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是市场的“稳定器”“压舱石”
2018-01-25姜智敏
●姜智敏
编者按:4月11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同国家发改委运行调节局、中国铁路总公司货运部、东方金诚信用管理公司在太原召开2018年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情况确认会。会上,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姜智敏就当前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情况、如何理解履行煤炭中长期合同的重要意义和推动履行煤炭中长期合同等方面进行了总结和剖析,对于下一步做好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工作具有较强指导意义。为此,本刊对姜智敏此次讲话摘要编发。(标题为编者所加)
国家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必须有一个良好外部环境,良好的外部环境最重要的基础条件就是市场供求的基本平衡或动态平衡。而实现市场供需总体平衡必须有一个好的机制,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就是一个市场的“稳定器”“压舱石”。
深刻理解履行煤炭中长期合同重要意义
一是要从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高度,理解严格履行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自觉性。
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依靠人民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内容。以人民为中心,实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愿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首先必须要保障经济运行平稳。切实履行好中长期合同就是稳定市场、稳定预期,要充分发挥中长期合同在稳定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一种产品、一个行业长期处于高利润或长期亏损既不符合经济发展规律,也违背价值规律,长此下去就会损害并制约相关行业的利益,不符合国家长远利益,不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实践证明,煤炭中长期合同是稳定市场预期锁定产业预期多方风险的多赢举措。
二是要从稳定国民经济持续发展高度,理解严格履行中长期合同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合同履约的大局意识。
大宗物资交易采取中长期合同是国际通行做法,有利于企业生产组织减少供需波动,稳定市场预期,有利于优化运营配置,减少运输资源浪费,有利于降低企业和社会成本,提高整体经济效益。
三是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度,理解严格履行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合同履约严肃性。
有关部门在推动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按照市场化、法治化、规范化的供求逐步建立了一系列稳定市场、稳定预期的基础性制度。它包括:产能减量置换、调峰与应急产能储备、中长期合同与基础价+浮动比例的定价机制、最低最高库存、政府行业企业平抑价格异常波动和企业信用评价,这些制度将对稳定市场发挥重要作用。煤炭企业必须保持定力,坚守这些制度和规范,努力保障市场的稳定,为行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并不断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既反映煤炭供需双方的共识,也建立了良好制度;既锁定资源数量,也确定了基准价格加浮动机制的灵活定价方式;既有约束惩戒措施(列入企业诚信记录,实施黑名单制度),也有鼓励激励措施(运力优先保障、在安排适当先进产能上予以分期倾斜)。同时,还有负责制度,对于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合同无法执行的将予以直接协调,尽量减轻双方损失。
四是从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深刻理解提高严格履行煤炭中长期合同重要意义,增强自觉性。
稳定的市场预期,对煤炭供需企业都是有利的。近两年,煤炭企业经营状况好转,为补还历史欠账创造了条件。虽然去年行业利润2900多亿元,这是在大量关闭退出煤矿资产损失没有得到处置,安全生产投入欠账尚未补还到位,煤矿从业人员工资和福利水平较低,甚至有的煤矿还在拖欠社保基金情况下实现的。煤炭行业脱困,实现高质量发展,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科技投入需要资金,煤矿转产企业转型需要资金,改善矿区生态环境、提高职工生产生活水平更需要资金,必然要求有一个稳定的煤炭市场、稳定的煤炭价格。
五是从稳定企业发展环境的高度,来理解和严格履行煤炭中长期合同意义,增强主动性。
首先,中长期合同可以稳定用户,一个企业没有稳定、忠诚的用户就不会有稳定市场。其次,稳定整个企业经营预期,中长期合同数量是锁定的,价格是相对稳定的,对抑制市场波动有好处的。第三,稳定运力保障。铁路部门对支持中长期合同兑现做了大量的工作,对煤炭供需企业推动中长期合同的履行起到了很好的制约和保障作用。如果企业不能均衡组织生产和兑现,就失去了运力保障。第四,企业信用建设。一个企业的信用对企业经营环境非常重要,企业对诚信建设要有充分的认识。
六是推动中长期合同履行,稳定市场预期也为煤炭供需企业营销和采购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就煤炭销售而言,煤炭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给销售工作带来难度,市场价格高于中长期合同价格,来自内部压力较大;市场价格大幅回落,低于合同价格时,来自外部压力会增大,与用户博弈就会增加。煤炭企业、特别是营销人员要增强对中长期合同的认识,要保持定力,煤炭企业主要领导对煤炭收益要保持平常心。
树立长远发展观念,推动履行煤炭中长期合同
煤炭企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性部署,努力做好煤炭市场营销工作,推动中长期合同兑现和履行。
一是树立长远发展、协同发展观念,多签定中长期合同。从2018年煤炭供销合同签约情况看,主产区大型企业签订合同多数在75%以上,部分大型企业受运输条件和用户自身条件约束,签约比例低于有关部门要求,特别是小煤矿签约比较低。这是有关部门和煤炭工业协会今后推动煤炭中长期合同重点,如果这部分企业游离在重点合同之外,市场波动还是比较大的。所以,要按照要求推动多签有约束力、条款规范的合同。
二是讲诚信,提高兑现率。有关部门提出兑现率应在90%以上。煤炭企业首先要保证监管考核合同兑现。其次,还要努力保障与其他用户签订的合同兑现。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保证已签订合同兑现,把合同兑现放在重要位置,特别是市场下行的时候,兑现合同非常重要。
三是加强合同兑现基础性工作。作为煤炭企业,合同履约受各方面因素影响,无论是用户还是自身生产情况,要有专门的部门做好详细记录,为今后发改委考核监管、第三方信用评价,协会行业自律建设、铁路部门考核提供依据。
四是及时提报好中长期合同执行情况。煤炭企业要主动按照自律要求报送好相关数据,做好履行兑现工作评价工作。