岁,体弱多病,有两个20多岁的儿子,打工挣钱就可以使全家脱贫,但如果两个儿子结婚并选择户口分离,成为“两家人”,体弱多病的老夫妻就陷入了“贫困”;或者两个儿子不选择户口分离,而是隐瞒打工收入,且该家庭被列入贫困户,两个儿子还能受到政策照顾。将精准政策从户提升到人,类似这种问题,就相对容易解决,扶贫资金能更有效的被利用在有需求的困难人口上,且更容易让村民信服。

在各界关注的“兜底保障”中,精准到人更为必要。一是精准识别。建议政府的兜底政策精准解决困难个人的实际问题,而不对其家人产生直接益处。为了避免“亲人不管、政府就管”,而导致更多的子女不照料父母,必须还要有其他配套措施;二是保障条件不能好于一般户。不论何种理由,受到兜底保障人口的食宿条件都不能好于本村辛苦劳动的一般户,否则有失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公平原则;三是限定比例。一个1000多户的村,需要兜底保障的及其困难人员基本是10人左右。所以大致限定在1%~2%,或者由镇一级通盘考虑数量,由村一级筛选贫困人员。

研究问题三:如何从扶贫工作角度看待农村的子女养老问题

子女能否养老与老人脱贫联系十分密切。就此,是否应该将子女养老作为脱贫的一项重要措施,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认为应该的观点是,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义务,不能将子女的义务推向社会,政府也无力负担庞大的养老费用;认为不应该,或者不能一概而论的观点是,子女的赡养能力参差不齐,既然一部分子女由于无力承担赡养义务,必须由政府兜底,那么政府就无法用双重标准硬性要求其他子女履行义务,加之核实其赡养能力的本身就非常困难,即便要求也难以落实。事实上,领取社保基金这种普惠性的社会福利,也没有关于子女是否赡养的限制,只有年龄限制。

以上是从经济的角度在理论层面的讨论,而现实生活中,老人的脱贫除了要解决钱的问题,还需要解决关心照顾问题。因此,政府应当通过有弹性的政策来提倡子女赡养父母,以此解决老人的脱贫问题。

农民养老是扶贫工作的永恒话题,不论社会风气如何,养老问题都不能单凭子女的孝心作为保障。一个聚集数千人口的自然村,独立或联合几个村形成专门的养老机构,兜底保障困难老人,是应该提倡的。对此,永生村村民对“幸福大院”、“周转房”的看法值得研究。“周转房是好,但我们有儿有女,不符合条件,幸福大院要交费,我们交不起钱,更何况行动不便那时交不交钱也不是我们说了算,得看儿女。”在与农民交谈中,我们“研究”出一个解决办法,“能帮忙的免费去为幸福大院帮忙,将来行动不便了,免费去住幸福大院”。在现金流短缺、金融服务有限的环境,类似这种以物换物的模式在改革开放以前并不少见,在当前的农村也可以尝试——以劳动换取服务,甚至以无偿劳动带动全村发展。但切实可行的仍是做大做实村集体经济,让村集体富起来,有能力兜底保障更多失去劳动能力的村民。

研究问题四:脱贫攻坚的未来发展与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相互影响

政府在助推发展的过程中,一个主要的措施就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古人讲“量天下物力,额有定数。”基础设施的投入在欠账较多的农村耗资巨大,其经济效益本身就低于城市建设,如没有通盘考虑,就很难保证较高的投入产出比。如何投入,如何定位扶贫、如何定位村、镇,以及县域经济发展方向,应该有更高层面的统筹。例如,在市农委补贴贫困村建立农机合作社的过程中,就出现过这种情况。一贫困村被确定为补贴对象后,农委的负责处长到村里选址,但镇领导却将选址工作人员带到了贫困村的邻村,理由也很充分,邻村原本就有一个基础不错的农机合作社,强强联合,打造龙头企业,聚集产业效应。扶贫的作用没有削减反而提升,即便镇领导有为个人积累政绩的心思,也不影响这种决策的积极意义,且作为一个地区领导,如何摆布统筹全域发展本是分内之事,脱贫攻坚也当一并考虑。反之,如果上级机关坚持以脱贫为由,只将项目选在贫困村境内落位就显得政策执行过于僵化了。

就一个经济实力有限县域地区而言,如何选择“使钱”的“刀刃”,重点是打造“新农村”还是“城镇化”,还需要进一步论证,除了本文提到的经济因素外,还有几点社会因素需要考虑。

一是人口流动因素,永生村现在15岁以下的同龄人仅10~15人,比15~25岁的人数少了近一半,从学生人数的变化就能看出人口的流动情况。而且这种流动趋势仍在继续,资金的投放是否应该随人口流动来调整,应该有一个更为具体的规划;二是教育因素。虽然9年义务教育的学费已经免除,但城里的食宿费用对农村家庭来讲负担很重,孩子进城求学,过早的离开父母也不利于身心成长和学习进步。在广袤而又分散的农村建立一整套教育体系又显然不现实,应该如何提高农村青少年教育水平,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三是医疗因素。跟教育因素相近的是,优质医疗条件都是在人口更密集的大城市,村民就医比较困难。而比教育因素更显迫切是因为疾病更容易让村民陷入困境。具备报销条件的正规医院往往费用较高,先花钱、再报销,农民现金短缺,一般会在离家较近的私人诊所欠钱看病,等卖了粮食再还,即便需要偿还利息,农民也会如此选择。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就医难,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永生村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深藏在其中的经验仍可以继续挖掘。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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