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两家上市公司的老总为何要跑路?
2018-01-25宋杰
宋杰
“跑路”还发朋友圈,苏州金联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金联财富”)董事长吕尚简最近发的一则朋友圈令其成为“网红”。
2017年12月14日凌晨,吕尚简微信朋友圈留言称“工作不力,大额融资经济失败”“我离开了公司还在”,疑似跑路。当日凌晨5点,他又在金联集团总部微信群发微信给员工,称自己并未失联,而是暂避在外且与园区经侦联系畅通。
但仅过了一天,2017年12月15日起,吕尚简控制的新三板公司徐州金联瑞星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金瑞科技”)却先后发出多则公告称,吕尚简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于近日被苏州市公安机关批捕归案。公告称,吕尚简带走公司流动资金520万元,并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贷款1000万元,相关案件目前尚在侦查阶段。
从上述公告显示吕尚简被捕的时间看,2017年12月14日其微信发布的消息是否为其本人所发,尚无法确定。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获悉,吕尚简背后牵涉500多名客户。涉及资金近3亿元(未赎回)的“投资地雷”被引爆,这颗“地雷”的创始人吕尚简究竟是何人物?
看似靠谱的投资项目实为虚构
一名金联财富投资人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介绍了他所了解的整个“案件”的时间表:2017年8月31日,金联财富被人举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警方登记;2017年10月30日,警方立案侦查;2017年11月3日,警方对吕尚简传唤;2017年12月14日凌晨,吕尚简微信朋友圈显示其疑似跑路。
据投资者邓方梳理,金联财富在2014年12月26日至2017年12月14日开展金利丰债权转让项目16个,总金额2.61亿元。金联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联集团”,金联财富母公司)在2016年6月28日至2017年12月14日开展融利丰融资租赁项目8个,总金额2.94亿元,其中与江苏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苏某公司”)合作项目金额达1.87亿元。
有投资者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他们怀疑投资款流向的江苏某公司并未与其声称的合作方合作,因此于2018年1月2日询问江苏某公司的合作方,了解双方合作的光伏发电项目情况。不料该合作方内部工作人员称,从未与江苏某公司有过合作项目。“这名内部工作人员看了双方‘签署的光伏发电合同后称,合同中的公章疑似伪造,其所在的公司公章明显与合同中的不相同。”
投资者张倩说她也发现金联集团的投资存在虚假情况。张倩于2017年8月购买了60万元融利丰7号产品,年收益率11.5%。2018年1月2日,她托徐州丰县朋友考察该项目,结果发现金联集团声称投资2650万元的项目地址,并无光伏发电设备,且在工商管理处登记的公司注册地址并无此公司,附近居民也表示没有听说过。
投资人翟轩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提供的《金联资产管理集团新能源项目》显示,金联集团旗下公司一款名为“融利丰3号”的产品总标的940万元,受让期限12月,预期收益率9.5%。翟轩说:“这个项目最低投资额为5万元,期限3个月,年化收益率6%,比银行理财稍微高一点,不像有些理财公司百分之二三十的收益,一看就知道有水分。‘融利丰3号因此看起来比较靠谱,但结果还是被骗。”
2018年1月2日,4名投资者代表在苏州市永安桥派出所参加了案情通报会议。投资者邓方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当日警方称吕尚简在缅甸佤邦被抓捕,同时警方已确认,金联集团及其旗下公司与江苏某公司合作的项目多为虚假。不过截至发稿前,这一细节尚未得到警方确认。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鞠秦仪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分析,该案与其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一样,都是假借一定的项目名义吸收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的资金,该案的维权人也与其他案件投资者一样面临追回损失的难题,即在案发后往往巨额资金已经被犯罪嫌疑人挥霍、支出或者转移掉,想要取回自己的本金也只能等待司法机关在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时同步推进追赃程序,最终的结果也只能看最后能够追回多少赃款。
吕尚简身兼数职,风险早有苗头
除金联财富外,吕尚简还是新三板公司金瑞科技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财务总监。
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12日,金瑞科技及其主办券商中原证券先后发出9则公告。公告显示,吕尚简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苏州市公安机关批捕归案前,与上海殷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股份质押合同》,质押其持有公司的股份 8484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0.50%)用以个人借款担保。2018 年1月3日,金瑞科技就“吕尚简失联并带走公司流动资金”事项向苏州公安机关报案。
有券商人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非正常换届的频繁人事变动可能存在风险。回顾金瑞科技近两年的公告可以发现, 2016年7月29日实际控制人变更前后,公司持续处于动荡期,先后多次出现变更主办券商、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我们其实早就提醒投资人注意非正常换届的频繁人事动荡和中介机构变更,结合公司本身质地可能预示公司存在的潜在风险。”
据当地媒体报道,吕尚简还做过“苏州老年人体协副主席”,也担任过“苏州冬泳协会”首届会长。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发现,金联集团非常热衷于组织老年类體育活动。有投资者事后分析,赞助各种老年人体育活动,其背后或许有商业目的。
吕尚简收购中矿微星时的公告显示,吕尚简曾在中国银行苏州分行长期任职。其控制的金联集团与中国银行旗下的中银消费金融有不少合作。
中银消费金融旗下产品包括“新易贷”“乐享贷”等。此前金联集团官网发布消息称,金联集团是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合作机构,经营“新易贷”等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和“乐享贷”等小额抵押贷款,仅在江苏省内通过金联集团办理的中银消费金融贷款量每月即达2亿元。endprint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获悉,吕尚简同时还兼任澳洲上市公司金联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联国际”)的执行主席。
2017年5月8日,金联国际上市前一个月,因身为金联集团董事长违规买入中矿微星股票,股转系统对吕尚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报告证监会。
作为苏州工业园区首家境外上市企业,金联国际于2017年6月26日在澳大利亚悉尼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资料显示,吕尚简持股55%,其夫人、董事汪芸持股20%。
2017年12月12日,吕尚简刚刚被任命为金联国际执行主席,次日金联国际即申请退市。
金联国际一旦退市,是否可以破产清算将一部分投资款返还?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鞠秦仪认为,金联国际是否对本次事件承担责任还有待司法部门调查,并不能把吕尚简个人直接与金联国际画等号。“只有司法部门确认金联国际确实存在单位犯罪行为,才有可能处置金联国际的资产来弥补投资者的损失。而且,即使金联国际应当被追究,如何通过中国司法对一个澳洲上市公司进行处置也是一大难题。”
去年10月已被警方“盯上”
金联集团公司员工透露,早在2017年9月时,集团就已出现拖欠工资的现象。“8月份的工资本应9月15日发放,可我们9月30日才拿到。接下来至事发一直没有发放工资。2017年10月底,有客户因无法兑现而报案,当时有人来公司闹过,吕尚简被传唤的事我们后来才知道。”
实际上,早在2017年11月初,吕尚简就已被“盯上”。有投资者提供的一份“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传唤证(副本)”显示,吕尚简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要求在去年11月3日13时,到苏州工业园区永安桥派出所接受讯问。
鞠秦仪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说,公安部门承担的责任是打击犯罪,往往是在犯罪行为实施后或造成一定的损害结果后才介入处置,并不承担监管责任。由于社会经济活动的复杂性与非法集资类案件的隐蔽性,期待某个政府部门能够完全监管或者防范此类事情很难,投资者抗风险能力不强或者辨别能力不够时,应尽量避免企业融资这类投资渠道。
对于有投资者提出公安部门早已“盯上”金联集团,为何不发公告提醒投资人的疑问,鞠秦仪解释说,公安部门2017年10月30日立案侦查,仅仅是说明其正式开始介入,并不代表当时的公安就能确认其存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为,也不可能在介入调查的第一时间就采取贴封条这种公示性质的措施。“刑法的谦抑性与刑事司法制度的谨慎性,天然决定了警方的行动总是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文中邓方、张倩、翟轩为化名)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