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矿遗产的概念及其分类体系研究*
2018-01-25黎启国童乔慧郑伯红
黎启国 童乔慧 郑伯红
近年来,随着我国矿山公园建设的不断加快①,工矿遗产逐渐走进大众的视野,成为学术界讨论的热门话题。目前,工矿遗产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由于定义的不确定,造成不同研究单位或学者对工矿遗产分类认知的模糊,或者索性将其划归到工业遗产范畴来研究,对工矿遗产所涉及的地质遗产部分则避而不谈。“这种状况非但不利于学术交流,也容易造成实践上的无所适从”[1],因此本文将对工矿遗产概念进行定义并寻求建立工矿遗产分类体系。
1 建立工矿遗产概念的现实基础
1.1 产业转型,遗留增多
统计数据表明,“我国目前有426座矿业城镇,拥有矿山15万余座,其中20%处于成长期,68%处于成熟期,12%处于衰落期。全国有400多座矿山已经或将要闭坑,有50多座矿城资源处于衰减状态”[2]。自2008年以来,我国公布了三批共69座资源枯竭型城市②。以湖南省黄金企业为例,2012年由“十一五”时期末的100多家减少到66家,全省日处理50吨以下的黄金矿山全部淘汰,随之而来的是大量的矿业遗留。如何统筹解决闭矿后矿山及其附属设施的遗留是摆在面前的重要课题。
1.2 良好的政策扶持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党的十八大报告又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提出“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上述国家战略的制定为工矿区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当前,国家投放的地质遗迹保护资金、实施矿山公园和地质公园制度、设立多种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金等都涉及到对矿业遗迹保护方面的扶持,可以预计未来在矿业遗迹保护方面的投入会不断加大。
1.3 矿业遗迹保护危机
2 与工矿遗产相关的若干概念
目前,国内外还没有“工矿遗产”这一概念的明确定义。有关遗产学研究机构或职能部门或从不同的研究视野,或立足于本部门管理的需要,提出了与工矿遗产相关联的若干概念,如“工业遗产”、“地质遗产”、“矿业遗迹”等。本文所要确定的“工矿遗产”概念便建立在对这些相关概念的理解与融会贯通基础之上。
2.1 工业遗产
2003年7月国际工业遗产保护协会(TICCIH)发起的《The Nizhny Tagil Charter for the Industrial Heritage》(即《工业遗产之下塔吉尔宪章》)第一条就对工业遗产进行定义:工业遗产由工业文化的遗留物组成,这些遗留物拥有历史的、技术的、社会的、建筑的或者是科学上的价值[3]。
国家文物局的顾玉才认为工业遗产从内容上分为可移动、不可移动和非物质三类。可移动的工业遗产是指机器、设备等;不可移动的是指厂房、仓库、码头等建筑物;非物质的是指记忆、口传和习惯中留下的工艺、技术等内容[4]。
2006年6月18日,国家文物局在无锡主持召开的首届中国工业遗产保护论坛上,通过了《无锡建议》,其在《下塔吉尔宪章》的基础上对工业遗产的定义和范围进行了界定,并针对工业遗产保护提出了许多建议,拉开了我国工业遗产保护的序幕[5]。
2.2 地质遗产
沙普尔斯(Sharples,2002)在区分“地质多样性”、“地质保护”与“地质遗产”这三个概念时认为,地质遗产指那些可能被认为是具有特殊保护意义的具体地质现象。
张成渝基于世界遗产视角,认为“地质遗产是指在各种内、外动力地质作用下,形成于地质历史时期并遗留下来的,对于研究地球发展史、区域地质发展史和重大地质事件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不可再生的地质地理遗迹”[6]。
2.3 矿业遗迹
我国学者倪琪等指出,“矿业遗迹主要指矿产地质遗迹和矿业生产过程中探、采、选、冶、加工等活动的遗迹、遗址和史迹,它表征某一阶段某一个地方某种矿业发展的历程,是人类采矿活动的历史记录”[7]。
Wind Correction of Sea Trial……………HUANG Zhenping, CAI Wenshan, QIAO Jipan(1·1)
侯万荣等认为,“矿业遗迹广义上可归入地质遗迹的组成部分,是在漫长的地质历史时期形成的能被人类利用的不可再生的岩石和矿物在人类的开采利用下正在或已经消失的特定空间地域”[8]。国外最初是将矿业遗迹作为文化遗产的一个分支纳入国家公园和地质公园中加以保护与利用[9]。
3 工矿遗产概念的确定及解读
综上所述,笔者对工矿遗产定义如下:工矿遗产是一个复合概念,是地质遗产与工业遗产的结合体,是有价值的矿业遗迹。广义上说凡是以矿产资源开发为基础的遗产都叫工矿遗产,狭义上是指以矿产资源开发为基础的,在采掘业与加工工业联系紧密、地理位置相对集中的工矿区范围内,有历史的、技术的、社会的、建筑的或者科学价值的历史遗存。这里的工矿区指以矿产资源开发为基础的矿业和工业区,为工业生产地域基本类型之一[10]。有些矿产深加工基地,它们在原料来源上依赖于矿产资源,但在地理位置选择上又比较自由,宜选择布置在交通发达的地区,通常距离工矿区较远,分布较为分散,此类遗产就不属于狭义上的工矿遗产,而是广义上的工矿遗产。通常所说的工矿遗产是指其定义的狭义方面,本文以狭义工矿遗产作为分析蓝本。
对于工矿遗产的定义,可作如下解读(图1):工业遗产(A)与地质遗产(B)都有与矿产资源开采有关的遗产部分,这里将它们分别用符号C、D表示,有C∈A,D∈B。而地质遗产与工业遗产中关于矿产资源开发的遗产部分都属于矿业遗迹(E),即(C∪D)∈E,同时C、D、E都必须在工矿区(F)这一区位限定条件内(这也是狭义与广义工矿遗产概念的主要区别)。在上述限定条件下,最终得到工矿遗产的涵盖范围(G):G=C∪D。需要说明的是,通过对工业遗产与地质遗产的概念分析可知,A与B并不是完全独立存在的,它们之间在某些方面也是具有交集的,即A∩B不为空集。
4 工矿遗产分类体系
对于具有复合性质且分布相对集中的工矿遗产来说,如果按照现有的遗产分类标准来划分,工矿遗产将分属于工业遗产和地质遗产两部分,这实际上是将其割裂开来了。这种矛盾极有可能造成临近的或相互交织的工矿遗产被归于不同的遗产体系进行管理等一系列问题,不利于工矿遗产保护的长期稳定发展,因此有必要建立独立完整的工矿遗产分类体系。
4.1 分类原则
(1)互通性。对于复合型的工矿遗产来说,除了要考虑体系自身的一致性以及登录的规范性外,同时也应该注意与其他既定遗产分类体系的衔接与互通,只有这样才便于进行统一的遗产评价与管理。
(2)全面性。能够基本涵盖国内工矿遗产的实际类型,尽量避免不同类型遗产之间发生交叉并确保分类的确定性。
(3)可持续性。随着现代工业技术的发展,未来工矿遗产可能出现新的类型,同时由于研究时间的紧迫性和体系自身的局限性,难免有所遗漏,因此要充分考虑分类体系的可持续性,便于今后不断补充与完善。
4.2 工矿遗产代码的确定
工矿遗产分为“主类”、“亚类”、“基本类型”三个层次,同时,考虑到对工矿遗产的规范化登录、评价与管理的需要,每一类工矿遗产及其小类应有一个统一、规范的代码来表示。代码编制规则为:主类代码为一个大写英文字母,该字母为主类主题词英文单词的第一个字母;亚类代码为两个大写的英文字母组成,第一个字母为该亚类所归主类的代码,第二个英文字母代表遗产的亚类,为亚类主题词(或关键词)英文单词的第一个字母,两个字母中间用连接号连接;基本类型代码为三个英文字母组成,前两个字母是其所属亚类的字母组合,第三个字母小写,代表遗产的基本类型,为基本类型主题词(或关键词)英文单词的第一个字母或字母组合。
4.3 工矿遗产的分类③
为了便于比较,本文在总结了许涛等人[1]关于地质遗产分类体系、何军等人[11]关于工业遗产分类体系以及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编纂的《中国国家矿山公园建设工作指南》[12]关于矿业遗迹分类体系的研究的基础上,根据笔者的实际经验,补充完善了其他工矿遗产类型及代码,具体将工矿遗产分为5个主类、26个亚类、125个基本类型,每个层次按照编制准则来编制代码(表1)。
图1 工矿遗产构成关系Fig.1 Constitution of industrial mining heritage
4.3.1 矿产地质类(G)
许涛等人根据“成因—保护属性”分类法,即综合考虑地质遗产的成因因素及其值得保护的属性特征因素,提出了地质遗产分类体系。该体系较为全面地涵盖了地质遗产的实际类型,因此参照地质遗产分类,将工矿遗产中矿产地质类分为地层类(G-S)、构造类(G-T)等9个亚类、47个基本类型,这里不再赘述。
4.3.2 矿业生产类(M)
矿业生产类是工矿遗产的核心组成部分,包括与矿业开发各种生产活动有关的地点、设施、设备、建筑、工具用品等。按照矿业生产的程序与设施类别,可将矿业生产类分为采掘类(ME)、加工类(M-P)、运输类(M-T)、机械修造类(M-R)、基础设施类(M-I)、仓储类(M-W)6个亚类。在开滦矿山博物馆中展示的在修缮唐胥铁路双桥里涵桥时发掘的老枕木是中国第一条标准轨铁路修建之初铺设的,它可以划归到道路类(M-Ir)遗产。在遂昌金矿,地下遗留下来的唐代和明代的金窟(图2),则可以认为是矿硐类(MEp)遗产。
4.3.3 矿业制品类(P)
矿业制品类指在矿业开发过程中形成并遗存下来的矿业产品与加工制品,它包含2个亚类和7个基本型。如在遂昌国家矿山博物馆陈列的多种展品都属于此类遗产(图3),其中被称为镇馆之宝的金砖可归为矿产制品类遗产(P-Wg)。
表1 工矿遗产分类Tab.1 Classification of industrial mining heritage
图2 唐代金窟Fig.2 Gold cave of the Tang Dynasty
4.3.4 矿山社会生活类(L)
指反映矿山开发活动中,与从事矿业活动的不同阶层人群的社会生活、信仰有关的居所、餐饮、娱乐、商贸、教育、交际、宗教、集会、救助等活动场所遗址或遗迹以及历史纪念物,还包括有关当时的社会风俗、婚丧嫁娶与节庆活动的遗存,以及当时社会管理的机构、设施、器具等相关遗存、遗迹。在开滦集团,依然保存完好的洋买办办公室、老工牌、借灯证、消毒柜、显微镜、油灯、老式电扇、老式打印机、光绪六年(1880)开平乔屯煤矿早期井下用嘎斯灯等都是矿山社会生活的体现。其中由开滦矿务局总经理英国人那森在1921年设计的双环加黑钻的开滦标志可看作雕刻标识类(L-Cc)遗产,双环交叉表示开平、滦州两公司在开平煤田上的联合(图4)。
4.3.5 文献史籍类(H)
记载与矿山和矿床的发现、勘查、开发有关的包括矿山沿革与矿山社会生活、人文文化、自然文化的文书实物与历史文献资料等。
在开滦国家矿山公园,现存的光绪七年(1881)开平股票(H-Co)是中国迄今发现的最早的老股票(图5);100年前中国采用西法管理企业的“羊皮蒙面大帐本”(H-Cm)有中国近代工业发展的活化石之称(图6);《草鞋换粥》(H-Lr)讲的是一位李姓商人以其独到的思维免费向挑矿的矿夫和采矿的徭役提供米粥和新草鞋,以换取沾满了金矿矿沫的旧草鞋而发家的故事。
4.4 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对于工矿遗产的分类体系,存在如下值得探讨的问题:(1)分类体系的完善度:在实际分类中,出于规避工矿遗产涵盖范围不全的考虑,将其他未列基本类型通过代码“附属类”(X-Xa)或“其他类”(X-Xo)来表示。这带来的现实问题也非常明显:可能将遗漏了的很多重要遗产基本类型划归“附属类”与“其他类”当中,造成分类的模糊性与不完整性。因此工矿遗产分类表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研究的深入不断发展变化的,因此如果出现本分类没有包括的基本类型时,使用者可以自行添加,添加的基本类型可归入相应亚类,置于相应位置,编号方式同前。(2)遗产归属重叠:比如有些故事传说是以家庭族谱的形式记录下来的,其既可以归为工矿故事类(H-Lr),又可以归为家庭档案类(H-Ff),解决这类问题时,就需要综合考量,根据归属的侧重点不同而决定划分类别是解决途径之一。
5 结语
明确工矿遗产概念和分类是了解工矿遗产的第一步,在今后的研究中,笔者将会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拓展:(1)工矿遗产评价。达到工矿遗产标准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工矿遗产自身等级如何划分?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建立客观公正的工矿遗产评价体系。(2)在宏观的城市规划层面对工矿遗产进行整体保护,注重工矿城镇特色风貌塑造,从微观建筑学意义上探寻工矿遗产的保护修复措施。(3)探索建立工矿遗产保护长效机制。(4)工矿遗产的综合利用。
笔者曾参与湖南宝山国家矿山公园的规划设计工作,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发现我国关于工矿遗产保护方面的文献资料非常少,不利于设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从而促使笔者对这一领域进行思考。由于工矿遗产保护理论基础薄弱,保护体系缺乏系统性与逻辑性,容易造成保护的无序甚至借保护之名行获取利益之实。在我国资源不断枯竭、传统产业亟待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工矿遗产保护任重而道远。
图3 遂昌国家矿山博物馆展品Fig.3 Exhibits of National Mining Museum in Suichang
图4 开滦标志Fig.4 Mark of Kailuan
图5 开滦老股票Fig.5 Old stock of Kailuan
图6 羊皮蒙面大账本Fig.6 Account book covered by sheepskin
注释(Notes)
① 2005年3月,国家矿山公园领导小组成立。2005年9月,首批28家国家矿山公园获批准建立;2010年6月第二批33个、2013年1月第三批11个国家矿山公园获得批准,至此我国已有72个公园获得国家矿山公园资格,目前已有24家揭牌开园。
② 继2007年12月《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后,国家发改委于2008年3月确定了国家首批12个资源枯竭城市,2009年3月国务院确定了第二批32个资源枯竭城市,2011年11月国务院确定了25个城市为第三批资源枯竭城市,另外附加9个非名单内县级单位,参照执行资源枯竭城市财政转移支付政策。
③ 如无特殊说明,文中实例及图片来源于:河北省唐山市开滦国家矿山公园官网http://www.kailuanpark.cn、浙江省遂昌国家矿山公园官网http://www.scjkpark.com。
References)
1 许涛,孙洪艳,田明中.地质遗产的概念及分类体系[J].地球科学,2011(2):211-216.XU Tao,SUN Hongyan,TIAN Mingzhong.A Discussion on the Concept and Taxonomic Hierarchies of Geological Heritages[J].Acta Geoscientica Sinica,2011(2):211-216.
2 潘层林.福建寿山国家矿山公园景观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研究[D].福州:福建农林大学,2010.PAN Cenglin.Research on Fujian Shoushan National Mine Park Landscape Resources Exploitation and Protection[D]. Fuzhou:Fujian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University,2010.
3 TICCIH.The Nizhny Tagil Charter for the Industrial Heritage[R].TICCIH,2003.
4 彩荷.“工业遗产”保护:一个紧迫而前瞻的战略课题[N].中国文化报,2006-04-25(3).CAI He.Protection of “Industrial Heritage” Protection: An Urgent and Forward-Looking Strategic Issue[N].Chinese Cultural News,2006-04-25(3).
5 建筑创作编辑部.无锡建议——注重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的工业遗产保护[J].建筑创作,2006(8):19-20.Editorial Department of Archicreation.Wuxi Suggestions:Pay Attention to the Protection of Industrial Heritage During the Period of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J].Archicreation,2006(8):19-20.
6 张成渝.中国地质遗产概念的确定[J].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5(2):249-257.ZHANG Chengyu.The Definition of the Geological Heritage in China[J].Acta Scientiarum Naturalium Universitatis Pekinensis,2005(2):249-257.
7 倪琪,谢艳平.矿业遗迹保护研究——以浙江遂昌金矿国家矿山公园为例[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6(2):133-136.NI Qi,XIE Yanping.Preservation Research on Mine Heritage: A Case Study of Suichang National Mine Park in Zhejiang Province[J].China Population,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2006(2):133-136.
8 侯万荣,黄志强,陈小伍,等.矿业遗迹的开发和矿山公园的建设[J].西部资源,2005(4):40-41.HOU Wanrong,HUANG Zhiqiang,CHEN Xiaowu,et al.The Development of Mining Heritage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Mine Parks[J].Western Resources,2005(4):40-41.
9 HABASHI F.Cultural Heritage in Geosciences,Mining,and Metallurgy[J].Journal of Cultural Heritage,2003,4(4):377-378.
10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工矿区[DB/OL].http://www.termonline.cn/.China National Committee for Terms in Science and Technology.Industrial and Mining Area[DB/OL].http://www.termonline.cn/.
11 何军,刘丽华.工业遗产保护体系构建——从登录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传统工业遗产谈起[J]. 城市发展研究,2010,17(8):116-122.HE Jun,LIU Lihua.The Construction of Industrial Heritage’ Conservation System: From the Traditional Industrial Heritage on China’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Lists[J].Urban Development Studies,2010,17(8):116-122.
12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中国国家矿山公园建设工作指南[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7.Department of Geology and Environment of the Ministry of Land and Resources.Guideline on National Mine Park Construction of China[M].Beijing:China Land Press,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