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演唱中“字”与“腔”的内在联系
2018-01-25漆欣欣
漆欣欣
(四川师范大学,四川 成都 610000)
一、语言在声乐演唱中的重要性
语言是学习声乐演唱的一个重要部分,如果说把唱歌比作建筑,那么气息是支撑的框架,语言就是堆砌在框架上的每一块砖瓦。每咬一个字,都对歌唱时声音的共鸣及位置有所影响,而声乐演唱学习的过程,就是将这些语言全部装进自己声音的共鸣里,使它不跑出共鸣之外,只有这样歌曲的表现力才会配合气息发挥到极致,才能更好地演绎出每一首作品中鲜明的形象色彩,展现其艺术价值,从而打动人心。
自古以来就有许多音乐工作者对唱歌的音律、音韵及咬字作出了许多研究与贡献。在元朝时燕南芝庵就作出了一部《唱论》,它可以说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声乐论著,它总结了前人歌唱艺术的实践经验,为研究中国宋元声乐艺术提供了重要的历史资料。《唱论》扼要地论述了唱曲要领,从对声音、唱字的要求到艺术表现,以及十七宫调的基本情调,乐曲的地方特色,审美要求等均有涉及,并有不少精辟之见。在声音方面,他要求“声要圆熟,腔要彻满”,避免散、焦、乾、冽等毛病。演唱必须注意雄壮而不可“村沙”,轻巧而不可“闲贱”。还要掌握抑扬顿挫,推题婉转等技法,并忌“字样讹、文理差”的弊病。由此可见,他认为唱歌时,腔体和声音要饱满,嘴上一定要着力,不能懒散,唱歌咬字时嘴上一定要用巧劲,不能盲目使力。
此外,元代周德清作了一部戏曲(北曲)曲韵专著——《中原音韵》。其中也在提到了演唱者在语言、声韵、格律等方面存在许多问题,他提出:“欲作乐府,必正言语,欲正言语,必宗中原之音。”[1]周德清以北曲杂剧作品为对象,总结其发声规律,收集了北曲中用作韵脚的五千多个常用词语,将声韵规范为十九个韵部,每个韵部之下又分为平声、上声、去声。周氏在对北曲的深入研究中认识到,北曲在创作中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不讲究格律,他认为要使北曲更好地发展,就必须做出规范,尤其是语言的规范更为重要,由此也就产生了音韵学著作《中原音韵》。
那么,不仅仅是戏曲,在现代的声乐演唱中也是一样,特别是中国歌曲。演唱中国歌曲时,讲究每一个字都要饱满、字正腔圆,展现其特殊的韵律。我国的诗词、曲等韵文体都各有其格律,比较讲究语言的声韵,有合辙押韵的特点。中国字在声乐演唱过程中讲究归韵,这也是从中国传统戏曲的演唱上借鉴而来的,戏曲演唱中有“十三道韵辙”之说,这与周德清的《中原音韵》有一脉相承之处。“十三道韵辙”分别是:中东辙、一七辙、言前辙、灰堆辙、由求辙、人辰辙、发花辙、摇条辙、怀来辙、梭波辙、乜斜辙、姑苏辙、江阳辙。在练习演唱十三道辙时,任何一个辙口都要装进腔体里,共鸣才能通畅,吐字的分寸、准确度直接与声腔有密切联系,唱歌时我们要求要做到字正、声通、腔圆。
二、“字”与“腔”的关系
笔者首次对“字”与“腔”的关系这个话题产生兴趣是在看到汪毓和所著的《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中,程砚秋大胆提出改变过去京剧创腔“以字就腔”的成法,敢于以“以腔就字”的新原则创立新腔。[2]“以字就腔”和“以腔就字”这几个字深深吸引了笔者,在笔者的声乐演唱学习过程中,遇到许多关于“字”和“腔”的困扰,在一路摸索中学到一些心得,希望与声乐学习者参考交流。
书上所解释的民族民间唱法,是源于中国农村的一种演唱风格。讲究以情带声、以字带声、字正腔圆、声情并茂,唱法风格性强。而美声唱法是17世纪产生于意大利的一种演唱风格,更注重对歌唱者通过对发音位置、共鸣及气息的掌握来形成良好的歌唱状态。由此可见,程砚秋“以腔就字”的观念是来自于西洋声乐的经验,对中国的京剧唱腔进行改进,同时也将美声唱法的理念带到中国,使中国的的传统唱腔注入新的血液,推动了中国传统声乐的发展。
有关于“字”和“腔”的问题,一直是声乐工作者多年探讨的焦点,关于先立字还是先立腔,以及腔和字在演唱过程中的内在联系的问题,一直在声乐界频频讨论。我国戏曲与民族唱法传统的训练方法一直是遵循“以字就腔”的原则,传统观念认为“字正”才能“腔圆”。例如中国著名声乐家应尚能曾在他所作的《以字行腔》里提到:“以字行腔就是要从字出发来建立唱腔。字是代表语言的,也就是说,唱腔要与语言密切相结合。如果按照西洋的传统公式,把唱说成是声音加字,那么就强调了声音,抹杀了字的重要作用。”毫无疑问,“字”在一首声乐作品中承载着一大半的艺术价值,特别是中国的文字,博大精深,源远流长。
然而,“字正”就一定“腔圆”吗?近年来不断有人对这个传统观念提出了质疑,并倡导结合西方“以腔就字”的原则对中国传统民族唱法进行改造。中央音乐学院声歌系资深声乐教授黎信昌在2002年的“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上就曾点评发言中曾提道:“字正未必腔圆。”并且早在1997年第二期《中央音乐学院》肖黎声发表的《以腔行字——美声唱法之我见》中,就提出建立一个“美声唱法的中国学派”,将自西方唱法引进中国后出现的“美声唱法咬中国字难”的老问题进行进一步探究,由此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美声唱法中国学派的训练,则由于美声唱法的特定艺术规格及行腔方法所决定,必须使中国汉字咬字发音方法作相应改变,以至形成一定意义上的“腔领字行、字随腔走”,所以应叫做“以腔行字”法。
上述种种还有许多音乐家都对声乐演唱“字”与“腔”的问题进行研究,那么,到底是应该“以字就腔”还是“以腔就字”呢?笔者认为:“以腔就字”的观念给中国传统民族唱法带来了飞速的发展,在根本上说是前进向上的,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它的科学性,从当前所活跃在舞台上的民族唱法的声音来就看,民族的“以字就腔”和美声的“以腔就字”是可以结合的,对于不同的阶段应有不同的方法,如歌者还未建立稳固的演唱方法和歌唱状态,就不必过分强调每个字的个性, 要把重点放在建立美声唱法声音形象的规格上,不然就会破坏歌唱声音以及歌唱旋律的通畅性以及连贯性。立字时,如不顾及立腔的方法,所立之字也就会偏离美声唱法中国学派的轨道,立腔时,如不顾及咬字方法,就会影响甚至破坏歌唱乐器的制造,立不了腔。
三、结语
总之,腔与字之间具有相互影响、相互支撑的内在联系,我们要在良好气息支撑的基础上充分控制自己的声音,通过刻苦训练和长期磨合,使之在“字”与“腔”之间找到一个良好的平衡点,对声音运用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