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浙江省《住宅设计标准(DB33/1006—2017)》简介及强制性条文解读

2018-01-25孙文瑶

浙江建筑 2018年1期
关键词:快件住宅浙江省

高 蔚,孙文瑶,郭 丽,郑 珊

(1.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 杭州 310028;2. 浙江省标准设计站,浙江 杭州 310006)

浙江省城镇住宅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设计观念也从原来理念落后逐渐转变为个性化、精细化设计。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带动了人们对住宅品质的追求。从人的生活方式和行为特征出发,充分考虑人的活动需求,力求做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空间充分利用。加上近年来住宅建造技术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国家倡导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产品与技术层出不穷。研究和制定符合浙江经济状况、人口结构、气候特征等当地实际的标准和技术规定,对于加强城镇住宅的建设和管理,落实国家“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尤为重要。

1 标准编制背景

对居住的需求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物质条件。世界各国都毫无例外地要长期面对和解决城镇居民的居住问题。联合国人居署于1996年6月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召开的第二次人类居住会议中提出,人类居住的两大目标是“所有人都有合适足够的住房”和“在城市化过程中的可持续性人居发展”。第一个目标表明城镇住宅建设需要适当的标准;第二个目标表明城镇住宅发展应当和城镇化发展相适应,应当和经济发展相匹配[1]。

浙江省《城市住宅建筑设计标准(DBJ 10—6—98)》实施至今已近20年,在浙江省住房商品化的过程中发挥了较大的作用。随着住宅建设的飞速发展,居民对住宅的品质、功能和环境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新颁布或修订的法规和标准,也对住宅的设计标准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原《标准》已不适应当前情况,需要对原《标准》的相关条文进行修订和调整。为落实浙江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本着“增、留、删、改和定性、定量并重”的基本原则,对《标准》进行必要的修订,以正确指导浙江省在“十三五”期间的住宅设计和开发建设。

目前,浙江省住宅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配套设施不完善;设计深度不足,空间布局、户型和功能不完善;施工管理不到位,工程质量不尽如人意;建筑材料质量不符合绿色环保的要求;绿色与节能设计不够重视等。因地制宜地研究确定城镇住宅的设计标准,研究绿色住宅和节能设计的适宜技术[2],制定浙江省住宅设计标准,能够有效地规范和指导城镇住宅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装修和管理。推动绿色住宅行动计划和新型建筑工业化,满足城镇住宅的基本功能需求,使住宅建设健康、有序、可持续地发展。

2 标准的主要内容特点

《标准》的制定贯彻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循以人为本、安全卫生、绿色环保的原则,有效地规范和指导城镇住宅设计,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住房条件和功能质量,提高浙江省城镇住宅设计水平。《标准》适用于浙江省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住宅的建筑设计。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确定2014年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修订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4〕276号”的要求,浙江省标准设计站和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参编单位共同对浙江省《城市住宅建筑设计标准(DBJ 10—6—98)》进行修订。标准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近年来浙江省住宅设计的发展经验,参考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及各省、市住宅设计标准,结合浙江省的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讨论修改,最终经审查定稿。

《标准》的编制增加了术语;调整了住宅套型分类和各房间最小使用面积;增加了无障碍设计、室内环境、可再生能源设计等内容;针对4层及以上住宅电梯的设置、设备平台和室外搁板的设置、阳台废水排水管的设置等,增设了强制性条文。《标准》以详实的基础资料进行编制,内容完整,共分为15章。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套内空间,共用部分,住宅设施,室内环境,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通风,空调和供暖,燃气,管线综合设计,可再生能源设计,技术经济指标。

《标准》在现行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浙江省的特点增加了更具时代性的内容,主要特点有:

1)新建住宅宜实施全装修,住宅的建筑设计宜与装修设计同步进行。

毛坯房是中国住宅的特有形式,是城镇住宅发展的过渡阶段,在一定程度上不符合住宅作为商品的要求。推行新建住宅全装修是建设领域发展绿色建筑的重要工作,对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保障居住安全,提升建筑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住宅全装修是指在住宅交付使用前,套内所有功能空间的硬装作业完成,电气、给水排水、暖通与空调、家居智能化和燃气供应等系统以及固定家具安装到位,厨房、卫生间等基本配套设备部品完备,使住宅具备基本使用功能。

本条规定新建住宅应树立建筑设计与装修设计一体化的理念,实施全装修,全装修设计宜与建筑设计同步进行。全装修设计宜按选择性强、适应性强的菜单式装修方式进行设计,为居住者提供多样化、人性化的住宅产品。对现阶段毛坯房交付的住宅,住宅设计应根据住宅的使用性质,对楼梯间、电梯间、门厅和公共走道等公共部位的地面、墙面和顶棚进行同步装修设计。

2)提出12层及以上的住宅,每单元设置电梯不应少于2台,保证出行安全舒适。

在对设置电梯的最低层数要求降低为4层及4层以上后,关于设置两台电梯的要求仍然维持在“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重点是将“每栋楼”修改为“每单元”,主要考虑到其中的一台电梯进行维修时,居民可通过另一部电梯通行。同时取消关于设置联系廊的规定,由于实际操作中联系廊的设计会带来视线干扰、安全防范、使部分居室厨房失去自然通风和直接采光等问题,此种设置电梯的方法虽较经济,但属低水平。所以,理想的方案是每单元设置2台电梯,且其中1台可以容纳担架。

住宅要适应多种功能的需求,因此电梯的设置除考虑日常人流垂直交通需要外,还要考虑保障病人安全、能满足紧急运送病人的担架乃至较大型家具等需要。此外,可以在物业管理用房或小区门卫配备一定数量的能够容纳本小区电梯尺寸的担架,便于住户借用担架,提高救援效率。

3)提出了住宅智能快件箱的设置要求,以适应互联网经济发展需要。

智能快件箱属于一种物流的运作模式,把购物者作为一个环节纳入整个物流链中,进而节约物流的成本。如今网络购物者利用智能快件箱来收取自己的包裹大大提升了快递员的配送效率,快递员只需要将包裹存放在智能快件箱里。这样既节约了时间,又提高了投递的成功率,同时,消费者可以自由地选择收货时间。随着城市人口数量的增多,交通状况比较复杂,智能快件箱的使用就变得尤为重要,消费者使用智能快件箱后,收件地址可以从家庭住址变为智能快件箱的地址,达到了保护消费者的隐私和人身安全的目的。

随着网上购物的蓬勃发展,快递业也日益更新,智能快件箱目前已深入到家庭。因此,住宅小区在方案设计阶段宜布置智能快递箱的位置,宜设置在住宅单元入口,对规模不大的小区也可以集中设置在小区门卫或物业管理附近,应方便投取。《标准》第6.4节中规定新建住宅在配套设置信报箱的基础上,宜配套设计智能快件箱,设置智能快件箱时应预留电源接口。

3 强制性条文解读

1)第5.3.1条,4层及4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0 m时,必须设置电梯。

随着老年人比例越来越高,由于电梯配置标准太低,无法满足适老性和舒适性的需求。许多未设置电梯的老旧小区多层住宅,陆续开始加装电梯。早在1982年,维也纳老龄问题世界大会决议就指出:“年长者的住处切不可被视为仅仅是一个容身之地。除物质部分外,它还有心理和社会的意义也应予以考虑。”老年住房问题不仅是老年人居住功能和空间的需求,更主要的是一种家庭生活方式,一种“以人为本”的居住理念。

近年来,住宅整体设备配套水平有较大提升,房屋售价的提高幅度较大,电梯造价占住宅售价的比例相对减少,适当提高住宅电梯的设置标准,是适应市场需求的合理定位,有效引导住宅设计的新方向。从我国住宅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住宅设计的重要原则是土地集约化利用。提出4层及4层以上住宅设置电梯,不等于鼓励大量建设4~6层的住宅。

2)第6.2.1条,4层及4层以上的住宅,应对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候梯厅和公共走道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

本条考虑4层及4层以上设置电梯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0 m的住宅应相应提高无障碍设计的要求,提出4层及4层以上设置电梯的住宅应进行无障碍设计的部位: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候梯厅、公共走道。对3层及3层以下设置电梯的住宅,不列为强制执行无障碍设计的对象。由于本标准仅针对住宅单体建筑设计,故不要求对每栋住宅都做无障碍设计。

3)第6.2.3条,4层及4层以上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2 m,4层以下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1.50 m。

本条规定4层及4层以上设置电梯住宅和4层以下住宅的入口平台宽度,以保证轮椅使用者与正常人流能同时进行,并避免交叉干扰,与第5.3.1条保持一致。

4)第6.5.1条,住宅应设置安装空调室外机、热水系统机组等设施的设备平台或室外搁板。

为安装和维修空调及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室外机方便,保护安装和维修人员的安全,设备平台或室外搁板宜与本户外窗相邻,避免从屋顶吊挂安装。出于安全考虑,当相邻套住宅的设备平台、室外搁板共用或相邻设置时,应采取安全隔离措施,防止盗窃者攀爬,同时避免相邻住户间的干扰。

浙江省住宅普遍采用的柜式或壁挂式分体空调,如采用户式中央空调或其他空调形式能够保证每个卧室、起居室(厅)均有空调时,需满足相应空调系统的安装要求,可以不在每个卧室、起居室(厅)均设置空调室外机搁板。

5)第9.2.11条,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阳台设置给水管和废水排水管,严禁将洗涤废水排入雨水管道。

在阳台上洗衣、晾晒,是浙江居民较为常见的生活状态,许多居民把洗衣机布置在阳台上,利用阳台的雨水地漏排水,使洗涤废水排入屋面雨水立管,未经处理的洗涤废水通过雨水管网直接排放入河道,造成城市河道的严重污染。

因此,本条文规定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阳台设置给水管和废水排水管,以适应居民的生活方式。当一套住宅同时具有生活阳台和服务阳台时,应选择服务阳台设置给水和废水管道,严禁将洗衣机和洗涤池的废水排入雨水管,以杜绝阳台洗涤用水排入雨水管网,污染河道。

本条规定尊重浙江省居民的生活习惯,明确了阳台洗衣机排水与城市污水管的衔接,保护了城市水体,落实了浙江省“五水共治”的要求。

4 结 语

《标准》定于2017年12月1日颁布实施。综上所述,《标准》的正式实施,完善了浙江省关于住宅设计的标准体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筑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人们对于住宅需求的不断提升,《标准》将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为城市建设及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标准》遵循以人为本、安全卫生、节能环保的设计原则,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标准》体系完整、指标合理、技术可行,符合浙江省实际,可操作性强。对规范浙江省城镇住宅的建筑设计,保障城镇住宅功能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1] 张杰,胡珊. 我国住宅未来发展目标的国家战略思考:从城镇化发展的国际比较角度[J]. 住区,2016(4):130-133.

[2] 李南,李湘洲. 绿色住宅建筑的设计原则和方法分析[J]. 中国住宅设施,2009(10):44-47.

猜你喜欢

快件住宅浙江省
《初心》
浙江省温州市籀园小学
一类快件处理问题的研究
Jaffa住宅
挂在“树”上的住宅
MHS住宅
浙江省特级教师
——吴淼峰
A住宅
帮爸爸取快件
2018年浙江省高中数学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